临建手续办理.doc

上传人:w****2 文档编号:6611436 上传时间:2020-02-29 格式:DOC 页数:8 大小:16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临建手续办理.doc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临建手续办理.doc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临建手续办理.doc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福田区临时建筑方案审批(批复) 事项名称福田区临时建筑方案审批(批复)事项编码10016801700754327814440304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所属部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类型主动公开事项性质承诺件办理对象户籍人员。服务对象分类服务对象分类: 企业 主题分类: 建设管理 特定对象分类: 事件分类: 办理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不影响近期城市建设规划的实施,不属本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建设或批准建设临时建筑的情况;2、建设项目拟建用地必须是在福田区范围内的已出让用地,且所有用地权属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意临时建筑的建设;3、临时建筑必须建设在拟建用地红线范围内,申请人须提供用地红线范围坐标和建筑方案坐标。4、完成临时建筑方案的设计工作,明确临时建筑的用地位置、面积以及建筑面积、栋数、层数和高度等技术指标。5、完成临时建筑方案的设计工作,明确临时建筑的用地位置、面积以及建筑面积、栋数、层数和高度等技术指标。事项程序1、申请人(单位)在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递交临时建筑规划建设方案审批申请书及所需材料;2、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核对、登记、发放办文回执,并转交业务经办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属于我区审批权限的不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补齐补正资料通知。3、经办人员接到文件后将审核资料并与申请人(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形成初审意见并上会审批,临建办根据会议纪要,按程序要求发放临时建筑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复函。对于初审不予同意的临时建筑项目,可直接复函否决,不必再上会审批。4、申请人接到领取复函通知后凭办文回执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领取复函,交回办文回执并在领取人栏签名;5、临时建筑审批所有资料由临时建筑规划审批办公室统一归档。材料清单1、申请书;2、申请表(原件各1份);3、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4、经办人及法人代表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法人证明书和委托书(原件1份);6、承诺书(原件1份);7、拟建临时建筑的土地权利人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房地产登记证、宗地图,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8、项目地理位置图、项目红线图(标明建筑物坐标jpg格式彩色图片);9、项目平面布置图(jpg格式彩色图片);10、拟建项目效果图(jpg格式彩色图片);11、临时建筑方案设计图纸(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1套);12、临时建筑方案设计电子版(建筑方案效果图、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的jpg格式图片);13、项目所在地街道办支持项目建设的意见;14、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业务表格方案审批 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申请表(方案审批)样表 行使依据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窗口描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单位)在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递交临时建筑规划建设方案审批申请书及所需材料;2、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核对、登记、发放办文回执,并转交业务经办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属于我区审批权限的不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补齐补正资料通知。3、经办人员接到文件后将审核资料并与申请人(单位)进行现场踏勘,形成初审意见并上会审批,临建办根据会议纪要,按程序要求发放临时建筑规划建设方案审批复函。对于初审不予同意的临时建筑项目,可直接复函否决,不必再上会审批。4、申请人接到领取复函通知后凭办文回执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领取复函,交回办文回执并在领取人栏签名;5、临时建筑审批所有资料由临时建筑规划审批办公室统一归档。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等待上会时间)|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等待上会时间)审批时限20个自然日|审批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等待上会时间)。收费标准不收费开始登记部门区开始登记办理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地点福田区委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联系电话82978031;82918670监督电话82918292办理主体法定机关办理主体单位名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预约地址http:/fwdt.szft.gov.cn/dangan/declaration.jsp?approveGuid=BFA80066-0000-0000-628D-460A00000063&bianma=00168017&isqiye=1&jspUrl=/dangan/metroapprove.jsp网上申报地址http:/fwdt.szft.gov.cn/dangan/declaration.jsp?approveGuid=BFA80066-0000-0000-628D-460A00000063&bianma=00168017&isqiye=1&jspUrl=/dangan/metroapprove.jsp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szft.gov.cn/sqmy/wszx/index_bsdt.html?tabindex=/zmhd/进度查询地址http:/fwdt.szft.gov.cn/dangan/declaration.jsp?approveGuid=BFA80066-0000-0000-628D-460A00000063&jdcx=1&isqiye=2结果查询地址http:/fwdt.szft.gov.cn/dangan/queryMoreDeclaration.jsp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证件名称本审批事项无证件,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证件有限期限无有效期要求,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进行调整决定机关福田区临时建筑审批领导小组法律效力方案审批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程序。救济权利申请人在办理事项过程中享有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利。特别提示1、临时建筑项目应由项目用地权属单位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写明申报拟建临时建筑的用地权属、现状情况、项目建设指标等,并加盖公章。2、在福田区辖区范围内已出让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由福田区政府负责审批、管理;在福田区辖区范围内未出让土地上进行临时建设的,由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市土地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权限依法管理,请到各相关部门申报项目。3、临时建筑规划审批领导小组会议采用不定期召开的方式,业务办理时间视上会时间而定。4、经办人员进行资料审核时,若相关材料出现错漏,经办人员有权要求申请人(单位)进行资料补齐补正。5、承诺书应包含以下条款:承诺该临时建筑在已出让土地地块(宗地号)的红线范围内;使用功能限定,保证不改变临时建筑功能;不出租不转让;使用年限为两年,期满后自行无偿拆除;两年使用期内,如遇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自行无偿拆除;建筑层数不超过二层;不得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等永久性结构形式;建筑、结构及消防等其它要求应执行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并报主管部门审批;临时建筑与周边建筑物要满足消防间距的要求。6、申请人应在取得建筑方案批复后,6个月内办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信息审核人: 陈秋枚 审核时间: 2013-11-26 生成日期: 2011-07-14 福田区临时建筑申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 事项名称福田区临时建筑申领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事项编码10016801500754327814440304事项分类行政许可事项所属部门深圳市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开类型主动公开事项性质承诺件办理对象通过方案审批的临时建筑项目的企业。服务对象分类服务对象分类: 企业 主题分类: 建设管理建设管理 特定对象分类: 事件分类: 办理条件1:通过方案审批的临时建筑项目:2:申请人按照建筑方案批复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包括取得消防、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等。事项程序1、申请人(单位)在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递交临时建筑申领许可证的申请书及所需材料;2、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核对、登记、发放办文回执,并转交业务经办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属于我区审批权限的不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补齐补正资料通知。3、经办人员接到文件后将审核资料及设计图纸,按程序要求核发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对于申报材料或设计图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要求申请人(单位)进行资料补齐补正。4、申请人接到领取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通知后,凭办文回执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领取,交回办文回执并在领取人栏签名;5、临时建筑审批所有资料由临时建筑规划审批办公室统一归档。材料清单1、核发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承诺书(根据批复内容承诺);3、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法人证明书和委托书(原件1份);5、临时建筑设计方案批复(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6、消防、环保、安监等部门的审查意见书(按批复要求提交资料); 7、施工设计图纸1套(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并盖章的包括建筑、给排水、电力、结构等施工设计图纸盖审图章);8、审图合格证;9、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业务表格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业务办理申请表(规划许可) 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业务办理申请表(规划许可)样表 行使依据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49号)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窗口描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人(单位)在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递交临时建筑申领许可证的申请书及所需材料;2、工作人员审查资料后,符合申报条件的予以受理、核对、登记、发放办文回执,并转交业务经办人员。不符合申报条件或不属于我区审批权限的不予以受理;申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补齐补正资料通知。3、经办人员接到文件后将审核资料及设计图纸,按程序要求核发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对于申报材料或设计图纸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将要求申请人(单位)进行资料补齐补正。4、申请人接到领取深圳市福田区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通知后,凭办文回执到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领取,交回办文回执并在领取人栏签名;5、临时建筑审批所有资料由临时建筑规划审批办公室统一归档。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等待上会时间)|承诺期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等待上会时间)审批时限20个自然日|审批时限说明: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结(不包括等待上会时间)收费标准不收费开始登记部门区开始登记办理部门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办理地点福田区委行政服务大厅22号窗口。联系电话82978031;82918670监督电话82918292办理主体法定机关办理主体单位名称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办理时间星期一至五 上午9:0012:00,下午2:00-5:45,法定节假日除外。网上预约地址http:/fwdt.szft.gov.cn/dangan/declaration.jsp?approveGuid=BFA80F0B-0000-0000-2A41-DBC30000052D&bianma=00168015&isqiye=1&jspUrl=/dangan/metroapprove.jsp网上申报地址http:/fwdt.szft.gov.cn/dangan/declaration.jsp?approveGuid=BFA80F0B-0000-0000-2A41-DBC30000052D&bianma=00168015&isqiye=1&jspUrl=/dangan/metroapprove.jsp网上咨询地址http:/www.szft.gov.cn/sqmy/wszx/index_bsdt.html?tabindex=/zmhd/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证件名称福田区临时建筑项目许可证证件有限期限有效期两年决定机关福田区临时建筑审批领导小组法律效力取得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救济权利申请人在办理事项过程中享有陈述权、申诉权、申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权力。特别提示1、申办人(单位)应按照项目复函进行资料准备和申报,设计图纸应为由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院出具包括建筑、给排水、电力、结构等施工设计蓝图,并由设计单位加盖有效出图公章、消防自审小组专用章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的注册章。2、经办人员接到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转来文件后将进行资料审核,若相关材料出现错漏,经办人员有权再次要求申请人(单位)进行资料补齐补正,申请人(单位)应尽快修改完善。3、报送纸质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验信息审核人: 陈秋枚 审核时间: 2013-11-26 生成日期: 2011-07-14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