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电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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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突然停电事故应急预案公司突然停电专项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提高员工的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在发生系统停电险情时,全体员工能依据规范和相关程序,有组织的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不良影响,特制定本停电专项应急预案。二、适用范围 公司110KV冶金变电站、110KV炼铁变电站、110KV钢北变电站、电厂突然系统停电事故。三、引用文件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四、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和权限4.1应急指挥部:总指挥长: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副指挥长:总调主任、机电部部长成 员: 各生产单位设备领导4.2、应急处置工作组4.2.1人员作用与职责:(1)指挥长为应急指挥总负责人。负责全厂应急过程中对外联络、对内分工,并对上一级领导及主管部门及时汇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事故类别,必要时请求外援。(2)副指挥长:积极、密切配合指挥长处理事故,当指挥长不在时顺应肩负指挥长职责,负责处理缮后事宜。(3)成员:绝对服从指挥长命令。按照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开展工作,负责组建本单位抢险突击队,并分工明确,检查抢险(救)工、器具是否安全可靠,并与各成员相互沟通,不准冒险蛮干、违章指挥。当发生系统大面积停电后,本应急预案自动生效,应急指挥部自动生效,以上人员接报后,应无条件迅速赶到现场。4.3、应急电话:五、系统停电事故特征5.1 公司110KV供电系统现状描述公司有110KV冶金变变电站(3台*50MVA主变)、炼铁变电站(2台*63MVA主变)和钢北变电站(2台*63MVA主变)三座,主供电源来自220KV彭庄变电站和220KV沙岗变电站。主供公司生产用电为110 KV线路三条,分别是沙冶线,约39km,输电能力为80MVA;彭炼线、彭冶线同杆架设各一回,约10 km;每回输电能力为180MVA;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炼线);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联络线一回(即冶钢线);现在运行方式由彭冶线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钢后负荷),彭炼线带炼铁变电站(铁前负荷),冶炼线冶炼1开关备用。沙冶线做为备用电源处于热备用状态。三座变电站生产运行管理归电厂。5.2 事故特征5.2.1 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110KV系统线路同时停电:信钢公司各用电单位的生产用电将进入全面停电状态,全公司的生产面临瘫痪。5.2.2 彭冶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系统失压,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或通过沙冶线接带冶金站和钢北站全部负荷。5.2.3 彭炼线路事故跳闸,线路重合闸不成功,炼铁变电站系统失压,铁前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金变电站和炼铁变电站的联络线冶炼线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负荷影响不能接带三座变电站负荷,可利用沙冶线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负荷,彭冶线单独接带炼铁变电站负荷。如期间沙冶线不能正常投运,彭冶线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时,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5.2.4 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5.2.5 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5.2.6 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5.3危险性分析5.31触电。主要是高压电击和电弧触电。5.3.2电气火灾。由于变压器油或其他在高温状态下可能燃烧的物质可能引起的火灾。5.3.3高处坠落,碰伤、摔伤,窒息,等。六、系统停电信息报告程序6.1 在事故情况下,彭冶线跳闸:彭冶线跳闸钢后的生产用电将临时停电,当班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如果可以及时恢复,应及时恢复彭冶线的供电。如果不能及时恢复要申请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无误,及时恢复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也可给市电业局调度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接带冶金变电站和钢北变电站的电源。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6.2 如果是彭炼线跳闸,不影响钢后生产,但影响铁前生产。此时,应申请电业局调度,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如果因事故不能及时恢复彭炼线的供电,优先利用彭冶线通过冶炼线进行联络,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若彭冶线因故障不能投入,利用沙冶线通过冶炼线联络,核实线路定值是否投入正确,及时恢复炼铁变电站的电源。因沙冶线线路容量受限,不能承担信钢公司全负荷生产用电,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保铁前的重要负荷先供电,其它负荷待正常供电后再恢复。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6.3 当地区电网系统故障停电,彭冶线和彭炼线两条线同时跳闸时,值班人员应及时与电业局的调度联系,及时恢复任一条110KV线路供电或向电业局申请将沙冶线加入运行,保信钢公司的用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6.4 炼铁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对跳闸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供电;如故障原因短期不能查明情况下,由总调下令采取临时限负荷措施组织生产,按事故情况下保公司重要负荷原则,逐步恢复生产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6.5 冶金变电站单台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值班人员要及时与总调、机电计控部汇报,通报相关情况,协调各分厂的送电工作。6.6 钢北变电站单主变事故跳闸,未造成全站失压,应立刻退出故障变压器,投入备用变压器,恢复生产供电。对主变跳闸的原因进行查找,查明原因后恢复备用;在故障原因不能查明情况下,不得盲目供电。七、应急响应7.1 事故状态下的保公司用电的原则(送电顺序):7.1.1 保证焦化供电;7.12 保证高炉供电;7.1.3 保证制氧机供电;.7.14 公司其他各生产厂7.2 应急情况下的保公司用电的操作原则:7.2.1 电厂迅速向总调及机电计控部汇报事故情况;7.2.2 向电业局地调申请进行110KV线路倒闸操作;7.2.3 根据总调令进行6KV倒闸操作和停送电操作;7.2.4 保持三座变电站的联络线联络;7.3 电厂保用电的措施:系统故障、周波下降至规定以下时,应立即断开四条联络线,保#5机组不失电。在110KV全系统停电短时无法恢复情况下,将四条联络线投入运行,及时提供两站6KV系统及各分厂应急照明、检修电源、铁合金厂和电厂用电。在此期间不经准许,任何单位不得启动风机、水泵和皮带等在线设备。7.4 响应处置(1)突发大面积停电后,该应急预案应立即运行,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排除故障恢复应急或特别重要生产用电。(2)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物证等。7.5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 八、后期处置 8.1 事故应急结束后,现场总指挥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理事故现场,做好消除环境污染等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同时相关部门组织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生产有序进行。8.2 调查与评估 应急响应和救援工作结束后,主管部门,事故单位应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九、 应急保障措施9.1 通信与信息保障 有关单位的值班电话保证 24 小时有人值守,有关人员保证能够随时取得联系,通过有线电话,移动电话等通信手段,保证各有关方面的通信联系畅通。9.2成立应急处置工作组分组负责救护引导、现场封锁、事故限制与供电恢复、损失调查与保险业务联络。9.3应急物资与装备(见记录表)十、培训与演习:10.1 各生产厂成立相应的应急分队,明确各自职责。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装备和物资,并对其进行经常检查、检修、维护和保养,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要做好记录。10.2 各生产厂根据系统停电事故特征,制定系统停电专项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做好演练记录。10.3电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并做应急演练方案和演习记录;根据演习效果,特别是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的应急响应情况,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改,并对评审和修改内容予以记录。十一、 附则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改变,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应及时组织修订。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并及时根据评审结论组织修订。13.1本预案解释权归机电计控部。13.2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根据演练结果及时调整应急预案,原则上每三年修订一次。确保应急预案的适用性。13.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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