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C9标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doc

上传人:w****2 文档编号:6530183 上传时间:2020-02-28 格式:DOC 页数:47 大小:11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昌宁C9标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7页
昌宁C9标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7页
昌宁C9标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南昌至宁都高速公路冈上至宁都段新建工程C9合同段(K184+400K189+100) 长4.7公里)安全生产管理细则江西通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昌宁高速公路C9标项目经理部2013-11-28安全生产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一般事故、杜绝重大事故,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树立良好的社会信誉,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项目部及施工队必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实行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建立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安全管理机制。第三条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的各项规定、确保施工安全。 第四条 职工发生伤亡事故,按国务院1991年3月11日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程序按时上报,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章 安全生产机构 第五条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副经理 总工程师成 员:工程部、物资设备部、合约计划部、财务部、综合部、劳动与安全部等负责人,日常事务由劳动与安全部牵头负责。第六条 各施工队成立以队长为首的安全环保施工领导小组,配备专(兼)职安全环保员。第三章 安全生产目标 第七条 目标 总体目标:不发生因违章指挥、违章施工而造成的作业人员死亡事故及以上重大事故,重点区域、重点部位保证不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具体目标:年度因工死亡率控制在0.16以下,年度重伤率控制在0.6以下。 第八条 目标实现的基本保证 1、保证体系:建立由部室到施工队班组,层层落实、逐级负责的安全施工保证体系。 2、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对施工队、施工队对班组逐级签订安全施工包保责任状,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4、安全生产与考核、评选相结合:在评选劳动竞赛、优质工程、先进单位和个人时应评比安全工作,切实行使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第四章 安全生产职责第九条 项目经理职责项目经理本项目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1、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建立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以及改善劳动条件计划,审批安全生产活动经费并保证经费的合理使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并参加定期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4、组织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实施奖罚,督促各单位对新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落实特殊工种培训,并对考核进行督促检查。5、组织对职工因工死亡、重伤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事故调查处理报告,组织制定并实施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第十条 主管安全工作副经理职责对项目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协助项目党政主管领导做好安全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保证在所管辖范围内的生产设施、技术设备等符合安全技术规程、工业卫生标准和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3、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教育。 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交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5、参加管辖范围内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总工程师职责 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及所在单位安全生产负主要技术指导责任。 1、组织编制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则。 2、组织推广安全生产、防尘、防毒、防火、防爆等新技术,开展安全生产科研工作。 3、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编制、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文件和处理技术问题的同时,必须贯彻安全技术、工业卫生规程、标准。第十二条 队长职责队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1、组织制定、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及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生产的同时都要有安全工作内容,以安全为第一,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不违章指挥。 3、确保施工作业环境、生产设备、工具和辅助设施等达到安全、卫生规程的要求;认真做好季节性安全工作(如防暑、防台风、防洪等)。 4、组织进行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劳动卫生知识和劳动纪律的教育及新工人“二级安全教育”(队级教育、班组教育)。认真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5、每天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所担负施工的新、难、重、险和其它特殊单位单项工程,督促班组,严格按施工组织方案实施。 6、保证合理开支劳动保护经费,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及时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其正常行使职权。 7、对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包保责任状,对劳务工签定安全协议。 8、参与重伤(含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抢救,制定预防措施,按规定上报。 第十三条 劳动与安全部职责 1、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贯彻执行。 2、协助行政领导组织项目部有关部室及施工队研究制定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督促落实。 3、组织安全检查,对“安全质量标准工地”建设、“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进行检查、考评,有权纠正和制止违反国家、上级安全生产规定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行为。 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 5、负责对本项目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 6、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指导施工队开展安全生产管理,掌握项目部安全施工生产状况,按规定实施奖罚。8、负责收集、上报报表和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工程部职责 1、严格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督促落实。2、研究、落实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及安全合理化建议中的有关技术问题。3、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十五条 物资设备部职责1、负责机电设备验收、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管理工作。 2、购置新设备时应优先选购具有安全装置的设备,对无安全装置的设备购置后立即配齐。3、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采购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材料、物品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达到安全质量标准,不得随意降等降级。严格执行对危险品的领取、运输、贮存、发放等制度。 5、参加由于机械、车辆设备问题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提出防范措施上报有关部门。第十六条 合约计划部职责1、编制施工生产计划时,同时编制改善劳动条件、安全设施项目计划,并应有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要求。2、在与施工队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中要有明确的施工安全条款。 第十七条 财务部职责 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和劳动保护经费的专款专用,提出合理开支劳动保护经费的建议,监督劳动保护经费正确使用,审查防护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协助安全环保室办理安全奖罚手续。 第十八条 公安派出所职责 负责制定消防设施、设备及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因上述原因而引发的事故调查处理。 第十九条 综合部职责 1、负责将安全教育列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意识。2、负责对后勤保障、营房、水电、煤气、食品卫生等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本单位主管领导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业务受上级部门的指导。 2、开展对本单位职工、外部劳务及供方的安全教育、安全操作培训、考核工作。积极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主动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3、制定各级分管部门及人员的安全工作职责,并督促、检查、落实。4、协助本单位主管领导开展定期、专业性以及季节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5、组织相关人员对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重要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措施,组织落实。 6、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制止,对不听劝阻者,及时报告单位领导加以解决,必要时有权越级上报。 7、督促检查职工、外部劳务、供方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不允许使用。监督检查本单位防尘、防毒、防职业病等工作。 8、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安全监察部门,参加事故调查处理。9、加强业务学习,坚持秉公办事、尽职尽责的原则,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和安全工作记录。10、按规定向上级部门呈报安全报表和其它材料。第二十一条 班组长职责 1、认真执行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带领本组职工开展安全生产。 2、对所用机具和安全卫生装置负责设置和检查,保持作业场所整洁,材料摆放有序,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违反安全规章、劳动纪律现象立即制止并纠正,查出事故隐患及时上报。 4、组织开展本班组安全教育活动,施工前提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安全记录。 5、支持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活动,保证施工安全。分散施工时,每个作业区域必须指定兼职安全员,并交清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6、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7、对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忽视安全的行为、违章指挥,有权抵制或越级上告。 第二十二条 职工职责 1、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领导,纠正违章、违纪行为,同时有责任劝阻和纠正共同作业者的错误行为。 2、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学习安全理论、安全技术知识,提高安全施工技能。 3、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有权抵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各种行为,有权越级上告。 4、积极参加安全管理、技术革新活动。5、发生事故后积极进行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及时上报,如实地向上级和事故调查组反映有关情况。第五章 制度保证第二十三条 安全教育1、特殊工种人员参加正规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施工操作。3、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生产中危险区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执行“现场教育和班组教育”制度。第二十四条 安全检查1、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不定期对重、难点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施工队每半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有书面记录与汇报。2、建立施工安全准备验收制度。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有关人员要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才能开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技术和安全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教训,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是否有预防措施等。3、实行安全综合治理,发动群众参与安全综合治理,职工对领导违章强令冒险作业、危害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行为,有权拒绝执行。第二十五条 安全生产会议1、项目部安全施工生产会议每月末随同综合会议召开,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2、施工队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职工大会。3、内容为总结前段施工安全中的经验教训,对今后安全施工重点做防范布置,各级会议都要有记录。 第二十六条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1、所有一线施工作业人员都享受劳保用品。2、每位作业人员都应该按规定正确使用劳保用品。3、作业人员的劳保用品由施工队自行办理。4、各施工队不按规定对职工发放用品或职工不正确使用或不使用劳保用品,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将在经济上对有关责任人给以适当处罚。第二十七条 现场防火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开工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3、电焊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存放、使用的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4、施工临时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5、施工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6、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第二十八条 施工安全管理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进行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须履行签字手续。2、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从事施工作业。3、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在施工现场的主要部位、危险区、作业区、通道口都必须张挂安全警示标志。4、作用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用必须系安全带,特业人员必须戴面具、口罩等防护用品,做到科学文明施工。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专项工程师、安监员,必须认真负责,在施工现场上对违规操作行为要及时纠正,发现事故苗头要严加防范,并有权按制度规定的罚款额度开处罚通知单,通知单存根交安全环保部。6、施工队队长、安全责任人对在现场操作违规人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教育、示范、换岗、处罚等)纠正,避免安全事故发生。7、各级、各分管、各专业、各专项责任人,要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对本职责范围内发现的安全违规违制和事故苗头,不及时处理、或视而不见、抓而不力,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要责任追究。第二十九条 班组安全活动1、成立安全活动小组,班长任学习组长,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活动记录。2、坚持每天一次班前活动,要有活动地点、活动内容,并保证活动时间。3、活动按照班组工作性质,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布置当日作业项目、施工环境、安全注意事项,并做好上岗前各种防护用品(具)的检查。第六章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条 奖励1、安全包保责任达标奖。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项目经理、书记与施工队队长签订安全承包责任状,合同内项目完工,安全达标,按包保责任状规定兑现奖金。第三十一条 处罚一、违规违制处罚1、施工岗位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每个罚款50元。2、高空岗位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每个罚款10元。3、不安要求在施工危险地段设警示标志的罚款200元。4、机械、车辆司机无证上岗罚款300元。5、不按施组确定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的罚款1000至2000元。6、在防火林区施工,需临时动火作业,未经现场经理(或工程师)批准,擅自动火者,罚款500元。二、伤亡事故处罚1、安全包保责任壮未达标按责任状规定给以经济处罚。2、对发生伤亡事故的施工队,除支付上级与地方政府部门罚款及承担处理事故费用外,项目部按下列规定给以经济处罚。发生一次轻伤5人及以上事故的,每负伤1人处以罚款500元。发生一次重伤2人以下(含2人)的,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5000至10000元。发生一次重伤3人以上的,每重伤1人处以罚款10000至20000元。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下(含2 人)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20000至30000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的,每死亡1人处以罚款3万至4万元。在一起事故中如果同时发生死亡、重伤或轻伤,则分别执行至款之规定。三、隐瞒伤亡处罚1、谎报或隐瞒伤亡事故,被上级主管部门查出的,每起事故加罚2万元。2、在安全检查中,对现场发现的严重违章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每起罚款1000至5000元。3、不按要求上报伤亡事故月报、年报表及其它各类材料的,除通报批评外,每出现一次罚施工队安全管理人员200至500元。四、兑现时间1、安全包保责任状经济处罚合同项目完工时兑现。2、违规违制现场开处罚单,存根交安全环保部,每月底由财务转帐扣除。3、伤亡事故与隐瞒,事故调查处理完后兑现。第七章 事故报告与处理 第三十二条 事故统计报告 1、快报。凡发生职工死亡及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一次负伤4人以上事故,施工队必须在最短时间(1小时之内)电话向安全环保或分管安全的领导汇报,在8小时之内按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内容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 第三十三条 事故调查处理 1、发生轻伤、重伤事故(轻伤3人以上或重伤1人)时,安全环保部参与施工队调查处理。 2、发生死亡事故及一次重伤2人以上或负伤4人以上事故时,项目部主管领导负责成立调查组进行处理,七日内写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并报工程公司。第八章 主要单位工程及工序安全作业第三十四条 路基施工安全管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单位要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熟知并遵守本工种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及机械驾驶、爆破、瓦斯检测等特殊工种人员,应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施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赤足者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5、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使用。 6、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专人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7、施工现场要设置必须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熟知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施工准备阶段安全规定 1、施工现场选择要有利于生产、生活,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灾的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条件。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3、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4、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5、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工地临时小型油库远离生活区200m以外,外设围栏,炸药库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管理部门认可。 6、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7、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8、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9、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棵树,不准跨在树干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三、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施工之前先清除边坡上方至米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工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自上而下进行施工,施工按设计边坡一次做合标准。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弃土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施工中山体发现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机具。 7、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8、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9、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四、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态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行范围内严禁站人。 五、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下坡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挡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深度,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过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摘卸刀片时,必须考虑挂装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应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绳时应戴帆布手套,禁止用眼挨近绳孔窥视。 六、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走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土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应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非正常响声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七、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在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c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cm。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起振和傍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 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至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在急转弯时不得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第三十五条 桥梁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一、明挖基础施工安全规定: 1、坑壁四周应清除3m范围,并不得堆放材料机具等,应根据不同地质情况,确定坑壁坡度。 2、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基坑需机械抽排水时,须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 3、坑深2m以上,坑内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经常检查坑壁有无异常情况。 4、经常检查机具、索具、挂钩等是否完好牢固。 5、人工运输脚手板应牢固,单人挑道板不少于60cm,双人抬运道板不少于1.2m。 二、人工挖孔桩安全规定: 1、人工挖孔桩,宜在无水或少水的密实土层或岩层中施工,挖孔应根据孔壁密实度及渗水情况,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措施,严防坍孔。 2、对孔壁的稳定性及吊具设备等,应经常检查,孔顶出土机具配专业管理,设置高出地面的围栏,孔内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头顶应设置挡板供出碴时掩蔽,出入孔须使用专用钢筋梯。 3、挖孔暂停时间,孔口应设置罩盖及标志;夜间应设置示警红灯。 4、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通风,挖孔最深不宜超过15m。 5、挖孔桩内岩石需爆破时,应采用浅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严格控制药量。 6、经常检查孔内气体情况,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3%时,应采取通风措施,空气污染超过三级标准浓度值时,如没有安全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业。 三、钻孔灌注桩施工安全规定 1、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及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钻架应加设缆风绳。 2、冲击钻孔,选用的钻锥、卷扬机和钢丝绳等,应配置适当,钢丝绳与钻锥用绳卡固接时,绳卡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 3、冲击过程中,应在起重机钢绳上打一深度标记,以便把握钢丝绳松驰适度。 4、使用钻架起吊时,应经常检查架子、天梁、滑车、钢丝绳情况是否良好;经常检查冲击器的磨损情况,锤脚已经磨损应及时焊补。 5、检查机械时,应在孔口搭设临时脚手板,谨防坠落孔内。 6、器械落入孔内时,应使用钩绳等工具打捞,在没有可靠的防坍塌和淹溺措施的情况下,严禁人员进入孔内作业。 四、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从事高处作业人员要定期或随时体检,发现不宜登高的病症,不应从事高处作业。严禁酒后登高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须穿软底轻质鞋,所需材料事先准备齐全,工具事先放在工具袋内,拴稳挂牢。 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梯子不得两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交口)使用梯子应设置围栏。 4、运送人员和物件的升降电梯、吊笼,应设置可靠的安全卡,限位开关等安全装置,严禁乘坐运送物件材料的吊栏。 5、高处作业人员与地面联系,应配有通讯设备或有专人负责。 6、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拴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7、人工倒运钢丝绳上高空,中间休息时要用卡子卡死下滑部位,防止钢绳受力滑动伤人。 8、搭设脚手架,铺设走道板,禁止搭空头板,走道板要满铺,随铺随钉。 9、禁止上下交叉作业,若无法错开时,应先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10、架空钢丝绳上有节头、卡子,滑车等障碍时,禁止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翻越。 11、高处作业工作平台外侧应设置防护栏;高度超过10m时,应设置安全网。 12、在大风大雾等不良天气或视线不清时应停止高空作业。 五、起重吊装安全作业(一)起重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1、大型吊装工程,应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参加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2、吊装作业指派专人统一指挥,参加吊装的起重工要掌握作业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员要有明确分工。3、吊装作业前必须严格检查起重设备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进行试吊,各种起重机具不得超负荷使用。4、地锚要牢固,缆风绳不得绑扎在电杆或其他不稳定的物件上;作业中遇有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应将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悬在空中。5、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小于下表要求。用 途安全系数用 途安全系数缆风绳3.5吊挂和捆绑用6支承动臂用4千近绳8-10卷扬机用5缆索承重绳3.75(二)起重机具起重机械的使用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的规定。自行制造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安全的要求。1、卷扬机卷扬机的各部件、电气元件以及安全防护装置、钢丝绳等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卷扬机安全远程(GB13329-91)的规定。卷扬机应安装牢固、稳定,防止受力时位移和倾斜;操作位置必须视野开阔,联系方便。作业前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传动滑轮等,发现故障立即排除。通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结节和扭绕,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要保留三圈。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作业中突然停电,立即拉开闸刀,并将运送物件放下。2、轮胎式起重机和履带式起重机作业地面要坚实平整,支脚必须支垫牢固,回转半径内不得有障碍物;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升降应同步,各台起重机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吊起重物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cm左右,停机检查制动器灵敏性和可靠性以及重物绑扎的牢固程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继续工作,作业中不得悬吊重物行走。起升或降下重物时,速度要均匀、平稳,保持机身的稳定,防止重心倾斜,严禁起吊的重物自由下落。配备必备的灭火器,驾驶室内不得存放易燃品。雨天作业,制动带淋雨打滑时停止作业。在输电线路下作业时,起重臂、吊具、辅具、钢丝绳等与输电线的距离不得小于下表的规定。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输电线路电压最小距离(m)1KV以下1.51-35KV360KV0.01(V-50)+3工作完毕后将机车停放在坚固的地面上,钓钩收起,各部制动器刹牢,操纵杆放到空挡位置。3、龙门架龙门架制作(拼装)完成后,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龙门架除进行静止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吊起重物作水平移动时将重物提高到可能到的障碍物0.5m以上,运行时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牵引移动的墩跨龙门架,在行走时两侧牵引卷扬机必须同时、同速启动和运行。开动和停止电动机要缓慢平稳地操纵控制器,做后向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龙门架拆除时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4、千斤顶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如需用千斤顶纠正偏斜物体时,放置千斤顶的台座必须牢固可靠。顶升重物过程中千斤顶出现故障时,在重物支垫稳固后,再取出修理。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六、导梁(桁梁)安装安全规定: 1、构件安装之前,应制定安装方案,建立统一指挥系统。对施工难度、危险性较大的作项目要组织培训。 2、导梁组装时,各节点应联结牢固,导梁受力部位的钢桁架须经过质量检验,不得使用受损件。 3、导梁通过的导轮支座必须牢固可靠,导梁接近导轮时,应采取渐进的方法进入导轮,导梁推进到位后,用千斤顶顶升,将导梁置于稳定的木垛上。 4、导梁上的轨道应平行等距铺设,使用不同规格的钢轨时,其接头处应妥善处理,不得错台。 5、导梁横向联结须稳固牢靠,导梁就位后要进行校直校正。 6、构件在预制场地起重装车后,牵引至导梁时进行速度不得大于5米分钟,到达安装位置后,平车行走轮应用木楔楔紧。 7、构件就位起吊后,应加设支撑、垫木,以保持构件平衡稳定,各岗位作业人员要集中精力,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架桥机安装构件安全规定: 1、架桥机组拼(或定型产品)、悬臂牵引中的平衡稳定及机具配备等,均应按设计要求进行。 2、架桥机就位后,为保持前后支点的稳定,应用方木支垫。前后两支点处,还应用缆风绳封固于墩顶两侧。 3、构件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调动作。 4、全幅宽架桥机吊装边梁就位前,墩顶作业人员应暂时避开。 5、横移不能一次就位的构件,操作人员应将滑道板,落梁架等准备好,等构件落入后,再进入作业点进行构件牵引(或顶推)横移等项工作。 八、门架超重运输安全规定: 1、门架安装完成后,应按设计要求组织检查验收,移动式门架除进行静载试验外,还应等载在轨道上往返运行一次,检查龙门架在移动中的变形,以及轨距、轨道平整度等情况。 2、门架顶横移轨道两端,应设置制动枕木。 3、门架中心距离与重物两吊点应相互一致,以免门架偏心受力造成事故。 4、门架就位后应放其前后牵此索,用木楔楔紧平车轮子,以免门架受力滑动;门架顶平车就位按规定捆好构件,重物高度应起到可能遇到障碍的0.5m以上。 5、取掉平车掩木开始牵引,操作中应注意平缓稳定,被吊重物不得左右摇摆,行进速度控制在5米分钟以内,防止重物惯性摆动。 6、开动和停止电动机,应缓慢平稳地操作控制器;需作向后移动时,必须等机、物完全停稳后方可操作。 7、门架拆除时,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九、千斤顶操作使用前应详细检查,并做承载试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性能,并能熟练操作。 1、工作前应准备好所使用的工具、千斤顶、摇手、水平尺、垂球、保险木、抓钉等。 2、千斤顶底盘基础应平整坚实,顶升重物必须在重心位置,垫木选择性能、尺寸相同的栋木。 3、顶升T梁、箱梁等大吨位构件,必须在梁两则加设支撑;构件两端不得同时顶起或下落,一端顶升或下落时,另一端要支稳,撑牢。用多台千斤顶起升同一重物时,动作应同步、均衡。 4、千斤顶的升降应随时加设或抽出保险垫木,构件底面与保险垫木的距离宜控制在5cm之内。 5、千斤顶提升最大工作行程不得超过丝杆或齿轮全长的75。 十、预制件运输安全规定。 1、轨道平车运输,轨道路基要有足够的宽度、强度、平整度。轨道铺设应平直、圆顺,轨距应在允许误差值内:轨道半径不得小于25m,纵坡不宜大于2,轨道与其它道路交叉,须按规定设交叉道口。 2、轨道平车运输大型构件时,平车的转向、托盘(或转盘)、支撑制动器等应进行检查。 3、大型预制件运输应设专人指挥,并经常检查构件在平车上的稳定状况及轨道平车有无变形。 4、构件运输时速度要缓慢,下坡时必须以溜绳控制速度,并用人拖拉止轮木跟随前进。当纵坡较大时,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运输。 5、大型预制件平板拖车运输,时速宜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简支梁运输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6、拖车运输构件时,除驾驶员外,还应派人监视安全情况,平板拖车上禁止乘人,运行中宜缓行,避免急刹车。 7、装卸车地点路面要平坦坚实,装卸时机车均应刹闸。 十一、混凝土浇筑安全规定: 1、人工推车上料时,手推车不得撒把,运输斜道上应有防滑设备。 2、机械上料时,在铲斗移动范围内不得站人,铲斗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通过。 3、作业结束后,应将料斗放下,落入斗坑或平台上。 4、浇筑预制混凝土时,应搭设作业平台和斜道,不得站在模板上作业。 5、电动震捣器应使用电缆线、电源开关置于干燥处,多台震捣器同时作业应设置集中开关箱,由专人看管,操作人员要配戴安全防护用品。 6、搅拌机清洗应停机,料斗起落在45-90时,人员不得站在斗鼓中间清洗,以防身体碰到操纵杆造成事故。搅拌机启动前必须确定无人在斗鼓内。 7、运输混凝土的四轮翻斗车宜缓速行驶,防止发生倾覆事故。 8、悬空索道,输送混凝土应按起重运输安全操作进行。 十二、泵送混凝土安全规定: 1、混凝土泵应设置在作业棚内,安装平衡牢固,泵车安设未稳之前,不得移动布料杆。作业前检查输送泵电气设备是否正常、灵敏、可靠。 2、泵送前应检查管路、管节、管卡及密封圈的完好程度,不得使用有破损、裂缝、变形和密封不严的管件。 3、管路布设要平顺,高处、转角处应架设牢固,防止串动、移位。 4、泵送中要设专人经常检查管路,遇有变形、破裂时,应及时更换,防止崩裂。 5、混凝土泵在运转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检查,不得带病作业。 6、操作人员须熟悉并遵守泵车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 7、拆卸管路接头前,应把管内剩余压力排净,防止管内存有压力而引起事故。 8、作业结束,采用空气清洗管道时,操作人员不得靠近管道端部。 十三、模板安装及拆除安全规定 1、在基坑或围堰内支模板时,应先检查基坑有无坍方迹象,围堰是否坚固,确认无误方可操作。 2、向基坑内吊运材料和工具时,应设溜槽或绳索系放,不得抛掷。机械吊送应设专人指挥,模板要捆绑牢靠,基坑内操作人员要避开吊运材料。 3、人工搬运支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专人指挥,使用的绳索要有足够强度,绑扎牢固。支立模板时,应先固定底部再进行支立,防止滑动或倾覆。 4、用机械吊运模板时,吊点下方不得站人或通行。模板下放距地面1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操作。 5、支立模板要按工序操作,当一块或几块模板单独竖立较大模板时,应设临时支撑,上下必须顶牢。整体模板合拢后,应及时用拉杆斜撑固定牢靠,模板支撑不得接触脚手架。 6、高处作业时应将工具装在工具袋内,传递工具不得抛掷,不得将工具放在平台和木料上,更不得插在腰带上。 7、使用斧锤须顾及四周上下安全,防止伤及他人。斧头刃口处应配刃口皮套。 8、拆除模板时应制定安全措施,按顺序分段拆除,不得留有松动或悬挂的模板,严禁硬砸或用机械大面积拉倒。 9、拆除模板禁止双层作业。3m以上模板在拆除时,应用绳索拉住或用起吊设备缓慢送下。 十四、预应力张拉安全规定 1、预应力钢丝束张拉施工前,检查张拉设备、工具是否符合施工及安全要求。压力表应按规定周期进行检定。 2、锚环及锚塞使用前应经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3、高压油泵与千斤顶之间的连接点,各接口必须完好无损。油泵操作人员应戴护目镜。 4、油泵开动时,进、回油速度与压力表指针升降,应平稳、均匀一致。安全阀要保持灵敏可靠。 5、张拉前操作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张拉两端相距较远时,宜使用对讲机。 6、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张拉作业区。 7、在现浇的T梁上进行张拉作业,其张拉作业平台,拉伸机支架要搭设牢固,平台四周加设护栏。 8、张拉千斤顶的对面及后面严禁站人,作业人员应站在千斤顶两侧。 9、张拉操作中若出现油表震动剧烈,漏油、电机声异常,断丝、滑丝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机检查。 10、张拉钢丝束完毕退销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人工拆卸销子时,不得强击。 11、张拉完毕后,对张拉施锚两端应妥善保护,不得压重物,管道灌浆前,梁端应设围护和挡板,严禁撞击锚具、钢丝束及钢筋。 十五、脚手架安全规定 1、钢管脚手架连接材料应使用扣件,接头应错开,螺栓要坚固。立杆底必须使用立杆底座。不得使用铅丝和麻绳连接钢脚手架。 2、门式简易脚手架应按产品设计拼装连接牢靠,并使用钢管加强横向连系和剪刀支撑。 3、脚手板要铺满、绑牢、无探头板,并牢固地固定在脚手架支撑上。脚手架的任何部份均不得与模板相联。 4、脚手架要设置栏杆,敷设安全设施并应经常检查,确保操作人员和小型机械安全通行。 5、脚手架上的材料和工具要安放稳妥整齐,有坡度的脚手板,要加设防滑条。 6、悬空脚手架应用栏杆和撑木固定稳妥、牢固、牢靠、防止摆动摇晃。 7、搭设在水中的脚手架,要经常检查受水冲刷情况,发现松动,变形或沉陷应及时加固。脚手架上作业的人员应配戴救生设备。 8、脚手架高度在10-15m时应设置一组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为45- 60,缆风绳的地锚应注意保护。 9、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或护栏,应按从上到下顺序拆除,不得上下双层作业,拆除的脚手架,板应用人工传递或吊机吊送,严禁随意抛掷。 十六、支架施工安全规定: 1、支架所用的桩木、万能杆件等应详细检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节疤的圆木及锈蚀、扭曲严重的杆件和钢管等。 2、地基承载能力必须符合设计标准,否则应采取加固措施,使其达到设计要求。土质地基雨季须有防水措施。 3、支立排架要按设计要求施工,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稳定性。并要与垫木联结牢固,防止不均匀沉落、失稳和变形。 4、支立排架时应专人指挥,支立排架以竖立为宜,排架竖立后用临时支撑撑牢,再竖立第二排。两排架间的水平和剪刀撑用螺栓拧紧,形成整体。 5、用吊机竖立排架时,应用溜绳控制排架起吊时的摆动。 6、支立排架时,不得与便桥或脚手架相联,防止支架失稳。 7、立柱排架大面积拆卸时应边拆边撑木,保持平衡稳定。严禁将全部水平和斜撑拆除,再放立柱。 十七、木工机械安全规定: 1、木工机械开机前应添加润滑油脂,先试机,待机件各部运转正常后,方可工作。 2、机械运转中,如有不正常的声音或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维修。 3、操作人员工作时,要扣紧衣扣和袖口,严禁戴手套作业;留长发者须戴好工作帽,长发不得外露。 4、木工机械的转动部分,要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板。工作中更换锯片、刨片、刃具、钻头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后方可拆装。 5、圆盘锯操作人员应戴防护眼镜,站在锯片一侧操作,禁止站在锯片同一直线位置,锯片上方安装挡板和滴水装置。锯片不得有连续齿。 6、接料者要待料出锯片15cm,不得用手硬拉,木料锯到接近端头时,应由下手拉,手不得继续推进。 7、送料用力要均匀,遇木节应减速。长度不足50cm的短料不得上锯。 8、平刨机刨料前应清除材料上的钉子灰垢,根据木料材质调整刨料速度,手指严禁放在木节上。 9、刨木材的大面时,手须在木料的上面;刨木材的小面时,手可放在木材上半部。手指须离刨口3cm以上,每次刨削不得超过1.5mm。刨料长度超过2m时,必须由两人操作,料头过刨口20cm后,下手方可接料,用力要均匀。 10、活动式的台面,调整切削量时,须切断电源,停止转动方能进行,防止台面与刨面接触造成事故。 11、刀架夹板必须平整贴紧,全金马片焊缝的高度不得超过刀头、固定刀片的螺旋应钳入槽内,离刀背不得少于10mm。 12、平面刨作业时,操作人员不得将手伸进安全挡板里侧移动挡板,不得拆除安全挡板进行刨削。 13、压刨机必须使用单向开关,不得使用倒顺开关;送料须平直,发现材料走横或卡位,应停机拨正;操作必须待料送出台面。 14、人员站在机床一侧操作,每次削量不得超过3mm,所刨材料不得短于前后压滚距离,厚度不足1cm时须垫衬托板。 十八、钢筋制作安全规定: 1、钢筋施工场地应满足作业需要,机械设备的安装要牢固、稳定,作业前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 2、钢筋调直及冷拉场地应设置防护挡板,作业时非作业人不得进入现场。 3、钢筋施工切断机作业前,应先进行试运转,运转正常后,方能进行切断作业。切长料时由专人把扶,切短料时要用钳子或套管夹牢。不得因钢筋半径小而集束切割。 4、人工锤击切断钢筋时,钢筋直径不宜超过20mm,使锤人员和把扶钢筋、剪切工具人员身位要错开,并防止断下的短头钢筋弹出伤人。 5、绑扎钢筋高过1.5m,应有固定临时支架进行稳定,并设绑脚手架,不得攀登和站在钢筋骨架上。 6、场地绑扎T梁钢筋,应先设置稳妥分层支架,两面同时进行绑扎,防止受力不均造成事故。 十九、焊接作业安全规定: 1、电焊: 电焊机应安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作业时应穿戴防护用品,施焊完毕,拉闸上锁。遇雷雨天气,应停止露天作业。 在潮湿地点工作,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操作。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打开所有孔口,保持空气流通。 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必须开设进风口。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分钟。 接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金属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不得用这些物件代替地线。 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消防设备。 焊接模板中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2、气焊 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有灵敏可靠的防回火安全装置。 乙炔发生器应置于干燥、通风处。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不得同放一处,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用明火检查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氧气瓶、乙炔发考器受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