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确定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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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项目2016年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项目销售工作的开展,营造一个团结协作、拼搏进取、人人营销的氛围,现拟定全民营销管理办法及奖励细则。第二条全民营销类型及推荐人类别一、公司全体员工;(包括合作单位)二、中介二手房单位;三、电call人员;四、行销人员;五、已签定改变家的业主。第三条实施时间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第二章推荐界定及奖励细则第四条 员工推荐一、管理办法(一)客户归属1、改变家装修公司员工均为内部员工;(包括合作单位)1、内部员工推荐客户(以下简称“内推”)所涉及的奖励由公司承担。(二)客户报备客户来访前一天,提前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时间、身份证号码等,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三)客户界定1、员工推荐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来电或来访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2、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内仍未成交的,则不视为推荐客户;3、员工推荐与其他渠道推荐同时发生的,以首个报备的实际客户信息为准。(四)客户邀约1、客服专员每日将已完成界定的客户信息做好汇总和登记后,移交至销售经理;2、销售经理分配至家装顾问对客户进行电访及邀约。(五)客户接待客户到访后,推荐人在客服专员处登记,然后由销售经理分配的家庭顾问进行接待;(六)推荐流程推荐人提供项目信息和产品信息给被推荐人,家庭顾问联系被推荐人被推荐人选购物业推荐人督促被推荐人下单,缴纳所需各项款项推荐人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七个工作日后发放)(七)成交业绩 1、内推客户属于公司资源,不纳入团队考核及PK的范畴;2、新客户在员工的陪同下首次到访的,经查询备案属实的,根据备案记录转由家装顾问进行接待;3、新客户首次到访无员工陪同的,家装顾问对客户进行询问并查询是否为备案客户,确认后转由指定置业顾问进行接待;4、员工推荐客户成交后的争议必须于客户认购之日起七日内提出,逾期提出争议无效,不再受理。二、奖励细则(一)家装部分1、推荐客户成交的,按合同签定金额的3%/套给予奖励;2、奖金可累加,统计确认后逐月发放;3、遇客户退房的,奖金亦随之取消,已发放的需收回。(二)其他1、营销管理部全体员工有向他人积极推荐项目产品,正面传播项目信息的义务,但不参与内推奖励,对推荐成交业绩突出的个人另作奖励;2、内推成交相对其他普通成交客户,原则上无其他额外优惠。三、诚信管理1、若发生内推情况不实或舞弊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及家装顾问扣罚当月全部工资及绩效;2、员工领取推荐奖金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承诺若推荐弄虚作假,按奖励金额的十倍予以退还;3、严禁在案场内外拦截到访客户和拉客,严禁唆使甚至胁迫合作单位、员工亲友等,强占客户资源。该行为为典型舞弊及破坏现场秩序,视情节及造成影响的恶劣程度,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及开除等处罚;4、家装顾问知情不报,或者直接参与的,一经查实,直接开除,并扣发所有提成及奖金;5、营销管理部、行政人事部保留随时抽查、问询的权力,不论是否已领取推荐奖励均属于抽检范围;6、内部员工装修的,因涉及享受额外优惠(员工优惠政策),为保证公司利益,不论内部推荐或相互推荐,皆不属于内推成交认定范围。第五条中介二手房单位一、管理办法(一)经营范围中介二手房单位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开展营销带客活动,若经发现在此范围内营销带客罚款3000元/次。(二)客户报备中介方带领客户到访前一小时短信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时间及身份证号码,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三)客户界定1、原则上中介推荐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来电或来访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2、若登记时间达1个月以上的未成交客户,且无任何跟访记录,则不视为中介推荐客户。(四)客户接待1、首次到访需由中介方带访,按现场正常接待轮序由家装顾问依次进行接待;2、若合作过程中,中介方认为家装顾问接待质量不高,可向销售经理提出申请,更换家装顾问。销售经理视现场情况进行调节。(五)推荐流程中介方提前报备客户信息至客服专员客户到访,现场确认客户选购产品中介单位配合逼单,并督促客户缴纳装修所需各项款项中介方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一个月为界定)二、奖励细则1、合作的中介二手房单位推荐成交的奖励合同金额的5%/套佣金;第六条电call人员一、管理办法(一)客户报备1、客户到访前一天,提前报备至营销管理部渠道专员,报备信息需含客户姓名、联系电话及到访时间;2、每日汇总报备信息,并移交客服专员,客服专员审核无误后与销售线进行客户报备交接,若无报备则不算作推荐客户。(二)客户接待首次到访,由销售经理进行核实,并安排置业顾问轮位接待。(三)推荐流程电call人员报备客户渠道专员、客服专员与销售线进行客户交接客户来访现场确认来访客户选购物业客户购房,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客户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按揭银行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二、奖励细则1、客户来访奖励电call人员20元/人次佣金;2、客户成交住宅奖励电call人员300元/套佣金。第七条行销人员一、管理办法(一)经营范围行销人员不得在项目营销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开展营销带客活动,若经发现在此范围内营销带客则以100元/次进行处罚。(二)客户报备客户来访前半个小时,提前短信报备至营销管理部客服专员,备案信息需包含客户姓名、联系方式、到访时间,若无报备或信息不全则不算作推荐客户; (三)客户界定1、带访行销人员带客到访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 该客户有装房意向;2) 该客户装房意向与项目产品相符。2、成交1) 行销人员带客成交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经其他渠道登记的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2) 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内仍未成交,则不视为推荐客户;(四)客户接待首次到访需行销人员带访,由销售经理依次指派家装顾问接待。(五)推荐流程行销推荐人将客户带访至销售现场现场确认,安排接待客户选购物业客户缴纳装修所需各项款项行销人员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二、奖励细则1、行销人员带访奖励20元/组;2、成交奖励500元/套佣金。第八条推荐会一、 管理办法(一)业务内容1、推荐会指面向各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举行的产品介绍会;2、介绍人负责联络企业负责人、协调场地、组织观众(20人以上)、确定时间,全程配合并参与该次活动;3、营销管理部提供讲解设备、相关物料和现场包装,并安排指定人员进行讲解。(二)资源报备1、介绍人有相应资源单位和信息的,提前营销管理部渠道专员处报备;2、渠道专员拟定次周推荐会的场次、地点、需求等,以方案形式报批至营销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及项目公司总经理,核准后实施;3、若无报备和审核的不算作推荐会,也不能享受相应奖励政策。(三)客户管理1、工作人员在推荐会现场开展讲解和拓客活动所获取的相关客户信息(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意向),由渠道专员统一收集和汇总;2、推荐会后,渠道专员将汇总后的客户信息移交客服专员进行核对,若此前已登记的则不算为本场推荐会介绍人推荐客户,未登记的作为本场推荐会介绍人的客户资源。3、每日拓客客户台账由渠道专员进行登记,客服专员进行更新,并即时移交销售线。 (四)客户接待首次到访需介绍人带访,由销售经理现场确认后,安排家装顾问依次接待。(五)推荐流程推荐会介绍人将客户带访至销售现场现场确认,安排接待客户选购物业客户购房并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介绍人在家装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客户全款或者分期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二、奖励细则1、介绍人安排组织推荐会的,按200元/场进行奖励;2、推介会成交奖励:1) 公司员工介绍推荐会且确定成交的按合同金额的3%/套进行奖励;2) 其他单位及个人介绍推荐会且确定成交的按合同金额5%/套进行奖励;第九条 老带新一、管理办法(一)客户界定:1、老业主推荐的客户必须为从未到访的新客户,已登记客户不算作推荐客户;2、若推荐人所推荐之客户1个月内仍未成交,则不视为推荐客户;3、被推荐人存在多个推荐人的情况下,以最早推荐者为准。(二)客户接待首次到访的需老业主带访,由销售经理现场确认,若老客户有指定家装顾问的,由指定者接待;若无指定接待,由现场家装顾问按接待轮序依次接待;(三)推荐流程推荐人提供项目信息和产品信息给被推荐人,并告知相应家装顾问客户到访,现场确认被推荐人选购产品推荐人督促被推荐人购房,缴纳购房所需各项款项推荐人在置业顾问的配合下填写销售和财务所需手续被推荐人全款或者按揭银行放款到达公司账户后,经财务核实,发放推荐奖励。二、奖励细则1、推荐成功购买住宅的按合同金额的3%/套的标准给予老业主奖励(与现金等值的奖品或服务);2、根据不同时段适时调整奖励具体奖品,拟奖励物管抵用券,空调、彩电等家电、家居等;3、老业主全年推荐成交10套以上者,奖励海南5日游一次(可携带2名亲属)。第三章其他第十条所有相关奖励均按月核实、计提。第十一条经核实确认并发放的奖励为一次性,不作补发;第十二条成交客户的被推介渠道具有唯一性(一套房的装修仅能享受一次奖励政策);第十三条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所有奖励,并按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附件一、附件1:全民营销奖励标准;二、附件2:推荐客户报备登记表;三、附件3:家装顾问奖励确认表;四、附件4:诚信承诺书;五、附件5:推荐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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