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工伤难认定.doc

上传人:za****8 文档编号:6522140 上传时间:2020-02-28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1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工伤难认定.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申请工伤认定材料不完整工伤难认定案情余某于2005年10月开始在江门市某五金制品公司工作,2006年1月17日在该公司车间开机床时被机床导轨压伤左食指末节。2007年1月17日,余某向鹤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局认为申请材料不完整,向其发出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通知书,要求于2007年1月25日前补正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证明,其收到通知后,没有依时补正材料,该局遂作出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余某不服,向鹤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该局拒不履行工伤认定的职责属于不作为行为,判令该局履行职责,并由该局负担案件诉讼费用。法院经审理后,驳回余某的诉讼请求。法官说法工伤认定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本案原告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完整的申请材料,但其没有在期限内向被告提供相关材料。所以,被告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已对原告的工伤认定申请履行了法定职责。原告认为被告行政不作为的理由不成立,因此,法院依法驳回原告余某的诉讼请求。如果申请人能够提供完整的材料且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的,可以再次申请工伤认定。第 1 页 共 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