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doc

上传人:za****8 文档编号:6463208 上传时间:2020-02-27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