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GS 0001 S-2015 山东古桑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代用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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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Q/东古桑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标准 Q/001用茶 2015布 2015 施 山东古桑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发布Q/001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严格按照 准 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 山东古桑农副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玲 。 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限 3 年,到期复审。 Q/001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除茶以外的)可食用植物的芽叶、花及花蕾、果(实)、根茎等为原料,经清理、杀青(或不杀青)、揉捻(或不揉捻)、切片(或不切片)、干燥、包装制作成供人们泡 (煮 )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量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计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食品中黄曲霉素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粮食卫 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氯和拟 除虫菊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茶叶、水果、食用植物油中三氯杀螨醇残留量测定 苹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5835 干制红枣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及双瓦楞纸箱 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8302 茶 取样 8304 茶 水分测定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10004 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0164 核桃 Q/001 1333 铝制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3121 陶瓷食具容器卫生标准 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20351 地理标 志产品 怀山药 20353 地理标志产品 怀菊花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 黄山贡菊 864 苦丁茶 894 绿色食品 荞麦及荞麦粉 119 无公害食品 饮用菊花 0003 陕西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代用茶安全要求 1458 非热封型茶叶滤纸 2595 热封型茶叶滤纸 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 量监督 检 验检疫 总局 2005第 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决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123号令) 关于批准 棉籽低聚糖等 7中物品为新资源食品及其他相关规定的公告( 2010年第 3号) 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2年第 17号) 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代 用茶 采用(除茶 以外的)可食用植物的芽叶、花及花蕾、果(种子)、根茎(桑叶、桑椹、刀豆、山药、山楂、马齿苋 、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 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沙棘、芡实、赤小豆、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桃仁、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竹叶、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槐米、槐花、蒲公英、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橘皮、薄荷、薏苡仁、 薤 白、覆盆子、藿香 、核桃仁、苦丁茶 (木犀科粗壮女贞)、人参(人工种殖)、玫瑰花 (重瓣红玫瑰) 、苦荞、怀山 药 为原料,以其中一种或几种原料按比例经加工制作、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或煮)的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代用茶产品。 4 分类 根据原料的不同,产品可分为叶类、花类、果(种子)类、根类、茎类和混合类代用茶。其中,混合类是指以同一种类或不同种类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或植物组织为原料,经加工后按照一定比例混合而成的代用茶产品。 5 技术要求 基本要求: 不得添加法律、法规、国家部门规章、食品国家安全保障规定以外的任何物质,不得添加非食品物质:使用的食品原料应符合 761、 762、 763 的规定,应无劣变、洁净、无异物、无异气味,无霉变,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 Q/001 原辅料 桑叶、桑椹、刀豆、山药、山楂、 马齿苋 、乌梅、木瓜、火麻仁、代代花、玉竹、甘草、白芷、白果、白扁豆、白扁豆花、龙眼肉(桂圆)、决明子、百合、肉豆蔻、肉桂、余甘子、佛手、沙棘、芡实、赤小豆、麦芽、昆布、枣(大枣、酸枣、黑枣)、罗汉果、郁李仁、金银花、青果、鱼腥草、姜(生姜、干姜)、枳椇子、枸杞子、砂仁、胖大海、茯苓、香橼、桃仁、桔红、桔梗、益智仁、荷叶、莱菔子、莲子、高良姜、淡 竹叶、菊花、菊苣、黄芥子、黄精、紫苏、紫苏籽、葛根、黑芝麻、槐米、槐花、蒲公英、榧子、酸枣仁、鲜白茅根、鲜芦根、橘皮、薄荷、薏苡仁、 薤白、覆盆子、藿香 应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药典的规定。 核桃仁 应符合 0146 的规定 。 苦丁茶 应符合 864 的规定。 人参(人工种殖) 应符合 卫生部公告 2012 年第 17 号的规定 玫瑰花 (重瓣红玫瑰) 应符合卫生部公告 2010 年第 3 号的规 定。 苦荞 应符 合 894 的规 定。 怀山药 应符 合 20351 的规定。 产工艺 叶类 鲜叶杀青揉捻干燥包装检验入库。 花类 鲜花拣剔杀青干燥包装检验入库。 果(实)类 鲜果(实、根茎)拣剔(切片)干燥包装检验入库。 混合类 原料拣剔拼配(打碎)包装检验入库。 感官指标 应符合 表 1 的规定 。 表 1 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组织形态 具有各产品固有的植物学组织形态和品质特征。 色泽 具有主要原料应有的色泽。 气味 正常、无异味。 杂质 无外来杂质、无有害杂质。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表 2 理化指标 Q/001 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表 3 微生物指标 项 目 采样方案及限量 n c m M 沙门氏菌 5 0 0 - 金黄色葡萄球菌 5 1 100g 1000g 大肠菌群, g 3 注 :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 行。 净含量及允许短缺量 应符合 国家质 量监督 检 验 检疫 总局第 75 号令 定量包装 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 合 4881 的规定 7 检验方法 感官检验 从样品中随机 抽取 5g 至 于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用目测法进行色泽形状杂质霉变的检验,用鼻嗅的方法检验样品的气味。再将样品置于洁净透明的玻璃杯中,以开水冲 泡后目测、鼻嗅、口尝。 理化检验 水分 按 304 规定的方 法测定。 项 目 指 标 叶类、茎类 花类 根类、果(种子)类、混合类 水分 /(g/100g) 13 13 总灰分 /(g/100g) (以 )/(mg/ 氧化硫 (以 (mg/ 100 黄曲霉毒素 g/ 六六 /(mg/ 叶类 ) 滴滴涕 /(mg/ 叶类 ) 敌敌畏 /(mg/ 花、果 (种子 )、根、茎、混合类 ) 乐果 /(mg/ 花、果 (种子 )、根、茎、混合类 ) 氰戊菊酯 /(mg/ 叶类 ) 三氯杀螨醇 /(mg/ 叶类 ) 展青霉素 a/( g/ 50 其他农药残留 应符合 763的规定 注:展青霉素仅限于 以山楂为原料制成 的产品。 Q/001 总灰分 按 306 规定的 方法测定。 铅 按 定的方 法测定。 二氧化硫 按 定的方法 测定。 黄曲霉素 定的方法 测定。 六六六、滴滴涕 按 定的方法 测定。 敌敌畏、乐果 按 定的方法测定 。 氰戊菊酯 按 定 的方法测定。 三氯杀螨醇 按 定 的方法测定。 展青霉素 按 定的方法 测定。 其他农药残留 按 763 规定的方 法测定。 微生物检验 沙门氏菌 按 定的方法检验。 金黄色葡萄球菌 按 定的方法检验。 大肠菌群 按 定的方法检验。 净含量检验 按 070 规定的方法执行 。 8 检验规则 组批 具有相同的花色、等级、包装规格和净含量,品质一致,并在同一地点、同一期间内加工包装的产品集合为一批次。 抽样 抽样 方法按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抽样基数应大于或等于 10样量应大于或等于 600g,样品应分装在 2 个样品罐或样袋,一份检验,一份复验或被查用。 检验 出厂检验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按本要求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水分、净含量 。 型式检验 Q/001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半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试制鉴定; b) 正式生产时,如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到产品的质量; c)出厂检验的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 d)国家主管部 门提出要求时。 判定规则 按 第 5 章要求 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随机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 9 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志、标签 运输包装箱的产品标志应 符合 191 的规定。标志、标签应符合 718 和关于修改 的决定的规定。 原料含有人参的产品,标签还应根据卫生部 2012 年第 17号公告的规定标 注:食用量,以及孕妇哺乳期妇女及 14 周岁以下儿童不 宜食用。 包装 内包装采用纸袋、 聚乙烯 袋、 聚丙烯 袋、 镀铝复合 袋 或 滤袋 ,应分别符合 1680、 687、688、 683、 1458 或 2595 的规定。 外包装采用纸盒、铝盒或 陶瓷罐 ,应分别符合 6543、 1333 或 3121 的规定。 包装要牢固、防潮、整洁,能保护茶叶质量, 便于装卸、仓储和运输。 运输 应采用清洁、干燥、无异 味、无污染的运输工具,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应有防雨、防潮、防暴晒措施,避免剧烈撞击和重压。 贮存 应贮存于清洁、干燥、无异味的专用仓库内,仓库周围应无异气味。宜采用冷藏。 在本标准规定的条件下贮藏运输,代用茶保 质期为 18 个月。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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