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doc

上传人:w****2 文档编号:6455372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导小组工作职责2、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3、负责制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认证体系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4、组织开展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做好农产品产地环境的保护,控制“三废”污染,净化农产品产地环境;5、组织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带动农民按照标准要求规范进行农产品生产。6、负责全县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工作,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开发认证工作;7、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年检和市场监督工作,规范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企业生产行为;8、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制度,加强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农产品的监督抽查;9、做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保障农产品安全生产;10、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对市场销售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销售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对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农产品进行销毁或者无害化处理;11、协助政府起草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文件;1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县水产局1、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水产品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2、负责建立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加强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水产品的监督抽查;3、组织开展水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划定,配合环保和水务部门做好水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控制“三废”污染,净化水产品产地环境;4、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建立安全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水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查处销售有毒、有害水产品的违法行为;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订相关支持政策;2、会同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对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支持,提高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技术水平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县经济贸易委员会1、会同有关部门抓好以农产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2、配合农业、水产、卫生、质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对生产、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五、县财政局1、负责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负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所需经费;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六、县国土资源局1、结合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加强农用地管理,促进优势农业产业带的培育和发展;2、巩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成果,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严格控制占用基本农田,保证优势农产品基地用地的需要;3、加强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支持养殖业大户、农产品加工业土地的流转,发展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4、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努力提高新增耕地质量,提高农产品基地的地力;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七、县水务局1、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水质水量的同步监测,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水资源质量信息;2、加强水资源保护,为发展生态农业提供支撑;3、加强水库调度和用水管理,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充分利用现有水源,保障农业生产用水需要;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水平;4、加强水法制宣传,加大执法力度,防范和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行为;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八、县林业局1、做好全县林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林产品质量安全抽查监测制度,加强对生产中或者市场上销售林产品的监督检查;2、配合工商等部门建立安全林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市场销售林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管理;3、做好林木种苗质量管理、森林植物检疫、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及有关执法检查工作;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九、县卫生局1、做好餐饮业和食堂等消费环节食用农产品安全卫生的监督管理;2、加强对食品行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的工作,强化食品行业使用农产品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指导、督促餐饮单位建立食品采购索证、进货验收和台账记录制度;3、做好重大公共活动、重要会议饮食卫生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县环境保护局1、会同农业(水产)部门加强对农业(水产)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的保护,控制工业“三废”对农业(水产)生产环境的污染;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1、加强农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禁产、禁售农业投入品以及销售农产品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违法行为;2、会同农业(水产)行政主管部门逐步推行安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二、县质量技术监督局1、负责食品加工环节的执法检查和安全监管,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和滥用添加剂加工食品的行为;2、负责申请农产品地方标准的制定,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信息,依法查处违反标准化法等法律法规行为;3、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技术机构的计量认证工作,依法查处违反计量法等法律法规行为;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负责食用农产品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督;2、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用农产品安全重大事故的查处;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四、县粮食局1、做好县粮食储备工作;2、协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做好地方粮食质量安全的管理工作;3、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五、县供销合作社1、做好行业自律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合格的农资产品;2、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六、县集贸市场管理中心1、负责市场的日常管理、卫生保洁等工作,按规定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摆卖秩序等制度;2、负责在市场内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3、配合农业、水产、工商等部门开展对市场内的食品安全执法检查;4、负责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建立市场内经营者档案,记载经营者基本情况、信用状况等。做好市场内商品交易的各项统计工作;5、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十七、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1、负责制定和实施广播电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宣传报道计划;2、组织县人民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及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进行宣传报道;3、组织审查在县人民广播电台、县电视台各主要新闻栏目播出、刊出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和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工作的稿件;4、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第 7 页 共 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