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加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doc

上传人:za****8 文档编号:6448975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工加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职工加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职工加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可否认定为工伤案例赵某在一家外资企业工作,2004年十一长假期间,公司安排其于十月一日加班一天。十月一日,赵某驱车赶往公司上班,途中由于赵某所驾汽车与一辆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赵某受伤被送往医院作了截肢手术。交通部门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赵某不承担责任。由于是在节日加班途中发生的伤害,赵某所在单位遂就能否认定赵某为工伤,可否享受工伤待遇,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了咨询。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告知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依法享受工伤待遇。赵某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提交了有关申请材料,劳动保障部门经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作出了认定赵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决定。评析本案中,劳动保障部门作出赵某所受伤害为工伤的决定是正确的。这是一起因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而导致的工伤案件。对于这起案件中赵某能否认定为工伤,关键是要正确理解和把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有关条文的含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其中第一款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该条的规定,符合该条规定的工伤认定要件有二:一是职工受到伤害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二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了机动车事故伤害。也就是说职工只要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了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就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案中,赵某符合该条关于工伤的认定要件:是赵某受伤是在上下班途中,这里的上下班要作广义的理解,即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此案中,赵某按公司要求节日加班,途中受到的伤害,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伤害;二是赵某在机动车事故中受到伤害。对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应当正确理解,就是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论是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自身伤害的,还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没有驾驶机动车而受到机动车伤害的,符合法律规定工伤认定条件的都应当按照规定认定为工伤。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