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教材.doc

上传人:za****8 文档编号:6447125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职业卫生培训教材一、职业病危害与职业病基本概念1、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2、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3、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二、职业病的特点1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是人为的如果这些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以防止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2所接触的危害因素病因通常是可以检测的只有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职业病。3在接触同样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4大部分的职业病目前无特效药或治疗方法,早期发现较易恢复,发现越晚疗效越差。三、职业病危害的防护1、职业病危害的防护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防护,二是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2、使用防护用品的注意事项1)正确选择符合要求的用品。2)使用人员要接受了解使用防护的目的、意义、性能方面的教育。3)应急防护用品要定期检查接近点摆放及时可用。4)要熟悉各种防护用品的性能的使用、维护和保养。5)有组织、有制度、正确、合理地发放防护用品。3、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生产性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有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经消化道进入引起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但是如果个人卫生习惯不良也可使少量毒物进入消化道吸收。4、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稽处。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5、发生职业危害时的防护、自救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四、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职防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有1享受教育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2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3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4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6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7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8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9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10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11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2、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四点义务1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2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3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4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4、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什么义务1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6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7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8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9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10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11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12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13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14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眼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15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16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