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多篇).doc

上传人:w****2 文档编号:6446352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仲裁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多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仲裁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多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仲裁委托代理协议书(精选多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仲裁委托代理协议书目录第一篇:委托代理合同(仲裁)第二篇:仲裁委托代理协议第三篇: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第四篇:仲裁委托代理协议1第五篇:民事(仲裁)委托代理协议正文第一篇:委托代理合同(仲裁)委托代理合同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与北京物资学院、北京市中丝出租汽车公司劳动仲裁一案,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侯正林律师 、周青生实习律师作为甲方上述一案的劳动仲裁代理人。上述代理律师,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变更。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代理权限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按时出庭,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为甲方保守约定的秘密。三、甲方必须如实陈述案情,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出示有关原始证据并提供相应复印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存),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四、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代为出庭,代为陈述事实,参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承认、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代领法律文书。五、甲、乙双方根据委托事项难易程度,就本案乙方收取律师费商定如下:甲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叁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交纳律师费6000元(大写:陆仟圆整 )。 除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外,乙方收取的上述律师费不再退还。在代理甲方仲裁的过程中,如甲方或甲方的对方当事人增加仲裁请求的,则乙方相应地向甲方另行收取律师费,该笔律师费从甲方或甲方的对方当事人提出增加仲裁请求之日起叁日内一次性付清。六、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仲裁费;公告、鉴定、邮寄、查询等费用,由甲方负担并预支,事后结算,多退少补。如在外地办案,交通及食宿等费用由甲方负担并预支;如在北京市内办案,甲方同意于本合同签订之日,除律师费外,另向乙方支付办案费(含打字、复印、传真、市内交通、通讯等费用)元。此笔费用实行承包制,以后不再退还。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法律责任;或者乙方 1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已收取的律师费和办案费视为甲方应交给乙方的违约金而不予退还甲方:第一,甲方坚持虚假陈述或伪造证据;第二,甲方未按约支付律师费或办案费;第三,甲方擅自变更、解除或不履行本协议。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时,尚未交纳律师费的,按本合同约定的律师费总额的 30 向乙方交纳违约金,解除合同当日交纳。八、乙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应退还已收取的甲方的律师费;因乙方适用法律不当、严重失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九、在本案仲裁过程中,甲方因委托的事项需要会见本案代理律师的,应提前 一日联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向仲裁庭提交证据、法律文书或其他材料,应提前告知对方;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收到仲裁庭的通知、函件、法律文书,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十、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仲裁终结时止。十一、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履行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四、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乙方:北京市雄志律师事务所代表:熊烈锁地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a座811室邮编:邮编:100029电话:电话:(010)82254523、73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第二篇:仲裁委托代理协议仲裁委托代理协议合同编号:_甲方:_乙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律师代理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_律师、_律师作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同意甲方的指定。第二条委托事项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拟定有关甲方与_的纠纷案的解决方案以及提起、进行并完成甲方与_的仲裁活动。第三条委托权限: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2出庭参加仲裁;3参加调解工作;4拟定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5查阅、复制并保留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第四条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甲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之日止。第五条代理费的支付: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代理费_元,支付方式为:_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_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_第八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九条 其它约定:_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章):乙方(章):住所: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邮政编码:公证机关:签约时间:年签约地点:月日住所: 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电话: 邮政编码: (章) 签约时间:年签约地点: 月日第三篇: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诉讼/仲裁代理委托合同委托人: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受托人: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证件类型及编号:联系方式:合同签订地点:声明:1、合同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2、合同双方均承诺自身符合法律对签约要求的强制性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鉴于:(1)委托人准备通过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_的法律纠纷。(2)委托人因_的法律纠纷,被_提起诉讼/仲裁。 因此,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委托受托人办理该法律纠纷的诉讼/仲裁法律事务,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律师受托人指派执业律师_(以下简称律师)代表受托人,办理委托事项。第二条委托事项(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诉前交涉 代理仲裁 代理一审 代理申诉 代理二审 代理执行 代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_第三条代理权限(有委托的在内打;无委托的): 出庭 答辩 陈述案情 举证 质证 签收法律文书 参加和解或调解 承认诉讼/仲裁请求 变更诉讼/仲裁请求 放弃诉讼/仲裁请求 提起反诉 提起上诉 申请再审 其他授权事项:_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1、委托人应向律师真实详细的提供与案情有关的情况、资料和证据,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2、受托人应确保至少一名律师参加诉讼/仲裁的正式开庭。3、律师应认真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按时出庭参加诉讼/仲裁并及时向委托人通报案情。4、律师在执行委托人委托的具体工作时,应对自身的不当或违法行为负责。5、律师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法要求。6、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经营情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本项义务不以本合同解除而免除。保密承诺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7、委托事项完成后,受托人应在_日内将所有委托人提供的文件、资料返还给委托人。第五条代理费及办案杂费1、代理费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1)固定收费:金额为人民币_元。于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日内支付。(2)效果收费:按生效判决/裁定/仲裁书支持的委托人请求的金额/避免委托人承担的金额的_%计算。于判决/裁定/仲裁书生效之日起_日内支付。2、办案杂费:律师的差旅费、查档费、复印费等为案件必要开支的办案杂费:由受托人垫付,委托人实报实销/由受托人自负/由委托人预付_元,多退少补/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_元,受托人包干使用,多不退少不补。第六条违约责任1、当律师出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的工作失误、侵害委托人权益、泄露委托人商业秘密或失去执业资格等不适宜继续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情形,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受托人退还代理费、办案杂费和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2、委托人在配合律师开展工作时,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受托人或律师被有关机关查处或被第三方索赔的,受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委托人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第七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政府行为”是指国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实施的强制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拆迁、征收、禁令,以及其他本合同当事方无法控制的且对合同履行有实质性影响的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3、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 发生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互不承担责任。第八条双方其他约定的事项_第九条附则1、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代表、地点、方式等)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2)邮递以邮政部门可以证明的收到日视为送达之日;(3)传真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之日。2、除国家法律本身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无追溯力。本合同可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进行修改与补充,但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并经双方签字同意后执行。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选择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 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注:填写双方选择的仲裁委员会的名称)仲裁委员会在(注:填写双方选择的城市名)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4、本合同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本合同采用中文和_文字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同文字的文本内容如有不符,以中文为准。5、本合同自起生效。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第四篇:仲裁委托代理协议1仲裁委托代理协议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江苏苏州平和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律师代理业务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委托乙方并指定王正东律师作为甲方的仲裁代理人。二、委托事项: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代理甲方的纠纷案的解决方案以及提起、进行并完成仲裁活动。三、委托权限: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委托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 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材料;2、 出庭参加仲裁;3、 参加调解工作;4、 拟订有关解决纠纷的方案;5、 查阅、复制并保留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材料;6、 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等。四、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乙方完成全部委托事项或甲方解除对乙方的委托之日止。五、代理费的支付: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先期办案费用元,另,按甲方最终获得款项的30%支付给乙方律师代理费元。六、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时间:XX年月日时间:XX年月日仲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受托人:委托人因一案,依法委托江苏苏州平和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案代理人。委托事项及其代理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提出仲裁申请,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等。委托人:受托人:XX年月日第五篇:民事(仲裁)委托代理协议316021中国舟山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2层12f, block a, lincheng construction building, 171 qiandao road,zhoushan 316021, chinatel.: 86 580 258 3100fax: 86 580 258 3100委 托 代 理 协 议()舟山大成字第号甲方:地址:电话:乙方: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住所:舟山市临城新区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2层邮政编码:316021电话:+86 580 2583100传真:+86 580 2583100律师联系电话: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其与 *诉讼事宜,乙方接受该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的代理人,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请继续关注)。二、代理权限为:(1)代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2)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3)代为签收法律文书。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事实情况及有关材料。如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真实情况和材料,乙方有权拒绝代理。四、乙方律师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遵守甲方提出的保密要求。五、经双方协商,根据本案争议标的额,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元人民币(小写)(大写:*整)。该费用支付方式为:*。六、双方商定下列与本事务有关的费用开支由甲方负担,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条的律师费中:民事委托代理协议(1)代支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用等。(2)代支间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转委托审计、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其它用于收集证据的费用。七、对本协议未规定之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八、本协议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案件一审;二审;再审;执行 终结日(或: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况)为止。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乙方: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代表:年月日本网向您推荐更多文章:仲裁委托代理协议(样式一)诉讼(仲裁)委托代理合同范本劳动仲裁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书招标代理委托协议书第 17 页 共 17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