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实施方案.doc

上传人:w****2 文档编号:6443710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实施方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实施方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实施方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实施方案一、总体目标 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是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着力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题,通过开展设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信贷资金投入,放大财政资金扶持效果,促进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 (一)基金来源渠道及运作方式 设立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资金规模122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筹集590万元,试点县资金630万元)。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事宜。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财政局,负责基金日常运行管理。基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财务单独核算,利息收入计入基金总量。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与金融机构、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以下简称诚信担保公司)合作,风险共担,共同为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 (二)基金使用对象及范围 1基金担保对象为境内实际运营一年以上且注册登记并具有丰富的从事农业生产经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2合作银行以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1年期内无抵押、无担保或弱抵押、弱担保贷款。 3基金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发展,支持引进农业新品种新技术、购置农业生产资料、开展标准化生产、农产品初加工及市场营销等,不得用于非农领域。同等条件下,优先扶持承担绿色增产模式攻关示范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从事适度规模化生产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扶持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优先扶持国家级、省级、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三)基金信贷规模及期限、利率 1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最高担保信贷总额度为6100万元,单户放贷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2期限、利率。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贷款利率根据借款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信用状况、风险状况实行综合定价,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行优惠利率。原则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得超过40%。 (四)基金担保贷款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向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申请后,组织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对申请人开展联合调查,然后各自独立审查,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放贷条件和授信额度,最后会商审批,以就低不就高原则确定授信额度,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告知借款人。 3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会商审批通过后,根据授信额度通知借款人到合作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手续。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凭会签审批表办理保证合同等相关手续,合作银行在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办理完保证合同后三天内放款。审批表经三方签章后各留存一份,作为本协议项下担保贷款必备的证明材料。 (五)风险承担比例和追偿机制 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担保贷款风险由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和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共同承担,风险分担比例为:合作银行20%,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50%,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30%,担保范围是借款本息。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借款本息发生代偿时,具体代偿和追偿程序如下: 当借款人出现欠息或贷款逾期,借款人未偿还本息,合作银行向借款人发出催款通知书,并同时书面通知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和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贷款逾期或欠息达到30天,借款人仍未偿还本息,则启动代偿程序,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按本方案约定比例向合作银行划款代偿;代偿后,由合作银行负责向借款人进行追偿。追回款项在扣除追偿费用后,依旧按上述风险分担比例进行受偿。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成立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基金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的日常运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全程监管基金运行。农业主管部门全程参与试点工作的宣传发动、业务指导、调查审核等工作。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按照合作协议,负责对申请贷款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资格条件等审核把关,提供优质便捷的信贷服务,切实做好风险防控和欠债追偿。 (二)强化监测,规范管理。借款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应全面建立生产、财务等管理台账。县农业融资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合作银行、国元保险公司(或诚信担保公司)根据需要不定期对借款人资金使用及生产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实行实时预警,确保试点资金有效使用。 (三)阳光操作,安全运行。试点工作实行公开化、市场化、阳光化操作,对试点工作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及时对外公示,接受社会广泛监督。逐步建立健全诚信管理制度,对恶意拖欠基金担保信贷资金的,将其纳入诚信黑名单,今后不再给予相关资金支持。对套取、骗取基金担保信贷资金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