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擅自雇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doc

上传人:w****2 文档编号:6429691 上传时间:2020-02-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者擅自雇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劳动者擅自雇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劳动者擅自雇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经过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生效后,劳动者擅自长期雇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并拒绝改正,用工单位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要准确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楚劳动合同的特征以及劳动法对劳动者和用工方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劳动合同区别于一般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二:第一,具有相对性。主要是指劳动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另一方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合同当事人没有发生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人不能依据合同向合同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也不应承担合同义务或者责任,非依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第三人不能主张合同上的权利。第二,具有人身性。是指劳动合同所具有的人身性质,即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与劳动合同当事人的人身是不可分离的,除劳动合同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不能代当事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即劳动者应当亲自完成劳动任务,而不是由其他人代为完成劳动任务。在劳动者长期擅自雇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并拒绝改正的情况下,用工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显然,长期擅自雇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完成劳动任务,并拒绝改正的情形,不属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以及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是否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呢?劳动法对哪些情形系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没有明确界定,在个案的处理上要具体分析。对于劳动者长期擅自雇请他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完成劳动任务并拒绝改正的情形,结合劳动合同有别于一般合同的重要特征和劳动法第3条、第25条的规定分析,理所当然地应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模板表格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