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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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报告为进一步了 解全镇实际情况, 掌握镇村干部思想动态,增强干部凝聚力, 把干部队伍的认识和干事创业的信心统一到党委、 政府的各项部署上来, 积极推进 2017 年全镇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 3 月 7 日至 15日, 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精心组织, 积极开展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市文化执法支队迅速制定全覆盖谈心谈话安排表,规范统一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 格式, 落实了 记录汇总负责人。 3 月 15 日, 市文化执法支队党支部书记李会科采用个别谈话的形式, 对支队 6 名执法人员重点从文化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个人思想动态、 意愿诉求等方面进行了谈话, 共收集存在的问题 5 条、 意见建议 7 条、 个人诉求 1条, 并针对意见诉求梳理了 10 项措施和工作计划。通过此次谈心谈话工作, 进一步增强了 文化执法支队的队伍向心力、 凝聚力, 有利于领导干部准确掌握执法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意愿诉求。 市文化执法支队将紧密结合新一轮文化执法综合改革, 提升执法队伍素质, 加强对外宣传力度,树立政治坚定、 行为规范、 业务精通、 作风过硬的良好文化执法队伍形象。会后局领导强调: 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 切实增强政治意识、 大局意识、 核心意识、 看齐意识, 践行忠诚担当, 对照市安委会制定的宜春市安监系统干部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提出的整治内容, 严格要求自已, 努力工作, 为铜鼓经济发展, 安全生产稳定做出新的贡献。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一、 切实把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省委巡视组向我市反馈巡视意见后, 市委高度重视, 立说立行, 全力推进, 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 对整改工作负总责。一是强化思想认识。 8 月 20 日, 市委召开常委会,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省委巡视组对我市巡视情况的反馈意见, 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 并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 要求真抓严改, 坚决整改到位。二是落实主体责任。 市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体责任, 市委书记周联清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和专题会议, 部署研究工作整改, 对整改中的重要问题和重点工作直接协调、 直接督办。 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 主动担责, 对号入座, 逐条逐项制定具体整改措施, 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做到事事有人抓、 件件有落实, 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整体推进。三是明确责任分工。 市委逐一研究梳理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 细化分解为 43 项具体整改任务, 制定了 整改任务与分解落实方案, 明确各项整改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 具体规定整改的完成时限, 保证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市政府针对政府工作部分, 研究制定了 市政府整改工作方案 , 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市纪委研究制定了 整改任务与分解方案, 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集中力量做好整改问题特别是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的查核工作。四是保持高压态势。 严肃追究问责, 倒逼责任落实, 持续压力传导。 今年以来, 全市共追究党委主体责任领导干部48 人(处级 9 人、 科级 24 人) , 追究纪委监督责任 3 人, 持续释放“有责必问、 问责必严” 的强烈信号。五是强化成果运用。 市委强调, 省巡视工作是对我市各项工作的全面“体检” 和有力推动, 要把反馈意见的整改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 真正把巡视成果体现好、 运用好,转化为推动莆田发展的强大动力。二、 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市委将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细化为 4 个方面 12 个具体问题, 逐一制定整改措施, 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到目 前为止,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1. 关于“市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问题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 市委多次召开市委中心组学习 (扩大) 会议, 学习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央纪委通报、 省委落实“两个责任” 意见, 要求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 出台了 莆田市党员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若干意见(试行) 、莆田市党员干部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提醒函制度, 面向全市发放 400 多份“遵守招生纪律”、“八不准八不得” 提醒函。由市委领导带队, 对 7 个县区(管委会) 、市直各单位 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 从市直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和市直派驻机构三个层面, 市纪委召开三场约谈督促会, 传导责任压力。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 市委出台了 县区纪委书记、 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试行) 。 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 再次调整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 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 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 对部分派驻机构进行调整合并, 增设 5 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 实现向市一级政府工作部门派驻“全覆盖”。2. 关于“政府投资工程管理不够规范” 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 监管。 市、 县两级政府建立“一把手” 负总责机制, 班子成员分工负责。 认真贯彻落实莆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定, 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案卷月 评查制度和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规范执法和法制监督。 开展权力运行网上公开全省试点工作, 组织行政权力清理工作, 并在市政府网站对外公布。 开展行政许可流程图编制工作, 进一步简化办事环节, 保障相关部门对行政职责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市国资委正在修订莆田市国资委出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 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制定工程主材采购管理办法 等八项制度, 加强对市属国有企业的监管。 加强招标管理, 完善政府投资项目 各项管理制度, 市发改委制定了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管理的意见, 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及标后监管工作, 禁止以任何理由、 任何形式规避招投标。 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自主研发“一张图” 和电子政务、监管预警、 共享服务三个平台, 实现国土资源各类数据有效监管。针对直接指定政府投资工程的施工单位问题。 已对存在问题的 55 个项目 (含 2016 年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18 个项目 ) , 全部完成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其中, 54 个已签订合同项目 , 共处罚金万元; 1 个项目 未签订合同, 已按要求终止原设计委托。 落实市政府议事和决策规则, 加大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完善和落实集体领导和分工制度; 建立健全监察局、 审计局、 法制办、 新闻单位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议、 市长办公会议机制, 加强民主与法制的监督。针对承接政府工程的国企管理混乱问题。 规范制度, 福建建投集团解除与包工头及其现场管理、 质安科长等核心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 建投集团出台工程主材采购管理办法 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市建工集团新承接的工程一律不得转包挂靠。 福建建投集团撤消原 22 支施工队伍的编制,解除 6 名劳务科长的劳动合同。 完善评审, 市财政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程预结算管理制度, 规范工程预结算评审管理,充实评审力量, 将助审机构从原来的 7 家增加到 19 家, 完善评审制度。 强化监管, 市国资委及时督促福建建投集团进一步规范项目 经理等岗位的工作职责, 加强项目 部管理, 启动对相关责任人问责程序。 福建建投集团重新修订工程施工项目 经营管理责任制暂行办法 等 6 项办法, 加强内部管理, 该集团所有工程施工项目 均按照上述新修订制度、 办法执行。 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市建工集团原总经理林国文予以党纪处分。 对负有责任的市国资委原监察室主任阮师列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福建建投集团副总经理陈智勇予以行政警告处分。针对市政工程、 水利工程内外勾结围标串标现象严重问题。 规范公开随机抽取程序。 进一步优化完善进场交易项目公开随机抽取法, 采取三轮抽取法, 优化随机抽取程序, 加强现场监督。 完善核验代理机构、 招标采购人经办人员、 相关行政监督人员身份办法。 加强平台管理。 出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关于规范开标区、 评标区的管理规定, 理清开评标现场管理秩序的各个环节。 同时, 要求四大交易中心配合信息服务室参与各具体项目 的开评标平台管理, 确保开评标工作有序进行。 强化制度建设。 出台了 建设工程筹建办现场管理工作手册 等, 加强项目 标后管理。 市城投集团也针对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监管工作, 出台了工程监管规定,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管理。 市住建局根据省住建厅有关文件精神修改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范本, 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 追究处理。 对市行政服务中心原业务一科科长郑志勇利用负责招投标管理工作便利, 非法收受他人贿赂, 致使建设工程招投标项目 围标串标现象严重问题, 检察机关对郑志勇提起公诉。3. 关于“党员干部参与两违, 群众反映强烈” 问题加大“两违” 整治力度。 完善“两违” 月 考评机制。 建立市对县区(管委会) 、 县区(管委会) 对乡 镇(街道) 、 乡 镇(街道) 对村居的三级督查考评机制, 并对县区(管委会) 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通报。 加强“两违” 管控, 对新增“两违” 保持“零容忍、 零增长” 管控目 标, 开展违法建设巡查和督查,及时发现、 有效制止、 拆小拆早。 今年 8 月 以来, 全市共发现和查处违法建设 376 起, 拆除面积 20864 平方米。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两违” 问题。 开展党员干部参与“两违” 专项整治清理工作, 清理过程共发现机关党员干部、 村居干部 10 人参与违法建设、 违法占地, 其中已处理 5人, 其余 5 人正在处理。 对部分镇村干部借群众“两违” 之机, 以捐赠款、 老人协会等名义违规收取群众建房款, 放任违规建房行为问题, 认真组织排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对基层监管人员利用“两违” 监管职便收受贿赂, 充当“两违” 保护伞问题, 坚决查处, 决不姑息。 今年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党员干部自身参与“两违” 案件 12 件, 党政纪处分 12 人。 查处利用整治“两违” 监管中受贿的党员干部案件 11 件, 党政纪处分 11 人, 移送司法机关 4 人。针对龙桥石顶七中山“两违”建设问题。 正在调查取证。4. 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较为薄弱,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还比较突出” 问题严肃查处群众身边“四风” 和腐败问题。 今年 5 月 , 全市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 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9 月 , 全市共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 755 条, 查处问题 204 个, 党政纪处分 294 人, 实名通报曝光 23 期 109 起群众身边腐败典型案件。针对反映基层干部的信访量大问题。 省委巡视组在莆田巡视期间, 共移交反映基层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 184 件,占总量%, 其中乡 镇干部 32 件、 农村干部 152 件。 市纪委根据反映的内容和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分流转(交) 办。 截止 9 月30 日, 共办结 123 件, 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 49 件, 转立案 32 件, 党政纪处分 67 人; 失实 74 件; 正在初核 61 件。针对龙桥居委会唐元程案件的查处折射出对村级组织监管的薄弱问题。 加强村级建设工程监督。 下派包村干部对所挂钩村委会干部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规范村级事务管理,协助建立完善村级建设工程、 土地出租、 土地转让有关规章制度。 加强党风建设教育。 由镇街党委(工委) 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为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上一次党课, 第一时间普及基层党风廉政业务知识。 深化党务村务公开。 要求各村居将村级招待费、 水面荒地发包等“三资” 监管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 如实公开。 实行一季度一督查一通报制度。 强化干部考核奖惩。 建立村级干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 的报酬激励机制。 今年上半年, 共对城厢区 840 名上一届村“两委” 干部进行实绩考核、 民主测评, 其中 26 名村级干部因服务群众态度差、 滥用职权、 以权谋私、 不廉洁等原因受到处理。5. 关于“政府行政行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 问题针对行政诉讼败诉率较高问题。 加强学习培训。 进一步增强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干部学法用法、 依法决策、 依法管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落实责任倒查制度。 对省政府给我市的法律意见书, 已认真对照整改要求, 责成市国土资源局、 涵江区政府和仙游县政府进行对照检查, 并一一落实到位。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截止 9 月 30 日, 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56 件, 受理 45 件, 其中维持 10 件, 终止10 件, 驳回 4 件, 确认违法 3 件, 未审结 18 件; 不予受理 2件, 其他处理 9 件。针对个别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缺失, 有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 仙游龙仙购物广场项目 中, 龙仙购物广场规划调整涉及的土地出让金、 滞纳金已全面缴纳到位。荔城路北通龙桥拆迁安置区项目 用地预审程序等问题, 市国土部门从 2016 年起实行用地预审办理时限为 5 个工作日,对预审实行内部会审、 分管领导签批制度。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方面6.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方面常态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今年 19 月 , 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44 起, 处理 263 人, 其中党纪政纪处分 190 人, 同比上升%, 实名通报曝光 28 期 95起, 通过“一案双查” 追究领导责任 24 人。 省委巡视组交办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问题已查处到位, 对市财政局原局长钱元森(另案已受到开除党籍、 行政开除处分, 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等 4 人、对市发改委有关人员给予处理。对荔城区文体局局长林锋、 副局长黄伟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后海管理局局长陈银辉给予党纪处分。7. 关于“会议仍然较多” 问题严格执行莆田市全市性工作会议审批管理办法, 落实部门的会议审批制度, 坚持能现场调研、 协调解决的, 能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 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 认真执行“无会周” 制度。 截止 9 月 30 日, 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共 32 场; 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22 场, 2016 年市政府共批准部门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2 场次。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8. 关于“市委要坚持管好班子、 带好队伍, 按照“三严三实” 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管理” 问题开展专题教育。 持续推进“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 认真开展专题研讨, 推动市委常委和各县区委(工委) 领导班子抓好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问题及“不严不实” 问题的整改落实。强化日常提醒教育。 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工作, 掌握了 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扯扯袖子、 咬咬耳朵”。 督促整改。 对各县区(管委会) 开展选人用人情况及“7+3” 专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进行面上通报和点上反馈, 要求各县区(管委会) 限期抓好整改到位。 严格把关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 9 月 份, 对 33 名拟提拔为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人选、拟转任重要岗位人选、 巡视工作中需要核实的对象进行重点抽查, 对存在漏报或填报不规范问题的 11 名核实对象, 逐一进行个别谈话、 批评教育, 有 3 名市管干部拟任人选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问题被暂缓提拔使用。9. 关于“要严格落实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 进一步规范干部职位设置, 防止突破现有规定配备干部。 要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和选拔力度” 问题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拟出台莆田市控编减编工作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深化市、 县两级政府机构改革为契机, 严格控制机构编制, 取消不规范设置的职位, 解决历史遗留的机构编制问题。扎实开展事业单位清理整合工作。 经协调论证, 共拟整合精减 50 个事业机构, 收回编制 182 名, 其中全额拨款 18 名。10. 关于“个别单位超职数配备处级领导干部” 问题对去年摸排上报省委组织部超职数配备的 76 名干部,已于 9 月 30 日前全部消化到位。 对今年最近一轮机构改革超配的干部, 正在结合干部调配工作消化。11. 关于“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亟待加强” 问题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 今年 9 月 份, 市直部门新提拔的 11 名党政机关副处级干部中, 45 周岁以下的 6 名,占%。 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正在开展选拔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市属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工作。四、省委巡视组移交案件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 361 件信访件, 市纪委按规定统一接收登记, 并根据反映的内容和干部管理权限分流转(交) 办,涉及市管干部 62 件由市纪委核实处理。 截止 9 月 30 日, 已办结 172 件, 其中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 66 件, 转立案 39 件,党政纪处分 77 人。加大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 今年以来,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 742 件, 同比上升%。 立案 520 件, 同比上升%, 其中, 处级干部 11 件, 同比上升%; 科级干部 76 件, 同比上升%;贪污贿赂案件 149 件, 同比上升%; 经济大案 76 件, 同比持平。 移送司法机关 65 人, 同比持平。三、 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 我市整改工作已取得了 阶段性成果, 但还有一些整改领域、 整改成效离省委要求、 与干部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下一步, 我们将严格对照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 坚持不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推动发展。一是进一步落实“两个责任”。 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凝聚形成抓整改的强大合力。 同时, 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跟踪问责, 加大督促检查力度, 对整改不坚决、 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追究责任, 并通报典型案例, 增强压力传导, 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抓好后续整改。 坚持目 标不变、 力度不减,对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 确保件件有着落、 事事有回音。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 适时组织监督检查, 巩固整改成果;对省委巡视组提供的具体线索, 查清查实, 绝不遗漏。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对整改的问题, 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针对薄弱环节和制度漏洞, 及时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范, 扎紧制度的“笼子”, 逐步形成、 、的体制, 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四是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 将整改工作同开展“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结合起来, 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加快发展的强大动力, 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推动宜业宜商宜居莆田建设。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工作问题及整改措施 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中平就进一步明确换届工作纪律要求,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取得好的效果提出四点要求。(一) 高度重视, 充分认识开展“两项工作” 的重要意义。 换届风气风清气正是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推动形成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检验。 全院干警要严格执行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 认真学习、 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切实筑牢思想防线, 坚决不搞非组织活动。 同时, 要认清我县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 克服松懈、 厌倦思想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影响其他工作的错误认识, 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市、 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会议精神和领导讲话要求上来。(二)、 强化责任, 积极发挥参与“两项工作” 的能动作用。院党组成员、 各部门负责人要树立大局意识, 切实担负起分管范围和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充分发挥“关键少数” 的“领头雁” 作用。 以更高要求约束、 规范自己言行, 在“两项工作” 中做好积极正面引导, 在履职中给干警传导正确理念, 澄清错误观点, 通过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 凝聚干警的共识力量, 确保所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清、 要求明。 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推进上要勇于担当、 敢于负责, 对照“两项工作” 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三)、 严肃纪律, 坚决落实开展“两项工作” 的刚性要求。各部门负责人要再次组织本部门干警强化纪律规定的学习,通过认真学习“九严禁”、“六个坚决查处”等换届纪律要求,强化纪律意识。 对涉及换届的敏感信息、 重要情况、 突发问题等, 要迅速研判, 及时上报, 妥善处理。 要通过专项检查、现场督导、 重点监督, 确保换届纪律全面执行和认真落实。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 加大对落实“两个责任”、 严肃换届纪律、 深化正风肃纪、 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 推进不力的, 严肃问责追究。(四)、 精心组织, 务必确保开展“两项工作” 的实际效果。结合我院实际, 认真分解工作任务, 细化工作措施、 明确工作责任, 制发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要通过宣传专栏、 LED 显示屏、 手机短信平台等宣传载体, 全面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 要结合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民情大走访” 等活动,深入基层、 走村入户, 了 解群众的实际困难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重视和解决好群众诉求, 切实整治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确保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提档升位。 要深刻吸取反面警示案例教训,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深入开展廉政讨论, 坚定理想信念, 增强廉洁司法意识。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严管队伍,严守底线, 以一流的司法作风展现宣汉法院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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