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学年高中历史 第三单元 向封建专制统治宣战的檄文 3-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学案 新人教版选修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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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课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预习导引课程标准学习目标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基本内容,说明其对中国社会民主化进程的影响。1.了解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的背景。2.掌握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影响。知识点一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1背景(1)武昌起义成功后,各省纷纷响应。(2)各省代表通过临时政府组织大纲。(3)1912年元旦,中华民国诞生,南京临时政府建立。(4)借鉴美国宪法中的有关精神。2目的(1)巩固新生政权。(2)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3颁布: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颁布了由临时参议院通过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名师点拨中华民国宣告成立后,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外有列强和袁世凯的重重压力,内有立宪派、旧官僚及一些同盟会成员的分裂、攻讦和掣肘,处境极为艰难。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向袁世凯妥协有着深刻的社会原因。知识点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及其地位1内容(1)国家性质: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还表达了维护领土完整的国家意志。(2)权利义务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国民依法享有人身、财产等自由。国民有“请愿于议会”“陈诉于行政官署”“诉讼于法院”的权利和选举、被选举权。有纳税、服兵役等义务。(3)国家政体立法权:由各地选派的参议员组成的参议院行使。行政权:由临时大总统、副总统和国务员行使。司法权:由临时大总统和司法总长分别任命的法官组成的法院行使。2性质:具有国家根本大法的性质,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3意义(1)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施政原则,成为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2)说明以孙中山为首的新生革命政权具有较强的法治和宪政意识,并努力贯彻实践。(3)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具有参考价值的蓝本。(4)在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名师点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借鉴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施政原则,对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主题全面认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史料探究】史料一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史料二毛泽东在评价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时讲道:“民国元年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当然,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但它带有革命性,民主性。”思考(1)史料中“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有何意义?统治权力的分立体现了什么原则?(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定?其目的是什么?结果如何?(4)毛泽东为什么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那个时期是一个比较好的东西”?(5)如何认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是资产阶级性的”?答案(1)“主权在民”的原则。意义: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给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具有进步意义。原则: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2)政体形式:责任内阁制。基本原则:主权在民、民族平等、三权分立。(3)限定:参议院有权弹劾总统;最高法院有权审判总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目的:防止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结果:1916年袁世凯复辟帝制。(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近代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它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体,从而使民主共和的观念深入人心,为捍卫民主共和制提供了思想武器和法律依据。约法还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是中国宪政史上的重要一页。(5)资产阶级企图依靠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来维护共和制度,但是约法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责任内阁制也没有达到限制袁世凯权力的目的。(如有其他答案,言之有理即可)【史论归纳】 全面认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背景(1)时代背景: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袁世凯就任临时大总统。(2)理论来源:法国的启蒙思想。(3)现实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2目的: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3内容(1)规定国家主权属于人民,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平等与自由)和义务。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思想。(2)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的国家体制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3)改总统制为责任内阁制,扩大议院的权利和严格修宪程序。(4)确认了保护私有财产和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原则。4地位:是近代中国民主政治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5评价(1)历史进步性:废除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体和政体。第一次以宪法的形式提出主权在民的思想,一度被视为民国的象征,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反对专制的法律武器。使民主共和观念深入人心,为捍卫民主共和制提供了思想武器和法律依据。(2)历史局限性:对外没有明确规定反对帝国主义;对内则没有解决农民对土地的要求;也没有保障人民权利。1在制订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时候,孙中山说:“我今只说要定一条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一以表示我党革命真意义之所在,一以杜防盗憎主人者,与国民共弃之。”这表明()孙中山具有真诚的民主革命的精神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根本目的在于确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在当时的中国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A B C D答案D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所体现的民主共和思想,代表了近代中国发展的历史趋势,符合以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21912年3月8日,南京临时参议院通过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全国的立法权属于参议院;临时大总统行使职权须有国务员副署;法官有独立审判的权力。这体现了()A总统制原则 B君主立宪原则C立法独立原则 D权力之间的制衡原则答案D解析从材料中可以看出,立法权、行政权、审判权实行分立原则,而且三权之间彼此制衡。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的目的之一是为限制袁世凯,保护革命胜利果实。为此,特别规定实行()A总统制 B三权分立制C责任内阁制 D民主共和制答案C解析为了限制袁世凯,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将最初草案中拟定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试图将袁世凯置于责任内阁的监督和约束之下,遵照约法的规定行事。4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其实际意义在于()A人民在政治上翻了身 B确立了民主共和的主张C否定了君主专制制度 D为资本主义发展创造了条件答案C解析题干材料“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主权在民的民主思想,实质上是对君主专制的否定。51912年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最能体现“政权机构中权力的分配、制约、平衡”这一原则的内容是()A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B国内各个民族一律平等C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D国民有选举和被选举权答案C解析三权分立体现了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原则。6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材料一第二条临时大总统有统治全国之权。临时大总统有统帅海陆军之权。第六条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之同意,有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之权。第十一条参议院议决暂行法律。1912年1月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实行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1)材料一反映了南京临时政府在组织机构上有什么特点?(2)材料二与材料一相比发生了什么变化?指出出现这种变化的主要原因。答案(1)实行总统制和不完全的三权分立制。(2)变化:强调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实行责任内阁制,加强了对总统权力的限制。原因:限制袁世凯权力,维护民主革命的成果。解析第(1)问从材料中不难看出其特点:分权制衡。第(2)问变化从材料中对比不难得出:加强对总统权力的限制;原因应从当时限制袁世凯权力、维护民主政治角度分析。基础巩固1在筹建南京临时政府前夕,各省代表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它的主要作用是()A为辛亥革命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B奠定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理论基础C为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D把西方资产阶级政治体制首次介绍到中国答案C解析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了南京临时政府的组织构成和职权划分原则,以法律形式体现了废除封建帝制,建立民主共和制度,为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提供了法律依据。2陈旭麓先生所言:“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揖美追欧的结果,也是五四以前八十年先进的中国人经过几代人的奋斗而取得的最富深远意义的结果。”对此理解正确的是()A这是西方民主思想和民主政治影响的结果B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大力支持的结果C在中国实现了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D结束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答案A解析“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以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思想在中国影响的结果,故A项正确;B、C、D三项不符合史实,故排除。31912年3月颁布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这句话从根本上颠覆的观念是()A“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B“民者,国之本也;国者,君之本也”C“君主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D“天下之治乱,不在一姓之兴亡,而在万民之忧乐”答案A解析根据题干提供的信息和所学史实说明与民权思想相反的是君主专制,而选项中符合君主专制要求的是A。所以此题正确选项是A。4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它规定()国家主权属于全体国民总统有权单独颁布法令国民享有居住、言论等自由确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A B C D答案C解析南京临时政府颁布的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责任内阁制。在这种体制下,总统没有权力单独颁布法令,他所颁布的法令必须经过内阁总理的副署才能生效。将带的选项排除,即可得出正确的答案。5在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制定前后,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对中华民国的政体形式作出了重大改动,由最初预想的总统制转变为责任内阁制。这一改动的最主要的原因是()A革命党人进行政权建设的经验不足B帝国主义国家的干涉C清政府的阻挠D限制袁世凯的权力,维护民主共和制度答案D解析本题主要是体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由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最主要的目的是防止袁世凯专权,维护民主共和制。6下列关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评述,不正确的是()A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B具有反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C促进了近代中国民主化的进程D标志着中国民主革命任务的完成 答案D解析辛亥革命没有改变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也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革命任务,故选D。能力提升7武昌起义爆发后,帝国主义先是主张武力镇压革命,很快又宣布“严守中立”。袁世凯1911年11月复出组阁,11月下旬,北洋军攻占汉阳、汉口。12月初,南北议和在上海开始。上述时局的演变表明()A帝国主义对中国政局变化束手无策B满洲贵族专制统治得到了暂时稳定C形势变化对南京革命党人十分有利D时局向着有利于袁世凯的方向变化答案D解析辛亥革命爆发后,帝国主义实际上是在“严守中立”的幌子下寻找新的代理人,袁世凯就是在帝国主义的帮助下重新出山掌控清政府实权的。在袁世凯的威逼下,南方革命政府被迫同意和谈。这些变化都是朝着有利于袁世凯的方向发展的。8某位导演准备拍摄电视连续剧孙中山时,需要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诞生写一段“画外音”,如果要你为下列材料把脉,不适合的一项是()A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B它体现了资产阶级的革命性和民主性C它特别规定实行总统制与三权分立体制D它是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制定的答案C解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的目的之一是限制袁世凯的权力,故它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而不是总统制,C项表述不正确。其他选项均符合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表述。9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第三章第二十二条参议院议决事件,咨由临时大总统公布施行。第二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对于参议院议决事件,如否认时,得于咨达后十日内,声明理由,咨院复议;但参议院对于复议事件,如有到会参议员三分二以上仍执前议时,仍照第二十二条办理。第四章第三十三条临时大总统得制定官制、官规,但须提交参议院议决。第四十五条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材料二盖责任内阁之要义,即总统不负责任,而内阁代总统对于议会负责是也。今吾国之现行制,责任内阁制也;然有责任内阁制之名,而无责任内阁制之实,故政治因之不举。吾党主张将来宪法上仍采用责任内阁制,并主张正式政府由政党组织,内阁实行担负责任。不特须阁员副署,并须由内阁起草,使总统处于无责任之地位,以保其安全焉。宋教仁代草国民党大政见材料三何况临时约法限制过苛,因而前参议员干涉太甚,即无内忧外患之交迫,必且穷年累月莫为功,盖约法上行政首长之职任不完,则事实上总揽政务之统一无望。故本大总统之愚,以为临时约法第四章关于大总统职权各规定,适用于临时大总统已觉有种种困难,若再适用于正式大总统,则其困难将益甚。袁世凯致众议院咨请增修约法案文(1913年10月)请回答:(1)据材料一指出临时约法在政权建设上作出了哪些规定?有何积极意义?(2)材料二与材料三都主张对临时约法进行修改,指出其各自的理由、目的。答案(1)主要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参议院、国务员监督大总统。积极意义:反对专制独裁,维护共和制度。(2)材料二的理由:责任内阁未能起到应有的作用,致使民主政治未能发展。目的:限制独裁专制。材料三的理由:参议院与总统互相牵制,造成行政效率低下。目的:扩大总统权力,实行独裁统治。【学思之窗】(教材第35页)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所规定的国务员与临时大总统、参议院之间的关系,你能看出主要在哪些地方体现了责任制内阁的作用吗?另外,回顾历史必修1辛亥革命“中华民国成立”的内容,能否说出责任制内阁是怎样监督和约束总统的?提示(1)主要在行政(辅佐、副署)、立法(出席参议院)以及国务员任免(国务员免职须交参议院覆议)三方面体现了实行责任内阁制,即议会内阁,总理负责,试图把袁世凯置于责任内阁的监督和约束之下。(2)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对议会而非对总统负责;国务员受参议院弹劾后,临时总统应免其职,但得交参议院覆议一次;总理对总统要办的事项如不同意,可以驳回;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探究学习总结】(教材第36页)一、本课测评1简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主要内容。提示基本内容包括:关于国家性质,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主权在民”);规定人民权利和义务(平等、自由);规定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规定“宪法未施行以前,本约法之效力与宪法等”。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产生了怎样的历史影响?提示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是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为后来的制宪提供了有参考价值的蓝本;在中国近代民主化的进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二、学习延伸试用史实说明35页“资料回放”栏目中毛泽东论断的正确性。提示性质:临时约法是借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原则制定的,体现了中国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施政原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革命性、民主性:临时约法是否定封建专制的重要法律成果,是中国宪政史上的重要一页。约法的制定是为了约束袁世凯,保障民主共和制度,具有现实针对性。约法明确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促使民主共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在中国近代社会民主化的进程中起到了一定作用。是不完全的、有缺点的:临时约法对实现人民的基本权利缺乏确实的保障;对责任内阁制的规定尚不完备;现实需要的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人治主义色彩”,损害了立宪的严肃性;缺乏相应的制度措施,仅凭一纸约法就要捆住袁世凯手脚的想法过于理想化,以至于约法最后成了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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