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包】电大教务管理制度汇编(19项制度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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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电大扶风工作站20xx 年 12 月 25 日1目 录1、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教学班学员管理制度22、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岗位职责53、扶风工作站电大作业批阅规定74、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85、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招生办法及奖励规定126、扶风电大工作站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137、电大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规定168、电大扶风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229、电大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招生、注册办法2710、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2811、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导学教师条件与职责 3412、扶风工作站形成性考核实施办法 3613、扶风工作站电大教材管理规定 4014、扶风工作站成立互助互动式小组的方案 4215、开放教育小组学习组建的有关规定 4416、扶风工作站实践性教学环节管理细则 4817、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考试工作实施细则 5418、扶风工作站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 6519、扶风工作站视听器材保管制度 662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教学班学员管理制度一、入学与注册1、接到入学通知的学员,按规定时间到学校财务处缴费,凭交费单在班主任处注册,核对信息,填写报名表,上级电大审核通过方可取得学籍。2、因特殊情况未按时报到者,需向学校分管领导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到财务处和教务处办理休学相关手续,接到通知 5 日内未办理交费注册手续的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3、学员要认真学习电大开放教育的内涵、学习形式特点、教学管理规定,熟练掌握利用计算机进行网上学习的技能。4、学员要清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学分、学制、特殊课程的要求、集中实践、毕业条件。二、培训学习1、培训期间学员要准时参加面授辅导,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对迟到早退者,班主任将根据迟到或早退次数累计为缺课节数。2、因事需请假的,请假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一天由教导主任批准,两天以上的由主管校长审批。3、面授辅导期间,学员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保持室内安静,做好学习笔记,课后及时完成作业。4、面授辅导期间,学员要保持教室清洁卫生,不吸烟,不随地3吐痰,不吃零食,不乱扔果壳纸屑,不得乱搬动教室内桌椅,不得带小孩来校。5、学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电大三级教学平台进行选课、注册。6、学员要按照教学要求,保证每学期网上学习时间不少于 18小时,每科发贴不少于 15 个,并积极参与网上答疑、讨论。7、学员要认真参加陕西电大组织的网上教学活动,根据班主任下发的网上教学活动具体安排,提前做好发言、提问等准备工作。8、学员要认真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学校未组织面授辅导的科目,应完成形成性考核作业和不少于 5000 字的学习笔记,按时交班主任。9、学员要按照班主任安排,认真参加小组学习活动。10、学员要按照教学安排和要求,参加课程实践和毕业集中实践,不参加的不能取得实践成绩。11、学员要自觉遵守电大考试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考场纪律。12、辅导期间,需要住宿的学员及时在后勤处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学校作息制度、门卫制度、宿舍管理制度。13、学员出勤情况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分别考核记载。教务处负责不定时抽查,班主任定期将学员出勤情况报学校教务处。三、考核与毕业1、学员学习成绩分形成性考核、期末考核,形成性考核占课程4总成绩的 30以上的,实行双及格,形成性考核成绩不及格的不能参加期末考试。2、有课程实践任务的科目,学员应认真完成实践任务,未完成实践任务或者成绩不及格的,形成性考核成绩总评不及格。3、部分有特殊要求的科目,需参加省市电大组织的相关考试,考试成绩及格的,可取得该课程的学分。4、学员应参加毕业集中实践,完成毕业设计和社会实践任务。经论文答辩,论文成绩合格、社会实践合格的可取得毕业实践学分。5、电大学籍 8 年有效,8 年内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中央电大将注销学籍。四、奖励和处分1、学业成绩优异、取得学位的学员可推荐参加中央电大“优秀毕业生”评选,被中央电大授予“优秀毕业生”的学员,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2、在学习期间中违反学校各项管理制度、扰乱教学秩序、考场纪律者,学校将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五、本制度从 20xx 年 2 月 23 日起施行20xx 年 2 月 12 日5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岗位职责一、认真学习电大开放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特点、内涵,熟悉电大管理流程及要求,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和服务质量。二、根据中央电大要求,制定本专业、本班教学计划,做好学员报到、信息校对、费用核准等工作。三、指导和帮助学员熟悉开放教育的学习形式和特点,教会学员进行网上选课、自主学习,完成网上形成性考核,熟练掌握利用现代媒体进行网上学习。四、掌握本班学员基本情况,建立健全学员日常教学管理各种资料:1、中央电大教学计划和实施性教学计划;2、课程注册;3、教材征订、教材发放登记;4、每学期学分费、教材费和学员交费登记;5、学员成绩登记表、电子照片;6、本专业集中实践要求、课程实践要求和实践成绩;7、辅导安排、考勤册、网上教学安排;五、按照教学计划要求,准确完成课程注册、报考数据核对工作,指导和帮助学员完成每学期三级平台的选课注册工作。六、完成教材征订和发放;学员证的发放、补办;免修、免考课程的申请;电子图象采集工作;考试通知单发放。七、根据管理要求,对学员的网上教学进行检查和指导,每周检查一次,每月汇总并书面报教务处,督促学员按时完成网上学习任务。6八、熟悉本专业毕业集中实践环节实施要求,并组织实施,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论文和实践报告的指导工作,整理收集论文等材料,按时上报成绩、材料。九、按照课程实践要求,及时下发省市电大的实践要求和表格,指导和组织学员完成课程实践任务,上报实践报告和成绩。十、完成每学期末对学生的形成性考核成绩的评定工作。十一、建立健全班委会和学习小组。十二、协助教务处完成学员毕业证的办理工作。十三、及时通知学员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做到上情下达。十四、每天浏览省市电大教学平台,查看教学工作安排,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十五、为学员做好服务,帮助学员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十六、本制度从 20xx 年 2 月 23 日起施行20xx 年 2 月 11 日7扶风工作站电大作业批阅规定依据电大学员作业设置相关规定,充分考虑到成人学习自修的特点,现就电大班主任作业批阅考核提出以下具体规定:1、电大班主任应批阅自己所管理学员总数的 80以上人次(含80)作业,属于批阅合格。2、不足 80批阅量,按批阅不合格论处。3、作业批阅不合格者,不享受作业批阅补助。4、 ,按实际批阅人次占应批人次的百分率,享受班主任津贴。5、作业批阅不合格者,按一次教学工作失误论处,扣除月量化积分10 分。20xx 年 2 月 13 日8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班主任工作考核细则为了加强对电大班主任工作的管理和考核,特制定本考核细则。一、考核办法:1、电大班主任工作的考核由分管教学的领导负总责,各单项工作的考核由值周领导牵头,教导主任、政教处人员和值周教师组成考评小组,对当周安排完成的具体工作进行考评。2、当周具体工作的考评由政教组长、教导主任、值周领导签名后交分管教学的领导审签,存入教学档案。3、考核工作分“过程考评”和“终端考评”两个方面进行。“过程考评”就是当周发生且须完成的具体工作,由当周值周领导牵头,组成考评组对须当周完成的单项工作检查考核,对按时、按需要完成工作任务者周总结予以表扬,并在学终一次性计入基准分。对单项工作完成有失误者按评分标准记入当月量化予以扣除。 “终端考评”就是期末依据过程考核各单项工作考评结果,每人先计入班主任基准分 100 分,扣除日常各单项工作负分,合计形成“终端考9核”结果,并据此发放班主任津贴。凡积分满 100 分为优秀,享受班主任津贴的 150;积分 90 分(含 90 分)至 99 分为良好,享受班主任津贴的 120,积分在 80 分(含 80 分)至 89 分为合格,享受班主任津贴的 100,积分在 80 分以下为不合格,班主任津贴按实际积分的百分率享受班主任津贴。二、考核内容:1、认真做好新生入学报到注册工作(含学员报名信息的校对,资料的审核,报名后信息再次核对,网上自主学习培训等) 。未能按时完成的扣 5 分,对由于班主任信息传递失误,造成学员不能按期注册的每人次扣 5 分。未对学员进行网上自主学习培训(包括三级电大注册、选课、发帖、讨论、资源下载等) ,每人次扣除积分 2 分。2、按时完成教材征订,并及时交教务处审核。未能按时完成,影响上报的扣除 5 分。教材征订错误的由个人负担全部教材费用,并扣除量化积分 5 分。在教导处发放教材一周内,及时将教材发给学员,未及时发放的每人次扣除积分 5 分,因学员个人原因的除外。对教材发放进行登记,学终汇总后与财务室核对教材款,未登记、未汇总的分别扣除积分 5 分。3、按时做好课程注册工作(含基于网络考试课程、网上统考课程)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注册任务,及时交教务处审核。未能按时完成,影响上报扣除 5 分。课程注册错误导致学员无法考试的,个人承担学员考试的全部费用,每科次扣除积分 5 分。104、指导学员按时完成个人学习计划,并按教务处规定要求按时上报。未能按时完成,无计划资料的扣 5 分。5、按规定时间划分学员学习小组,收集小组活动记录,上报教务处。未能按时完成,无资料扣 5 分。6、检查督促本班学员按时上网学习,发帖,参与网上讨论以及网络考试课程的检查与督促。对能积极组织学员上网,参与网上答疑。基本要求为:本学期注册全部课程上网时间不少于 18 小时(含18 小时),每门课程发贴 15 帖(含 15 帖)。考核方式采用每个教学班抽查 12 人(10 人以下)或 35 人(10 人以上),抽查学员60(含 60)以上必须达到要求,低于 60扣除积分 5 分。每月初下载省校网上教学安排,并于每月 5 号前通知学员参加学习,5日前交省校网上学习安排,未交学习安排每次扣除积分 5 分。7、按时完成学员形成性考核成绩评定工作,及时交教务处审核,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学员学业考试扣除 5 分。8、按时做好学员考试报名注册工作(含考试信息核对、考试通知单的发放),未按时完成任务扣 5 分,因班主任工作失误影响学员考试报名,班主任承担由此引起的差旅费等费用。9、完成本专业的毕业集中实践任务,毕业实践表格和要求班主任及时打印下发给学员,及时上报学员论文选题,整理毕业实践材料,打印实践成绩册,按时完成毕业实践任务。未按时完成任务每人次扣 1 分。1110、按要求完成毕业办证和证书发放工作,未按时完成且影响学员毕业的扣除积分 5 分,学员毕业证书丢失的个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11、 保管好学员个人档案等有关过程性资料。因班主任工作失误造成学员档案遗失,每次扣 5 分,并由个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12、 做好各项费用催缴工作。学初,班主任应计算好学员应缴学分费、书费、网考费、论文评审费、补考费等,并协助学校做好各项费用催缴工作。未按时完成任务,按缺缴费用的人数,每人次扣 2 分。13、按要求完成作业批阅任务,未按要求完成作业批阅任务的扣除积分 5 分,并按照电大作业批阅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电大班主任应批阅自己所管理专业学员总数的 80以上人次(含 80)作业,属于批阅合格;不足 80批阅量,按批阅不合格论处;作业批阅不合格者,不享受作业批阅补助,按实际批阅人次占应批人次的百分率,享受班主任津贴;)本考核细则于 20xx 年 10 月 26 日学校领导班子会讨论通过,自20xx 年 11 月 2 日起施行。12电大扶风工作站20xx 年 11 月 2 日扶风教师进修学校电大招生办法及奖励规定根据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注册工作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办理。二、招生宣传要以上级电大的文件精神为准,不得与招生政策相违背,更不能私自向学员承诺。三、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每年分春秋两季进行,春季 2 月底以前结束,秋季 8 月底以前结束,具体招生截至时间以市电大通知时间为准,招生专业按照上学期申报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四、学校每季的招生指标,按照上学期申报的专业和人数进行分解,教师要完成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对超额完成招生任务的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补助,计划内每生奖 100 分,计划外每生奖励150 分,未完成招生任务将扣除量化积分。每少招一名扣 10 分。校级领导招生数记入学校统一招生之中,其奖励金额不高于教师奖励金额。教导处主任、干事招生奖励额应有上限,具体由领导班子会决定。13五、招生报名时,教师要按照报名条件,审核报名学员证件是否齐全,指导学员填写报名表,收集整理好报名材料等,按时交教务处。六、报名结束后,教务处及时把报名材料报送电大审核。合格者及时通知本人来校报到登记、填写有关表册,按班注册,按所选课程学分交纳学费。教师个人所招学员缴清第一学期学分费与书费后记入教师个人招生数中。七、本规定从 20xx 年 2 月 16 日执行。 20xx 年 2 月 11 日扶风电大工作站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为了落实省、市、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研究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保证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我校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流程。一、招 生第一条 根据省、市、市电大安排,由学校开放教育试点办于每年 4 月初和 10 月初向省、市、市校上报我校春、秋季试点报告(包括招生专业、人数及教师情况、设备状况) 。第二条 按照省、市电大批准的招生计划,学校于每年 1-2月和 7-8 月份开展招生工作,并将招生简章上报省、市、市电大开放教育办备案。14二、注 册第三条 学生报名时,要填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招生报名登记表 ,并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第四条 报名结束后,将招生报名材料(包括学生名单、 报名登记表 、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报送省、市电大试点办、办理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手续。第五条 按照省、市电大的统一安排,分别于每年 3 月初和 9月初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进行入学水平测试,根据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并发给开放教育录取通知书 。第六条 组织正式录取且报到入学的学生填写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机读卡) ,分别于每年 3 月和 9 月底前到省、市校教务处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并给学生签发学生证 。第七条 按照规定标准和注册人数,向省、市电大缴纳注册建档费。三、学 籍第八条 每年春季和秋季开学时对学生进行学期注册,制定学生修课计划,安排学生的学习形式和考试,集中办理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审批手续。并每年 4 月和 10 月到省、市校教务处办理学生课程注册手续,同时向省、市电大缴纳课程费。第九条 于每学期开学后一月内将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包括转学、专专业、学分替换等)报省、市电大备案。四、教学计划第十条 根据省、市校下达的试点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和专业15教学实施方案等教学文件,制定本校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并分别报省、市电大教务处和教学处审核备案。五、教学过程第十一条 根据实施性教学计划及专业实施细则及课程教学大纲,学校扎扎实实做好面授、音像辅导、实践教学、平时作业布置与批改等动态教学环节的管理与运用,做好多媒体教室、视听阅览室等教学设施使用及记录。第十二条 认真组织并进行校内的期中教学检查,做好检查总结,迎接省、市电大检查。六、考 试第十三条 课程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期末考试采用春、秋季滚动方式,安排在每年的 1 月和 7 月进行,不安排补考。第十四条 工作站于每年 5 月和 11 月底前,将参加学期考试的科目及人数报省、市电大,同时交纳考试费。第十五条 教务处于每学期考试前将各科目形成性考核成绩报省、市电大教学处有关教研室和教务处考务科。第十六条 按照省、市电大制定的考试计划和划分的考区(考点) 。于每年 1 月和 7 月组织好期末考试工作。第十七条 按省、市电大的安排及时向学员通知考试成绩,并做好成绩的归档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认真及时地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对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每年于 3 月 10 日和 9 月 10 日前向省、市电大报送毕16业生材料(包括学生免修免考、学分替换及学籍异动情况) 。第十九条 按省、市电大通知,及时领回毕业证书,向学生颁发。20xx 年 11 月 2 日电大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规定为保证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省、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暂行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我校工作站试点工作教学教务管理规定:一、关于教学管理工作(一)教学计划1根据省、市电大发下发的教学计划及我试点工作的具体情况及学员自主选课的要求,制定我校实施性教学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报省、市电大审批备案。2专业教学计划按中央电大、省、市电大要求统一设置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统设必修课程一般设置 10 门左右,17所占学分不低于课程总学分的 60%(至多不超过 70%) ;限选课程一般不超过 3 门,所占学分不超过课程总学分的 20%(尽量少设或不设) 。(1)统设必修课是试点单位在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中必须设置的课程,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和统一的评分标准。(2)限选课是为保证专业培养目标而为学生确定的必选课程,执行中央电大统一的教学大纲或要求,并由中央电大推荐教材和提供考试命题等教学服务。(3)选修课是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时选用的课程,执行省、市电大统一的教学大纲、由我校结合地方专业特点需求及学员选课的要求在教材及考试和评分标准。(4)集中实践环节执行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制定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和实施办法,由省、市电大终审,学生不能免修。3中央电大对试点各专业统一设置“开放教育入学指南” (入学教育)课程,作为统设必修课(1 学分) ,学生不能免修。该课程主要教学内容过程及考核办法见入学教育实施规则。4作业、实验、实习等课程实践环节是课程学习的必修环节,未达到规定要求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平时成绩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 20%,英语、计算机课程平时成绩可适当增加计分比例,最多不超过 30%, 5由于开放教育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各专业所有课程均应全年滚动开设,学校在注意课程的先后衔接次序的基础上提倡学员提前18选课。6遇有教学计划的调整和变更,由省、市电大另文通知。(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1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制定下发的专业教学实施细则,加强对教学全过程的组织落实和多媒体手段与资源的综合运用。2专业教学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专业介绍、开办条件、注册对象、补修课程、教学过程指导和监控、媒体与手段使用方案、开课安排、考核方式与手段、评估办法、毕业要求、教学研究等。(三)教学大纲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大纲,任何人员不得做变更或修改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规定的要求进行。(四)课程教学实施细则1严格执行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制定的课程教学实施细则。并根据课程的性质与实际要求相应对这实施细则做一补充,其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说明、多种媒体教材一体化配套使用方案、教学过程设计、考核与评价等。2学校要认真按照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课程教学工作,特别要注重在用好文字教材的同时,做好多种教学媒体、手段(如音像、VBI、CAI 课件、网络等)的综合应用和多种形式的教学辅导。积极探索教学资源建设的方法与途经。(五)教学过程1、为保证教学质量及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建立,必19须加强对试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2教学过程的管理工作按广播电视大学教学过程管理规范 、关于建立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检查和评估制度的几点意见 、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关于加强开放教育试点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期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及专业教学实施细则、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执行。3学校按照课程教学实施细则的要求,组织实施并完成课程的教学任务,尤其注重对学生平时作业、答疑辅导、多媒体教材一体化配套作用及初中环节实验的落实和监控。4制定宝鸡电大分校学籍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加强教学与管理工作的监督。5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教室、视听阅览室、卫星电视、VBI 及电话、传真等条件,统筹安排中央电大主讲教师、省、市电大责任教师及本单位辅导教师分别进行的远程教学辅导答疑和期末复习指导。6积极进行多种形式开放教学的试验,探讨个别化学习为主、集体学习为辅的教学组织形式,在这一模式下注重多媒体资源的应用。7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实验基地的建设,为教学质量的提高,提供实践场所。8学校专兼职教师要有向学生公布 E-mail 地址及答疑电话,为教学教学工作服务。(二)考核1考核是保证教学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试点的考核工20作要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评价,试行形成性考核与期末考试相结合的课程考核制度。2考核工作按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方式由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规定省、市电大考核标准与要求实施及省、市电大考试工作实施细则,试点单位具体管理与实施。(八)课程补修1为保证本科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规格,对开放教育本科各专业招收学员,应安排补修一定的专业基础课程。2课程补修的科目、方式和考核由相关制度规定。3课程补修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检查监督。4补修课程的学分不计入最低毕业总学分。二、关于教务管理工作(一)入学注册与学籍管理工作1入学注册和学籍管理工作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籍管理规定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宝鸡电大分校当地的规定执行。2本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者,专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证书者,专科课程开放试点的注册对象为非普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专在校生的各类人员。3学生的入学资格须经学校初审、省、市电大复审和中央电大终审,终审合格并已注册者,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开放教育21“学生证” 。4按省、市电大学籍管理的规定,对注册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和学业成绩等。5按省、市电大的安排,组织学生报名、注册,进行入学水平测试,做好开放教育的入学教育,帮助学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6开放教育实行学期课程注册制度,学生可以自主确定学习进程,每学期按注册课程的学分数缴纳学费。7学生可以按规定办理借考、留考、转学、转专业等学籍异动。8学生符合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暂行规定有关条件的,可以办理相应的免修免考学分替代手续。9开放教育实行学分制,学生所获课程成绩及相应学分在入学注册后 8 年内有效。(二)毕业审核1毕业审核工作按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籍管理规定和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资格审核、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电子注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及“宝鸡”的规定执行。2学生所学课程的最终成绩由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以省、市电大发出的成绩通知单为准,成绩合格者获得相应的学分。3学生修满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224在每学期成绩下发后,应及时将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名单报省、市电大审核以此办证。5对通过毕业终审的学生,由中央电大颁发毕业证书。有合作办学高校的专业,由中央电大和合作高校联合颁发毕业证明书。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数据由中央电大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审核、注册、备案。6毕业审核与证书,按省、市电大要求办理。7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按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试点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实施办法和学生所学专业合作高校有关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办理。(三)管理现代化1开放教育试点教务管理工作统一使用广播电视大学教务管理系统(JWGLNET)软件,分机单机版。2加强与试点相适应的管理限度化的规章制度的建设,实现规范化管理。20xx 年 11 月 4 日电大扶风工作站学籍管理规定 为了保证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稳定正常的教学秩序,严格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央电大、省、市电大有关开放教育试点教学教务管理和学籍管理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3一、 入学注册第一条 按照省、市电大批准的招生专业和指标组织招生报名工作。第二条 申请参加本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等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者;申请参加专科教育试点的注册对象为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技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者;申请参加课程开放(专科)试点的注册对象为除普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等在校生外,凡有志于接受高等教育者均可注册参加课程开放学习。第三条 申请参加学习者,应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和要求,携带所需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第四条 已办理报名验证手续者,由学校集中到省、市电大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并须参加由省、市电大统一命题、我校组织实施的入学水平测试。第五条 对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合格的学生,发给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录取通知书 。经正式录取的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期报到入学手续,无故不按期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第六条 对报到入学的学生,持有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省、市电大办理正式注册手续,并由省、市电大发给中央电大统一印制的学生证。第七条 学校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建立完整的学生学籍档案,24包括学生报名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注册专业、学习课程和考试成绩记录表。学籍档案同时采用计算机和文字管理方式,在 8 年内实施有效管理,作为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查询、检查、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依据。二、 学期课程注册第八条 开放教育实行完全学分制,学生所获课程成绩及相应学分在入学注册后 8 年内有效,学生可以自主制定学期修课计划和确定学习进度。第九条 学生凭学生证每学期到所在试点单位申报学期修课计划,办理课程注册手续,申请参加课程或集中实践环节的教学和考核。第十条 每学期在 4 月、10 月底前向省、市电大学籍管理部门办理本单位各年级、各专业学生的课程注册手续。三、 成绩考核与记载第十一条 学生的成绩考核包括学业和操行两方面。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考核学生的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操行方面,对学生的政治觉悟、思想意识、道德品质以及在学习和劳动中的表现进行考察评定。第十二条 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按教学计划规定执行。凡课程总成绩及格者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含有实践性教学环节(作业、实验、实习等)的课程,实践性教学环节未完成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25第十三条 学生的课程成绩考核,由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两部分组成。形成性考核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 20%(英语、计算机等实践性教学要求较强的课程占课程总成绩的 30%) 。平时作业等实践环节的考核办法、所占比例由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制定具体的要求。学生的课程总成绩由形成性考核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两部分按比例折算后相加而成,采用百分制记载,100 分为满分,60 分以上(含 60 分)为及格。不及格者可参加该课程下期考试。第十四条 开放教育执行中央电大和省、市电大统一的教学计划。各专业教学计划规定有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第十五条 开放教育各专业课程实行全年滚动开设(春秋季都开) ,只安排期末考试,不安排补考,考试不及格者可参加同一课程下期的考试。四、 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第十八条 详细规定见电大宝鸡分校开放教育试点课程免修免考和学分替代暂行办法 。课程免修免考、学分替代安排见下表:课 程 类 型替代必修总学分的比例替代选修(含限选)总学分的比例替代方式电大课程(含视听生)100% 100%国家自学考试课程 40% 100%免修免考26合作高等学校课程 100% 100%其他高等学校课程 50% 50% 免修不免考第二十条 学校对免修免考课程进行初审,并于每年 4 月 10 日前和 10 月 10 日前到省、市电大教学管理部门办理审批和成绩记载免修免考手续(只记“60”分或“合格” ) ,并由省、市电大将免修免考课程人员情况报中央电大备案。五、 学籍异动第二十一条 凡未按时办理学期注册手续者,不允许参加该学期课程的学习和考试。第二十二条 学生因工作调动、家庭搬迁等特殊原因需要转学时,省、市内转学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经转出和转入的学校同意并报省、市电大审批后,方可转学,转出试点单位应及时将学生学籍档案交给转入学校。跨省、市转学须由本人写出申请,省、市电大审批。第二十三条 专科层次的学生转专业可不受专业科类的限制,本科层次的学生转专业应在同科类相近专业间转换。转专业时,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报省、市电大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转专业后,已考核合格的相同课程可以免修免考。在籍开放教育学员可以同时选学其他专业,但须重新注册。第二十四条 学生因某种原因申请退学,应向提出申请,报省、市电大审批。第二十五条 学生因故不能在学校参加考试时,可以申请异地27借考。如课程考试时间发生冲突时,可实行留考。第二十六条 学生在发生转学(省、市内转学) 、转专业、学期未注册等学籍异动时,其原学号保留不变;因转学、退学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学号不得由其他学生顶替。六、 毕业审核与毕业第三十四条 学生修满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最低毕业总学分(本科各专业为 71 学分,专科理工类各专业为 114 学分,专科文经类各专业为 76 学分) ,实践教学环节考核合格,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即准予毕业。第三十五条 试点单位要对毕业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所有毕业生资料中,学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学历证以及原始注册名单上的姓名完全相同。学生姓名如有变更,办证时需出示录取档案、身份证(或户口本)及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有关更改姓名的证明。20xx 年 11 月 3 日28电大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招生、注册办法(20xx 年 11 月 3 日)招生注册工作是“开放教育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试点工作顺利运作的基础保证。根据中央电大、省、市电大关于开放教育教务管理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注册工作由学校教务科具体负责办理。二、开放教育试点的招生,每年春秋季分两次按省、市校下达的计划进行。按照省、市上规定的时间,学校提出招生专业及人数,报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电大审批,然后安排宣传,组织报名。三、报名结束后,及时送省、市校和省、市教育厅审核报名学员资格。合格者,通知到校报到登记、填写有关表册,按班注册,按所选课程学分交纳学费。四、对经省、市校和省、市教育厅审查符合入学资格,到校报到注册并交纳学费的学员,按照到省、市校办理上机读卡手续,完成注册工作。扶风工作站二九年十一月三日29扶风工作站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细则为落实“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对学生入学教育的有关要求,做好我校开放教育试点各专业学生入学教育工作,根据省、市电大开放教育试点学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细则,特制订本规则:一、入学教育的目的入学教育是为了配合“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为注册进入我校进行开放教育学习的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其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在进行专业学习前了解有关情况,并力争达到以下要求:1了解广播电视大学的系统结构、办学形式和运作机制以及建校以来取得的成就和获得的社会声誉。2了解现代远程教育,尤其是广播电视大学开展的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掌握必要的学习方法,学习手段。3了解以“五统一”为中心的电大质量保证体系,充分认识以质量为前提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质量观念和刻苦学习的思想。同时,通过了解电大有关教学及管理办法与制度,增强学员自主学习意识和提高自学能力,逐步转化学生学习观念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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