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教版备考2020年中考语文二轮专题分类复习:专题15 记叙性文体阅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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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教版备考2020年中考语文二轮专题分类复习:专题15 记叙性文体阅读姓名:_ 班级:_ 成绩:_一、 现代文阅读 (共10题;共213分)1. (20分)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桥总是在流水与大地顶牛、赌气的时候,或者在山险水急、山与水互不买账的时候,桥就来了。桥将身子趴下,手搭牢这边,脚踏实那边,此时,争强两方便不由得笑了,气也全消了。世间总有磕碰,有了桥,不知少了多少疙疙瘩瘩。桥是大地的良心,无论大小、高矮,无论构筑它的是铁、木、石、塑等任何一种材料,无论多险峻的山和多湍急的水,只要桥在,人们就再难看到山穷水尽,就再难遇到穷途末路。桥从来是不思考的,它只守一个理:有一天我不再背负了,我的生命也就没有了。童年时代,村西长脚沟上也有一座桥,说它是桥,其实也只是三块长长的条石,架在五六米高的堍上,它那样粗陋、那样憨厚和不加修饰、不讲技巧,使龙冈上流过来的那股不讲理的泄水心悦诚服了。石桥没有受到任何惊扰,仍然朝夕匍匐在桥墩上,龙冈来水在桥下欢欠喜喜地淌着,两岸的草木悠悠然然地枯荣。我们村的男女进城,对岸村落的孩子来上学,安稳地踏过石桥,如履平地,没了艰辛。三块条石,成了桥,就这样尽心,这样亲民,就这样日复一日,直至1959年坍塌。坍塌以后,代之以堤,到后来农村格田成方,小石桥连影子也没有了。此后,没有谁再记起它、提到它。要知道,它一直连名字也没有。生而为桥,就是驮人驮货的,就是以身辅路或者展示风景的。这让我想起我的祖母,想起我们村的那些前辈。在世的时候,他们终年一身灰黑布衫,像桥;终日田头重担在肩,像桥。他们往往没个正规名字,只有诸如“小狗子”,“大眼睛”,“姚老四”,“老来子”一类代号。他们一辈子没做过一件大事,没说过一句让记牢的话,没发生过一则动人的故事。来到这个世界,他们是专门出力和流汗的,是专门趴着身子让后人顺顺当当过山过水的。我们祖母,男人24岁眼睛就瞎了,她驮着一个八口之家,每天最早起来做最脏、最累、最琐碎的事,还总是吃已馊了的剩饭。后来她年纪大了,驮不动家了,改去驮孙子。她是一座桥,一座一个家的桥。到了1952年,她病得直不起腰了,没法子驮了,这年她也静静地走了。一匹马生来是跑的,一座桥生来是驮的。(1)文章借咏桥赞美了谁?这是一种什么写作手法?(2)文章第两段描写童年时代村西长脚沟上的桥,有什么作用?(3)“我的祖母,男人24岁眼睛就瞎了,她驮着一个八口这家,每天最早起来做最脏、最累、最琐碎的事,还总是吃已馊了的剩饭”,这一句中加线词语有什么表达效果?(4)批注是一种很好的读书方法,它能把我们读文章时的思考感悟及时地表达出来。请从修辞运用角度对文中画线语句作批注。【语句】总是在流水与大地顶牛、赌气的时候,或者在山险水急、山和水互不买账的时候,桥就来了。桥将身子趴下,手搭牢这边,脚踏实那边,此时,争强两方便不由得笑了,气也全消了。(5)请仿照下面句子,架设两座无形的“桥”。知识是人类从愚昧走向文明的“桥”; ;。2. (20分)阅读下文,回答问题孤独的老乡夏阳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暂且叫他小吴吧。第一次盘问小吴,真不能确定他在我眼皮底下多久了。偌大的天安门广场,游客络绎不绝,人流涌动如潮。大家背对巍峨的城楼,无不在忙着摄影留念。小吴不是这样。他到处转悠,瞅瞅这个,看看那个,总是撵在人家身后,时不时还支棱起耳朵,偷听人家在讲些什么,形迹可疑。我作为广场的巡逻人员,截住小吴,问:“你干吗?”他捏着衣角,嗫嚅道:“我在丰台那边打工。”“我是问你来天安门广场想干吗?”“没干吗呀。”“老实点,我注意你不是一回两回了,你老盯着人家游客干吗?”“我我在找人。”“找谁?”“找老乡。我来北京三年,还没遇到过一个老乡。”我鼻子一酸,拍了拍小吴的肩,叮嘱道:“注意点形象,别太露骨,更不准妨碍人家。”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天安门广场,草原一样广袤,来自祖国四面八方的人群,河流一般朝这里涌来。黄昏时候,夕阳之下,人流涌得愈加湍急。小吴迎着无数面孔走去,仔细辨别暮色下的每一张脸、每一句方言。夜深了,广场上游客稀疏,灯火慵懒,小吴拖着疲惫的身躯,追上了20路公交车。公交车从我跟前一闪而过时,我看见小吴抓着吊环,挤在一群人中间,眼里满是恋恋不舍。小吴来的时间很固定。每个星期天早上,换乘三趟公交车来,晚上又换乘三趟车回去。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有一次,我发现他神情大异,跟着一个旅行团很久,最后还是悄悄地离开了。我问他:“不是吗?”他失望地答道:“不是,是相邻那个县的。”“相邻那个县也是老乡啊。”他摇了摇头,固执地说:“连一个县的都不是,能算是老乡吗?”我安慰他说:“实在想家了,就回去看看吧。”他笑道:“回家?我爹在山上打石头被炸死了,那个女人改嫁去了外省,哪有什么家?”说完,撇开两条瘦腿,消失在人海中。小吴找到按照他的标准定义的老乡,是在一个下午。远远地,看见他和一个夹着公文包的中年男人在国旗下拉扯。我立即赶了过去。小吴看见我,激动地说:“他是我老乡,绝对的老乡!”那中年男人甩开小吴的手,整了整领带,呵斥道:“老乡?谁和你是老乡,老子是北京人!”小吴说:“你耍赖,你刚才打电话说家乡话,我听出来了,你是我们县的。”中年男人厌恶地挥了挥手,骂道:“神经病。”听了这话,小吴的身体晃了一下。这件事后,很长时间没有看见小吴在我眼皮底下转悠了。我心中不禁想:是死心了还是离开北京了?这孩子,挺好的,时间长了没见,还真让人心里有点挂念。小吴再一次出现,是带一对老人来看升国旗。这对老人脸色凄苦,衣衫褴褛。我问他:“你找到老乡了?”小吴说:“没呢。他们是一对聋哑夫妇,东北的,也没有老乡,我就对他们说,我们做老乡吧。”我欣慰地笑了,说:“那加我一个吧。”小吴狐疑地问:“你?”我看着远方,沉默了一会儿,说:“我在这里巡逻快三年了,也没遇见一个老乡。” (1)根据文意,用简洁的语言填写下面表格。情节主要事件开端小吴找老乡被盘问。发展_高潮_结局小吴与一对东北聋哑夫妇做老乡,“我”也主动加入。(2)文中的“我”对小吴的态度有一个逐步变化的过程,根据文章内容,用恰当的词语填空。 (3)结合语境,品析下列句子中划线词语的表达效果。他眼里汪着泪,点点头。我巡逻时经常遇到他,有时会问:“找到了吗?”他总是一脸黯然。(4)第段画线句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小吴的身体晃了一下。(5)联系全文,说说小说结尾有哪些妙处。 3. (25分)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用岁月在莲上写诗林清玄那天路过台南县白河镇,就像暑天里突然饮了一盅冰凉的蜜水,又凉又甜。白河小镇是一个让人吃惊的地方,它是本省最大的莲花种植地,在小巷里走,在田野上闲逛,都会在转折处看到一田田又大又美的莲花。那些经过细心栽培的莲花竟好似是天然生成,在大地的好风好景里毫无愧色,夏日里格外有一种欣悦的气息。我去的时候正好是莲子收成的季节,种莲的人家都忙碌起来了,大人小孩全到莲田里去采莲子,对于我们这些只看过莲花美姿就叹息的人,水远也不知道种莲的人家是用怎么样的辛苦在维护一池莲,使它开花结实。“夕阳斜,晚风飘,大家来唱采莲谣。红花艳,白花娇,扑面香风暑气消。你打桨,我撑篙,欸乃一声过小桥。船行快,歌声高,采得莲花乐陶陶。”我们童年唱过的采莲谣在白河好像一个梦境,因为种莲人家采的不是观赏的莲花,而是用来维持一家生活的莲子,莲田里也没有可以打桨撑篙的莲舫,而要一步一步踩在莲田的烂泥里。采莲的时间是清晨太阳刚出来或者黄昏日头要落山的时分,一个个采莲人背起了竹篓,带上了斗笠,涉入浅浅的泥巴里,把已经成熟的莲蓬一朵朵摘下来,放在竹篓里。采回来的莲蓬先挖出里面的莲子,莲子外面有一层粗壳,要用小刀一粒一粒剥开,晶莹洁白的莲子就滚了一地。莲子剥好后,还要用细针把莲子里的莲心挑出来,这些靠的全是灵巧的手工,一粒也偷懒不得,所以全家老小都加入了工作。空的莲蓬可以卖给中药铺,还可以挂起来装饰;洁白的莲子可以煮莲子汤,做许多可口的菜肴;苦的莲心则能煮苦茶,既降火又提神。采莲的季节在端午节到九月的夏秋之交,等莲子采收完毕,接下来就要挖土里的莲藕了。莲田其实是一片污泥,采莲的人要防备田里游来游去的吸血水蛭,莲花的梗则长满了刺。我看到每一位采莲人的裤子都被这些密刺划得千疮百孔,有时候还被刮出一条条血痕,可见得依靠美丽的莲花生活也不是简单的事。小孩子把莲叶卷成杯状,捧着莲子在莲田埂上跑来跑去,才让我感知,再辛苦的收获也有快乐的一面。莲花其实就是荷花,在还没有开花前叫“荷”,开花结果后就叫“莲”。我总觉得两种名称有不同的意义:荷花的感觉是天真纯情,好像一个洁净无瑕的少女,莲花则是宝相庄严,仿佛是即将生产的少妇。荷花是宜于观赏的,是诗人和艺术家的朋友;莲花带了一点生活的辛酸,是种莲人生活的依靠。想起多年来我对莲花的无知,只喜欢在远远的高处看莲、想莲;却从来没有走进真正的莲花世界,看莲田背后生活的悲欢,不禁感到愧疚。谁知道一朵莲蓬里的三十个莲子,是多少血汗的灌溉?谁知道夏日里一碗冰冻的莲子汤是农民多久的辛劳?我站在莲田上,看日光照射着莲田,想起“留得残荷听雨声”恐怕是莲民难以享受的境界,因为荷残的时候,他们又要下种了。田中的莲叶坐着结成一片,站着也叠成一片,在田里交缠不清。我们用一些空虚清灵的诗歌来歌颂莲叶荷田的美,永远也不及种莲的人用他们的岁月和血汗在莲叶上写诗吧!(1)阅读段,分别用三字短语概括收获莲、藕的过程。 剥莲子 (2)品读文中划线的句子,自选一个角度进行赏析。谁知道一朵莲蓬里的三十个莲子,是多少血汗的灌溉?谁知道夏日里一碗冰冻的莲子汤是农民多久的辛劳?(3)第段作者引用采莲谣的意图是什么?(4)纵观全文,说说你对文章题目的理解。4. (24分)阅读下文,回答问题甲文:牡蛎【俄国】契诃夫我跟父亲站在一条人烟稠密的街上,感到一种怪病逐步抓住了我。看来我马上就要倒下,人事不知了。我知道,这是因为饥饿。父亲挨着我站住。他在五个月前来莫斯科谋求文书的职位,一直在奔走,托人找工作,知道今天才定决心到街上来乞求施舍。前面是一所楼房,招牌上写着“饭馆”两个字。我的头无力地往后仰,朝一边歪着,不由自主地看着楼上,看着饭馆灯光明亮的窗子。我凝神细看,认出那是墙上一张招贴。它的白颜色吸住我的目光,我竭力要认出上面那些字来。“牡蛎”我终于认出了。奇怪的词!我在世上活了足足八年零三个月,可是一次也没听过。“爸爸,什么叫牡蛎?”我费力地把脸扭向父亲,用沙哑的嗓音问。父亲没听见。他在注视人群的活动,用眼睛跟踪每一个行人我看出他想对行人说什么,然而那就要命的话却像沉重的砝码似的挂在他唱头的嘴唇上,无论如何也吐不出口。他甚至已经向一个行人迈出了一步,( A碰碰 B拉拉 )他的衣袖,可是等到那个人回过头来,他却说声“对不起”,慌乱地倒退回来了。“爸爸,什么叫牡蛎?”我又问。“这是一种动物生在海里这种东西是要活着吃下肚”父亲说,“它们有壳,像乌龟一样,不过是由两片壳包住的。”“真恶心,”我小声说,“真恶心!”原来牡蛎是这么个东西!我就想象一种类似青蛙的动物,藏在两片贝壳里,睁着又大又亮的眼睛朝外看,不住的摆动它那难看的下鄂,伸出几只螯,皮肤粘糊糊的所有的孩子都躲起来。厨娘厌恶地皱起眉头,提起它的螯,放在碟子上,送到餐厅去。那些成年人,把它活活吃下去,连它的眼睛、牙齿、爪子一股脑儿吃下肚去!它呢,吱吱的叫,极力咬人的嘴唇我皱起眉头,然而然而我为什么咀嚼起来了?那个动物可恶,吓人,可我还是把它吃了,吃得狼吞虎咽,生怕尝出它的味道,闻出它的气味。我刚吃完一个,却已经看见第二个,第三个的亮晶晶的眼睛我把这些也都吃了最后我吃餐巾,吃碟子,吃那张招贴凡是我见到的东西,统统吃下肚去,因为我觉得,只有不断地吃,我的病才能好。那些牡蛎吓人地瞪起眼睛,样子可憎,我一想到它们就发抖,可我还是要吃!吃!“给我牡蛎!给我牡蛎!”这呼声从我胸膛里冒出来,我向前伸出两只手。“帮帮忙吧,诸位先生!”这时我听见父亲闷声闷气地说,“真羞于求人啊,可是上帝呀,我熬不下去了!”“给我牡蛎!”我叫道,揪住父亲的后襟。“你莫非要吃牡蛎?这么小的孩子!”我听见身旁有笑声。有两个先生站在我们面前,带着高礼帽,笑呵呵地瞧着我。“这倒有趣,你怎么个吃法呢?”一只有劲的手把我拖到灯光明亮的饭馆里去,A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我挨着桌子坐下,吃一种粘糊糊的东西,有腌过的味道,冒出霉气。我狼吞虎咽地吃着,没咀嚼,没看它,也没问一声是什么。我觉得我一睁眼,就会看见亮晶晶的眼睛、螯和尖牙我忽然嚼到一种硬东西,听到碎裂的响声。“哈哈!他连壳都吃了!”人群笑道,“小傻瓜,这难道也能吃吗?”这以后我渴得厉害,我躺在床上,却睡不着觉,因为胃痛。我觉得滚烫的嘴里有一股怪味。B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我好像着凉了,”他喃喃的说,“也许是因为今天我没那个没吃东西,我。说真的,有点古怪,愚蠢我明明看见那些先生买牡蛎付出十卢布,那我为什么不向他们要几个钱呢?他们多半肯给的。”到第二天早晨我才睡熟,梦见一只有螯的青蛙藏在贝壳里,转动眼珠。中午我渴得醒过来,睁开眼睛找我的父亲:他仍旧走来走去,打手势(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有删改)乙文:读契诃夫曹文轩我们必须记住契诃夫是个医生。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医生职业的眼光,极容易使契诃夫笔下的社会成为一个“病者”。他的文学创作,几乎都是揭露性与批判性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与医学的职能是一样的:疗治。我们在阅读契诃夫的作品时,总要不时地想到一个词:耐心。像契诃夫这样有耐心的作家,我以为是不多的,他在面对世界时,总要比我们获得更多的信息。我们对世界的观察,总是有点不耐烦,总满足于一个大概的印象,世界在我们的视野中一滑而过,我们总是说不出太多关于这个世界的细节。作为医生,耐心是他的职业习惯。这一习惯,很自然地流注到了文学对存在的观察与描写上。他的马车行走在草原上,远远的见到一架风车。风车越来越大,他看到了两个翼片。他居然注意到一个翼片旧了,打了补丁,另一个是前不久用新木料做成的,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文学中的那些好看的字面,就在由这份耐心和获得的细微描写上。医生的职业造就了她一种不动声色、不感情用事的“冷漠”态度。后来的人谈到契诃夫的叙事态度,十有八九都会提到“冷峻”。殊不知,这份冷峻的叙述态度,与从医养就的心性有关。他曾对一位作家说:“当你描写不幸的、倒霉的人,并打动读者时,你应当表现得冷静一些。这样才能勾画出不幸的背景,从而更好地突出这种不幸。”冷静,让契诃夫常常站在人物的背后,听他们低语,并把它记录成小说。虽然他在叙述故事和表达情感时处处克制,但字里行间已分明沾满血与泪痕,这就让小说产生一种强烈的对于人物的悲悯情怀。(选在新浪博客,原题为樱桃园的凋零读契诃夫,有删改)(1)有人认为把文章标题“牡蛎”改为“父亲”更好,你认为呢?请结合文章内容说说你的看法和理由。 (2)阅读读契诃夫,说说为什么“世界上有一个叫契诃夫的医生,才会有这样一个叫契诃夫的作家。” (3)阅读牡蛎第段,根据语境为空缺处选择恰当的词语,并说明理由。 (4)请用一句话概括牡蛎第12段的内容,并说说它在文章中的作用。 (5)请分别从场面描写和人物描写的角度赏析牡蛎第20,23段划线句的妙处A一群人迅速把我团团围住,带着好奇心和笑声瞅着我。B父亲从这个墙角走到那个墙角,用手比划着。(6)结合牡蛎一文,谈谈你对读契诃夫最后一段划线句的理解。 5. (20分)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各题。继父张亚凌听母亲说,他进门时我只有五个月大。对“父亲”的记忆,别说我,就连比我大两岁的三哥、大五岁的二哥,都说记忆里只有他。他在离我家不远的钢厂上班。外乡人,矮小,黑瘦,长得倒很筋骨。记忆里,他一下班,随便吃点,就到街口摆摊修自行车捎带配钥匙。我呢,一直在旁边玩。没活干时,他就笑眯眯地瞅着我,那目光就柔柔软软地撒了我一身。有时,他会喊,妮儿,甜一下去。我就欢快地跑向他,从那油腻腻的大手掌里捏起五分钱,买几颗水果糖。一剥开糖纸,我会举到他的嘴边,让他先舔一口,也甜甜。他会用干净点的手背蹭一下我的小脸蛋,说,爸不吃,妮儿吃。妮儿嘴里甜了,爸就心里甜了。天黑了,准备回家了。不用他说,我就爬上小推车,不歇气地连声喊着“回家喽”“回家喽”。直到去世前,他还在街口摆摊修自行车。他还能修理各种电器,巷子里的人经常跑到家里麻烦他。我有时就纳闷,问他:“我真想不出,你还有啥不会的?”他就笑了,说:“爸是从小卖蒸馍,啥事都经过。”他对自己啥都不讲究,啥都是凑合。母亲常常说起他把每月工资一个子不留地交给自己的事,说时总是撩起衣襟抹眼泪。母亲说,人家男人都吸烟喝酒,他咋能不眼馋?还不是咱娘五个拖累大,得攒钱。母亲也常在我们面前唠叨,说你们呀,要是对他不好,就是造孽。妈一个妇道人家,咋能养活得了四个娃娃?早都饿成皮皮包骨头了!在家里,母亲很敬重他。他蹲在哪儿,饭桌就放到哪儿。我会以最快的速度给他的屁股下面塞个小凳子,哥哥们立马就围了过去。母亲边给他夹菜边说,你是当家的,得吃好。他又笑着夹给我们,“叫娃们吃,娃们长身体,要吃好”。他几乎一年四季都穿那蓝色厂服。母亲要给他做身新衣服时,他总说:“都老皮老脸了,还讲究啥?给娃们做。”“百能百巧,破裤子烂袄。”街坊嘲笑他,只知道挣钱舍不得花钱。“再能顶啥用,还不是人家的长工么?”熟识的人讥讽他,没有自己的孩子还那么卖命地干。流言蜚语咋能传不进他的耳朵?好几次,母亲没话找话宽慰他,他只是笑笑,说没事,手底下的活都做不完,哪有闲功夫生气?他不是脾气好,是压根儿就没脾气。邻里街坊说话不饶人倒也罢了,欺生。可爷爷奶奶大伯叔叔们从一开始就不同意他上门的,在本家的大小事上都不给他好脸色看,这就没道理了。可他,见谁都是乐呵呵的,才不理会别人紧绷着的脸。母亲为此很生气,说这一摊孤儿寡母不是你,日子能过得去?凭啥还要看他们的脸色?断了,断了,不来往了!他倒劝起母亲来,说忍一忍就过去了,都是一家人,计较啥?他是在我出嫁后的第二年走的,前一周还给我说自己身子骨硬朗着哩,孙子抱完了,就等着抱外孙哩。那天,他正补着车胎,一头栽下去,就再也没有醒来。我难过得无法原谅自己,因为我的记忆里竟然没有他衰老的过程,只有他不断劳作的身影!爸,皱纹何时如蛛网般吞没了您?爸,牙床何时开始松动,以至于嚼不动您特喜欢吃的茴香味儿的干馍片?爸,您胃疼得整晚整晚睡不着觉时,想到过叫醒我们唠唠嗑来打发疼痛吗倘若您病在床上,我们服侍了些日子,心里或许会好受些。可是,可是,爱一直是单向流淌啊,我们究竟关心过您多少?!我没有生父的丝毫记忆,听母亲说,连大我七岁的大哥,在他进门后不久,也再也没说起过生父。在我们兄妹记忆里的父亲,就是他,也只有他。(本文有删改)(1)文章开头和结尾都写到“我们兄妹”对父亲的记忆“只有他”,有什么作用?(2)阅读第段画线句子,简析划线词语反映的人物心理。母亲常常说起他每月工资一个子不留地交给自己的事,说时总是撩起衣襟抹眼泪。(3)文章以“继父”为题,为什么全文却不出现“继父”一词,只以“他”“爸”“您”来指称?(4)“继父”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作简要分析。6. (20分)阅读下文,回答相关问题。荒漠中的苇(王剑冰)汽车穿行于茫茫戈壁已经很久了,人们初开始的兴趣早已变成了朦胧的睡意。公路像条细细的带子在沙漠中甩来甩去,不知尽头在何处。有人不停地在后悔,应该走另一条国道的,是我等少数几个出的点子,说走这条路可以看到五彩城。远远的五彩城直到我们走到了天黑,看到一颗好大的月亮,也没有见到它的踪影,旅途上的事情是不能凭美丽的想像来完成的。慢慢地我也没有了什么兴趣。除了沙漠还是沙漠,而且沙漠的颜色还不是金黄色的,很多都是粗糙的暗褐色的沙石,在公路的两边铺向无尽的远方。胡杨呢?红柳呢?几乎看不到什么植被,偶尔的几株沙棘,一晃就过去了。有时出现的不高的丘陵,也仅够让视线有个起伏的弧度。沙海茫茫,真正是茫茫了。窄窄的戈壁公路上跑着的几乎就是我们这一辆汽车,弱小的一叶扁舟样地在大海的波涛中翻涌。中间在什么地方吃了一顿午饭,然后就昏昏沉沉睡着了。醒来已是半下午了,车子还是不急不躁地跑着。我又一次地把头靠在窗户上,无聊地看着已不成风景的风景。就在这时,我竟然看到了一种熟悉的植物,是的,是那种水乡才能看到的植物苇!起先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以为是看错了。当这种植物又一次在我的视线中出现的时候,我真正地看清了,是苇。在我的感觉里,苇属于弱者,弱者都是以群居的形式出现的,所谓“芸芸众生”。群居才能产生勇气,才能产生平衡,才能产生力量,才会便于生存。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我曾在双台河口湿地保护区,在我的家乡渤海湾,在孙犁笔下的白洋淀,都看过面积逾十万亩甚至百万亩的大芦苇荡。那一望无际的芦苇,像纤腰袅娜的女子,一群群相拥相携地在风中悠悠起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诗经中对一位玉人的思念也是以这美丽的植物为衬物。作为一种最为古老的植物,苇给人们带来的总是美好的向往。很多的女孩借用了苇的名字,那是一种带有情感的、内涵丰富的、柔韧的、温馨的表达与体现。可眼前这些苇却显得这般瘦削,不成气势。就像初生小女的头发,稀稀落落地表明着生命的再生。或像耄耋老者,以几许羊胡迎风,扬头看着不多的时日。我想像不到在这样荒凉(不只是荒凉,简直是恐怖)的地方,怎么会有苇这种植物生长。是鸟的羽翅?是风的神力?她们真的不该诞生在这里。在白洋淀,沙家浜,苇正牵裳起舞,接受着游人的赞叹;在渤海湾,黄海滩,苇也是丰足地吸吮着大地的乳汁,欢快地歌唱。这该是植物中的弱女子啊,给她一片(不,哪怕是一点)水,她就敢生根、发芽、开花、摇曳出一片星火,一片阳光。那确实是一小片水,好像是修路开挖出的低洼地,仅仅是存留的一点点雨水,而绝不会是人为的故意,她们就结伴地生长起来,那是多么少的伴儿啊。但女子们还是愿意有伴的,这是她们的天性。孤芳自赏的苇似乎不称为苇,况且在这样的地方她们别说孤芳,连群艳也无可夺目。如果不是我惺忪中的一瞥,一个王姓的男子也就同她们连一目的交情也错过了。那片水已经剩了一点点,而她们的长大,还不是借助那一点水吗?看她们的样子,也就是刚刚过了童年而进入青春期。那可是戈壁滩,是茫茫大漠,她们会摇曳,会挣扎多久呢?水涸地裂,沙丘涌动,她们都活不了。我已经看到,离水稍远的几株已经干枯颓折。不过我想,既然作为一种生命,站立于这个世界上,就有她生命的意义和可能。这个生命就会不讲方式,不图后果地向上生长,直至呼出最后一息。苇,或被风收去,或被沙掩埋,都会以她最后的努力,度过她最美丽的时光。苇,你的意思不是萎,是伟!西部,戈壁,荒漠,苇,我把这样的字眼在寂寞的旅途上相连,竟就连出了一种美妙的景象。(1)本文主体是写“苇”,而开篇却用较多笔墨写了“荒漠”,这样写有什么用意?(2)第段中“苇便是一种群像的结合体,荡漾是她的形容词。”这句话中加点的词好在哪里?(3)从修辞的角度赏析第段划线的句子。(4)作者写苇,显然不仅仅是在写苇,作者运用了怎样的表现手法?结合全文,说说作者所要表达的情感是什么?7. (24分)(2015吉林)阅读下文,回答1-8题。雪后“吃春”蒋子龙春从哪儿来?一说 是东风吹来,“风含和气满谷春”;一说是由鸭子的羽毛带来,“春江水暖鸭先知”;一说是大雪送来,“飞雪迎春到”我欣赏这最后一种说法。在我童年的记忆里,冬天是白色的。雪给大人们带来希望,即“瑞雪兆丰年”,下雪就是“下粮食”、“下好运”,即便围在热炕上扯闲篇,心里也是踏实的、温暖的。大雪还极大地激发了孩子的想象力,给他们带来只有冬天才能玩的各种游戏和无尽的欢乐,甚至可以选一块地方把厚厚的积雪清理掉,撒上粮食,在粮食后面布好机关,因雪封大地而觅不到食的各色的鸟儿们,便会飞扑过来自投罗网雪是大自然的精神,是冬天的福音,滋补和呵护天地万物,洁净和拢住人们的灵魂。这样的冬天不知什么时候悄悄地改变了,变得枯燥干冷,灰不溜秋。无雪的冬天让人们烦躁不安,甚至会拖累年节变得模糊、混沌。然而,就在我对下雪已经不抱太大希望的时候,有一天早晨收拾泳具准备去游泳馆,一开门陡然发现门外的世界大变了。灰暗而拥挤的城市被层层叠叠的洁白所包裹,白得透彻,白得清亮,连被清洗过的空气都凉沁沁带着一股清香。高高低低的建筑、树木、线路、管道城市能分出多少层横面,就有多少层洁白,足可称得上“银色三千界,瑶林一万重”马路上积雪没脚面,人很少,车也很少,有些街段雪如处子,我的自行车在上面轧出了第一道辙印,破坏了雪的平整和宁静,既有些不忍,又有一种独享的快乐。自行车已无法再骑,只能推着它碾出嘎嘎的声响,一如心的欢快。每天在游泳馆里的一个多小时,常常是我一天当中最轻松愉快的时候,大雪之后更有一种异样的兴奋。泳友们说的全是雪,脸上挂着雪花般的笑容。游泳完了我仍不想回家,要饱览这难得的雪景,便推着自行车拐进堆山公园,山上山下一片皑皑,清绝幽香,纤尘不染。白雪 同阳光相辉映,熠熠耀眼,天地间变得明亮而辉煌,原本冰凉的雪,却成了欢乐的温床,奇异而迷人。来山前赏雪的人很多,所有人在雪地上都变成了孩子,大家都想在未被踩踏过的白雪上留下自己的脚印,都想摸一摸雪或将雪攥成雪球我绕到山的背后,人却很少,只有一老者在山坡上弯腰寻觅着什么东西。我以为他掉了钥匙或手机之类的物件,白雪上落黑物,应该很容易找到,便上前帮忙寻找,他却提醒我道:“小心别踩了!”我顺着他的手指看去,在一块石头下面,洁白的一层薄雪上面托着两片翠绿的嫩叶,水灵灵、肉嘟嘟,格外喜人,真是“动人春色无须多”。老者蹲下身子,小心翼翼地扒开雪层,将这棵神奇的小植物拔出来,十分珍爱地托在掌心上,比一根手指长不了多少,大小一共4片叶。我大为惊奇:“这是草啊还是菜?这么冷的时候还能钻芽长叶?”老者一笑,甚为得意:“对了,它稀贵就稀贵在最冷的时候冒头,喜欢长在石缝里、断崖下,或不被人注意的角角落落,平时紧贴着地皮,一下雪就支棱起来,好像给春天报信。”“好一个春嫩不惧寒!”“你如果拿它当草,那也是仙草,实际上它是一种野菜,土名叫吃春。”“吃春?”我咂摸着老者话里的韵味,吃到它就等于吃到春天了?还是春天想吃它才乘雪来到人间?这正应了古人的名句:“春色先从草际归”。有了这样一场雪,春天就开始发芽,渐渐会变得芬芳。这样的春,才是新春,年也才称得上是新年。老者掰了两片“吃春”的嫩叶递给我,我放进嘴里慢慢品尝,微甜、多汁,后味还有一丝淡淡的清香。老先生告诉我,明天早晨来可能会多找到几株钻出雪层的“吃春”。于是我们约定,明早继续到这儿来“吃春”,然后分头下山。我走到堆山的东侧,从远处东湖的湖面上传来阵阵喧闹声,冬泳者把靠近码头的坚冰砸破,清理出一块十几米见方的水面。一半裸老头站在码头的高台上,做英勇就义状,振臂高呼口号,然后纵身跳入水中,轰然激起一阵大笑。其他人也纷纷仿效,呼喊着各种各样滑稽口号跃入水中。破冰垂钓者则远离嘻嘻哈哈的冬泳者和看热闹的人,在湖的深处星星点点布开阵势,像白棋盘上的黑子一样均匀。我推车走出堆山公园。市区主要大道上洒了盐水,被汽车轮子反复轧过之后如同新翻过的土地,雪花洗净了车轮自己却变黑了,雪泥堆出了一道道垄沟。街道上车多人多,碰撞的多,摔跤的多,却很少生气吵架的。挨摔的人乐乐呵呵,看摔跤的人也乐乐呵呵。一场大雪,居然使紧张、烦躁、牢骚满腹、火气旺盛的城里人变得和善了。人们一旦取得了跟大自然的和谐,会感到幸运和快乐。未春先有思,人们的心里已经有了春意。也许是为了保存这场难得的大雪,雪后气温一直很低,把松散的雪花变成坚固的整体,抗拒着来自外力的摧残和阳光的溶化。在城里的背阴处和人们较少踩踏的地方,仍然保留着一层光滑结实的残雪,记录着天地间曾经有过的洁白。并以此迎接热热闹闹的新春。(1)给下列词语中加点的字注音。(1)混沌 _(2)喧闹 _(3)滑稽 _(4)碰撞_(2)解释下列加点词语在句中的意思。(1)撒上粮食,在粮食后面布好机关,因雪封大地而觅不到食的各色的鸟儿们,便会飞扑过来自投罗网。_(2)山上山下一片皑皑,清绝幽香,纤尘不染。_(3)文章第4段写到“无雪的冬天让人们烦躁不安,甚至会拖累年节变得模糊、混沌”,请从后文中找出与此句相照应的句子,抄写下来。(4)请从修辞的角度对“白雪同阳光相辉映,熠熠耀眼,天地间变得明亮而辉煌,原本冰凉的雪,却成了欢乐的温床,奇异而迷人”这句话的表达效果进行评析。(5)请你谈谈下面这句话所蕴含的哲理。对了,它稀贵就稀贵在最冷的时候冒头,喜欢长在石缝里、断崖下,或不被人注意的角角落落,平时紧贴着地皮,一下雪就支棱起来,好像给春天报信。(6)文章描绘了一幅幅雪后的生活画面,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出其中的两个场景。(7)怎样理解文章标题“雪后吃春”的含义?(8)大雪不但激发了孩子的想像力,还带来无穷无尽的趣味。你在成长经历中,也一定玩过各种雪地游戏,请你选择其中最喜欢的一种,用生动的语言描述出来。8. (25分)阅读病人,回答问题。病 人每天下午,她都要准时来到医院大门口左侧台阶上,铺下一张报纸,静静地坐在那儿看书。那是一本很厚的书。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在她若有所思的时候,能看到她的那双大眼睛,平静而清澈。虽然病号服并不合身,但并不能掩盖住她的典雅的气质。她很友善,每当有人找她问事的时候,她表现得非常耐心。我想,她可能是位教师或幼儿园阿姨。起风了,她轻轻地合上书,又整整齐齐把那张报纸叠好,转身走进了大楼。楼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有上班的也有下班的,正好又是探视的日子,电梯刚停下,人们争着拥了进去,电梯马上有了反应,发出“受不了”的报警声,最后上来的人没有下去的意思,她就从中间挤了出来,等下一趟。下一趟的人照样很多,不过还好,电梯没有报警,人们纷纷选择自己要去的楼层数。有个农民模样的大伯触动数字7的时候,那数字就是不亮。他有些着急,还有些紧张。一遍一遍地摁。但没有人告诉他为什么。她发现后,急忙说:“大伯,这部电梯双层停。”大伯,仍然没有明白什么是“双层停”。说话间已经到了8层。大伯不知道该怎么办,不肯下。她非常客气地对电梯内的人说:“请等一下,我把他送到楼梯口。”她让大伯从8层走到7层。其实楼梯离电梯也就四五步远,她很快就回来了,电梯内的不少人只是表情严肃,并没有说什么。当然,肯定有人心里想:这人真多事。电梯慢慢上行,一位手捧花蓝的小伙子自言自语:口腔科病房是不是在12层呢?她主动接过来说,是的,往左拐。电梯到了14层,一位急忙下电梯的姑娘不小心丢下了插在塑料袋里的一枝玫瑰。塑料袋里有几盒营养品,但只有这一枝玫瑰。这时电梯门将要关上,她迅速触动开门钮并捡起那枝玫瑰,还没有说完“请等我一下”就跨出了电梯。她一定想把这枝玫瑰还给那位姑娘。对于要看望的人,那肯定是一枝温馨的玫瑰,可以疗伤的玫瑰。但她没有想到,她的后脚刚刚迈出电梯,电梯内一位戴眼镜的女士“啪”的一下就把电梯给关上了,并且触动了上行按钮。“神经病!”女士似乎憋了一肚子的火气没有发泄干净,继续说,“真的,这个人我知道,在这里住了一个多月了,精神病人。”“噢,我觉得她的行为不太正常。”另一个人接着说。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1)在第段中,“她的面前是一个花坛,红色的郁金香正在灿烂地开放”这一句描写在文中有什么作用?(2)在第段中,“起风了”这一句交代在文中有什么作用?(3)小说为了塑造“她”这个鲜明形象,凸现主旨,重点描写了电梯中的几个场景,请加以概括。(4)结尾处“电梯内剩下的十余人恍然大悟”在表达上有什么作用?(5)小说以“病人”为题,有什么深刻含义?9. (18分)阅读文段,回答问题。何大学问人高马大,膀阔腰圆,面如重枣,浓眉朗目,一副关公相貌。年轻的时候,当过义和团,会耍大刀,拳脚上也有两下子。以后,他给地主家当赶车把式,会摆弄牲口,打一手好鞭花。他这个人好说大话,自吹站在通州东门外的北运河头,抽一个响脆的鞭花,借着水音,天津海河边上都震耳朵。他又好 喝酒,脾气大,爱打抱不平,为朋友敢两肋插刀,所以在哪一个地主家都呆不长。于是,他就改了行,给牲口贩子赶马;一年有七八个月出入古北口,往返于塞外和通州骡马大市之间,奔走在长城内外的古驿道上。几百匹野马,在他那一杆大鞭的管束下,乖乖地像一群温驯的绵羊。沿路的偷马贼,一听见他的鞭花在山谷间回响,急忙四散奔逃,躲他远远的。所以,他不但是赶马的,还是保镖的,牲口贩子都抢着雇 他。这一来,他的架子大了,不三顾茅庐,他是不出山的;至于脚钱多少,倒在其次,要的就是刘皇叔那样的礼贤下士。他这个人,不知道钱是好的,伙友们有谁家揭不开锅,沿路上遇见老、弱、病、残,伸手就掏荷包,抓多少就给多少,也不点数儿;所以出一趟口外挣来的脚钱,到不了家就花个精光。在这个小村,数他走的地方多,见的世面广;他又好戴高帽儿,讲排场,摆阔气。出一趟口外,本来挣不了多少钱,而且到家之前已经花得不剩分文,但是回到村来,却要装得好像腰缠万贯;跟牲口贩子借一笔驴打滚儿,也要大摆酒筵,请他的知音相好们前来聚会,听他谈讲过五关,斩六将,云山雾罩。他这个人非常富有想象力,编起故事来,有枝有叶,有文有武,生动曲折,惊险红火。于是,人们一半是戏谑,一半是尊敬,就给他送了个何大学问的外号。(1)第一段写了何大学问哪几方面的内容?请简要说明。 (2)如何理解“几百匹野马,在他那一杯大鞭的管束下,乖乖地像一群温驯的绵羊”这句话? (3)第二段写了何大学问哪些个性和品质? (4)第三段写了什么?(用不到20字来概括) (5)从这三段中揣摩此文的语言特色,请举例说明。10. (17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小题。植物的“爱恨情仇”并不是人类和动物才懂得爱和恨,植物也有“爱和恨”。当然这种“爱和恨”不是感情的表现,而是体现在生长状况上:有的植物能和睦相处,有的则是“冤家对头”。科学家经过实践证明:洋葱和胡萝卜是好朋友,它们发出的气味可以驱赶对方的害虫;大豆喜欢与蓖麻相处,蓖麻散发出的气味使危害大豆的金龟子望而生畏;玉米和豌豆同种,两者生长健壮,相互得益;葡萄园里种上紫萝兰,能使结出的葡萄甜味浓;玫瑰和百合是好朋友,把它们种在一起,能促使花繁叶茂;旱金莲单独种植时,花期只有一天,但如果让它与柏树为伴,花期可延长三至四天;在月季花的盆土中种几棵大蒜或韭菜,能防止月季得白粉病英国科学家用根、茎、叶都散发化学物质的莲线草与萝卜混种,半个月内就长出了大萝卜。相反,有一些植物则是“冤家对头”,彼此水火不容。如丁香花和水仙花不能在一起,因为丁香花的香气对水仙花危害极大;郁金香和勿忘草、丁香花、紫萝兰都不能生长在一起,否则互不相让;小麦、玉米、向日葵这些植物不能和白花草、木樨生长在一起,不然会使它们一无所获;另外,黄瓜和蕃茄,荞麦和玉米,高梁和芝麻等,也都不能在一起。研究植物之间的相生相克,是一门新兴的学科生物化学群落学。科学家认为,这门科学可以指导人们更好地规划城市绿化、美化环境,合理布置农作物种植。在栽培植物时,应注意把相互有利的栽在一起,千万不要让“冤家对头”同住,以免同室操戈 , 两败俱伤。(1)本文说明了一种什么科学道理?用自己的语言概括出来。(2)指出文段使用的三种主要说明方法。(3)文中划线的“一无所获”指什么?“同室操戈”又是指怎样的现象?(4)用判断的形式,给“生物化学群落”下一个定义。第 21 页 共 21 页参考答案一、 现代文阅读 (共10题;共213分)1-1、1-2、1-3、1-4、1-5、2-1、2-2、2-3、2-4、2-5、3-1、3-2、3-3、3-4、4-1、4-2、4-3、4-4、4-5、4-6、5-1、5-2、5-3、5-4、6-1、6-2、6-3、6-4、7-1、7-2、7-3、7-4、7-5、7-6、7-7、7-8、8-1、8-2、8-3、8-4、8-5、9-1、9-2、9-3、9-4、9-5、10-1、10-2、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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