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上传人:焦** 文档编号:575754 上传时间:2019-06-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促进市法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主度化,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参照中共大庆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结合市法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市法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方针路线政策的情况。(二)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市法院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完办事的情况。(四)坚持群众路线,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五)中央、省委、市委指定的内容。(六)影高法院,省法院指定的内容。(七)其他重要问题第三条 市法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应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公式,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应围绕主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恳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共同提高、增进团结的目的。不得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第四条 市法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必须报经市委同意。第五条 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应当做好以下准备工作:(一)确定主题。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对召开民主生活会的要求,结合市法院党组班子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主题。(二)制定方案。根据主题制定市法院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时间、主题及开法。 会前 15天,以法院党组文件向省法院政治部、市委组织部报送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方案,同时抄送市纪委。(三)组织学习。市法院党组同志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规定的内容。集中学习可采取专家讲座、专题讨论、实地参观、观看视频资料等方式进行。学习时间一般安排 3 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1 天。(四)广泛征求意见。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及各基层法院征求意见。并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个别听”与“集体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离退休干部,基层单位及党代表的意见。对征集上来的意见建议“原汁原味”地进行梳理,汇总,并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向党组其他同志本人反馈。(五)开展谈心交心。市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党组其他同志之间、党组其他同志相互之间分别进行谈心交心,坦诚交流思想,着重指出班子集体问题、自身问题及整改打算、对方不足种改进建议、拟在会上开展批评的问题,听取对方对自己的意见建议。市法院党组同志还要与分管部门负责同志谈心交心,听取意见建议。(六)撰写发言提纲。市法院党组同志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剖析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发言提纲还要包括市法院班子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及整改措施,其中班子的内容,由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起草、集体讨论,并征求市法院党组成员和机关党委意见。市法院党组其他同志的发言提纲由本人动手撰写,并由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审核把关。第六条 民主生活会由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召集和主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通报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会议前有关准备工作、征求意见情况;(二)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发言,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党组其他同志按党内排名顺序依次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三)每名党组同志发言后,其他党组同志按党内排名顺序逐个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四)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会议总结。第七条 自我批评以树立标杆、向我看齐的态度检查自己,真正触及问题、深挖思想根源,防止避重就轻。第八条 相互批评敢于坚持原则、指出问题,真诚帮助提高,防止好人主义。第九条 市法院党组同志无特殊情况必须按要求参加民主生活会。参会人数达不到市法院党组总人数三分之二,不能开会。不能出席会议的市法院党组同志,其发言提纲由其他到会党组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市法院主要负责同志及时向缺席党组同志转达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第十条 根据需要,可确定部分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市法院党组班子及党组同志个人提出批评或建议。第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集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天,保证每名党组同志有充分的发言时间。第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后 15 日内以党组文件形式向省法院政治部,市委组织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同时抄送市纪委。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基本情况、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会议主要收获等。第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后,市法院党组班子和党组个人针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查摆出的主要问题,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落实台帐,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第十四条 对适合通报的会议内容和整改措施,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向机关党委和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第十五条 按照班子集体领导、成员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整改落实。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市法院党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工作计划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