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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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0 年)长沙市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0 年)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 年)的通知(湘发201512 号)等文件精神编制,明确未来长沙市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总体目标、战略任务、空间布局、发展路径,提出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方向和关键举措,是指导全市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性、基础性规划纲领。规划期限为20162020 年。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城镇承载力和产业支撑力为重点,遵循规律、因势利导,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实施“一融双新”和“城市双修”工程,完善城镇治理体系,提高城镇治理能力,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着力改革创新、开放融合、提升品质、统筹城乡、改善民生,加快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国家交通物流中心,加快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实现基本现代化。 (二)基本原则1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口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尊重城镇居民和农民的自主选择权利,不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凸显多元人口城镇包容品质,使全体居民共享城镇化建设成果。2 四化同步,城乡互动。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巩固传统产业基础,大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和新兴产业,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梯度有序、关联紧密的城乡融合发展格局。 3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坚持城镇化与人口、产业、资源、环境协调统筹,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引导主城区人口逐步疏解,提升城镇发展容量,激活镇村存量土地,提升城乡发展质量,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完善生态空间管控机制,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内部空间结构,促进城镇紧凑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城镇化道路。 5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尊重城镇化客观规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利用政策杠杆推动市场化运作,既要抓好综合推进,又要抓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尤其是事关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土地、户籍、投融资、社会保障等领域的制度创新,以及事关城镇化水平和发展质量的城镇综合交通体系、“两供两治”和“两房两棚”等方面的设施建设。 6 差异有序,逐步推进。各城镇结合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强化城镇产业协作协同,逐步形成横向错位发展、纵向分工协作的发展格局。加强创新合作机制建设,构建开放高效的创新资源共享网络,以协同创新牵引城镇协同发展,探索创新和试点示范,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稳步推进实施。 (三)发展目标1 城镇化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长江经济带和长株潭城市群的引领作用显著增强,打造国家智能制造中心、国家创新创意中心、国家交通物流中心,农业转移人口和外来务工人口市民化水平大大提升,各类优秀人才留长比例明显提高,社会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地域差异基本消除。 2 全域空间发展格局更加优化。根据不同区域的生态承载功能和现有开发强度,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对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四类主体功能区,实行分区分类管理的区域政策。对不同主体功能区的投资项目实行不同的土地、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生态保护等强制性标准。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制定实施不同主体功能区的用地管控导则。 3 城乡内在发展品质不断提升。尊重城镇发展规律,转变城镇发展方式,注重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和功能集成,有效预防和治理“城镇病”,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医疗卫生、保障住房和市政基础设施发展建设水平稳步提高,城乡差距逐步缩小。生态环境品质明显改善,自然文化特色更加突出。公共安全得到有效保障,人居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城镇前列,城镇管理更加人性化、智能化、精细化。绿色城镇、智慧城镇、生态城镇、海绵城镇建设取得突出成就,城镇功能和城镇承载力不断增强。 4 城乡经济活力持续释放。产业体系更加合理,就业支撑能力明显提升,逐步实现由大项目带动向大中小企业多元发展转变,国有经济、集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同步增长,传统产业发展基础不断巩固,新兴产业发展获得充分支持,农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新技术在各类产业中的应用比例显著提高,转型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5 城乡良性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全面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公交导向、功能混合的集约紧凑开发模式成为主导,全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得到根本变革,污染预防、全程监控、全民参与的环境保护模式逐步建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城乡居民身份完全均等,体面劳动成为社会各阶层的基本权益,不同来源的城乡居民实现平等融合、获得公平保障,社会包容性得到极大提升。 6 城乡公平共享发展机制渐趋完善。将改革创新作为城乡发展的核心引擎,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财税金融、行政管理、生态环境等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阻碍城镇化健康发展的体制障碍基本消除,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更加多元可持续,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创新,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建立,率先实现精准脱贫任务,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四)主要指标长沙市新型城镇化主要指标指 标 单 位 2015 年 2020 年 指标属性常住人口 万人 743.18 1000 预期性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74.38 81 预期性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38.9 50 预期性人均预期寿命 岁 76.9 80 预期性总值(亿元) 8510.13 13000 预期性地区生产总值 年均增长(%) 12 9 预期性人均地区生产总值 元 115443 160000 预期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 15.1 10.5 预期性规模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4.7 9 预期性城镇化基本情况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9 预期性城乡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 (%) 96 96 约束性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 (%) 96 97 约束性城乡设施建设水社会治安公众满意度 (%) 90 预期性平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2.21 2.8 预期性全市人才总量 万人 105 135 预期性互联网普及率 (%) 90 预期性每万人拥有律师数 人 5 预期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 72 75 预期性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城镇义务教育覆盖率(%) 99 预期性城镇失业人员、农民工、新成长劳动力免费接受基本职业技能培训覆盖率(%) 99 预期性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 23 预期性城镇登记失业率 (%) 4 4 约束性固定资产投资 年均增长(%) 20.2 12 预期性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39.31 41 约束性森林覆盖率 (%) 54.8 55 约束性城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100 约束性城乡设施建设水平城镇公共供水普及率 (%) 90 预期性农村集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5 90 约束性城镇污水处理率 (%) 96.9 95 约束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约束性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 (%) 30 预期性人均城市建设用地(平方米) 100 预期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 20 达到省里要求 约束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17 达到省里要求 约束性空气质量优良率 (%) 70.780(新标准) 约束性化学需氧量(%) 20.72 达到省里要求 约束性二氧化硫(%) 30.28 达到省里要求 约束性氨氮(%) 15.14 达到省里要求 约束性主要污染物排放累计减少氮氧化物(%) 7.82 达到省里要求 约束性城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 (%) 13 预期性城乡资源环境保护水平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 50 预期性注:表示过去五年的累计数二、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一)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在规划区范围内谋划“一城两片”的大长沙发展格局,坚持跨江发展、东西比翼,在都市区构建“一轴两带多中心、一主两次六组团”的总体发展框架。以湘江为发展轴,利用湘江洲岛建设中央公园带,围绕滨水两岸打造湘江高端服务业功能集聚区。湘江以西以湘江新区为战略平台,充分发挥科教资源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势建设国家自主创新引领示范基地,以岳麓片区、高星组团、坪浦组团为空间载体,利用优越的生态资源构建大景区、大生态廊道、大休闲度假区。湘江以东利用独特的交通枢纽优势,以大空港、大高铁、大港区为支点,以星马片区、空港组团、黄黎组团、金霞组团、暮云组团为空间载体,大力发展临空、临港、临铁经济,打造临空经济示范区、智能制造经济带、高端服务经济产业带、文化旅游产业带,形成长沙对外开放发展的大格局。 (二)优化区域经济布局1 发展沿江(河)经济。合理开发利用湘江、浏阳河、捞刀河、沩水河、靳江河、圭塘河、龙王港等重要城镇河流的岸线资源,科学规划沿江沿河建筑布局,推动金融商贸、科技研发、文化创意、生态旅游等高端服务业沿江(河)布局。 2 发展沿路经济。依托 G319、南北横线、万家丽路、韶山路、芙蓉路、湘府路、金阳大道、岳宁大道等重要交通干线的运输流通功能,促进信息网络、能源供应、公共服务、专业市场、产业园区、旅游景点、城镇体系等沿路配套和联网互通,打造若干依托道路延伸的工业经济带、服务经济带、生态旅游带和城镇集聚走廊。发展地铁经济,推动城镇地上地下空间立体开发。 3 发展枢纽经济。依托黄花机场、高铁站、霞凝港区等大型综合性交通枢纽要素集散功能,合理布局发展临空经济、临铁经济和临港经济,引导现代物流、企业总部、会展服务等产业集聚发展;推进火车客运站、金桥站等交通枢纽及周边地区整体捆绑开发,建设若干依托交通枢纽发展的新兴增长极。 4 发展边界经济。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向北对接岳阳及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加强与城陵矶港的联系,打通融入长江经济带的水运通道;向南对接株洲、湘潭,加大基础设施和要素布局延伸力度,加速推进长株潭一体化融合发展;向东对接江西,加强湘赣边区域合作,提升城镇东向的对外辐射能力;向西对接益阳、娄底等地,延伸生产力布局,深化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进一步增强区域经济的联动效应。 (三)优化产业空间布局1 发展现代农业。以农业空间优化引导农业产业相对集中、农业产业链有序衔接和农业基础设施相应配套,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提高农业生产效率。重点打造“二区三圈四园五廊”。“二区”即长沙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长沙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三圈”即近郊都市高效农业经济圈、中郊保障性农产品生产经济圈、远郊特色生态农业经济圈;“四园”即隆平高科技园、望城国家农业科技园、宁乡农业科技园、浏阳两型产业园;“五廊”即百里优质水稻走廊、百里优质茶叶走廊、百里优质水产走廊、百里花卉苗木走廊、百里优质水果走廊。 2 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产业空间功能分区,实行相对统一的园区建设策略和项目准入机制,推动制造业在空间上差异发展、错位发展。重点打造“一带五区七园”。“一带”即横贯东西,连接浏阳市、宁乡县,西向对接益阳、东向衔接江西的浏长宁制造业产业带;“五区”即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望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五个国家级园区;“七园”即天心经济开发区、金霞经济开发区、雨花经济开发区、浏阳工业集中区、宁乡高新区、岳麓工业集中区、星沙产业基地七个制造业园区。 3 发展现代服务业。紧扣工农业生产需要布局生产性服务业,紧扣城乡居民生活需求布局生活性服务业,紧扣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布局特色优势服务业,促进服务业集聚集约发展。重点打造“一核十片”。“一核”即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发展集聚核;“十片”即十大承载和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功能片区,包括星沙片、望城片、浏永片、宁金片、麓谷片、金霞片、空港片、高铁片、暮云片、坪浦片。 (四)中心城区构筑东西比翼的大平台以湘江新区、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为“双引擎”,打造开放发展的试验田、主战场和新标杆。 1 高标准建设湘江新区。按照“三年出形象,五年成规模,十年树标杆”的总体要求,围绕“三区一高地”战略定位,实施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产业项目和重大改革行动。“十三五”期间,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 11%、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 2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18%,形成带动区域开放发展的重要引擎。贯彻“多规合一”和“精明增长”的要求,构建一个主中心(在核心区域规划建设长沙“西中心”和未来生态科技城)、三个新城组团(北部高星组团、西部金玉组团、南部坪浦组团),六个卫星城镇(白箬铺、雨敞坪、莲花、乌山、夏铎铺、金洲镇)的城镇空间布局,建设集约紧凑、疏密有致、环境优美的现代田园都市。将绿色城市、智慧城市和人文城市建设理念融入新区发展建设的每个细节、每个领域,提升梅溪湖国际新城、洋湖生态新城、滨江商务新城、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大王山旅游度假区等重点片区建设品质,加强湘江西岸、岳麓大道、东方红路等重要区域的城市景观设计,力争将新区打造为全国新城建设发展样板。 2 高起点建设东部开放型经济走廊。以空港新城、高铁新城、霞凝港为支点,大力发展临空、临铁、临港偏好型经济,建立区域内互动促进、利益共享、组织协调机制,打造国家级开放示范区和长沙对外开放的新增长极。 临空片区。以空港新城为发展核心,包括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空港物流园和机场配套服务区。以长沙黄花国际机场为主要依托,构筑以航空运输保障、航空物流为主,临空高新技术和加工贸易为辅的产业体系,带动高端商贸休闲、通用航空等相关产业发展。 临铁片区。以高铁新城为发展核心,有效整合高铁枢纽、总部会展、浏阳河文化等核心要素,构筑以总部经济、国际会展为主,商务商贸、高铁物流为辅的产业体系,带动旅游休闲、文化创意、物联网、服务外包等相关产业发展。 临港片区。充分利用霞凝港、火车货运北站、传化公路港等核心物流平台优势,进一步培育壮大现代物流、商贸市场、电子商务等主导产业,加速构建大物流、大商贸、大外贸的外向型经济格局,建设辐射中部、影响全国的国家级现代物流园区。 (五)优化城镇布局形态实施有重点、有层次、有步骤的城镇发展战略,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城镇空间结构,精心打造高铁新城、南部新城、滨水新城、金霞新城、金桥新桥、隆平新区、金阳新区、沩东新城等重点区域,增强城镇发展的内生动力。 1 完善新型城镇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域规划,实施极化提高、辐射带动战略,规划形成一个特大城市、两个大城市和若干个建制镇构成的市域城镇规模结构,形成多中心、多层次、网络化的城镇组合布局。其中,特大城市城区为长沙都市区,重点强化综合服务功能;两个大城市为浏阳城区和宁乡城区,分别集聚 5070 万人;一批中心镇和一般建制镇,打造成为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的主要载体。 2 加强特色小镇建设。积极破解户籍制度、土地制度、投融资体制等体制机制障碍,充分释放重点中心镇的发展活力与潜能,在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各提升打造 1 个以上全国闻名的样板镇,加快建设 20 个以上主题突出、功能完备、产业鲜明、风貌独特的环中心城市功能型城镇,并辐射带动一批工贸物流重镇、现代农业强镇、旅游精品名镇、文化品牌古镇和颐养休闲新镇,使之成为强化城乡联系、优化城乡结构、促进城乡要素流动的有力支点。 三、扎实推进转移人口市民化(一)推进符合条件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按照尊重意愿、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分类施策的原则,充分掌握并尊重长期稳定居留农村转移人口、本市新增农村转移人口、外来高素质就业人口、市外新增农业转移人口等四类转移人口的居住生活、就业选择意愿,着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根据转移人口的负担能力,率先推进长期在长居住就业的稳定型农业转移人口平等享受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鼓励落户长沙。鼓励高学历、高技能外来务工人口通过技术技能入户、特殊人才入户、高学历入户、高投资纳税入户等市场化方式落户长沙。逐步探索市内农村转移人口通过自发调整宅基地使用权或农地经营权等方式对接各类市民化保障。为市外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转接预留接口,鼓励其通过长期稳定在长居住、就业获取享受公共服务的资格。坚持自愿原则,不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根据长沙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综合承受能力,全面放开望城区、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全面落实长株潭三市间的户口迁移政策。鼓励户籍农业人口居住向社区集中,组建一站式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完善城乡一体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设施和项目由城镇向农村覆盖,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推进本地农村居民就地市民化(二)逐步建立健全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1 建立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成本。政府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事权划分,承担相应的财政支出责任。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加大职工技能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积极参加社会保险、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并按照规定承担相关费用,提升融入城镇的能力。 2 完善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事业单位、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镇。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农业转移人口代表和委员的比例,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参加党团组织、工会、志愿者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有序参政议政和参与城镇社会管理。鼓励农业转移人口参与社区公共活动、建设和管理,加强对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的人文关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增强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 3 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 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和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以各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作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的重要参数,鼓励城镇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在分配相关转移支付资金时,充分考虑各地承担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市政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公共成本。 探索农业转移人口“三权”有效实现与进城落户的联动机制。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快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等各类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加快完善多种形式的农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再开发利用机制,提高进城农民定居城镇能力。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探索农业转移人口集体收益分配权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推进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1 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将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公共教育体系和财政保障范围,保证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城镇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学位供给,并纳入当地普惠性学前教育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范围。教育资源缺口较大的城镇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全部免费接受义务教育。 2 稳定和扩大转移人口就业创业 提高公共就业服务普惠水平。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农村劳动力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和调解仲裁、社保登记发放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引导其有序外出到大中城镇就业,或就近在小城镇就地转移就业,并逐步在城镇地区稳定下来。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力资源信息平台,促进城乡就业供需信息共享,到 2020 年形成横向连接、各层级纵向贯通的全市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将创业政策向农民工延伸。降低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支持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金融服务,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服务,支持返乡农民工在城镇创业。 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以初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农村新生劳动力为重点,面向产业发展和用人单位需求,对城乡各类有就业需求和培训愿望的劳动者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规划期内平均每个农民工至少得到一次免费的职业技能培训。落实政府职业培训资金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专项职业技能证书,并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3 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农民工、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全面覆盖农民工随迁家属,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无缝接续、顺畅转移,不断提高保障水平,缩小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差距。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统筹区域外医保定点机构认定和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提高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比例,继续扩大高风险行业、小微企业工伤保险覆盖面。 4 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科学均衡配置城乡医疗卫生资源,支持县级医院改造提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完善多元化办医格局,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举办医疗机构,推进“名院集团化办医”,更好地满足群众多样化医疗卫生需求。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完善分级医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模式,建成“城市 15 分钟、农村 30 分钟医疗服务圈”。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扩大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提高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进一步降低医疗负担。坚持发展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注重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简便验廉”的优势,促进中医药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建立健全健康教育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促进市民身心健康。到 2020 年,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与卫生服务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人均预期寿命达 80 岁。 5 拓宽住房保障渠道。实施“两房两棚”工程,加大城镇保障房供给和租赁补贴力度,进一步规范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住有所居。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支持农民工较多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园区控制性详规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的公共租赁住房,支持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定标准的用地范围内建设宿舍型公共租赁住房,逐步解决产业园区内稳定就业人员的住房保障问题。将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 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一)强化城镇产业就业支撑调整优化城镇产业布局和结构,促进城镇经济转型升级,改善营商环境,增强经济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把城镇打造成为创业乐园和创新摇篮。 1 优化城镇产业结构。根据城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城镇产业体系。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淘汰落后产能,壮大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适应制造业转型升级要求,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发展,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镇、制造业密集区域集聚;适应居民消费需求多样化,提升生活性服务业水平,扩大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推动中心城区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强化城镇间专业化分工协作,增强城镇产业承接能力,构建城镇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推进城镇污染企业治理改造和环保搬迁。支持资源枯竭城镇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2 增强城镇创新能力。顺应科技进步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发挥城镇创新载体作用,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资源优势,推动城镇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营造创新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金融环境和文化氛围,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大型企业创新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建设创新基地,集聚创新人才,培育创新集群,完善创新服务体系,发展创新公共平台和风险投资机构,推进创新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点资助科技人员、高校毕业生、海归人士及农民工优秀创业项目,大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十三五”期间,力争全市新设立市场主体 40 万个以上。 3 营造良好就业创业环境。发挥城镇创业平台作用,充分利用城镇规模经济产生的专业化分工效应,放宽政府管制,降低交易成本,激发创业活力。完善扶持创业的优惠政策,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构建一批创业与创新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的创业创新基地,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支持对现有孵化载体、闲置厂房等进行改造,发展创业社区,为创业者提供价廉宜居的创业空间。依托区域良好的交通条件和生态资源,打造一批“梦想小镇”和“梦想乡村”,吸引社会各界集中进行创业、创新和创作。到 2020 年,力争建设 100 个市级以上示范性创业创新平台,面向大众的创业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基本形成。 (二)提高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1 创新城镇规划理念。把以人为本、尊重自然、传承历史、绿色低碳等理念融入城镇规划全过程,增强规划的前瞻性、严肃性和连续性。坚持协调发展理念,从区域、城乡整体协调的高度确定城镇定位、谋划城镇发展。加强空间开发管制,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根据资源禀赋和环境承载能力,引导调控城镇规模,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形态功能,确定城镇建设约束性指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的思路,逐步调整城镇用地结构,把保护基本农田放在优先地位,保证生态用地,合理安排建设用地,推动城镇集约发展。统筹规划市区、城郊和周边乡村发展。加强城镇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主体功能区建设、国土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规划的相互衔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全面推进“城市双修”工作,恢复城市自然生态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延续城市文脉,提升城市绿化,改善交通出行,完善基础设施,优化城市形象,进一步强化“山水洲城”的城市特质,彰显精美长沙的城市品质。 2 塑造城镇特色风貌 提高城镇设计水平。鼓励开展城镇设计工作,通过城镇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镇建筑布局,协调城镇景观风貌,体现城镇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必须在形体、色彩、体量、高度等方面符合城镇设计要求。 整合特色要素。有序实施城镇修补和有机更新,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促进建筑物、街道立面、天际线、色彩和环境更加协调、优美。挖掘地域自然资源,保护历史遗存,突出文化内涵和自身特点,充分利用山形地貌、河流湖泊等资源禀赋,构建自然景观风貌,打造人文景观风貌,塑造魅力城镇。 3 提升城镇建筑水平 落实工程质量责任和加强建筑安全监管。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设单位、勘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等五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实行施工企业银行保函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大型工程技术风险控制机制,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地铁等按市场化原则向保险公司投保重大工程保险。实施工程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重点抓好房屋建筑、城镇桥梁、建筑幕墙、斜坡(高切坡)、隧道(地铁)、地下管线等工程运行使用的安全监管,做好质量安全鉴定和抗震加固管理,建立安全预警及应急控制机制。加强对既有建筑改扩建、装饰装修、工程加固的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排查城镇老旧建筑安全隐患,采取有力措施限期整改,严防发生垮塌等重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发展新型建造方式。大力推广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缩短建造工期,提升工程质量。制定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完善部品部件标准,实现建筑部品部件工厂化生产。鼓励建筑企业装配式施工,现场装配。建设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力争用 10 年左右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 30%。积极稳妥推广钢结构建筑,倡导发展现代木结构建筑。 4 推进节能城镇建设 推广建筑节能技术。提高建筑节能标准,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支持和鼓励结合自然气候特点,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完善绿色节能建筑和建材评价体系,制定分布式能源建筑应用标准。分类制定建筑全生命周期能源消耗标准定额。 实施城镇节能工程。全面推进区域热电联产、政府机构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工程,明确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健全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估监督办法。5 完善城镇公共服务 大力推进棚改安居。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以政府为主保障困难群体基本住房需求,以市场为主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危房和非成套住房改造,加快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到 2020 年,基本完成现有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创新棚户区改造体制机制,推动政府购买棚改服务,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构建多元化棚改实施主体,发挥开发性金融支持作用。积极推行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 建设地下综合管廊。逐步推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统筹各类管线敷设,综合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域新建道路必须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廊,老城区要结合地铁建设、河道治理、道路整治、旧城更新、棚户区改造等,逐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凡建有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各类管线必须全部入廊,管廊以外区域不得新建管线。积极推进国家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地下综合管廊信息库建设,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道路管廊和控制中心建设。 优化街区路网结构。加强街区的规划和建设,分梯级明确新建街区面积,推动发展开放便捷、尺度适宜、配套完善、邻里和谐的生活街区。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树立“窄马路、密路网”的城镇道路布局理念,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提高道路安全性。到 2020 年,城镇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提高到 8 公里平方公里,道路面积率达到 15%。加强自行车道和步行道系统建设,倡导绿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车设施,鼓励社会参与,放宽市场准入,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推进城市快速路建设,构建“井字+环形”快速路系统。推进“公交都市”建设,加快轨道交通系统、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城市慢行系统建设,到 2020 年,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超过 200 公里,建成公交专用道 200 公里,新增城市BRT65 公里,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比例达 45%。加强区域性运输枢纽布局建设,实现公路、水路、航空、铁路的“零距离”换乘。强化城市东西交通联系,新建学士路大桥、铜靖大桥等过江通道。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到 2020 年,力争都市区范围内社会公共停车场点位达到 650 个以上,新增停车泊位 15 万个以上。加强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提高城市文明交通水平。 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确定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加强社区服务场所建设,形成以社区级设施为基础,市、区级设施衔接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继续推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站)、博物馆、科技馆免费向全社会开放。推动社区内公共设施向居民开放。合理规划建设广场、公园、步行道等公共活动空间,方便居民文体活动,促进居民交流。加快长沙市绿道网建设,积极对接长株潭城市群绿道网,强化绿地服务居民日常活动的功能,使市民在居家附近能够见到绿地、亲近绿地。城镇公园原则上要免费向居民开放。限期清理腾退违规占用的公共空间。顺应新型城镇化的要求,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切实保障城镇安全。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地下管网改造工程。提高城镇排涝系统建设标准,加快实施改造。提高城镇综合防灾和安全设施建设配置标准,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加强设施运行管理。建立城镇备用饮用水水源地,确保饮水安全。健全城镇抗震、防洪、排涝、消防、交通、应对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完善城镇生命通道系统,加强城镇防灾避难场所建设,增强抵御自然灾害、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能力。加强城镇安全监管,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形成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镇安全保障体系。 6 营造城镇宜居环境 推进海绵城镇建设。充分利用自然山体、河湖湿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生态空间,建设海绵城镇,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单位、社区和居民家庭安装雨水收集装置。大幅度减少城镇硬覆盖地面,推广透水建材铺装,大力建设雨水花园、储水池塘、湿地公园、下沉式绿地等雨水滞留设施,让雨水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不断提高城镇雨水就地蓄积、渗透比例。 恢复城镇自然生态。制定并实施生态修复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积极推进采矿废弃地修复和再利用,治理污染土地,恢复城镇自然生态。优化城镇绿地布局,构建绿道系统,实现城镇内外绿地连接贯通,将生态要素引入市区。建设森林城镇。推行生态绿化方式,保护古树名木资源,广植当地树种,减少人工干预,让乔灌草合理搭配、自然生长。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进一步提高城镇人均公园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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