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培训(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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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 花 税,货物和劳务税处 周红,2018年7月25日,1624年,印花税起源于荷兰。被西方经济学家誉为“良税”。用刻花滚筒推出“印花”戳记。印花税票诞生。,印花税的起源,北洋政府于1912年公布了印花税法,并于次年正式实施。 1950年12月政务院公布印花税暂行条例。 1951年1月4日财政部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1958年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 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从1988年10月1日起恢复征收印花税。,中国印花税历史沿革,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是一种兼有行为性质的凭证税。它具有征收面广、税负轻、由纳税人自行购买并粘贴印花税票完成纳税义务等特点。,主题:印花税简介,1、纳税人的基本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一、纳税义务人,2、书立合同的纳税人:各类合同的纳税人是立合同人,即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共同办理的合同和书据,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因与合同或书据不具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一、纳税义务人,3、使用营业账簿的纳税人:营业账簿的纳税人是立账簿人,即开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 4、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即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单位和个人。如果该项凭证是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书立的,那么各方都应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一、纳税义务人,5、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即领取并持有该项证照的单位和个人。 6、货运业务纳税人:在货运业务中,凡直接办理承、托运运费结算凭证的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7、保险业务的纳税人:保险公司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的保险业务,在与投保方签订保险合同时,应由代办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代保险公司办理计税贴花手续。,一、纳税义务人,1、征税范围的基本规定: 十类应税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二、征税范围,(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协作、调剂、补偿贸易和易货等合同,以及各类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2)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和抵押借款合同都属于“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2、应税合同,二、征税范围,(3)技术合同,包括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4)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二、征税范围,(5)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因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和设备等而签订的合同,以及企业和个人因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等合同。,二、征税范围,(7)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8)仓储、保管合同,包括各类仓储、保管合同和仓单、栈单等。(9)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10)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征税范围,3、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和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所书立的转移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指的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二、征税范围,4、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5、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等 。6、其他: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二、征税范围,主题:股票交易印花税,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3、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金额依率计税。 4、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的金额。,三、计税依据,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不包括装卸费。7、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承保方的保险费收入,责任保 险、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合同,暂按定额5元贴花。8、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剔除任何费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收取的费用为计税依据。,三、计税依据,10、营业账簿计税依据:记载资金的账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总额。其他账簿按件计税,每件贴花5元。11、权利许可证照计税依据:权利许可证照一律按件计税,每件贴花5元。12、产权转移书据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13、其他规定:修改合同增加金额的;不兑现或不按期兑现合同的;不能确定金额的合同;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三、计税依据,1、适用0.05税率规定的:借款合同 2、适用0.3税率规定的: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 3、适用0.5税率规定的: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账簿 4、适用1税率规定的: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和股票交易印花税 5、适用定额税率规定的:其他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四、税率,1、购销合同的应纳税额=购销金额0.32、加工承揽合同的应纳税额=加工承揽收入金额 0.5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应纳税额=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 0.5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应纳税额=承包金额 0.35、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租赁金额 1(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五、应纳税额计算,6、货物运输合同的应纳税额=运输费用 0.57、仓储保管合同的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 18、借款合同的应纳税额=借款金额 0.059、财产保险合同的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 110、技术合同的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 0.311、产权转移书据的应纳税额=所载金额 0.512、资金账簿的应纳税额=(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0.5,五、应纳税额计算,1、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免纳印花税的凭证: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六、减免税规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免纳印花税的凭证: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六、减免税规定,3、其他规定: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减免税规定:实行公司制改造的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成立的新企业(重新办理法人登记的),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或因企业建立资本纽带关系而增加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的新企业,其新启用的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凡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分立包括存续分立和新设分立。企业改制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应税合同,改制后需要变更执行主体的,对仅改变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未作变动且改制前已贴花的,不再贴花。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3183号 ),六、减免税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为鼓励金融机构对小型、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上述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 ),六、减免税规定,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执行时间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文到之日前,已征的应予免征的房产税和印花税,分别从纳税人以后应纳的房产税和印花税中抵减或者予以退还。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2号),六、减免税规定,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8号),六、减免税规定,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号2013101号),六、减免税规定,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印花税;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六、减免税规定,为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公平税负,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六、减免税规定,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花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六、减免税规定,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即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证照的领受时,在国外签订的合同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2、纳税地点: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跨区提供建安劳务的建安企业,印花税纳税地点为建安企业的机构所在地。,七、征收管理,3、纳税方法自行计算贴花(三自纳税)按期汇总缴纳委托代征(如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货运合同、技术合同)核定征收(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关于发布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7年第4号公告),七、征收管理,核定征收印花税是指税务机关对不能完整、准确提供应税合同及凭证,不能据实确定实际应纳税额的纳税人依法按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收入或成本,参考纳税人各期印花税纳税情况及同行业合同签定情况,确定相应的比例作为纳税人印花税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七、征收管理,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对其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二)拒不提供应税凭证或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办法的,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50号),七、征收管理,4、处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违章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5号 )(1)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或者已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未注销或者未画销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 (2)已贴用的印花税票揭下重用造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的,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处罚规定。 (3)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未缴或少缴印花税款的,视其违章性质,适用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或第六十四条的处罚规定,情节严重的,同时撤销其汇缴许可证。,七、征收管理,主题,感谢聆听!,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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