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8年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计划【与】教育体育局2019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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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 2018 年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工作计划【与】教育体育局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合集教育局 2018 年工作总结和 2019 年工作计划2018 年,在 xx 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教体局的大力指导下,xx 教育人凝心聚力,奋发作为,紧扣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难点,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认真落实推进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全区教育事业发展再写新篇章。一、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基层党建亮点纷呈。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学习教育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全年开展专题学习 90 余场次,专题宣讲 50 余场次,专题讨论 100 余场次,撰写 心得体会 300 余篇,开展知识竞赛 20 余次、专题党课 50 余场次、主题党日活动 30 余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50 余次,完成调研报告 25 篇。我局获得全区十九大知识竞赛二等奖。全面加强基层党建,层层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认真抓好各直属党组织书记述职、整改工作。25 个党支部扎实开展“全面体检”。全面落实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认真开展党员“六个一”活动,积极推进“党建+”特色活动,结合队伍建设、课程与课堂教学改革、校园文化建设等具体工作,强党建,促发展。开展城乡学校支部共同体活动、党建结对驻村活动等 30 余次。300 余名党员参与教师志愿导学活动,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塘坎上小学党支部创新理念,开启“四纵四横”党建工作新模式,支委管理从四个方向纵向深入,党员作用从四个方面横向辐射,实现党建与学校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深度对接;二十三中探索形成了“两带动、三举措”的“2+3”党建工作模式,党建带团建、队建,党建加精细管理、扶贫关爱与学生兴趣特长培养,全面推进,有声有色。2018 年,两校党支部被评为自贡市基层党建示范单位。此外,檀木林小学、东方小学创建为 xx 区基层党建示范单位,全区学校党建水平切实提高。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 1 个,向 26 个民办教育机构派驻党建指导员 14 名。命名市级示范党支部 10 个、党员示范岗 74 个,荣获各级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 10 个,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7 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显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召开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党委会 34 次,通过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巡察整改会、落实“两个责任”专项治理动员会、警示教育大会和不定期检查考核等形式,着重加强对各项工作事前、事中及事后的全过程检查督促。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制度。系统各单位举办“廉政教育大讲堂”47 场次,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 29 场次,开展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专题活动 13 次。檀木林小学将廉政文化教育有机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积极创建区级廉政文化示范学校。全面整改区委巡察组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认真落实“两个责任”专项防治工作,对照问题台账,逐项落实整改。完善机制,丰富举措,修订制度 77 项,新制定制度 46 项。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纳入责任区挂牌督导内容。实施第三方审计规范下属学校及单位财务管理,加强监督检查、舆情搜集和督查督办。认真清理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深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治理工作,坚决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严格规范教育资金使用。对乱订教辅、办班补课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二、校园安全稳定及环境综合治理切实推进校园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到位。落实班子成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分片检查责任制。深入开展隐患排查,落实资金 70 余万元整治各类安全隐患 100 余处,全部录入全省隐患排查系统。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全部安装一键报警器和巡更系统。突出重要环节和重点部位加强日常监管与督查,开展各类安全督查 20 次。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严格落实日常安全警示提醒教育,督促学校安全课程“六落实”。认真组织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平安校园行”、防溺水、防校园欺凌等主题活动。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会同卫生、食药等部门开展学校卫生防疫、传染病防控、食品及饮水安全等专项检查 60 余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组织开展了全区学生免费近视筛查。通过专题教育课程、宣传专栏、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等形式,切实加强以毒品、艾滋病、结核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健康教育。顺利完成我区“禁毒教育基地”建设,我局被评为市禁毒先进集体。嘉陵小学被评为省“爱路护路示范校”。檀木林小学、东方小学作为我区全国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省病媒生物防制示范区迎检点位,圆满完成迎检任务,我局开展健康教育特色经验做交流。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稳定,积极关注师生思想动态,加强稳定调研、舆情监控、政策宣传与矛盾化解。全年未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全区教育系统实现平安稳定。“创文”及环境综合治理特色鲜明。突出重点,亮出特色,扎实推进“创文”工作。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文明创建等主题活动,学校、师生参与率及师生应知应会率达 100%。承办了全市全国文明城市示范学校创建现场推进会,我区经验做法做交流。创建区级文明校园示范校 6 所、市级文明校园示范校 5 所、省级文明校园 4 所,塘坎上小学积极申创全国文明校园。塘坎上小学、自贡成外创建为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示范点。结合“三宽家长学校”家长教育课程,积极开展学校与家庭、社区全面互动,共建共享。认真开展“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城”“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向家长、亲人、邻居捎句话”“我是文明小管家”等实践行动,“小小志愿者”深入社区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文明劝导。组织举办了全区中小学生“世纪的约定”传唱等活动,生动助推创文。我局创文宣传片筑梦荣获省三等奖、市金奖,“美德少年”宣传片获市银奖。结合创文创卫深入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协同区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开展综合整治 4 次。立足校本认真开展环保教育,通过环保讲座、国旗下的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依托红领巾广播站、板报、橱窗、微信公众号、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平台和形式,广泛宣传环保知识,营造浓厚氛围。认真组织开展“节约用水”“光盘行动”等实践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坚持推行“我坐公交去上学”活动,“校园直通车”华商、青杠林、泰丰国际城、翰林尚都等多条线路运行良好,惠及更多师生。三、城乡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全力实施“全面改薄”和学前教育第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实施校舍新建及改扩建,着力实施“厕所革命”,全区学校基础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完成三十五中和仲权建设小学旱厕改造,结束我区学校旱厕历史;学前教育三期行动计划项目舒坪幼儿园和三十五中幼儿园全部开工,舒坪幼儿园已完工;“全面改薄”建设类项目 3 个项目已全部开工,设备设施类项目已全部招标;檀木林小学运动场改建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特殊教育学校食堂新建项目已完工,正在进行设备设施安装。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有:檀木林幼儿园改建,光大街小学教学综合楼新建,德铭中学运动场及荣边小学运动场软化工程,农团小学、三十五中教师周转房建设,以及市托幼中心改建项目。2019 年,将积极实施机关幼儿园新建、一幼儿园扩园新建、六中学生宿舍新建、仲权小学运动场软化工程等建设项目,不断加强办学条件改善。四、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不断夯实教师队伍基础。通过公招、考核招聘补充教师 46名,27 名教师定向充实到农村学校。积极参与“盐都引才计划”和“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加强教师交流,落实 “三区”人才支教和城乡教师交流,选派到盐源县支教教师 8 人,脱贫攻坚支教教师 4 人,城乡学校教师交流置换 20 人。“教育专家工作站”引领带动作用进一步发挥,40 名专家及指导教师结对帮扶学员 100 余名,通过专题研究、教学示范、读书沙龙等形式,积极助力乡村青年教师专业成长。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师个人信用档案和师德“红黑灰”名单管理制度,及时查处教师失德失范行为。广泛开展多形式多载体的师德建设活动,大力弘扬优良风尚。全面铺开教师志愿导学工作,参与教师 600 余人,受益学生 1 万余人。我区教师参加各级各类竞赛、交流展示活动成绩突出。开展教师节庆祝表彰活动,表彰市级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16 名,区级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 32 名。携手绿地集团实施 “xx 区绿地春风行动计划”,大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全面提升干部教师职业素养与专业能力。成功申报“国培”项目县,并积极实施教师选派培训工作。组织举办了全区第四批校级干部深化教育综合改革高级研修班培训,44 名校级干部及后备干部参培。认真组织开展人才队伍建设“三大工程”培训、新教师培训,完成新一轮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培训。从严从实抓好年度继续教育考核工作。落实政策保障教师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教师队伍稳定。五、教育综合改革全面纵深推进课堂教学改革全面实施。面向全体,追求实效,大力推行以“绿色课程、生本课堂、问题研究”为核心的课堂理念,强化集体备课,构建高效课堂。扎实推进质量攻坚,抓实抓细质量学情监控、质量分析、专项督导、质量抽测等工作,多举措促进教学质量提升。加强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积极推行“走班选课”,充分整合校内外优质资源,科学调整课程设置,整合“梦想课程”,实施学生增值评价。实现城区学校课堂教学改革全覆盖、乡镇学校覆盖率 60%。圆满承办全市课程改革现场会。全力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积极落实新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工作,不断优化应对策略,高 2018 级全面开展选课走班试点。特殊教育学校申办职高段教育过省教厅评估,将填补我市特殊教育空白。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建设,组织承办了全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师培训。加大力度规范办学行为。完成 2018 年义务教育段消除大班额计划。组织开展了办园行为、义务教育“一教一辅”、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等专项督查整治。中、高考质量不断提升。中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上线95 人,上线率 18.1%,均衡指标完成率 100%,普高上线率63.62%;高考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十二中获 2018 年全市高考质量贡献奖。教育科研再创佳绩,获得首届自贡市教学成果奖一等奖 2 项、二等奖 1 项、三等奖 3 项。加强成果转化应用,组织召开了全区教育科研成果推广现场会。省级改革试点全面收官。着眼于空间应用、资源应用和机制探索等方面,城乡一体,全域统筹,全面推进省级改革试点项目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规模化应用试点。区域性教育资源网络平台和专项资源库极大完善,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极大提升。深度应用于课堂教学、学科教研、教师竞赛及校园文体活动,有力推进数字化资源共享。累积注册激活教师 1128 人,学生 11239 人,全年基于省、市级平台开展活动 10 余次,取得良好效果。政府主导,完善机制,创新推进学校体育工作,顺利完成省学校体育区域整体推进改革试点区改革试点任务,相关成果结集成册,积极参评全省先进集体。市级改革项目交互式网络课堂覆盖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建设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投入资金 165 万元打造 2 所含教学点的学校,新建成交互式网络教室 4 个,累积建设精品录播教室 5 个,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乡村教育振兴行动全面铺开。结合全区乡村振兴总体部署,全面筹划推动乡村教育振兴发展,研究制定了xx 区乡村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 年),组织开展了全区校级干部专题调研活动。着力实施乡村学校美化、“扶小兴宿”、乡村教师发展、乡村学生关爱、乡村信息化校园建设及乡村学校党建提升“六大行动”,通过五年左右的努力,将全区所有乡镇学校打造成为办学条件优良、文化特色鲜明、教育质量优秀的现代乡镇精品校园,全面提升乡镇学校现代治理水平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区域教育与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与促进,全面推动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六、德育与素质教育深入实施科研引领德育实践走向深入。全面加强德育,广泛开展德育实践活动。加强德育工作片区教研交流,组织举办了全区学校德育干部高级研修班培训。积极推广应用我局荣获省政府三等奖、市政府一等奖的德育科研成果。加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心理健康“五个教育”,大力实施德育品牌建设工程。我区小学期末统考五年级语文试卷,以我区火场救人英雄、区公安分局民警罗庆锋感人事迹为题材,融入“综合实践”试题,关注身边事,传播正能量,四川新闻网、中国网等多家媒体给予深度报道,引起热烈反响。结合实际积极推行“品格教育”,组织召开了全区学校“品格教育”工作现场会,我区经验做法在全省“品格教育”国际论坛上专题交流。深入开展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联手“健康田园”建成我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科普教育基地。大湾井小学被授予中国盐文化研究中心井盐文化普及教育基地称号。充分发挥“乡村学校少年宫”和“留守学生之家”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免费组织 40 余名美德少年、优秀建档立卡学生开展研学行夏令营活动。光大街小学等 3 校被评为省优秀少先队集体,3 名教师被评为全国、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1名学生获全国第十三届宋庆龄奖学金,1 名学生获得省优秀少先队员称号,评选表彰全区“美德少年”20 名。全面启动家校社共育示范区工作,8 所学校示范基地校引入家长教育课程,积极构建家校社政四位一体新生态,推进学校德育精细化,全年培训师生及家长 6200 余人次。艺体教育成果丰硕。全面落实教育部三个办法要求,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工作。配齐体艺教研员,开齐开足体艺课程。全面落实“阳光体育”活动,认真实行学校体育、艺术工作自评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上报和学生艺术素质测评,上报率 100%。落实“2+1”工程,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成功举办全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我区学校参加全市中小学生田径锦标赛取得佳绩。檀木林小学和檀木林幼儿园被评为省第十三届运动会体育工作先进集体。一幼儿园等 4 所学校创建为“棋文化示范学校”。圆满举办“阳光杯”全区中小学生校园足球联赛,规范组织实施辖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广泛开展普及性艺术活动,全区中小学生及幼儿现场书画比赛、全区中小学生手绘图书比赛等广受好评。参加全市中小学生艺术节展演成绩优异,获省中小学生艺术节二等奖 1 个、三等奖 2 个。东方小学等 3 校创建为省、市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完善“一点多面”公益培训平台,以城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为基点,在全区所有乡镇建立起了青少年校外活动分中心,实现城乡学生免费培训全覆盖,年培训学生 6000 余人次。2019 年是实施教育“十三五”规划的攻坚之年,是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关键之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和市教体局的指导下,团结带领全区教育人,秉持教育理想,以念兹在兹之心,久久为功之力,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总体部署,立足实际,增添举措,以全力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化为总体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切实加强两支队伍建设,持续加强办学条件改善,全面深化育人模式改革和课堂教学改革,深入推进学校现代治理,有效推进学校文化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办学总体品质,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平、均衡、优质教育的需求,不忘初心,不辱使命,再立新功。教育体育局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巩固成果、深化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统筹做好 2019 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19 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91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着眼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深化改革、强化统筹、健全机制;着力源头治理、过程公开、从严监管和严肃执纪,促进教育公平,净化教育生态,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县为主、分级管理原则。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规定,在市教体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各地要统筹做好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农村要基本稳定生源;城区要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均衡编班,确保学校校额、班额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以内。2.坚持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各县(市、区)教体局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公办、民办学校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组织学生入学,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者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3.坚持阳光招生原则。各地公办学校学区划分方案要通过政府网站、报纸等媒体以及学校公示栏等,及时向社会公布和宣传。各地、各校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范围、招生人数、入学条件、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投诉电话、投诉信箱等信息,通过张贴通知、有关媒体或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4.坚持均衡发展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严禁任何学校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快慢班、分层次班等。各学校要按省颁标准配置班额,严禁大班额;要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2019 年继续实行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统招指标 80%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政策。三、招生办法1.划片就近入学。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合理划定学校招生区域范围。原则上符合“两个统一”(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学区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户籍同址、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可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其他情况形成的本人户籍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儿童少年,一律在常住地(须凭房产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2.入学年龄要求。原则上小学入学年龄为当年 8 月 31 日年满 6周岁。在学校有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是截至当年 12 月 31 日之前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对于放宽年龄入学,学校必须公开规范办理,公告办法、流程和入学年龄的截止时间。3.民办学校招生。县(市、区)教体局要将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当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统一管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指导,规范招生行为。要引导其合理确定招生范围和方式,优先满足本地学生上学需求。县(市、区)教体局要在当地政府网站上公布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民办学校名单,依照设立审批时确定的办学规模和实际办学条件安排招生计划。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可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民办学校招生方案必须报送县(市、区)教体局备案后方可施行,招生简章必须经县(市、区)教体局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公布。4.特殊群体入学。各地要做好对留守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儿童的入学和关爱工作。要摸清底数和情况,关爱到人,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乡镇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留守儿童和家庭贫困儿童住宿。各地、各校要继续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摸底调查工作。推进残疾儿童少年融合教育,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按照“一人一案”要求,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5.随迁子女入学。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切实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方便随迁子女入学。持有我市居住证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件、居住证明、就业证明以及儿童少年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具体材料由各地确定),向居住地所在入学区域的学校提出就读申请。学校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的,由所属县(市、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6.外来投资者和高级人才子女入学。由各县(市、区)根据市、县级招商引资和高级人才引进有关文件要求出台具体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接受义务教育。7.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各地按照 xx 市教育局 xx 军分区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 xx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滁教201322 号)和xx 市公安局 xx 市教体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公安厅 安徽省教育厅皖公政治2018347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滁公政治2018109 号)要求,落实现役军人子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市教体局成立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市、区)教体局要相应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纪律,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2.统筹教育资源。各县(市、区)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省、市实施意见要求,以统筹城乡教育发展、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深化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改革,加快推进学校联盟、集团化办学,发挥优质学校辐射带动作用。要积极推进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以优质教师资源的流动,带动学校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要加快推进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努力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满足城市义务教育学位需求。要科学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办好乡村教育,缩小城乡学校之间办学条件差异,引导学生就近入学。按照我市消除 56 人以上大班额工作取得更大进展的要求,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应按照不超过国家规定班额标准招生,严格控制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重视和加强往届班额控制,存在 56 人以上大班额的,通过增加班级和教师等措施,合理分流学生。3.加强招生宣传。各地、各校要利用报纸、电视、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积极做好义务教育入学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让社会各界了解义务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教育资源配置变化和辖区内各学校办学质量等具体情况,增强群众对“家门口学校”的了解、认识和信任感。可通过新闻发布会、访谈等方式,面对面为群众释疑解惑,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孩子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4.加强学籍管理。各地要通过学籍管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和辍学情况,减少学生无序流动,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新生入学后,实现“人籍一致”。学生没有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通过招生程序将其学籍注册成正式在校生。实行严格的转学审批制度,禁止择校等违规转学行为。按照国家教育年报要求和省学籍管理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务必在新学年开学后 1 个月内,规范完成所招录一年级新生的信息采集、建立学籍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学生建籍、义保经费(含免费教科书费用)等问题,后果由学校自负。5.严肃招生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6.加强控辍保学。各地要认真落实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应分解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滁政办201817 号),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对学期开学一周未报到和学期中途无故离校一周存在辍学风险的学生,实施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精准教育扶贫,严防杜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孩子出现因贫失学、因贫辍学现象。同时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做好“疑似辍学”学生标注和管理工作, 做到及时准确、实时更新,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7.强化履职问责。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招生工作责任清单,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地要完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可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市教体局将加大对招生过程的监督检查,并将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到市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五、相关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于 5 月 20 日前上报本地 2019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方案,8 月 20 日前完成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任务,并上报招生工作总结。xx 二中和 xx 实验中学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市教体局负责统筹安排。市教体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举报电话:xxxx 市教育体育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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