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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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 年)文本、图集(草案)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 年 01 月I目 录 .I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 3第三章 城镇等级结构与功能体系 .6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等级 .6第二节 城镇用地规模 7第三节 城镇功能体系 8第四章 城乡空间布局 11第一节 区域空间结构 11第二节 重点区域空间布局 12第五章 乡村地区发展指引 15第六章 综合交通体系 18第一节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 .18第二节 综合运输通道规划 18第三节 综合交通骨干网络规划 .19第四节 综合交通枢纽规划 21第七章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23第一节 产业发展体系 23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 23第八章 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 .26第五节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26第六节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 .26第七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 .28第八节 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 .29第九章 区域基础设施规划 30第一节 区域供水基础设施 30第二节 区域污水基础设施 31第三节 区域环境基础设施 32第四节 区域电力基础设施 32第五节 区域燃气基础设施 33II第六节 区域信息基础设施 34第七节 综合防灾与公共安全体系 .34第十章 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第十一章 区域空间管制与政策分区 .41第一节 区域空间管制 41第二节 政策分区 41第十二章 城镇发展指引 44第一节 合肥市城镇发展指引 .44第二节 淮南市城镇发展指引 .46第三节 六安市城镇发展指引 .48第四节 滁州市城镇发展指引 .50第五节 桐城市城镇发展指引 .52第十三章 区域协调与近期行动计划 .54第一节 区域协调 .54第二节 共同行动计划 .56第十四章 规划实施机制 60第十五章 附则 62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打造全国有影响力城市圈战略部署,深化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推动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制定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年 (以下简称“本规划” ) 。第 2 条 指导思想(1)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双轮驱动:支持合肥区域性特大城市建设,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辐射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提升合肥经济圈的综合竞争能力及对周边区域的辐射带动能力。(2)坚持区域一体化:推进合肥经济圈一体化建设,实现资源共享、设施共建、产业共荣、环境共治,并强化合肥经济圈与南京都市圈、武汉都市圈等周边圈群的协调与衔接。(3)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实施相结合:充分考虑近期实施需要,协调远期目标与近期实施的关系。(4)坚持生态文明理念:从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强化资源环境底线控制要求,保障城镇走低碳、绿色、清洁的城镇化发展道路。第 3 条 规划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4)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 年) (5)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6) 安徽省主体功能区规划(7) 安徽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8) 合肥经济圈“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修订) (9) 合肥经济圈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30 年) (10) 合肥经济圈旅游发展规划(11) 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2010-2015 年)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12) 中原经济区规划(2012-2020 年) (13)其他相关的国家和安徽省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第 4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13-2030 年,远景规划不设年限。第 5 条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包括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和桐城市的全部行政辖区,总面积4.69 万平方公里。第 6 条 规划法律效力本规划是安徽省政府及其部门实施城乡规划管理、合理配置合肥经济圈空间资源、优化城乡空间布局、统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指导合肥经济圈范围内所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编制城乡规划、相关区域性专业规划、以及与相邻地区协调发展的公共政策。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审批城乡规划和进行重点区域空间管制、区域重大项目选址,应当遵守本规划。第 7 条 强制性内容文本条文中加下划线内容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3第二章 发展目标与战略第 8 条 总体目标以合肥建设全国有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为统领,深化区域合作,加快推进一体化进程,逐步把合肥经济圈建设成为在全国创新发展、生态建设和新型城镇化方面具有示范意义,有较大影响力的城市圈。第 9 条 战略定位“一极、两基地、一枢纽” 。长三角重要增长极、安徽省核心增长极。把合肥经济圈发展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辐射中西部的门户,沪宁合发展主轴带重要的新兴增长极,打造陆地开发高地,内陆地区新型城镇化先行区,国家经济发展新高地;领衔江淮城镇群,支撑合肥建设长三角“第四极” ,推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国家重要的自主创新基地。将合肥经济圈打造成为国家参与全球创新竞争的主要代表、国家重要的创新中心、创新基地,引领我国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打造国内优势明显的先进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现代农业基地、新型能源基地,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形成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生产基地。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形成以合肥为枢纽,淮南、六安、滁州、桐城为重要节点,各种运输方式有效衔接的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综合交通枢纽。第 10 条 区域一体化战略以提升合肥经济圈整体竞争力为目标,推动经济圈一体化建设进程;推进合肥经济圈和沿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城镇空间与基础设施布局等方面的协调发展;以长三角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为契机,主动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第 11 条 新型城镇化战略(1 )新型城镇化方针实施都市圈战略,促进城镇化提速提质,吸引人口集聚;实施差异化政策,激发中小城市、重点或特色小城镇发展活力,走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道路;鼓励省内圈内异地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2 )新型城镇化战略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4优化集聚。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全面提升区域核心城市、中心城市对合肥经济圈城镇化的支撑作用;点轴推进城镇空间集聚,构建圈层空间结构,培育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引导人口向县城和重点镇集聚。分类指导。差别化发展中小城市。强化县城基本服务职能,依据区位条件、产业基础、资源条件、文化特色等方面的不同,将县城分为卫星城、中等城市、特色小城市三个等级,以及生态宜居城市、综合性城市、新型工贸型城市、特色旅游文化城市等类型分类发展; 城乡一体。缩小城乡差距。强化承接产业型、生态旅游型、内生产业型、商贸物流型、特殊因素型五类小城镇优先发展,作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城镇化的重要补充;一般镇重点完善基本服务功能,改善居住环境,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相结合。(3 )新型城镇化路径指引特大城市与大城市路径指引合肥、淮南: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和管理格局,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吸引省内外来人口为主导的异地城镇化;六安、滁州:合理确定城市规模,培育中心城区与周边一体化发展,以吸引人口回流和周边地区人口聚集为主的本地城镇化。中小城市城镇化路径按照省县城规划编制标准将圈内各县级中心城市进行分类指引,18 个县级中心城镇分为 3 类,其中卫星城市 7 个、中等城市 9 个和特色小城市 2 个。小城镇路径指引从“均衡分散”走向“有机集中” ,依托资源条件,强化产业、商贸、旅游等特色功能发展,作为县域经济的重要补充,完善基本服务功能,服务周边广大乡村地区。第 12 条 新型工业化战略发挥合肥经济圈产业集聚优势和创新优势,从打造区域创新高地和支撑带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高度出发,给予政策扶持,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的产业集群;依托合肥经济圈区位优势和丰富的空间资源,在符合国家和本地区产业政策的前提下,积极承接东部地区制造业转移,打造面向国际、国内市场的生产基地;充分利用合肥经济圈在中部地区的区位优势,大力发展物流仓储、金融服务、科技服务、文化产业等现代服务业,通过加强协作、合理分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等方式做强做大相关产业,推进经济圈内城市产业错位发展与合作发展。第 13 条 生态文明战略严格保护区域生态安全格局,建立稳定的区域生态网络;合力推进流域水环境、大气环境治理,强化重点矿区、重点污染源及重点污染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5第 14 条 城乡统筹战略构筑城乡统筹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在自身支柱产业做大做强的同时,积极承接发达地区转移产业,构建城乡统筹的各类产业融合发展格局;利用经济圈内城市各自不同资源禀赋及城乡发展特色基础,走错位发展的道路,构建城乡统筹发展的生态格局。 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6第三章 城镇等级结构与功能体系第一节 城镇人口规模与等级第 15 条 人口规模规划 2030 年,合肥经济圈户籍人口为 2500 万人,常住人口为 2500 万人。第 16 条 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规模规划 2030 年,合肥经济圈的城镇化水平达 73%75%,城镇人口规模为 1825-1880 万人。第 17 条 城镇规模等级结构规划 2030 年,合肥经济圈形成由“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镇级小城市小城镇”构成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第 18 条 特大城市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大于 500 万 1 个,即合肥市,其中心城区城市人口规模 550 万人左右。第 19 条 型大城市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在 100300 万之间,共 3 个,即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其中淮南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 200 万人左右,六安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 120 万人左右,滁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 140 万人左右。第 20 条 中等城市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在 50100 万之间,1 个,即巢湖市。第 21 条 型小城市规划城市人口规模在 2050 万之间,共 17 个。即肥东、肥西、桐城市、长丰县、庐江县、凤台县、舒城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定远县、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市。第 22 条 镇级市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在 510 万之间,共 19 个。即高刘、花岗-严店组合城镇、下塘、双墩、龙桥-矾山组合城镇、潘集区(袁庄) 、平圩、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高皇、毛集、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7炎刘、冯井-马店组合城镇、炉桥、板桥、乌衣、秦栏、铜城镇、汊河、新渡-双港组合城镇。第 23 条 小城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小于 5 万,约 200 个左右(城镇归并后) ,即忠庙、黄麓、三河、长临河、小庙、紫蓬、汤池、罗河、泥河、官亭、曹庵、上窑、芦集、正阳关、姚李、周集、三十铺、孔城、金神、青草、大关、吕亭等。表 3-1:合肥经济圈 2030 年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表常住人口规模序列(万人)城镇个数(个)城镇人口数(万人)城镇名称5001000 1 550 合肥市100300 3 460 淮南市(200) 、六安市(120) 、滁州市(140)50100 1 60 巢湖市2050 17 570610 肥东、肥西、桐城市、长丰县、庐江县、凤台县、舒城县、寿县、霍邱县、金寨县、霍山县、叶集试验区、定远县、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明光市510 19 100110 高刘、花岗-严店组合城镇、下塘、双墩、龙桥-矾山组合城镇、潘集区(袁庄) 、平圩、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高皇、毛集、炎刘、冯井-马店组合城镇、炉桥、板桥、乌衣、秦栏、铜城镇、汊河、新渡-双港组合城镇5 万 200 左右 8590 忠庙、黄麓、三河、长临河、小庙、紫蓬、汤池、罗河、泥河、官亭、曹庵、上窑、芦集、正阳关、姚李、周集、三十铺、孔城、金神、青草、大关、吕亭等第二节 城镇用地规模第 24 条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规划 2030 年合肥经济圈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 1870-2244 平方公里(不包括特别政策区及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两类政策指标) 。其中按照中心城区人均 100 平方米、县城人均 105 平方米、镇人均 110 平方米的标准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政策区及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两类政策用地指标重点支持合肥经济圈重要产业基地和重点地区发展,规划 2030 年建设用地规模约 300 平方公里(不含已批复特别政策区) 。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8第 25 条 特别政策区特别政策区是省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战略设置的给予特别政策扶持的地区,依据安徽省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 ,享受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集中区用地指标单列等相关政策的特殊区域。表 3-2 特别政策区产业园区名称 规模(平方公里) 备注合肥、滁州、六安集中示范园区 各 15 平方公里已批园区 苏滁现代产业园 36 平方公里小计 81 平方公里淮南煤化工基地 30 平方公里安徽省化工基地定远盐化工基地 30 平方公里本次规划新增支持大别山地区 金寨现代产业园 15 平方公里省政府均已批准设立小计 75 平方公里合计 156 平方公里第 26 条 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为加快区域合作一体化发展,促进合肥经济圈提升整体竞争力的战略性地区的发展,带动大别山连片扶贫地区、江淮分水岭等贫困地区的发展,支持毗邻长三角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的地区发展,在合肥经济圈范围内创建集体土地流转先行试验区,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自由转让、出租、抵押、入股等多种流转方式。积极探索以乡村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城市产业发展、公共设施以及保障住房建设新途径,流转建设用地保障重点地区及园区建设。规划设立若干城乡土地统筹集约利用创新区,创新区可利用流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指标直接进行非商品房开发建设。第三节 城镇功能体系第 27 条 城镇功能体系结构规划 2030 年,合肥经济圈形成由“经济圈核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县级中心城市镇级市-小城镇”城镇功能体系。第 28 条 区域核心城市区域核心城市为合肥市。合肥:全国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基地、区域性交通枢纽,安徽省省会,合肥经济圈的综合服务中心,区域性旅游会展、商贸物流、金融信息中心。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9第 29 条 地区性中心城市地区性中心城市为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淮南市:国家重要能源基地,安徽省北部的重要中心城市,合肥经济圈带动沿淮、辐射皖北的重要门户。六安市:连接合肥经济圈和武汉城市圈的纽带和合肥经济圈带动皖西发展的重要门户,安徽省加工制造业的重要基地之一,具有滨水园林特色的现代化宜居城市。滁州市:滁州市是合宁之间的新型区域性中心城市,合肥经济圈对接长三角的桥头堡,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基地。第 30 条 县级中心城市坚持分类发展。从与中心城市关系、发展基础及潜力看,分为卫星城、中等城市和特色小城市。从产业基础及资源环境特色看,分为生态宜居城市、综合性城区、新型工贸型城市、特色旅游文化城市。表 3-3 县级中心城市分级分类发展指引肥西县(上派镇)合肥卫星城市,合肥都市区南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肥东县(店埠镇)合肥卫星城市,合肥都市区东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长丰县(水湖镇)淮南卫星城,合淮一体化的桥头堡 生态宜居城市全椒县(襄河镇)滁州卫星城市,新滁城南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来安县(新安镇)滁州卫星城市,新滁城北部副中心 综合性城区凤台县(城关镇)淮南卫星城,经济圈沿淮副中心 生态宜居城市卫星城市凤阳县(府城镇)蚌埠卫星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经济圈沿淮副中心特色文化旅游城市巢湖市 全国著名的旅游胜地,合肥经济圈辐射沿江地区的门户特色生态旅游城市桐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山水旅游宜居城市,合肥经济圈辐射皖西南的门户特色文化旅游城市天长市 安徽省东部地区的新型工业城市,苏皖对接桥头堡 新型工业城市明光市 合肥经济圈北部山水田园生态城市 特色生态城市 庐江县(庐城镇)合肥经济圈山水旅游宜居城市,合肥市域南部中心 特色文化旅游城市舒城县(城关镇)合肥经济圈重要的旅游度假基地和加工制造业基地 新型工贸型城市定远县(定城镇)合肥经济圈新兴交通节点城市,新型工贸城市 新型工贸城市 中等城市寿县(寿春镇)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合肥经济圈重要旅游基地和制造业基地特色文化旅游城市 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0霍邱县(城关镇)合肥经济圈沿淮地区重要节点城市 新型工贸城市霍山县(衡山镇)合肥经济圈大别山地区重要增长极,生态宜居城市 生态宜居城市特色小城市 金寨县(梅山镇)中国重要的红色旅游目的地,大别山生态旅游接待服务基地特色生态文化旅游城市第 31 条 镇级市规划高刘、花岗-严店组合城镇、下塘、双墩、龙桥-矾山组合城镇、潘集区(袁庄) 、平圩、柘皋-栏杆集组合城镇、高皇、毛集、炎刘、冯井-马店组合城镇、炉桥、板桥、乌衣、秦栏、铜城镇、叉河、新渡-双港组合城镇等 19 个镇级市,是经济圈产业基础好、交通便捷、文化特色、资源环境承载力较高的中心镇,规划逐步向小城市方向发展,培育成为县域主要增长极。第 32 条 一般镇一般镇指除了中心城、县城、中心镇以外的其它镇,是面向农村地区、连接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强化承接产业外迁、生态旅游、内生产业、商贸物流以及特殊因素等五类产业强镇优先发展。其他镇重点发展基础教育、卫生医疗、商贸流通服务和支农服务等职能,作为一般农村服务中心社区,完善基本功能。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1第四章 城乡空间布局第一节 区域空间结构第 33 条 城乡空间发展策略(1)治蓝护绿,保育生态,因地制宜开发空间资源立足较好的生态本底,对金寨县、霍山县、舒城县南部山区,以及桐城市西北部、庐江县南部、明光市北部等生态敏感性较高的区域加以保护,尤其注重保护皖西大别山与巢湖两个重要生态节点,对其周边地区进行引导性开发。(2)突出极核,打造平台,提升区域竞争核心力量强化区域核心城市和中心城市的集聚作用,打造城镇密集区,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3)强化轴带,县域支撑,促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以干线交通为依托,培育和强化市、县以及经济圈外围主要城市间的轴带发展,重点打造合肥-滁州-南京、合肥-芜湖、合肥-淮南-蚌埠、合肥-桐城-安庆、合肥-六安等区域性轴带。(4)圈群融合,动态演变,推动区域空间结构优化合肥经济圈呈现动态的演变过程,逐步提质扩容,与沿江城市带、皖北城市群融合发展,领衔江淮城市群。逐步与南京都市圈共享腹地,相互融合构筑合芜宁大都市区,引领全省融入长三角,进一步推动区域空间结构优化完善。第 34 条 区域空间结构近期集聚合肥、淮南、六安、滁州核心,强化合淮、合六、合宁等主轴线发展,并以此为主轴带,逐步培育县城、产业基地,强化城镇密度。规划远期合肥经济圈形成“一核、三心、五带、多极”的区域空间结构。“一核”为合肥都市区,包括合肥主城区及其半径 30 公里左右的区域。“三心”包括淮南中心城区、六安中心城区和滁州中心城区。“五带”为联动区域的五大城镇-产业发展(轴)带,包括合淮蚌发展带、合滁宁发展带、合六叶发展带、合桐安发展带、合巢芜发展带。 “多极”包括巢湖、桐城、天长、明光、舒城、庐江、霍山、金寨-叶集、凤阳、定远等县城;巢北新城、淮南煤化工基地、定远盐化工基地、新桥空港、金寨现代产业园、汊河产业新城、乌衣产业新城等产业基地在内的多个增长极。远景圈群融合,动态演变,推动省域空间结构优化,逐步提质扩容,由目前的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2“1+3+1”发展为“1+10”江淮城市群,并逐步与南京都市群共享腹地,相互融合,形成合芜宁都市连绵区。第 35 条 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划定原则严控生态底线原则。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划定时应先划定生态底线,生态底线区作为城市生态安全最后的底线,遵循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要求;生态底线一旦划定,将实施最为严格的项目准入制度,并对线内现存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提出保留、整改和迁移等处置方式,对农村居民点加以科学引导,鼓励搬迁和集中统一建设。空间结构导向的原则。城市空间增长边界划定时应充分结合城市的发展阶段,特大、大城市应引导城市向多中心结构发展,中小城市以单中心为主,适度向双中心发展。空间增长边界划定时,应以此为基础构建可生长的弹性空间结构。刚性与弹性并举的原则。根据城市自然生态环境不同的保护和控制级别,划定刚性的区域终极边界,以保护城市周边需要永久或长期保护的开放空间和农用地;也需要适应城市生长性和动态性发展的特点,划定弹性的控制城市阶段性开发边界,以合理引导城市土地的开发与在开发的边界。第一节 重点区域空间布局第 36 条 重点区域空间总体布局合肥经济圈规划重点发展 1 个核心都市区、 3 个副中心城区、 5 大产城融合走廊、11个规划重点产业基地、10 大圈内边界合作发展区、13 个重点城镇组团。第 37 条 核心都市区合肥都市区:坚持紧凑发展、组团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控制增量,盘活存量,形成双心两扇两翼、湿地绿带网络空间格局。合肥经济圈综合性服务核心,定位为全国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努力建设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性特大城市。提升综合服务水平,增强合肥作为省会的区域影响力。对现有中心城区的交通网络、空间联系进行有效梳理,疏解部分地区的人口密度,大力改善旧城的生活环境和交通组织。促进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部分工业向外围疏解,重点发展高新产业和智慧型产业,巩固在高端制造业方面的地位。推进主城区整体“优二进三”和局部“退二进三” ,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塑造良好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化的大都市,大力改善宜居和创业环境。第 38 条 副中心城区(1)淮南中心城区:从南城北矿走向统筹两岸,形成“一河映三山,四水筑四城”空间格局,重点培育 4 个城市组团即南部城区、东部城区、西部城区、北部城区,4 个滨河滨湖新城即滨高塘湖新城、滨淮河南岸新城、滨淮河北岸新城、滨瓦埠河新城。实施合淮一体、淮蚌同核;一河两岸、跨河发展、复兴淮河等空间发展策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3城市空间,注重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 (2)六安中心城区:形成“多中心、组团式、轴向带型”空间格局,围绕城市西部打造生活服务区,围绕城市东部打造产业新城区,整合东部地区六安经开区、金安经开区、集中示范园区产业园区发展,打造产业融合发展的东部新城。促进老城功能完善,形成集行政办公、商务金融和文化娱乐为一体的城市服务职能;提升老城中心、城东副中心、滨河新城副中心城市功能。(3)滁州中心城区:形成“一轴一带三组团”空间格局,重点加强苏滁产业园区、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汊河新城等产业空间载体建设为重点, 承接长三角及更大区域内产业转移,作为滁州市核心经济增长点。以城南组团、高铁站区组团、科教园区、明湖组团建设为重点,打造产城一体、生态低碳、以人为本的山水亭城。第 39 条 产城融合走廊(1)合淮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合肥北部组团、曹庵-杨公组团、水家湖组团、炉桥组团、下塘组团等五个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在淮南南部和长丰县水湖镇西部地区建设合淮共建区,在定远吴圩和长丰杜集地区共建美好乡村旅游示范基地。(2)合滁宁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合肥东部组团、巢北组团、滁州城南组团、全椒组团、乌衣组团、汊河组团等六个产城融合功能组团。在肥东古城和全椒西王地区共建一个协调发展区。(3)合六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合肥中科智城、六安东部新城、合肥(六安)新桥空港新城三个产业新城。在合肥(高刘)-六安(炎刘)两市交界处、合肥金桥-六安三十里铺两市交界处共建两个合作园区。(4)合巢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巢湖中心城区和合肥东部城区两个综合性城区。培育合巢产业基地和中庙-黄麓文化创意、旅游度假基地两个特色产业基地。(5)合桐安产城融合走廊:构建合肥西南组团、桐城中心城区、庐江中心城区三个综合性城区。打造庐南循环经济产业新城和桐城南部新城两个产业基地。围绕桐城、庐江生态旅游、人文旅游资源,以汤池国际温泉度假区、三河百塘园、黄陂湖、东顾山、桐城嬉子湖景区、桐城孔城为依托,串点成环,打造康体休闲旅游发展环。第 40 条 11 个规划重点产业基地(1)空港经济示范区:中部地区重要航空运输枢纽、长三角西翼门户综合交通枢纽、安徽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和临空特色产业基地、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空港新城,合六共建示范区。(2)中科智城:落实省委、省政府“建设中科智城,打造江淮硅谷”的重大决策,建设合肥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核心载体、合芜蚌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核心区、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实现享誉全球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智慧城市目标。(3)淮南煤化工基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型化工基地发展要求,加快建设安徽煤化工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4基地。(4)定远盐化工基地:落实省委省政府新型化工基地发展要求,加快建设安徽煤化工基地和盐化工基地。(5)汊河现代产业基地:合宁都市圈对接桥头堡,现代产业基地。 (6)乌衣现代服务业基地:合宁都市圈对接桥头堡,现代服务业基地。(7)合淮共建区:合淮一体化发展重要载体,合淮共建示范区,现代产业基地。 (8)合六共建区:安徽支援大别山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区,现代产业基地。(9)金寨现代产业园:全国人大机关对口集中帮扶金寨县实施的“5+1”项目之一,安徽省抓金寨促全省扶贫开发重点项目。(10)江淮文化示范区:合-六-桐共建文化旅游示范园区。(11)叶集商贸物流区:促进叶集金寨一体化发展,培育大别山扶贫开发重要增长极,皖豫鄂跨省合作重要平台。第 41 条 13 个重点特色产业集聚区(1)龙桥-矾山:重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矿业采选、冶金建材、硫基化工等产业。(2)柘皋-栏杆集:新型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是城区产业转移承接基地。(3)下塘-吴山:新型重工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4)中庙-黄麓:滨湖旅游、文化创意、教育培训基地,重点发展文化创意、旅游产业。(5)夏阁-中焊:滨湖主题旅游基地,重点发展主题旅游、旅游产业、旅游地产。(6)叶集-姚李:物流及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业。(7)马店-冯井:钢铁基地,重点发展铁矿资源开发及加工业。(8)杨村-新集-城北:煤化工基地,重点发展煤化工业、现代加工制造业、现代农业。(9)毛集-夏集:物流及制造业基地,重点发展现代加工制造业、商贸物流业。(10)双港-新渡:包装印刷产业基地,重点发展包装印刷业、现代农业。(11)板桥:硅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硅(玻璃)产业、食品加工。(12)秦栏:电子元器件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电子元器件及光伏产业。(13)铜城:石油管材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无缝钢管、仪表电缆产业。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5第 42 条 10 大圈内边界合作发展区(1)曹庵-水湖:共建产业基地。(2)高刘-炎刘:共建空港经济示范区。(3)三十铺-金桥:共建产业基地。(4)三河-杭埠-同大:共建生态人文旅游基地、商贸物流产业基地。(5)柘皋-栏杆集-大墅:共建产业基地。(6)环高塘湖(大通、炉桥、孔店):共建产业基地。(7)汤池-柯坦-舒茶-大关:共建国际温泉旅游度假基地。(8)吴圩-杜集:共建乡村旅游观光基地。(9)岱山湖(古城-西王):共建国家 5A 景区。(10)八公山区域(寿县-凤台-八公山-谢家集):共建国家 5A 景区。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6第五章 乡村地区发展指引第 43 条 规划目标按照分类、分区指导的原则,统筹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着力推进农村社区化,促进城乡空间集约发展,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提升乡村环境品质与特色,优先推进大别山、环巢湖、江淮分水岭、采煤沉陷区等地区的乡村环境整治。到 2030 年,农村净化、洁化、绿化、亮化、美化标准全面达标,农村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构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第 44 条 乡村分级引导中心村是乡村基本服务单元,承担基本乡村公共服务及支农服务功能;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规划引导逐步减少自然村。(1)中心村按标准建设服务设施,吸引人口向中心村集聚。规模上体现实事求是原则,不作统一要求,各地可结合近郊、边远农村差异的实际情况,集聚发展。中心村建设重点为垃圾污水处理、安全饮水、村庄道路、危房改造、电力通信、村庄绿化亮化、沟塘清淤等,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群众需求和财力状况,适当提高建设标准,配置“11+4”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11 项公共服务包括小学、幼儿园、卫生所、文化站、图书室、乡村金融服务网点、邮政所、农资店、便民超市、农贸市场、公共服务中心(村“两委”及科技、就业、警务等便民服务场所)。4 项基础设施即公交站、垃圾收集点、污水处理设施、公厕。(2)自然村主要建设任务是保留乡村特色,改善人居环境。自然村配置“2+1”基本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2 项公共服务包括健身活动场地、便民超市,1 项基础设施即垃圾收集点。其中公共服务设施应尽量布置在村庄几何中心附近。第 45 条 乡村分类引导(1)改造提升型村庄规划在原有规模基础上进行改扩建,逐步完善基础设施,美化村庄环境,引导周边散落的居民点向村庄集中,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政策上,对于改造提升型村庄的用地指标和农村住宅建设等方面给予相应优惠政策。(2)拆迁新建型村庄规划将被纳入城镇建设用地的村庄,及时控制各类建设,并适时改造基础设施,实现和城镇基础设施网络的连接,避免新的城中村的出现;村庄改造密切结合城镇空间布局规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7划,对规划的非居住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实施征迁和异地安置;规划居住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原则进行就地改造,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应按城镇标准建设新社区。短期内不能进行改造的村庄,应限制村庄建设规模,防止大拆大建。(3)旧村整治型村庄规划重点是有步骤地开展危旧房改造,改善村庄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该类村庄坚持“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改善环境,完善设施,适当发展”的原则;结合“空心村”改造、农村土地整理,搬迁后的农户宅基地应实施复垦;整合原有产业发展用地,整理部分用地发展养殖业;完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配置卫生室、公共活动场地等服务设施,完善电力、供水等基础设施。(4)特色保护型村庄规划强调系统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景观风貌和人文资源, 在保持村庄基础格局、布局形态、建筑风貌的前提下,对现有建筑进行保护、修缮和改造,美化村庄环境,同时保留发展乡村地区传统节庆活动与文化艺术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载体,传承乡土文化形式和内涵。(5)紧缩兼并型村庄近期兼并村庄应禁止村域内一切建设活动,并停止对此类村庄的基础设施投入,避免资金浪费。做好用地、人员等各方面的准备工作,当条件成熟后整体搬迁,并及时复垦原有村庄建设用地;对远期紧缩兼并的村庄,规划期内保留其行政建制,停止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可以进行改善村民生活条件的局部改造,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村民向条件较好的村庄迁移。第 46 条 乡村分区指引(1)核心城市板块与外围城镇板块乡村发展指引严格控制该区域中的乡村发展,为城镇拓展提供空间。对于近期将并入城镇的乡村应严格控制住房建设,禁止工业的进入,并停止对村庄的基础设施投入,避免资金浪费,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引导村民向城市中转移;对于中远期将纳入城镇的村庄应停止大规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注重与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衔接,可以适度改善基本生活条件。(2)旅游功能板块乡村发展指引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寻找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并在乡村布局形态、建筑风格和产业体系上强化特色。具体分为生态旅游型、人文资源型、主题旅游型三类。(3)生态功能板块乡村发展指引积极引导规模较小的自然村应逐步向城镇和中心村迁并。功能上禁止布局工业项目,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8积极治理农村生活型污染和农业生产型污染。(4)农业功能板块乡村发展指引综合考虑耕作半径、学校等公共服务设施服务半径、地形坡度、耕地数量等因素,以中心村为重点进行村庄布局和建设,适度放宽中心村宅基地审批,配置相对齐全的设施,引导人口适度集聚。以中心村为核心,统筹考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鼓励村庄内部挖潜,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度,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格限制自然村的宅基地审批,仅配置服务本村的一般设施,生存条件恶劣且不易改善的村庄考虑异地选址建设新村,并及时复耕老村宅基地,同时对于乡村地区的面源污染进行严格控制。第 47 条 乡村文化保护指引加大乡土文化景观资源保护力度,重点保护一批在自然生态环境、整体形态风貌、街巷空间格局、建筑艺术文化、传统文化民俗、历史事件名人、民俗风情工艺等方面具有特色的村落。积极保护具有历史文化和生态特色的乡村及乡村历史建筑群,加大对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保留有利于传承乡村地区传统节庆活动与文化艺术活动的空间载体,同时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及、传承与教育。在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基础上,结合传统手工艺生产与展示等旅游资源,发展乡村旅游业,以旅游发展带动景观环境建设,传承保护地域乡土文化形式和内涵。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19第六章 综合交通体系略第七章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第一节 产业发展体系第 48 条 产业发展定位全国有影响力的现代产业基地与能源基地、长三角和中四角的现代服务业中心、国际化的旅游消费产业集聚区。第 49 条 工业在合肥经济圈内构建具有世界竞争力的“8+6”工业产业集群,将合肥经济圈打造成为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现代产业基地。进一步强化电力、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家电、装备制造、食品及农产品加工等八大区域传统优势产业;创新培育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公共安全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 50 条 现代服务业以金融、会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科技创新六大现代服务业为主导,将合肥经济圈打造成为长三角和中四角的现代服务业中心。第 51 条 农业构建立足合肥、面向长三角重要的优质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中部地区农产品加工基地、全国农产品物流基地、全省生态旅游休闲观光基地、全国重要的商品粮油生产基地,成为全省区域产业联动发展先行区、现代农业发展引领区、承接农业产业转移示范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特色区。第二节 产业空间布局第 52 条 生产空间布局(1)农业一体化发展区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合肥经济圈重点发展粮油、蔬菜、瓜果、生猪、家禽、奶牛、水产、蚕桑、茶叶九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0现代农业示范区。合肥市庐江县已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各县(市、区)创建1 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按照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布局,因地制宜,打造农产品生产、加工主导产业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休闲旅游农业、精致农业。(2)工业一体化发展区在“轴、基地、集中区”的总体布局体系下,形成合肥经济圈“一核四心、四带多极、十集群”的工业一体化空间组织结构,实现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构建合肥经济圈的核心优势产业体系。一个产业发展先导核。即合肥核。规划将合肥作为合肥经济圈产业发展的先导核心,建设成为合肥经济圈建设的发动机,全省加速崛起的增长极,参与泛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的先行区。四个综合产业发展中心。淮南产业发展中心加快国家亿吨煤生产基地、华东火力发电基地、煤机装备基地和安徽煤化工基地的建设。六安产业发展中心重点打造钢铁产业特色经济、农业特色经济、加工制造配套特色经济、旅游特色经济四大特色经济。滁州产业发展中心发展家电信息、盐化工、硅(玻璃)等优势主导产业,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产业、农副产品精深加工业、纺织服装业等传统优势产业。桐城产业发展中心壮大汽车配件、机械制造、印刷包装、家纺服装、农副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四个产业发展轴带:即淮合芜、六合宁、沿淮、合安四大产业发展轴带。以京福高铁和商杭铁路沿线、宁西铁路和沪汉蓉高铁、沿江工业带沿线、沿淮工业带沿线构筑合肥经济圈“王”字型产业发展主轴,成为参与泛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的主体。多个产业发展增长极。加快合肥经济圈内重要的产业基地、产业集中区和产业园区建设,形成以新桥临空产业基地、下塘重型工业基地、马店钢铁冶金产业基地、 (潘集)淮南煤化工基地、庐南重化工基地、定远(炉桥)盐化工基地、桐城包装印刷产业基地等为核心的产业经济增长极。十个特色产业集群:即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家电产业集群、汽车制造产业集群、钢铁产业集群、新材料新能源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集群、盐化产业集群、煤电产业集群、包装印刷产业集群、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第 53 条 服务产业空间布局(1)生产性服务核心区一级综合生产性服务产业基地。包括合肥老城中心、合肥滨湖核心。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贸会展,法律服务、咨询评估、广告策划、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形成强大的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二级生产性服务基地。包括淮南城市主中心、六安城市主中心、合肥四大组团中心。重点发展金融、外贸、现代物流等综合性生产性服务业,形成辐射周边地区的生产性服务基地。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1三级生产性服务中心。以外围城镇板块为核心,适应于产业转移发展需求,承接、传递区域辐射,发展基本生产服务职能。(2)生活性服务核心区区域商贸服务核心区。包括合肥老城中心、合肥滨湖核心。重点发展大型商业、商贸服务,通过新型城市商业综合体、大型精品百货购物中心、大型超市和专业市场和批发市场的建设,建立具有区域辐射力的商贸服务中心。地区服务核心区。以合肥经济圈各城镇为核心。重点发展综合性生活服务业,辐射周边地区的多层次的商业商贸服务体系,突出对城乡统筹发的示范和带动。(3)消费产业空间布局以“锦绣山湖,华彩皖都”为旅游总体形象,突出“大山大湖”旅游品牌,构建“434”旅游空间体系。4 个旅游中心城市。即合肥市、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将合肥市作为合肥经济圈旅游业的核心,建设联动东西、辐射南北、立足中部、面向全国的现代化区域性旅游中心城市、全省旅游集散中心和国际休闲旅游目的地。以淮南市、六安市和滁州市三个经济圈中心城市建设带动区域旅游一体化发展。3 个历史文化名城。寿县县域打造以楚文化为品牌、生态与文化交融的特色旅游区。桐城建设文化旅游名城,合肥市、六安市和安庆市旅游协作的枢纽。凤阳积极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发挥品牌优势,把小岗村建设成为中国乡村旅游第一区。4 大旅游发展板块。环巢湖国家旅游休闲区板块、大别山旅游板块、八公山与淮河风情旅游板块和琅琊山与大明文化旅游板块。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2第八章 资源环境保护与利用第一节 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第 54 条 保护与利用原则(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从严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持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保护并重,从严从紧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严守耕地红线,保质、保量完成耕地保护目标任务;将城镇周边,交通沿线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基本农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2)节约集约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建立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改革现行土地管理制度,推动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公共财政、城乡建设、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相关制度和政策的改革创新,形成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制度环境和政策环境。第 55 条 保护与利用要求合理利用和保护农用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优化配置城镇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要基础设施、环境保护等建设项目的用地需要。促进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安排建设用地规模。统筹区域土地利用,强化区域空间管制,实施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完善区域生态保护政策。第二节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第 56 条 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目标坚持“节流、开源、保护水源”并重的方针,把保证城市供水安全放在首位。统筹考虑水资源保护、节水、雨洪利用、再生水利用、开发新水源等多项措施,进行统一规划和科学管理,合理利用多种水资源。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用水效率,形成优水优用,一水多用的水循环系统。第 57 条 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策略(1)水资源保护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3加强城市骨干河道治理,搞好山区、丘陵地区水土保持和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水环境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遏制水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逐步改善水环境,保证城市水源安全。保护省级大型饮用水水源、跨行政区饮用水水源、主要江河、湖泊、水库和其他重要的饮用水水源,以及这些水源的涵养区和各级保护区,划定水资源保护区,提出并严格执行保护要求。各城市要加强水功能的区划管理和湿地的保护管理。重视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管理,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污染和地面沉降等环境地质灾害。(2)节约用水调整种植业结构,发展节水型农业,推广喷灌、滴灌等先进的灌溉技术,采用渠道防渗技术、低压管道灌溉技术,加强对农业用水的管理。修订、完善合肥经济圈行业用水标准,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限制用水效益低、耗水量高的企业发展。实行节水器具市场准入制度,新建城镇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强制采用节水器具和设备,现状城镇公共建筑和民用建筑,应采取措施加快更新为节水器具和设备。改革水价政策,通过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加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3)雨洪利用结合城市建设、绿化建设、生态建设,广泛采用渗水铺装、绿地渗蓄、修建蓄水池等措施,在满足防洪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将雨洪资源就地截流利用或补充地下水。鼓励在新区建设中,采取措施,使雨水就地截流量达到甚至超过现状雨水节流量。在编制详细规划或建设实施中,严格保证绿地面积,采取有利于雨水截流的竖向设计,保留或设置有调蓄能力的水面或湿地。采取措施减少不透水面积。新建人行道、停车场等需要铺装的地面原则上采取透水性良好的材料。必须采用不透水铺装的地面,要尽量设置截流、滤渗设施,减少雨水外排量。公共绿地、小区绿地内以及公共供水系统难以提供消防用水的地段,宜设置一定容量的雨水调蓄设施。(4)再生水利用加大推广再生水利用力度,加大污水资源化利用力度。逐步使中水成为城市绿化、景观用水、道路浇洒、生活杂用、工业冷却等主要水源。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4建立再生水利用的规范、政策、管理体系,促进和规范再生水的利用。(5)开发新的水源工程推进“引江济巢”和“引江济淮”工程建设,解决合肥经济圈未来发展用水形式的紧张,保证未来各项事业发展对用水的要求。加快建设巢湖市城市第二水源地(长江)工程;建设大别山水资源输水工程,建设大别山水库合肥和淮南的输水管道工程,加强区域水资源合理利用。第三节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第 58 条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使经济圈内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敏感区得到保护与恢复,形成稳定的生态安全格局。着力提高、改善并保护经济圈内淮河以及巢湖的水质,促进区域内地表水环境质量稳定,严格保护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促进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到国家二级及以上标准,基本形成合肥经济圈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格局。第 59 条 生态安全格局规划规划保护“一核、一区、四带、多斑块” 的生态安全格局。一核为巢湖生态核;一区为大别山生态保育区;四带包括淮河、江淮运河(裕溪河+兆河) 、滁河-驷马山生态廊道、江淮分水岭生态廊道;多斑块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蓄滞(行)洪区、重要水源涵养区等重点生态点源。第 60 条 一级生态网络体系(1)一核即巢湖生态核,保护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识别一湖、两网、六片、九廊等重要的生态敏感区域,创建巢湖流域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一湖为巢湖及环湖区域;两网为水网、绿网;六片为大别山、四顶山-浮槎山、银屏山、龟山-岠嶂山、大潜山-紫蓬山、雾顶山大型生态片区;九廊为巢湖流域多条主要河流廊道。(2)一区即大别山生态保育区,主要包括六安和安庆等市内的主要区域。规划打造“三区多点、串点成网”的空间格局,构筑长三角和中四角地区的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三区为金寨红色旅游区、天堂寨-佛子岭自然风景旅游区、万佛湖-万佛山度假休闲旅游区。多点为多个生态旅游节点。(3)四廊淮河、江淮运河、滁河-驷马山生态廊道,围绕污染防治、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展开,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5单边防护林带宽度不小于 500 米。江淮分水岭生态保育带廊道建设重点主要是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退田还湖,从根本上解决江淮分水岭地区易旱问题,沿线建设约 2000 米的林带;综合治理巢湖污染,建设巢湖重要水域功能区。(4 )多斑块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冶父山-黄陂湖-雾顶山、紫蓬山、四顶山-浮槎山-岱山、八公山-瓦埠湖-寿县、淮南采煤沉陷区、琅琊山、高邮湖、女山湖-花园湖-七里湖、菜子湖-嬉子湖、城东湖-城西湖、凤阳山、高塘湖等多个重点生态片区。第 61 条 二级生态网络体系包括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冶父山-黄陂湖-雾顶山、紫蓬山、四顶山-浮槎山-岱山、八公山-瓦埠湖-寿县、采煤沉陷区、琅琊山、高邮湖、女山湖-花园湖-七里湖、菜子湖-嬉子湖、城东湖-城西湖、凤阳山、高塘湖等多个重点生态片区,组成二级生态网络体系,有效构建合肥经济圈生态安全格局,形成连接建设区与非建设区域的网络结构。第四节 低碳发展与节能减排第 62 条 总体目标在合肥经济圈基本空间格局的基础上,实施低碳化城镇建设模式,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发展方向,落实国家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以有效区域减缓碳排放为目的,继续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逐步降低单位 GDP 能源消耗与 GDP 单位碳耗。第 63 条 发展要求(1)逐步降低高碳能源使用比例,提高可再生能源比例,实现能源结构低碳化除按照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加强水能、核能、风能等新能源集中建设外,还应加快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2)通过产业结构升级,严格限制高耗工业,推动低碳产业发展增强能源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传统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加快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提高产业准入门槛,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从源头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3)以高效便捷的综合交通系统建设为契机,逐步优化交通结构,提高交通效率全面提升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提高机动车环境准入门槛,推动机动车淘汰和车用燃油低硫化进程。合肥经济圈城镇体系规划(2013-2030)文本26(4)逐步推进建筑节能改造,打造低碳示范区以标准化为抓手,全面加强对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大力推动合肥经济圈内建筑的“绿色”转型。第九章 区域基础设施规划略第十章 区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 64 条 规划目标(1)分级分类:按照省、地级市、县级市和县城、镇(含中心村)四级公共财政,配套完善四级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并依次配套不同的设施内容。(2)共建共享:促进经济圈内部的高等教育设施、科技研发中心、大型综合医院、大型文化体育场馆和广播电视等区域大型公共设施的共建共享。第 65 条 规划引导(1)文化设施以弘扬江淮文化为主旨,整合合肥经济圈的文化设施资源,构建以合肥市为主中心,以淮南市、六安市、滁州市为副中心、桐城市等其他各县、镇为节点的文化设施网络,完善合肥经济圈文化设施的服务功能。集中在合肥市建设为全省服务的大型文化设施,如建设省博物馆新馆、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馆、图书馆和文化馆,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设相对超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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