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用户燃气安全管理专管员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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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文书:_天然气用户燃气安全管理专管员责任书单位:_部门:_日期:_年_月_日第 1 页 共 7 页天然气用户燃气安全管理专管员责任书乙方:为完善和规范我司对所属天然气终端用户的安全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在供气和用气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责任,减少或杜绝燃气事故,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服务导则等燃气法律法规和甲乙双方签订的供气与用气合同的规定,特签订本责任书。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甲方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甲方因管道施工、检修等非突发性原因确需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应当提前72小时将暂停供气及恢复供气的时间通知用户和燃气主管部门。暂停供气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6小时。恢复供气时间不得安排在当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因突发原因造成降压或者暂停供气的,甲方应当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及时通知用户,并尽快恢复供气。2、甲方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3、甲方对所属燃气设施进行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督促、指导和帮助用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甲方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5、甲方落实燃气管网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地下燃气管网及其两侧范围内的其他地下设施,并按照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责任范围(市政燃气设施、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燃气设施),承担居民用户的户内外燃气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更新改造等责任;甲方还应当按照供气、用气合同的约定,对单位燃气用户的燃气设施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6、甲方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7、燃气用户应当遵守安全用气规则,使用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和气瓶,及时更换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已届满的燃气燃烧器具、连接管等,并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燃气费用。8、单位燃气用户还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操作维护人员燃气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9、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接地引线;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盗用燃气;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10、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12、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行为,有权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13、用气单位天然气安全管理与责任范围:建筑区划内业主专有以及天然气供气用气合同中明确规定范围,如天然气管道、阀门与井室、调压设备、燃气计量装置、过滤器等。14、用气单位负责人为燃气安全管理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燃气安全管理负有全部责任;燃气安全专管员负责本单位燃气安全日常专职管理工作,专管员负责督促员工在燃气使用时遵守燃气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操作。15、自觉接受甲方业务指导和安全工作检查。16、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要签收并认真抓落实,事后有反馈。17、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用气单位或个人有新增、改建、扩建天然气设施项目的,必须让具备相应资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或者严格按照程序向甲方申报,办理相关手续后实施有关作业。用气单位或个人应提供符合安装要求的安装场所,保证燃具能够正常使用。18、在出现燃气事故时,用气单位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并通知有关部门。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执行,至2年12月31日止。甲方:鄂州市安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乙方单位(签章)负责人(签章):乙方燃气专管员(签章):第 5 页 共 7 页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责任书为深刻汲取1122青岛市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教训,保证石油天然气管道沿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乡镇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xx9号文,防止和杜绝天然气管道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现与各乡镇签订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相关责任要求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确保天然气管道安全。2、及时传达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适时部署安全生产检查及监督任务,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3、按照有关规定,对天然气管道和附属设施及周边建设项目进行备案审查,确保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4、禁止在天然气管道、设施保护区域内规划建设影响管道设施安全的建(构)筑物。确属无法避让的,应征求管道企业书面意见,在落实安全保护措施及费用的情况下再进行规划建设。5、在管道沿线进行土地平整、区域治理及开挖作业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确保管道设施安全运行。6、对辖区天然气管道存在隐患进行普查、建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监管责任督促企业排除隐患。7、发生天然气管道生产安全事故要及时进行抢险和救援,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查处破坏、盗窃、哄抢天然气管道设施及危害管道设施安全的案件。9、督促天然气管道企业建立管道设施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配合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天然气管道企业加强巡线工作,天然气管道标识标志工作。10、会同管道企业每年至少向沿线群众进行一次天然气管道安全保护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二、其他1、已签订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责任书的乡镇和政府有关部门能自觉遵守以上规定,保证天然气管道安全平稳运行,杜绝安全事故及隐患的发生。2、本天然气管道保护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县工信局负责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整改。县人民政府(签字):乡镇政府(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单位(盖章):单位(盖章):第 6 页 共 7 页事务文书:_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模板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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