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第三方理财风险预警.ppt

上传人:zhu****ei 文档编号:5432738 上传时间:2020-01-29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2.42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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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中国人寿上海市分公司2015年5月 非法集资 第三方理财风险防范 目录 形势解读法律分析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形势严峻 2013年 全国公安机关侦破非法集资案件3700多起 挽回经济损失64亿元 此外跨省案件增多 最多的一起甚至横跨20多个省份 2014年 非法集资发案数量呈现 井喷 式增长 涉案金额达历年峰值 大要案件高发 形势严峻 为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 国务院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 保监会已发文落实 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 采取措施严格处置 保险业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从近几年保险业非法集资案件情况看 具有以下特点 一 是承诺高额回报 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 采取先支付利息 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 二 是假借保险名义 虚构保险理财产品 或者假借办理 团体年金保险 名义 或者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进行集资 三 是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 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的 一旦案发 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 往往人去楼空 四 以伪造的单证 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 五 利用职务便利诱骗 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 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 从而骗取资金 保险业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2014年P2P借贷平台出现停止经营 提现困难 失联跑路等问题的P2P网贷平台共计287家 比上年增加了212家 增长282 67 近两年来 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凸显 P2P网贷平台成为案件多发领域 目录 形势解读法律分析风险提示 刑事法律责任 所谓非法集资 是指公司 企业 个人或其他组织未经批准 违反法律 法规 通过不正当的渠道 向社会公众或者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行为 何为非法集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2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 国务院令第247号 3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 4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公通字 2014 16号 5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 2011 7号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 2010 18号 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 法 2011 262号 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的通知 法 2001 8号 9 中国保监会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 刑事责任法律法规 非法集资犯罪 民事法律责任 营销员不具有代理权限 或超越保险营销员代理合同授权的代理范围 私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的行为属于民法中所载明的无权代理 由行为人即营销员个人承担法律责任 营销员假借公司名义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被代理人 公司 可以通过向代理人 营销员 事后追偿的方式来要求其承担基于违反保险代理合同而造成的代理人 公司 损失 民事责任法律法规 越权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2O09年4月24日法释 2009 5号 第十三条 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后 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保险法第131条 八 保险代理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禁止行为 公安部发布防范经济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邓某等人 P2P 非法集资案2013年5月至11月 邓某等人打着 P2P网络借贷 的幌子 以高额回报为诱饵 通过与群众签订所谓 电子借款协议 的方式 向1300余人非法集资1 2亿余元 造成经济损失5000余万元 2014年7月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邓某有期徒刑三年 主要犯罪手法一 设立互联网平台 本息保障 资金安全 账户安全 承诺高额利息 二 虚构借款项目融资 资金自融自用 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力合 P2P非法集资5195万受害人多达1200多名2015年5月20日 浙江省首个P2P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在绍兴上虞区人民法院宣判 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债权人达1200多名 非吸额高达5195万元 站在被告席上的8名被告 均被判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其中 主犯徐某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 处罚金40万元 长长的判决书 法官写了近2万字 非法集资犯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集资诈骗罪等具体罪名 存在在泄漏客户信息行为的 还可能构成出售 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目录 形势解读法律法规风险提示 师从 庞太师 的麦道夫 第三方理财风险防范 2008年12月初 客户要求赎回70亿美元投资 令麦道夫出现资金周转问题 12月9日 麦道夫突然表示提早发放红利 其实 麦道夫坦白时称自己已经 一无所有 12月10日晚 麦道夫被儿子告发 引爆史上最大欺诈案 12月11日 麦道夫被捕 至少涉及诈骗 500亿 国外 第三方理财风险防范 国内 2014年6月24日 新闻晨报和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争相报道了帕拉迪集团老板涉嫌潜逃 50余名投资者被骗2000余万的第三方理财案件 P2P借贷平台在迅猛发展的同时 也成为了非法集资重灾区 2014年P2P借贷平台出现停止经营 提现困难 失联跑路等问题的P2P网贷平台共计287家 比上年增加了212家 增长282 67 P2P风险防范 虽然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的 但是一旦案发 发行平台机构和主犯 往往人去楼空 协助吸收资金的人员会因构成共同犯罪而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P2P风险防范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共同犯罪的处理问题 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 从中收取代理费 好处费 返点费 佣金 提成等费用 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 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格职业操守坚持合法展业 保险销售从业人员的代理权限仅限于销售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备案的保险产品 不允许代理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 若有违反约定 自行参与或代理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投资 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 受到的损失以及形成的债务和风险 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严格职业操守坚持合法展业 参加风险警示教育培训 充分了解 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 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 不利用业务便利参与非法集资 第三方理财 不兼职代理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签署 承诺书 履行诺言 诚实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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