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检察院检察长落实巡察工作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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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检察院检察长落实巡察工作整改情况报告市院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了我院党组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等 5 个方面的 11 项问题,这些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推动各项整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个人整改情况报告如下。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一)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作为党组书记,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把手”工程,放在突出位置抓好落实,亲自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任务清单,明确目标要求和完成时限,亲自督导整改进展情况,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切实履行好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二)落实班子成员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领导班子“两个责任” ,履行“一岗双责” ,根据巡察指出的问题,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分工,强化班子成员落实整改的具体责任,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坚持把整改事项落实到具体领导、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形成院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配合抓、中层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三)强化整改责任落实。针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实行对账销毁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确保整改不流于形式,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一件一件抓好整改、一条一条抓好落实。二、落实反馈意见,狠抓问题整改(一)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方面。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推进“两学一做”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政工部门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着力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经常与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警思想状况。针对巡察整改工作反馈的问题,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班子成员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责任落实。落实反馈意见,狠抓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最严肃最要紧的政治任务来抓。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既肯定了近年来我院党组的工作,又严肃指出在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县委和市院党组巡察组要求,坚决贯彻政治巡察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 ,牢记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把牢政治方向,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意见落实。(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院党组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系列讲话精神、 巡视工作条例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文件精神,切实增强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巡察反馈意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党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认识,专题研究整改工作。为确保整改任务高质量的完成,我院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检察长段雄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唐杰同志兼任主任,县纪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组(筹) 、机关党委、监察科、办公室、案管办、研究室、计财科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和督办。(二)明确分工,强化责任。院党组经认真研究后,将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逐项分解,要求各责任部门对照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经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归纳汇总,报院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后,形成中共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落实遂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 。明确整改要求和目标,对照反馈意见 6 个方面突出问题,实际细化分解为 6 类 26 大项 38小项具体整改任务,分别提出整改措施,逐项明确整改时限要求、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要求各责任部门将整改落实情况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书面上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提出,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或弄虚作假的,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018 年 12 月,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段雄同志在听取整改办公室关于整改情况的汇报后,明确指示要扎实做好整改任务落实推进工作。整改领导小组先后两次召开了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推进会,党组要求各相关部门务必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改规定任务。整改任务清晰,责任明确,较好的促进了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三)转化成果,有效运用。院党组明确提出,要坚决贯彻落实市院党组巡察工作要求,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检察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以及落实“两个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内设机构改革结合起来,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成果运用,着力提升服务社会大局能力。以整改促进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带动整改,有效转化巡察成果,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截止目前,巡察反馈的 38 项问题已经完成整改 32 项,并制定完善了相应的规章制度,3 项正在整改之中,3 项与内设机构改革同步完成。三、坚持问题导向,以最坚决的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1.关于“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1 )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班子成员在讨论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时,会前沟通不够、酝酿不足,存在党组会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立足根本,强化思想教育。继续深入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民主集中制基本知识、组织纪律、党性教育,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以及全体党员干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二是建立健全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民主集中制制度,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三是抓住关键,发挥“一把手”作用。不断增强“一把手”民主集中制意识,把每一个成员的意见转化为集体意志,对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在分析的基础上予以综合概括,使决策准确无误。2018 年,院党组针对党组成员分工、干部人事调整、资金使用等重要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资金使用问题召开专题党组会议 18 次,按照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要求,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民主集中制形成会议决定,做到会前有方案、会议有记录。四是畅通权力行使监督渠道,坚持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司法公开制度。(2 )个别班子成员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不强,存在部门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习惯于站在自己分管领域谋事、做事,对自己分管以外需要协调配合的工作用力不足。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 。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政治方向,坚决贯彻省委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 ,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定期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集中学习交流心得体会,进一步统一党组思想,切实发挥党组的核心作用,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四个服从” 。二是加强班子成员思想修养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党组成员坚持交心谈心,加强沟通交流,经常性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不断改进思想和工作作风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强化纪律约束。对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的个人,院党组及时谈话提醒,督促及时整改。对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坚决从严处理。提高干部职工特别是班子成员的政治站位,树立大局观念,杜绝部门主义、本位主义和好人主义的现象发生。(3 )管理的理念和手段有待增强,个别副职的作用发挥不充分,中层干部作用发挥不好,贯彻落实党组的决定不坚决,抓工作落实不力。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梳理规章制度,编印成册,让事项办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院党组意见得到全面执行,不打折扣。二是严格按照办文程序对院党组会决议事项进行跟踪、催办,确保决议事项得到快速落实。三是党组成员要自觉贯彻执行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要坚持有话在会上讲,不得会后犯自由主义,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党委(党组)提出。党组成员个人无权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不得自行其是,不得散布与集体决议不同的言论,也不得对决议持消极态度。(4 )少数党组成员缺乏责任担当意识,交叉工作有推诿扯皮现象,干事创业的激情有所减退;干警对班子的认同感不强,集体荣誉感欠缺,凝聚力不强,给全院整体工作的推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整改情况:一是将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把射洪和我院发展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纳入到中心组学习内容,提高院党组及班子成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担当意识。二是已对院领导分工进行细化并上网公布,并确定了AB 岗制度。三是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压紧压实班子成员工作责任。对存在工作不力、工作滞后、思想保守等问题的个别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交流,切实增强党组的战斗力和凝聚力。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彻底”问题。(5 )对中央和上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和文件精神领会不充分不透彻,执行和落实形式化、套路化,不能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去分析判断和计划部署,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办法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少,一些重要的决策部署没有及时向县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汇报和报送简报信息,便于县领导及时了解、掌握检察工作。2018 年以来报送简报信息 15 期。二是制定中共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严格执行和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压紧压实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上级检察机关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检察机关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2018 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3 次,向县委常委会报告工作3 次,其他重大工作部署报告 4 次。三是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县委全局工作中来谋划推进,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地方经济发展同心同向、同频共振,全力服务射洪经济高质量发展。围绕党的十九大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紧扣打赢“三大攻坚战”和服务射洪“建设成渝发展主轴工业强县主力军、乡村振兴先行区、生态文明模范地、新型城镇示范县”战略部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实化争先进位具体措施,突出抓好防控经济领域风险、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维护保障民生民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项主要工作任务。2018 年共受理审查逮捕 194 件 289 人,批准逮捕 149 件 219 人;受理审查起诉 459 件 635 人,提起公诉 352 件 438 人;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线索 21 件,决定立案审查 12 件,对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 2 件,针对诉讼程序、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 4 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3 件。(6 )完成市院、县委目标考核存在一定差距,在全市检察工作目标考核中排位靠后,一些单项工作差距较大,特色亮点工作不突出,加分不多;信息化建设滞后,创新工作不多,争先创优动能不足。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健全考核制度,细化考核任务。依据市检察院和县委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任务到各科室。坚持创先争优,大幅提升创新工作、特色亮点工作、信息宣传工作在目标任务考核中的权重,加大对工作滞后、目标任务完成较差科室及干警的处罚力度。各科室再分解责任到人,做到人人心中有目标有任务。2018 年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较大提升,获得省市县各项表彰 8 次。二是强化督促考核,确保工作落实。案管办、办公室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督办,及时掌握各科室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难点任务的督查督办,每季度进行一次分析总结,查漏补缺。2018 年对目标任务共督查督办 4 次。三是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力求上档升级。持续投入资金加强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升级检察专网、视频会议系统、检委会办案系统,加强公诉多媒体示证系统、远程接访远程视频讯问系统和集信息发布、数据查询、网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持续提升办公办案信息化水平。2018 年共投入近 100 万进行信息化改造。四是坚持目标导向,注重结果运用。将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部门和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干警晋职晋级、核发年度目标奖、绩效考核奖和干部使用调整挂钩。充分发挥目标绩效考评工作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导向作用,营造干事创业、创先争优氛围,激发队伍活力。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7 )党内政治生活抓得不够严,存在力度偏软、偏弱的问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有待提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流于形式,不敢动真格,没有辣味,少数同志奉行“多栽花、少挑刺、多说对、少说错”的好人主义原则,带着怕伤感情、伤和气、伤关系等思想顾虑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 ,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推动形成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氛围。为确保开好 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党组 2 次召开专题研究会进行安排和部署。二是严格执行一把手民主生活会责任清单,从实搞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审阅把关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问题整改等工作,以身作则带动班子成员开展积极健康思想斗争。(8 )少数党组会议纪要与讨论事项不一致,讨论事项多,会议纪要少,会议纪要上部分讨论事项没有体现,个别研究事项,由汇报人提出,其他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就形成决议。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深入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工作方法 ,深化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解,着力提高集体决策水平。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议题提前确定、材料提前印发等制度。二是严格落实中共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对党组会议记录相关的记录、审签、报送、督促落实、保管、查阅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防止党组决策在落实上走样和记录内容的失密泄密。自 2018 年十八届第 34次党组会起,对党组会议实行“三同步”原则(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会议录音) ,保证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三是明确政治处赵力鋆同志为党组会和中心组秘书,负责会签资料准备、会议记录、会后资料整理等工作。(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好”问题。(9 )对新时代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严峻复杂形势认识不足,缺乏深入研究和统一部署,在工作机制、工作程序、工作配合、工作督导上没有形成合力。每半年向县委报告、每季度召开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未完全落实。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制定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并成立了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在文件中明确了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明确了党组书记、检察长是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是机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分管领导,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内的意识形态工作承担“一岗双责” ,构建起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全参与、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党组书记、检察长段雄同志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多次在党组会、全院干警大会上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持每季度定期召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会上通报本院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听取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切实推动意识形态责任制在检察机关落地落实。2018 年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4 次,召开了 4 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二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考评机制。通过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纪律监督检查范围,纳入干部绩效考核。制定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每项扣 0.1-1 分的考核分,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在 2018 年度的民主生活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均结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了深刻剖析,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三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实到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今年 7 月和 12 月,分别向中共射洪县委和市院党组就本院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2.关于“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不强”问题。(10)开展交心谈心不经常、不及时,存在分管领导与部门干警交心谈心多,与其他干警交心谈心少,谈心谈话活动流于形式,不够深入,对干警思想动态掌握不实,分析不够,措施不力。对司法体制、监察体制改革的宣传、阐释、说服和引导不到位,干警存在困惑、迷茫等消极心态,未能紧贴干警思想实际开展政治思想教育。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有力提升了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2018 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各支部召开的党员学习会36 场次,以支部为单位组织观看专题片 6 场次,党组书记、检察长组织研讨会 2 场次。二是落实和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实行“六必谈”:即提职提级必谈;收到奖励或处分必谈;工作岗位调整时必谈;离退休时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必谈。同时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体责任考核内容,纳入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2018 年开展集体谈话 44 人次。三是强化院领导和中层干部的“一岗双责” ,形成网格化、层级式的思想政治工作格局,坚持日常教育与专项活动相结合,院党组每半年专题听取一次干警思想动态汇报。根据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消除顾虑、促进安心工作。3.关于“政治理论学习效果差” 问题。(11)少数干警对政治思想教育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学习教育可有可无,只要把案件办好就行,存在重业务、轻政治思想教育问题;学习教育的方式方法老套,领导班子集中学、组织要求被动学多,主动学习少;灌输式、填鸭式学习多,创造性学习少;干警做笔记应付多,入脑入心少,联系实际差;存在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学习上的形式主义较为严重。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出台了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学习制度和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员学习考勤制度 。二是突出学习重点。2018 年以来,三个支部理论学习共开展学习 36 次。三是改进学习方式。每次支部理论学习前,都要求分管负责同志针对学习内容,做好领学、解读准备,做到“学前有思” ;在学习中,学习相关内容后,分管领导作主题交流发言,做到“学中有研” ;学习后,按要求定期不定期对重点学习内容进行测试和检查,检验巩固学习成果。四是严格督查考核。将干警学习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纳入绩效考核,切实解决理论学习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现象。4.关于“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不好,坚持不经常” 问题。(12)2016 年以前党组中心组没有学习记录; 2017 年度中心组学习没有计划方案和情况总结,没有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记录,只有签到册和会议记录;2018 年中心组成员学习记录与工作记录共同使用一个本子。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常态化营造深厚氛围。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把党组中心组学习作为“一把手工程” ,建立“一把手”负责制,发挥“一把手”组织、协调、督导、带头作用,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全年有安排、年终有考核,促进领导班子成员逐步形成“我要学、自觉学”常态化学习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制度化强化学习动力。制定了射洪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推动学习由“软任务”向“硬约束”转变。同时,将考核中心组学习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衡量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三是坚持学思结合增强学习效果。注重学思结合,加强研讨交流,党组中心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在加强自学、深读深思原文原著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加大学习研讨力度,推动学思研相结合,使大家在交流互动中相互启迪、深化对核心要义的理解把握。通过集中学习研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更加坚定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自觉地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四是规范学习记录。定制专门学习笔记本,严禁中心组学习记录与工作记录共同使用一个笔记本。5.关于“主题教育活动不严肃” 问题。(13) “三严三实” 、 “两学一做” 、 “四对照四提升”主题活动没有实施方案、工作总结、问题整改措施,多为个人心得体会文字材料、照片,存在空对空的现象。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学习形式。切实把政治学习摆在前面,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活动和“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院党组充分认识开展好这三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党组书记、检察长段雄亲自抓部署,要求把开展活动作为当前一项管总的、紧迫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好抓实,并组织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召开工作推进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二是充实学习内容。根据不同主题教育分层次制定学习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列清单发放到院中心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手中,提出明确的学习目标,分配好学习任务,通过学习加强班子成员思想修养和党性修养,提升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 12 次,支部政治学习 36 次,召开集体研讨会 2 次,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20 余篇,其中巡察以来组织中心组集中学习 3 次,支部政治学习 6 次。三是严格学习纪律。建立主题教育学习签到制度,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请假批准同意,签到表按实际情况考勤,学习完成后由政治处保存备查。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对未按要求开展活动的,每项扣 0.5-1 分的考核分,确保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出实效。2018 年机关党委抽查党员学习记录 4 次。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规范” 问题。(14) “三会”没有按照规定召开,记录不规范, “一人会议”记录多,补漏痕迹明显;“一课”未严格落实,党组成员和支部书记没有按规定落实党课教育,从支部手册记录看,二支部 2016 年、2017 年没有一次党课。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会“三会一课”制度 ,进一步明确支部书记、委员的职责分工,精心安排、注重实效,组织开展好“三会一课” 。确定各支部专人负责党支部学习计划制定、学习记录、党费收缴、党员发展等日常工作,严格规范党员活动记录。二是加强党员学习教育,注重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党建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党员教育,建立了党支部党员微信群,确保经常性教育有措施,集中培训有记录。三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制度。党组书记、检察长上党课不少于 1 次,其他院领导班子成员均要给所在支部干警上党课。建立年度党课计划备案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的予以通报。2018 年讲党课 13 次。7.关于“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敏锐性不强”问题。(15)个别同志党员意识薄弱,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减退。有的同志宗旨意识淡化,关注个人得失多,考虑全局和关心群众少,追求待遇多,付出少。有的同志思想消极,不思进取,对理论学习不感兴趣,生活和工作中回避矛盾,奉行实用主义,安于现状,无所作为。少数同志对网络谣言、微信“段子” ,只要不牵涉到本人就觉得无所谓,对这些错误思想和言论抵制不力,缺乏挺身而出、以理服人的勇气和自信。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教育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坚决维护” ,激发党员干部积极进取和干事创业热情,增强内生动力,培养争先创优意识,坚决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工作推着干的错误心理,主动想事、谋事、干事。二是积极践行工匠精神,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精益求精,把严、细、实落到实处,坚决摒弃“差不多、过得去” “大其概”等不良风气,努力使工作标准、工作质量向群众期盼的目标看齐。三是进一步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落实省检察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网络阵地管理规范检察人员网络行为的通知 关于规范互联网工作群的通知等,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净化个人工作圈、朋友圈、交际圈,特别注意加强对个人自媒体、QQ 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微博、博客等网络平台空间的自我管理,增强危机意识,提高鉴别能力,发现敏感、有害信息主动清理删除;发现任何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绝不视而不见、听之任之,及时教育、引导、干预。2018 年微信群转发微信“段子”口头谈话提醒 1 人。(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1.关于“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规范” 问题。(16)有的党组会议议题因事前交流沟通不够,致使讨论无法通过;检委会人员设置为双数不符合上级文件规定,检委会办事机构“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督办落实”作用没有发挥好。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党委会的工作方法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做到会前充分沟通酝酿,会中充分讨论,主要领导末位发言,使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组议事规则入脑入心,把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到实处。二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选补一名检委会委员,确保人员设置为单数。选配业务水平较高的检察辅助人员充实检委会办事机构,使检委会“程序过滤、实体把关、督办落实”作用落到实处。2.关于“选拔任用不规范、不严格、不严肃”问题。(17)未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施中层干部选拔任用,落实走样,有 2 名中层干部的任用未经过动议、个别谈话推荐、大会推荐、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程序,存在经党组直接研究任命的问题;选拔 6 名中层干部,未发布考察预告,未征求纪检监察意见;有 1 名中层干部的职务被免 2 次;选拔任用资料不规范,方案不全。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党员干部管理和监督。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程序、纪律办事。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任程序。深入学习党政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既充分考虑兢兢业业、埋头苦干的老同志,又充分考虑锐意进取、干事创业的年轻同志。改进考察方式,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落实个别谈话推荐制度,明确谈话推荐的方式、范围。二是认真执行有关干部政策。加强与县组织部、县编办和市院的沟通,积极推动明确相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问题。加强干部梯队建设,更加重视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健全轮岗交流常态化机制。加强人事干部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能力和水平,确保选拔任用规范、严格、严肃。3.关于“人员分类改革落实不到位”问题。(18)司法责任制改革、分类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检察辅助人员在综合部门工作的现象;检察人员绩效考核、目标考核不够科学合理,检察官绩效和目标考核奖金分配矛盾相对突出,绩效和目标考核办法有待完善。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人员分类管理,严格落实司法行政人员不超过政法编制15%的硬性规定。二是修订了射洪县人民检察院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和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使目标考核奖金、绩效考核奖金向工作实绩突出、会办案、多办案的干警倾斜,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充分调动了各层次各类别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入额检察官业务学习的培训力度,提升办案能力。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对综合素质不够高,办案能力不适应办案需求的动员退出或按照相关规定责其退出。(19)党组遴选入额检察官把关不够严,少数已入额检察官综合素质不够高,办案能力不适应办案需求。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加强对入额检察官业务学习的培训力度,提升办案能力。二是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退出机制,对综合素质不够高,办案能力不适应办案需求的动员退出或按照相关规定责其退出。4.关于“党建工作存在虚化、弱化、淡化现象” 问题。(20)党建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重业务、轻党建, “上紧下松”现象,基层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整改情况:一是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着力解决重业务,轻党建问题。201x 年党组专题研究党建工作 4 次,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汇报党建工作 1 次。二是制定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试行) ,加大党建工作所占分值比重,将其作为评先评优条件。三是要求各支部书记要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防止和纠正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当成“一码事”或“两张皮”的错误倾向,强化履职主动性,切实落实教育监督责任。对责任心不强、工作不力的党支部书记进行了谈心谈话。(21)有些党员对党的基本知识掌握不多,党员身份意识不强,党费收缴不及时;抓组织建设力量薄弱,党务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缺乏延续性,201x 年前基层组织换届不正规,201x/201x 年党员“一卡一表一册”资料记录不规范,存在明显补漏痕迹;党务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质量不高,把关不严;各支部书记历年来没有向总支书记述职。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了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特别强调“四个服从”和“四个意识”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三会一课”制度 3 场次,党员思想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增强机关党委人员力量配备,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和党内监督工作。201x 年配备专职党建干部 1 名。三是由机关党委不定期抽查各支部党费缴纳情况,督促党员按月足额缴纳党费。12 月份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组织了按月缴纳党费专项检查,从而有效杜绝了党费缴纳中的不规范现象。四是建立完善了我院党支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认真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五是健全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述职制度,推动提升党支部战斗力。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党务知识培训,提升做党务工作的能力水平。(22)工会活动开展不经常,经费未落实到位。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会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结合内设机构改革,选优配强工会主席和其他工会干部。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组建 8 个工会活动兴趣小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工会活动,激发干警立足本职、爱岗敬业、创先争优的活力。2018 年以来,每个兴趣小组各开展了 2 次活动,院工会牵头组织开展了 2 次全院性工会活动。三是深入学习、认真落实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严格预算管理,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5.关于“人力资源分配不科学,待遇解决不好”问题。(23)各部门人员分配不合理,存在忙闲不均现象,综合部门干警存在不想干、不愿干的情况。中层干部缺位较多,现缺办公室、技术、监察、计财科等部门正职。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开展岗位分析,合理评估各岗位工作量,将人力资源向工作任务重、工作压力大的岗位、部门倾斜。二是结合内设机构改革要求,补齐补强中层干部,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24)干警职级待遇解决不够好,各项福利政策落实欠缺。整改情况:加强政工人员业务培训,全面了解和掌握干警职级待遇相关文件精神,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做实,保障干警职级待遇。(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不到位” 问题。(25)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会议多、文件多仍没有彻底解决;该合并的会议没有合并,该精简会议没有精简,存在重复开会、重复发文等现象。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会议文件管理。坚持会议计划申报和会议方案提前审核制度,严格审核会期、规模、人数,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核准。未申报或未批准的会议,除贯彻重要会议精神和需作全局性工作部署外,原则上不召开全院性大会。会议在 201x 年基础上同比下降。二是进一步加强文件审核,严格控制文件数量。除传达贯彻中、省、市、县和上级检察机关重要会议文件、重要决定,安排全局性重大工作部署外,其他工作原则上不再编发射洪县人民检察院文件,也不再以办公室发文形式印发各处局科室队在本条线上文件。对于没有必要发文或者没有必要正式行文的,撤销发文申请或者改变发文形式。可以公开的文件,充分利用内网等平台向各部门转送电子文件、简报,推行无纸化办公,不再印发文件。发文在201x 年基础上同比下降。2.关于“纠正 四风 需要进一步加强”问题。(26)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以及新“四风”的 10 种表现,存在监督检查不够有力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 ,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抓巩固与防变异并举,以钉钉子精神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功夫。二是始终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为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关注“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坚持抓具体、防反弹,严查各类顶风违纪行为。县纪委驻检察院纪检组、监察科不定期组织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公务接待、车辆使用、会风会纪、考勤纪律、工作完成情况等问题进行督察并予以通报。2018 年以来组织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督查 2 次,车辆使用管理督查 3 次,涉案财物管理专项督查 2 次,其他检务督查 10 次。三是严格监督执纪,强化“四种形态”运用,对相关违纪人员,由院主要领导和派驻纪检组及时进行提醒谈话。(27)在工业务费的管理上存在勤俭节约意识不强、管理不精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设节约型机关宣传力度,提升节约意识,厉行勤俭节约。二是修订射洪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 ,在财务报销中,坚持把好程序关和审批关,从严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不合规定和要求的财务票据做到坚决不报销。三是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严控奢侈浪费及不必要开支,提高工业务费的使用效率。(28)部分干警在接受工作安排、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存在“庸懒散浮拖”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督查整改活动。从 201x 年 xx 月起至今年3 月底,开展为期四个月的 “庸懒散浮拖 ”问题专项督查整改活动,把专项督查整改活动与当前开展的“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深入查摆在“庸懒散浮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逐条分析问题症结,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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