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预评估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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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一、安全预评价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国家发改委、国家安监局发改投资20150050号)等规定,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当进行安全预评价,其目的是识别分析建设项目建设、运行后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对项目可能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预测并明确危害程度,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为建设单位安全卫生管理的系统化、标准化和科学化提供依据和条件。为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实施监督、管理提供依据,为审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提供依据。第一章 评价依据及范围1.1 评价依据1.1.1 评价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或规范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主席令第2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2、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3、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31346号); 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的通知(建法2002223号); 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78号);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原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2189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令第3号);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8号); 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38号); 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原劳动部劳部发1995332号);4、标准规范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安全预评价导则(AQ8002-2007);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037-9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92);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9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19-2003);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建筑结构负载规范(GB50009-200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1993);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T6441-1986);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GB5748-85);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音排放标准(GB12523-90);噪声作业分级(LD80-1995)。1.2评价范围本评价项目评价对象为岳池县龙鑫御水湾项目工程,主要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评价,并针对不同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凡涉及该项目的环保问题,应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或标准,不包括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第二章 建设项目简介2.1 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岳池县龙鑫御水湾项目工程建设地点:岳池县银城东路与滨河东路东一段交界处建设单位:四川省广安市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代伟,肖远平 建筑面积:111968.34平方米 项目总投资:3.4亿元,建筑工程投资为1.6亿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为200万元;2.1.1 建设单位概况四川省广安市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岳池县电力世纪城。2.2.2 项目背景 本工程建设地施工场地开阔,周围无居民住所。2.2.3 项目建设地点岳池县银城东路与滨河东路东一段交界处余家河旁。2.2 项目建设方案2.2.1 建筑物及构筑物设计本工程建筑结构类别为类民用建筑,车库和1#6#楼耐火等级一级,基础环境类别为二类,上部结构为二类,本项目为非抗震,无抗震设防,屋面框架为二(a)类,本项目中各栋房屋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1#21#楼为乙级,车库为乙级,结构正常使用年限为50年。 2.3 项目工程自然条件2.3.1 地形地貌条件该项目场地地形比较平坦,需要进行场地平整硬化后即可进行基础主体上升施工建设。2.3.2 工程地质条件参照本工程勘察报告,地处广安市岳池县城东新区,东面临余家河,北面临滨河东路东一段,西面临银城东路,场地南侧为空地及银城大道,交通十分方便。 场地部分地段平坦、开阔,成自然坡土坎形状。总的来说,场地地形构造条件简单,不存在有与场地稳定性有关的断裂构造及与建筑物安全有关的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稳定性好,适宜该项目建设。2.3.3 水文条件1、水文地质 场地东距余家河约20m,现代河床呈蛇曲,横断面呈S型,为场地最大的地表水体和最低侵蚀基准面,2016年4月29日测得河水位约379.60m,根据调查洪水位标高382.50m,低于本场地地下室最低设计标高(385.80m)3.3m,除此之外,无较大的地表水体,仅在雨季降雨充沛之时,地表水呈片流和线流状态自高处流向低处排泄于区外,地表水对场地无较大的危害性影响。大气降水是地表水的主要补给来源。建设场地附近无自然地表水分布,勘探时各钻孔均为干孔,无地下水位存在,因此场地地下水对项目施工及建筑材料腐蚀性影响因素不大。第三章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确定系统内存在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分布及其可能产生的危险、危害方式是安全预评价的重要环节,也是安全预评价的基础。危险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的因素,其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有害因素是指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3.1 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本工程外部环境条件较好。在工程选址和总平面布置上重点考虑建筑基地与周边的自然条件、建筑间距、安全卫生条件等是否满足要求。3.1.1 自然条件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地质条件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总的来说,建设项目场地地形构造条件简单,不存在有与场地稳定性有关的断裂构造及与建筑物安全有关的不良地质现象,场地稳定性好,适宜该项目建设。3.1.2 周边环境状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周边环境卫生条件较好。其总平面布置重点考虑与周边建筑物的间距,与周边建筑物间距设计要符合防火规范要求,并满足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日照的要求。3.2 项目施工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3.2.1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未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安全管理松懈。2、未制定建筑施工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或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岗位事故多发。3、未建立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或专职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将使安全生产管理不能落到实处,不能深入。4、未制定施工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指标、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将导致安全管理松懈。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完善、不落实,新入场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或变换工种时未经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将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技能差。6、安全检查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导致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违章不能及时纠正。7、安全奖惩与事故处理制度不落实,将不能起到惩戒安全事故的作用。8、建筑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的设置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各种安全事故。9、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将可能导致各种安全事故。3.2.2 高处坠落高处坠落主要发生为人员从临边、洞口,包括屋面边、楼板边、阳台边,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口等坠落;从脚手架上坠落;龙门架物料提升机和塔吊在安装、拆除过程坠落;安装、拆除模板时坠落;结构和设备吊装坠落等。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为:1、对广大职工进行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的教育不够。职工不熟悉高处作业的操作方法,不了解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的工具和防护用具。2、职工素质低。未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化施工队伍,工人未经专业培训,专业技术素质低,安全意识差,违章冒险蛮干现象相当普遍。3、没有坚持对从事高处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使部分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严重贫血病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4、防护措施不落实,未按要求设置护栏、安全网,铺满架板,盖好洞口,未按规程规定架设安全网。如深基础临边、楼梯口边、屋面周边、采光井周边、转料平台周边、阳台边、人行通道两侧边、卸料平台两侧边、井字架提升机和人货电梯卸料平台等未加防护。5、设备、设施等安装、搭设不符合要求及设备未检修带病运行造成的坠落事故。常见的有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龙门架和塔吊安装不规范造成的坠落事故。6、没有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的施工企业未按规定给作业人员发放合格的安全带、安全帽,有的职工未按规定正确使用或根本不使用安全带、安全帽等必备的防护用品。7、在六级强风或大雨、雪、雾天气从事露天高处作业。3.2.3 物体打击物体打击主要是人员受到同一垂直作业面的交叉作业中和通道口处坠落物体的打击。其发生的主要原因有:1、进入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好安全帽,物体打击伤人。2、人员在吊物下穿行或停留。3、清理作业层的建筑垃圾坠落物体伤人。 4、脚手架上过多堆放工具、设备和材料,超重或滑落伤人。5、钢管脚手架首层未满铺,未用木板或用竹笆封严,随着施工架子上升 ,在架下未设安全兜网或竹笆满铺,物体坠落伤人。6、枝模架各层的脚手架未满铺,作业中下层离墙的孔隙,未用密目安全网封盖,作业中物体坠落。 7、挑架底部未用脚手板或其它木板铺满封严,外侧未用密目网兜底封严,物体滑落伤人。8、施工高层建筑或高度大于2m的临空(街,路道)作业面,因无安全防护设施或不符合安全规范要求,造成外脚手架搭拆、枝模材料失稳等坠落物体(件)打击人员等意外伤害事故。 3.2.4 机械伤害建筑施工中需采用多种机械如挖掘机械、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钢筋加工机械、混凝土机械、木工机械等。其设备数量多,分布广,经常由于机械设备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不健全、失效、工人违章作业和机器带病运行等原因而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建筑施工中最常见的引发机械伤害事故的现象有:1、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人员不小心触及到高速运转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被夹击、碰撞、剪切、卷入、绞伤、碾伤、割伤或刺伤。2、使用砂轮机、切割机、电焊机时,操作人员未戴防护眼镜。3、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未随时清理,被废料拌倒,发生事故。4、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未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5、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3.2.5 触电电电建筑施工离不开电力,这不仅指施工中的电气照明,更主要的是电动机械和电动工具。施工中的所有人员都接触电,触电事故是多发事故。建筑施工中最常见的引发触电事故的现象有:1、未编制建筑施工用电组织设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规范,乱拉乱接现象严重。2、支线架设在钢管脚手架上和其他导电体上。3、现场照明使用花线。4、现场电源接头未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接头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5、电源线在钢筋网上拖拉,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6、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未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7、现场电源接头未用绝缘胶布包扎好,接头放在潮湿地上和水中。8、在施工工程外侧与边缘有外高压电线,安全距离小于最小规定要求的,未加屏障遮护,塔吊、脚手架以及长钢筋等触及高压线发生事故。3.2.6 坍塌建筑施工中发生的坍塌事故主要有:土石方坍塌、现浇混凝土梁、板的模板倒塌、拆除工程中的坍塌、施工现场的围墙及在建工程屋面板坍落等。其发生的主要原因为:1、基坑开挖方式不正确,挖掘土方未从上而下施工,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发生事故。2、坑、沟、槽、人工挖孔桩土石方开挖,未按规定放坡或支护;挖出的泥土未按规定放置或外运,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3、基坑、井坑的边坡和支护系统未随时检查,边坡发生坍塌。4、基坑开挖、人工挖孔桩等施工降水,造成周围建筑物因地基不均匀沉降而倾斜、开裂,倒塌等意外。5、模板支撑不符合要求,模板砼施工时坍塌。6、安装和拆除大模板,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7、施工中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过大,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坍塌。8、架子上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架子坍塌。9、拆除建筑物,未按自上而下顺序进行,数层同时拆除发生坍塌。3.2.7 火灾1、施工现场的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2、电、气焊引起火灾的主要原因是在焊接、切割的操作过中,由于思想麻痹、操作不当,制度不严,防火措施不落实造成的。3、建筑工程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要使用大量的木材,如建筑模板制作、建筑装修等。木材属可燃物,燃点较低,尤其是在木材的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锯末、刨花、木屑和木粉,这些物质比起木材来更易被点燃。4、建筑工地用电量大,临时电气线路多,若是忽视建筑电工的防火安全工作,则必然会引发电气火灾。3.2.8 车辆伤害建筑施工现场造成交通事故的原因主要有:施工现场内道路转弯处视野不开阔、车辆机械故障、超载超重运输、违章驾驶等均会导致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3.2.9 职业危害1、噪声施工的机械噪声如吊车、挖掘机、装载机、升降机、动捧、空压机等,有频繁突发的噪声、切割作业的敲打声、物件倒塌落地声等,影响周围很大范围的居民的生活,若夜间作业,对居民的夜间休息影响更大。2、粉尘建筑扬尘物质如水泥、石灰的装卸及使用、混凝土搅拌、瓷砖切割等均会产生大量的粉尘,如果不采取任何防尘措施,工人长期接触粉尘,将会导致尘肺病的发生。3、高低温危害夏日建筑露天作业,高温危害工人健康;冬天建筑露天作业,低温寒冷危害工人健康。第4章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4.1工程选址与总平面布置安全对策措施1、建筑基地东侧的斜坡地段应采取加固措施,以避免塌陷事故的发生。2、总平面布置要满足其防火、自然采光、通风、日照等的需要。3、建筑和环境应综合采取防火、防雷、抗震等防灾安全措施。4.2 建筑施工作业安全防范对策措施4.2.1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1、建立、健全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书。2、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4、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实施多样性的职工安全教育。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要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并有记录备查。5、建立设备、设施维修保养制度。设备的不安全状态是诱发事故的物质基础。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状态,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要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6、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7、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8、施工现场所有危险、有害场所均应当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指示危险点、危险事项、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程序和方法。9、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10、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11、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资金投入。4.2.1 建筑施工作业伤害安全防范措施一、高处坠落防护措施1、建筑施工中高处作业要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1991)的规定。严禁违章作业。2、建筑施工现场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三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并正确使用“三宝”。3、高处作业人员应经过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4、工人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悬空作业点没有挂安全带的条件时,施工负责人应为工人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并确保高挂低用。高处作业点的下方须设安全网。5、凡楼梯口、电梯口和预留洞口,必须设围栏或盖板和架网。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所有出入口,须搭设板棚或网棚。6、在施工过程中,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楼层周边、跑道两侧边和卸料台的外侧边等,须按规定设置围栏或搭设安全网。7、对各种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登高和攀登设施的质量必须认真把关。8、遇强风或大雨、雪、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二、物体打击防护措施1、正确使用“三宝”,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以防止物体打击头部。2、合理组织交叉作业。进行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同时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防半径之外,不符合此条件,中间应设置安全防护层。3、起重吊装作业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起重吊装工进行安全交底,落实“十不吊”措施。4、高处作业应进行交底,工具入袋,严禁向下抛掷物体。5、严禁在吊物下穿行或停留。6、拆除作业要有监护措施,有施工方案,有交底。7、安全通道口、安全防护棚搭设双层防护,符合安全规范要求。8、模板作业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有交底,有检查,严禁大面积撬落。9. 合理控制材料堆放高度。三、机械伤害防护措施1、购买质量好、安全性能高的优质机械设备。2、确保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灵敏可靠。尤其是大型设备的防护装置更要重点关注,如塔式起重机的高度、力矩、重量限制器等。对机械的运动部件如旋转件等必须设置防护网,无法用罩网防护的部位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体触及。3、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机械设备的结构特点及工作原理,严格按相应的安全规程操作。操作工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4、加强对设备的安全管理、日常保养和维护,按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检验,严禁设备带病运行。5、加强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四、触电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规定。2、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3、建立由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电工、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组成的用电管理机构,负责建筑施工供电、用电安全验收、运行监督检查。 4、建立完善必要的电气检修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5、做好全体职工的日常用电教育和电工技术技能培训、考核、审验工作,禁止乱拉乱接电源线路和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线路安装。6、安装好防雷、过流、接地、漏电保护系统。安装电器必须符合绝缘和隔离要求,拆除电器设备要彻底干净。五、坍塌防护措施1、工程土方施工,必须单独编制专项的施工方案,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土方坍塌,尤其是制定防止毗邻建筑物坍塌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中,应按土质的类别放坡或护坡。较浅的基坑,要采取放坡的措施,对较深的基坑,要考虑采取护壁桩、锚杆等技术措施。2、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施工单位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3、施工单位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4、基坑边堆土要有安全距离,严禁在坑边堆放建筑材料,防止动荷载对土体的震动造成原土层内部颗粒结构发生变化。5、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行成整体。6、严格控制施工荷载,尤其是楼板上集中荷载不要超过设计要求。 六、火灾防护措施1、施工现场要明确划分出禁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的堆放场地)、仓库区(易燃废料的堆放区)和现场的生活区。各区域之间要按规定保持防火安全距离。 2、在一、二级动火区域施工,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防火安全规章制度。3、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和设置临时用电系统,不得随意乱拉乱扯电线、乱用电器,以避免引起电气火灾。4、焊接、切割中采取防火措施。5、建筑施工场地的禁火区要有醒目的“禁止烟火”等安全警示标志,并严禁人员吸烟、携带火种入内。6、施工现场内严禁焚烧建筑垃圾和用明火取暖。7、施工现场应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及器材。七、车辆伤害防护措施1、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禁止车辆带病运行。2、养护好施工道路,临时道路应满足车辆通行安全条件;在环境条件不利的情况下,应提高警惕,谨慎行车。3、驾驶人员持证上岗,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禁疲劳及酒后驾驶。4、严禁超载超重运输。5、暴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制订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八、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粉尘防治(1)加强对可能产生扬尘的物资管理,袋装水泥、粉煤灰、石灰等在装卸及使用过程中,应避免从高处摔落,应轻拿轻放,不应用力摔打。 (2)对施工现场的道路、砂石等建筑材料堆场及其他作业区,在连续高湿地面干燥时,要经常洒水湿润,保持尘土不上扬。 (3)在切割瓷砖等材料时采用湿作法。 (4)散体物料、建筑垃圾必须按照规定实行车辆密闭化运输,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散。要严格控制搅拌机械的扬尘。脚手架等设施要先除尘后拆除,并做到拆除时有人监控安全和环保。 (5)有粉尘的作业场所,操作人员佩戴防尘口罩、防尘帽等防护用品作业。 2、噪声防治(1)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噪音排放应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地环境噪音排放标准。 (2)科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必须夜间施工的,要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降低施工噪音。 (3)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产生噪音的重点设施、设备采取加强润滑和维护保养等有效措施,以减少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避免人为产生噪音,做到施工不扰民。(5)经常出入高噪声区的人员应佩带耳罩或耳塞等劳动防护用具。第五章 评价结论本次对岳池县龙鑫.御水湾工程安全预评价,我们根据该项目的项目申请报告及楼层平面图和现场调查情况,分析和预测了该建设项目在建设施工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并提出了相应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评价过程中,我们将评价范围划分成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建筑施工、建筑物防火及消防设施等三个评价单元,并运用预先危险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等安全评价方法对其进行了定性、定量评价。一、根据该建设项目的特点,分别对项目的工程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建设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1、工程选址和总平面布置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塌陷、雷击及地震。2、建设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塌陷、火灾、车辆伤害、粉尘、噪声。二、定性、定量评价结果:1、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进行了评价,共列出了9个检查项目,检查的依据主要是建筑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检查的结果为9项均符合要求,表明该项目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符合国家对该类建筑工程选址及总平面布置的相关要求、规定。2、运用预先危险分析对建筑施工单元进行了评价。建筑施工单元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噪声和粉尘等,它们产生的主要原因为施工现场管理不严、人员违章作业、未配置安全防护装备或安全防护装备失效、设备带病运行等。建议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加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设备管理,并配备好个人防护用品,杜绝违章作业,减少和避免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3、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建筑物防火及消防设施单元进行了检查,共列出了检查项目,检查的依据是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安全检查表检查的结果为全部符合要求,三、针对识别和分析出来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防范技术对策措施。总体来说,在采取各项安全管理和技术对策措施后,本项目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基本达到消除或控制在标准或规范规定的范围内。项目评价组认为:岳池县龙鑫.御水湾项目在设计、施工建设和建成后功能运行中采纳本报告的建议后,从劳动安全卫生的角度评价,该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后都能够达到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建设单位(盖章): 施工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龙鑫御水湾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四川龙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 录1. 编制说明2. 第一章 评价依据及范围3. 第二章 建设项目简介4. 第三章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5. 第四章 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6. 第五章 评价结论精选word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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