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问答题.doc

上传人:钟*** 文档编号:5387093 上传时间:2020-01-28 格式:DOC 页数:64 大小:2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劳动关系问答题.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4页
劳动关系问答题.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4页
劳动关系问答题.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4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谈谈你对劳动关系的含义和本质的理解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雇员)与雇主(我国称用人单位)之间在劳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的统称。劳动关系的本质是管理方与劳动者个人及团体之间产生的、由双方利益引起的表现为合作、冲突、力量和权力关系的总和,它会受到一定社会的经济、技术、政策、法律制度和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2、如何理解冲突与合作,以及产生冲突与合作的各种根源?合作,是指在组织中,管理方与雇员要共同生产产品和服务,并在很大程度上遵守一套既定制度和规则和行为。合作的根源主要由两方面组成,即“被迫”和“获得满足”。(一)“被迫”“被迫”是指雇员迫于压力而不得不合作,即雇员如何要谋生,就得与雇主建立雇佣关系。而且如果他们与雇主利益和期望不符、或作对,就会受到各种惩罚,甚至失去工作。即使雇员能够联合起来采取集体行动,但长期的罢工和其他形式的冲突,也会使雇员收入受到损失,还会引起雇主撤资不再经营,或关闭工厂,或重新择地开张,最终使雇员失去工作。事实上,劳动者比雇主更依赖这种雇佣关系的延续,而且他们非常愿意加强工作的稳定性,获得提薪和增加福利的机会。从这个角度讲,利益造成的合作与冲突同样重要。(二)“获得满足”(1)“获得满足”主要建立在员工对雇主的信任基础之上,这种信任来自对立法公正的理解和当前管理权力的限制措施。西方劳动关系领域对这种信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种解释。一是认为工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处于一种接受社会的状态,雇主可以通过宣传媒体和教育体系向工人灌输其价值观和信仰,减少工人产生“阶级意识”的可能性,工人被塑造成“团队成员”,而非“麻烦制造者”二是认为大多数工人都是很现实的,他们明白没有其他可靠的选择可以替代当前的制度安排,并认为从整体上看,当前体系运行得还不错。三是认为工人的眼界有限,他们总是与那些具有相似资格的其他人进行比较,并且相信只要他们在这个圈子里过得不错,就没什么好报怨的。因而那些从事“较差”工作的工人往往很乐于工作。(2)大多数工作都有积极的一面,这是劳动者从工作中获得满足的更重要的原因。调查显示,当今欧美国家大多数雇员对其工作都有较高的满意度,认为自己已经融入到工作中,并且觉得他们的工作不但有意义,而且从本质上说也是令人愉快的。所以,即使有时会感受到工作压力、或者工作超负荷、或者对工作缺乏指挥权,但他们仍然乐于工作。劳动者认识到工作的价值,因而产生某种自我价值的满足。具有工作责任感的雇员还认为,只要雇主没有破坏心理契约,他们自己就有必要遵守这些心理契约。(3)管理方也努力使雇员获得满足,管理主义学派提倡的进步的管理手段,以及雇主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向员工做出的让步,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雇员的满意度。这些措施减少了冲突的根源的影响,加强了合作的根源的影响。劳资双方的利益、目标和期望不可能总是保持一致,相反经常会出现分歧,甚至背道而驰。冲突的根源可以分为“根本根源”和“背景根源”。前者是指由于劳动关系的本质属性造成的冲突,后者是指由那些更加可变的、取决于组织、产业、地域、国家等因素的属性所造成的冲突。(一)、根本根源(1)异化的合法化(2)客观的利益差异(3)雇佣关系的性质雇佣关系的性质仍然是冲突产生的深层根源。劳动者与管理方之所以存在冲突,更深层的原因是:在一个崇尚个人自由和民主的社会,劳动者不愿意处于从属地位;更重要的是,管理权力的分布还是雇员的利益所在,而是资本所有者的利益(利润)之所在。(二)背景根源(1)广泛的社会不平等。经济剥削是19世纪工会和产业冲突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在全球工人工作生活条件已有很大改善的情况下,虽然工资已经不再是维持工人再生产的必要成本,但劳动者相对于雇主而言仍然受到了剥削,尤其是广泛存在的收入不公更说明了剥削的加剧。(2)劳动力市场状况(3)工作场所的不公平(4)工作本身的属性3、试述个别劳动关系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征。(一)个别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形态,是劳动者个人与雇主之间通过书面或口头的劳动合同,来确定和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比如建立、变更或解除劳动关系等。个别劳动关系有以下两个特点:(1)人格上的从属性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要服从雇主的指挥和安排,完成一定的工作,双方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服从的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的是从属性劳动,劳动者基于明示、默示,或依劳动之本质,在一定时间内,对自己的作息时间不能自行支配。一般而言,人格上的从属性主要体现为:一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还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工作规则,如工作时间的起止、休息休假的安排等,劳动者自行决定自由的权利受到一定限制。二是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指示和命令。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不断发生变化,劳动合同难以做到详尽全部工作内容,因此,用人单位有指示命令的权利,劳动者有服从的义务。三是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劳动者在工作中要接受用人单位的考察和检查,以确定是否遵守工作规则和雇主的指示。四是劳动者有接受制裁的义务。劳动者应对自己的错误行为承担责任,用人单位对违反工作规则的行为享有惩处权,惩处方式可以从口头申诫到开除解雇。(2)经济上的从属性经济从属性的重点在于劳动者的劳动并不是为自己,而是从属他人,为实现他人目的而劳动。劳动者的工作完全要纳入到用人单位的经济组织与生产结构之中,在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使用的是雇主的生产工具,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也由雇主所提供。雇主基于经营权享有对生产所必备的组织、结构、设备的充分支配和管理的权力。劳动者既不是用自己的生产工具从事生产劳动,也不能用指挥性、计划性或创作性方法对自己所从事的工作加以影响,这是经济从属性的最重要含义。(二)集体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是在个别劳动关系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集体劳动关系是劳动者通过行使团结权,组成工会来实现自我保护,并进而平衡和协调劳动关系。集体劳动关系的整整齐齐是工会组织,另一方是雇主或雇主组织,是团体对团体的关系。双方主要通过集体谈判和集体协议的形式来体现其构成和运行。集体劳动关系的特点是:(1)独立自主性集体劳动关系的主体,即工会与雇主或雇主组织之间不存在着相互隶属或附属的关系。工会是劳动者自愿结合而成的组织,是劳动者利益的代表者、维护者,任何第三者不得干涉、操纵工会的活动。雇主或雇主团体是集体劳动关系的另一方,是由同一行业的单位、团体或者同一职业的从业人员组成的团体,与劳工团体处于对等地位。(2)明确的团体利益意识集体劳动关系具有明确的团体利益,工会的目的在于促进劳动条件的改善和提高劳动者的经济地位。为达到这一目标,工会享有与雇主、雇主组织平等交涉的权利,在劳动条件的谈判中任何一方都无权对另一方发号施令。为确保工会作用的发挥,发达国家一般都规定,凡是雇主代表包括经理、人事部门主管等属于对劳动者有直接监督管理权限的人均不得参加工会,而是另外组织其利益团体。这些对劳动管理事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如果加入工会,不但会影响工会的自主性,而且自身也难免陷于左右为难的利益冲突困境。工会的产生和发展,使个别劳动关系的形成、变更乃至消灭的自主性逐步减少,个别劳动关系不但受到国家劳动基准立法的影响,更受到集体劳动关系的影响,集体劳动关系成为现代劳动法研究的重点。4、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关系的特性可以概括为几个方面。(一)个别性与集体性就劳动关系主体而言,可分为个别劳动关系与集体劳动关系。个别劳动关系,是个别雇员与管理方之间的关系,其主要特点是个别劳动者在从属的地位上提供职业性劳动,而管理方给付报酬的关系。集体劳动关系,则是劳动者的团体如工会,为维持或提高劳动条件与管理方之间的互动关系。(二)平等性与隶属性以劳动换取报酬,处于从属地位提供职业性劳动,是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有服从管理方指示的义务,从这一点讲,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的一面。但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与管理方就劳动条件协商时,并不存在从属地位关系,即使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就劳动条件的维持或提高与管理方协商时,也无服从的义务,这是劳动关系平等性的一面。(三)对等性与非对等性就劳动关系双方相互应履行的义务而言,具有对等性与非对等性之别。所谓对等性义务,是指一方没有履行某一义务时,他方可以免除另一相对义务的履行。所谓非对等性义务,则是指一方即使没有履行某一相对义务,他方仍不能免除履行另一义务。如雇员提供劳动与管理方支付劳动报酬之间具有对等性;但雇员提供劳动与管理方的照顾义务,雇员的忠实义务与雇主的报酬给付,以及雇员的忠实义务与雇主的照顾义务之间则均无对等性。对等性义务,属于双方利益的相互交换,而非对等性义务则属于伦理上的要求。(四)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雇员通过提供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和福利,体现了劳动关系的经济性,在劳动关系中含有经济性要素。同时,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通过劳动契约的形式表现,雇员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还要从工作中获得作为人所拥有的体面、尊严、归属感、成就感和满足,其经济要素和身份要素同时存在于同一法律关系之中,不过在这些要素中,以身份要素为劳动关系的主要部分。5、举例说明劳动关系中冲突变化的影响因素。(一)文化因素的解释从表面上看,劳动力市场状况的变化和工人的行为可以由“文化”因素来解释,它包括工人找到工作时的价值观和信仰,以及在工作期间对工作的态度和道德观的变化。换句话说,就是冲突是否出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人对现实自身所处地位的感受以及工人对自身可以接受的行为的理解。所以,如果工人在工作之前所处的文化氛围比较保守,提倡服从和尊敬权威,并且如果工作岗位的文化氛围是员工对组织高度认同,敌视雇主和怠工遭到其他员工的反对,那么冲突的程度就会比较低,工作低效率的现象相对就比较少,大多数管理方的行为也会得到正面的解释。但如果工人来自一种“对抗性”的文化,将对管理方的敌视和挑战看作是可以理解的,并且如果在工作岗位中的文化氛围是工人与雇主对立,并且对权威的服从和尊敬是被其他员工所藐视的,那么就容易引发冲突。(二)非文化因素的解释文化因素不能完全解释冲突的变化。影响冲突的变化的其他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种。(1)“客观”的工作环境在文化因素相同的环境中,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差别。工作性质和条件会对冲突的程度产生很大影响。(2)管理政策和实践如果管理政策和实践是进步的,劳动者工作的满意度就会高些,工人的信任和认同感也会上升。(3)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宏观经济环境和政府政策也会对冲突的产生有很重要的影响,因为它们能够影响工人“被迫合作”的程度,以及工人对工作的态度和预期。一般认为,这些客观因素并不能直接影响合作和冲突的表现形式,而是通过影响工作环境的人际关系和文化氛围、雇佣双方的职业道德和心理契约,甚至全社会的发展进程,间接影响冲突与合作的具体表现形式,当然,除了这些文化的非文化的解释因素之外,劳动关系双方具体的冲突与合作的表现形式还具有很大程度的不确定性,也可能要从更加复杂的经济和社会运行机制来解释。6、试述现代西方劳动关系学的主要学派及其观点。(一)新保守派的主要观点新保守派也称新自由派或新古典学派,基本由保守主义经济学家组成。这一学派关注经济效率的最大化,主要研究、分析市场力量的作用,认为市场力量不仅能使企业追求效率最大化,而且也能确保雇员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新保守派一般认为,劳动关系是具有经济理性的劳资双方之间的自由、平等的交换关系,双方具有不同的目标和利益。从长期看,供求双方是趋于均衡的,供给和需求的力量保证了任何一方都不会相对处于劣势。雇员根据其技术、能力、努力程度,获得与其最终劳动成果相适应的工作条件和待遇,而且在某些企业,雇员还可能获得超过其他雇主所能提供的工资福利水平。雇主之所以提供高于市场水平的工资,是因为较高的工资能促使雇员更加努力工作,提高效率。雇主也可以采取诸如激励性的奖金分配等方法,达到同样结果。因此,假若市场运行和管理方的策略不受任何其他因素干扰,那么劳资双方都会各自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实现管理效率和生产效率的最大化。资方获得高利润,雇员获得高工资、福利和工作保障,形成“双赢”格局。由于劳动力市场机制可以保证劳资双方利益的实现,所以劳资双方的冲突就显得微不足道,研究双方的力量对比,也就没有什么意义。若雇员不满,可以自由地辞职和寻找新工作;若资方不满,也可以自由地替换工人。所以,工会的作用就不大巧若拙,工会开展集体谈判只会对经济和社会起到负面作用,因为工会实际形成的垄断制度,干扰了管理方与雇员个人之间的直接联系,阻碍了本来可以自由流动的劳动力市场关系,破坏了市场力量的平衡,也使管理方处于劣势地位。由于工会人为地抬高工资,进而抬高了产品的价格,干涉了管理方的权力,最终会伤害雇主在市场上的竞争地位。也会削弱对雇员工作保障的能力。因此,要将市场“规律”引入工资和福利的决定过程,采用额外支付计划,使雇员的收入和绩效联系得更紧密。应该赋予管理方更大的管理弹性,减少限制管理权力的法律和法规,尤其是减少劳动法对管理方的限制。认为理想的劳动法应该使工人难以组织工会,或者即使有工会,其权力也很小。这样,劳动和资源的配置才会更加灵活,也才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在奉行新保守派思想的国家中,以美国模式最为典型,加拿大和爱尔兰的主流思想也是新保守主义。(二)管理主义学派的主要观点管理主义学派多由组织行为学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组成。该学派更关注就业关系中员工的动机,以及员工对企业的高度认同、忠诚度问题,主要研究企业对员工的管理政策、策略和实践。该学派认为,雇员与企业的利益基本上是一致的,劳资之间存在冲突的原因,在于雇员认为自己始终处于被管理的从属地位,管理与服从的关系是雇员产生不满的根源。如果企业能够采用高绩效模式下的“进步的”或“高认同感的”管理策略,冲突就可以避免,并且会使双方保持和谐的关系。这种高绩效管理模式的内容包括:高工资高福利、保证员工得到公平合理的待遇、各种岗位轮换制度和工作设计等。若这些管理政策得到切实实施,那么生产效率就会提高,雇员辞职率和缺勤率就会降低,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也会迎刃而解。该学派对工会的态度是模糊的,由于工会的存在威胁到资方的管理权力,并给劳动关系带来不确定性,甚至是破坏性的影响,所以应尽量避免建立工会。但另一方面,该学派也相信,在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管理方应该将工会的存在当作既定的事实,同工会领导人建立合作关系。并不断强调,传统的、起“破坏作用的”工会主义已经过时,只有那些愿意与管理方合作的工会才有可能在未来生存。同样,该学派对集体谈判制度的态度也是灵活的。自20世纪70年代后期起,日本劳动关系模式成为该学派主张的典范,直接90年代中期日本经济遇到困难,这一模式的影响力才开始转弱。近年来英国劳动关系的改革也在向该学派方向发展。(三)正统多元论学派观点正统多元论学派由传统上采用制度主义方法的经济学家和劳动关系学者组成,该学派的观点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一直奉行的传统理念的延续。该学派主要关注经济体系中对效率的需求与雇佣上对公平的需求之间的平衡,主要研究劳动法律、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该学派认为,雇员对公平与公正待遇的关心,同管理方对经济效率和组织效率的关心是相互冲突的。同时也认为,这种冲突仅仅限于诸如收入和工作保障等这些具体问题,而且“这些具体利益上的冲突,是可以通过双方之间存在的共同的、根本利益加以解决的”。相对于雇主,雇员个人往往要面对劳动力市场的“机会稀缺”能够选择的工作种类少,如果辞职,很难再有选择机会所以,在劳动力市场上雇员大多处于相对不利的地位。而工会和集体谈判制度则有助于弥补这种不平衡,使雇员能够与雇主处于平等地位,并形成“工会民主”的氛围。这不仅可以维护雇员的利益,确保更广泛的公平,而且对于鼓舞员工士气,降低流动率,提高生产效率具有重要意义。这些制度产生的经济效益,足以抵消高工资、高福利给雇主带来的成本,所以工会和集体谈判是有积极作用的。正统多元论学派的核心假设是,通过劳动法和集体谈判确保公平与效率的和谐发展是建立最有效的劳动关系的途径。这是战后许多国家所奉行的劳动关系制度。该学派强调弱势群体的工会化,强调更为集中的,在产业层次上的集体谈判,反对因任何偏见代替罢工工人。提出用工人代表制度等形式来保证劳动标准的推行,如建立工人与管理方共同组成的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中要有工人代表,建立“工作委员会”,工人代表可以分享企业信息、参与协商以及联合决策等。对该学派持批评态度者认为,这一模式的缺点是,工会的覆盖面具有局限性,工会与管理方过于对立,以及在存在工会的情况下工人仍缺乏参与权。德国是实施正统多元论学派政策最典型的国家,德国模式也是该学派最为推崇的现实模式。(四)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观点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更具有批判精神,积极主张变革。该学派十分关注如何减少或消灭工人受到的不平等和不公正待遇。该学派的观点,在五学派中内容最松散,它包括了对歧视、不公平、裁员和关闭工厂、拖欠工资福利、危险工作环境以及劳动法和集体谈判体系中的缺陷等问题的分析。认为劳动关系是一种不均衡的关系,管理方凭借其特殊权力处于主导地位。从双方地位差异这个角度看,该学派与正统多元学派、管理主义学派并没有很大的分歧。但他认为现在的劳动法和就业法不能为工人提供足够的权利保护,因为公正、平等地对等工人,往往不符合管理方的利益,也不是管理方凭借其自身能力所能实现的。因此为了确保工人获得公正平等的待遇,必须要加大政府对经济的干预。自由改革主义学派的最大特点是提出了“结构不公平”理论。该理论将经济部门划分为“核心”和“周边”两个部门。“核心”部门是指规模圈套,资本密集且在市场上居于主导地位的厂商;而“周边”部门则是规模较小,劳动密集且处于竞争性更强的市场上的厂商。该学派认为,核心部门由于经济实力强,更能消化和转移附加成本,并且在核心部门工作的雇员具有更多的关系力量,所以,与周边部门相比,核心部门能够为雇员提供更优厚的劳动条件,采用更进步的管理方式。而周边部门的工作岗位相对“不稳定”,甚至是临时性的、非全日制的,容易受到裁员政策的影响。近年来,该学派将“核心”和“周边”部门的划分进一步扩展到了单个的雇主或产业的分析上。对结构不公平的研究说明,工会的存在和集体谈判的开展是非常必要的。但自由改革主义学派同时又经常严厉地批判当前的劳动关系体系,甚至对工会也表示不满。认为在当前体系下,那些在周边部门工作的雇员,是最需要工会帮助的,但恰恰在周边部门,工会却又是最无效的。因为周边部门的工会,其罢工力量很小;管理方迫于市场竞争压力也不可能做出实质性的让步。工会和管理方之间的尖锐对立,使工会无法为其成员争取更多的利益。另外,即使规模较大、在市场上颇具影响力的企业,工会作用的发挥也是有限的。工会难以战胜拥有强大权力的资方,就无法为其成员提供切实有效的保护,甚至在工会受到严重影响时,也无法有效地保全自己。近年来,在经济全球化趋势影响下,当雇主对工资福利的支出和绩效水平的提高不满时,相继采取了关闭工厂等手段,或者纷纷向海外人工成本较低的地区转移,这一现象引起了该学派的特别关注。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支持强有力的劳动法和各种形式的工人代表制度,关注更广泛的经济社会政策,反对市场化,尤其是自由贸易协议,主张强势工会,认为工会应该比以往更加关心更为广泛的社会问题和事务。瑞典模式是自由改革主义学派观点最具代表性的实例。(五)激进派的主要观点激进派具有比其他学派更加深刻的思想内涵,主要由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组成。激进派所关注的问题同自由改革主席学派有许多是相同的,但它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对过程的控制。该学派认为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所指出的问题,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所固有的问题。因而其提出的政策主张的作用十分有限。激进派认为,在经济中代表工人的“劳动”的利益,与代表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资本”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资本”希望用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而工人由于机会有限而处于一种内在的劣势地位,由于,这种对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比在其他地方都表现得更明显。冲突不仅表现为双方在工作场所的工资收入、工作保障等具体问题的分歧,而且还扩展到“劳动”和“资本”之间在宏观经济中的冲突。激进派认为,其他学派提出的“和谐的劳动关系”只是一种假象。这是因为:(1)管理方通过精心设计安排工作职位,减少对工人技术和判断力的要求,来实现降低劳动成本、增加产出的目的。这种剥削方法使企业在产品、服务内容和技术水平一定的情况下,可以获得更多的利润。(2)管理方通过监督和强迫相结合的办法控制工人的行为,从这个角度讲,所谓“进步”政策和方法,只是一种与传统的权威相比,更圆滑的策略而已。这些策略对于不可调和的冲突来说,从来也没有完全发挥过作用。(3)管理学派的策略和方法实际是为管理方服务的,但媒体和教育体系却把它宣传为一种“双赢”的策略,而将冲突仅仅描述为就业组织内部的矛盾。通过舆论导向使工人相信既定的制度安排是合理的,以此制造资本主义劳动关系“和谐”的假象,防范那些威胁到现有体制的事情的恶化和传播。激进派认为,只有资本主义经济体系不发生变化,工会的作用就非常有限。尽管工会可能使工人的待遇得到某些改善,但这些改善是微不足道的。在中小企业,工会所争取到的让步会受到更多的竞争约束的限制。大企业虽然受到的约束限制较少,但通常会采用诸如关闭工厂、重新进行组织设计等措施对付工会。在技术变革和国际竞争不断加剧的今天,工会显得越来越力不从心。因为国际竞争总是更多地依赖人均劳动成本的优势,而非人均劳动生产率的优势。所以,要使工会真正发挥作用,必须提高工人对自身劳动权和报酬索取权的认识,了解劳动关系对立的本质,进而开展广泛的与资本“斗争”的运动,向资本的主导权挑战。在实践模式上,激进派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用何种社会制度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以及如何完善这种新制度的问题,该学派的主要倾向是建立雇员集体所有制。前南斯拉夫建立的工人自治制度,瑞典的梅得尔计划,以及至今仍很成功的西班牙巴斯克地区的孟作根体系,曾受到该学派的特别关注。7、试述一元论和多元论观点的主要内容。一元论观点强调资方的管理权威,要求雇员忠诚于企业的价值观。一元论强调权威和忠诚的单一核心价值取向,认为每一个工作场所都是一个完整和谐的整体,不同的员工为了共同目的走到一起,作为一个团队工作,以实现管理方制定的组织目标。无论是在劳动者、所有者还是管理之间,也无论是在提供技术、知识、还是经验的工人之间,都没有利益冲突。管理方和被管理方都是整个“团队”的一部分,管理者制定目标,其他人执行目标。在此环境下,企业将成功实现其目标,雇员也将成功地保留其工作和收入。就业组织被一个相互合作的利益共同体。多元论观点则承认冲突,甚至认为在工作场所冲突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认为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存在不同利益和信念的群体,因此,组织必须要在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寻求持续的妥协,组织面对的是“一个关系复杂、紧张,必须对不同要求和主张进行控制的联合体”。多元论将工业组织视为一个多元社会,包含了许多相互关联但又相互独立的利益和目标,而这些利益和目标必须保持在某种均衡的状态。工会是法律承认的在工作场所有权代表劳动者利益的合法组织,工会不仅是劳资冲突的发起者,而且也被看作是争议的调整者,对于调整雇员与雇主之间因确定工资产生的争议,以及就业合同的谈判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共同确立的程序性规则可以使劳资冲突制度化,促使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从而降低潜在冲突可能引发的破坏性。集体谈判被认为是规范和调整劳资之间利益关系的最好形式。8、谈谈劳动关系的几种调整模式。劳动关系的主要调整模式归纳为四类:(一)斗争模式“斗争模式”是以某种特定的意识形态为指导,认为劳资关系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具有阶级斗争性质的关系,其表现形式是雇佣劳动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其本质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因而在劳资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阶级矛盾,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之后,要将工厂、土地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公有,同时要消灭资产阶级,以斗争模式解决劳动问题。随着社会的变迁和进步,工业革命以来曾经被认为是劳资间互动基础的阶级“斗争”正逐渐消失,而以“合作”为本质的劳资关系体制则逐渐形成,因而以阶级斗争模式解决劳动问题的主张已成为历史。(二)多元放任模式美国的劳资关系体制与大部分欧洲国家不同,美国欠缺中央级的工会组织,是全世界最大的移民国家,人种复杂,劳动者团结性欠缺,工会又倾向于以短期利益换取长期利益,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很小,因而可归为多元放任模式。这一模式秉承新古典学派劳动关系理论,认为市场是决定就业状况的至关重要的因素,工会或工会运动对市场机制的运行和发展具有副作用或负面影响,主张减少政府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三)协约自治模式协约自治模式具体分为两种形式:劳资抗衡和劳资制衡模式。(1)劳资抗衡这一模式以劳资对立抗衡为主轴,完全排除国家干预。劳资双方通过行使争议权,进行周期性的抗争,缔结集体协议,在抗争中均衡与和谐,以法国、意大利等西欧国家为代表。这一模式认为雇主联盟与受雇人联盟之间订立的集体协议,对其成员均具有规范效力,主张以协约自治原则处理劳资事务。早期的协约效力,只规定缔约双方负有义务令其成员遵守协议,但这种义务强制效力非常有限,因为单独的雇主或受雇人,只要不参加联盟,则联盟间的集体协议对他就无约束力。为使联盟间的协约发生广泛的概括约束力,国家立法规定,集体协议经国家认可后,在法源体系中由契约规范的地位上升为法律规范的地位,成为独立的法源。因而集体协议一经签订,对缔约双方成员都具有法律约束力,这使集体协议成为规范劳资关系的基础。(2)劳资制衡“制衡”是对“抗衡”模式的修正与超越,是劳动者以劳工的身份参与企业经营,其形式包括从“参与决定”到“共同经营”,也就是所谓的“工业民主化”,其基本思想是从消极保护劳工,转为积极的由劳资双方共同参与决定企业经营活动,尤以德、奥等国为代表。劳工代表参与企业内部经营的观念,产生于19世纪,其形式最早为工厂会议,后发展为经营协议、经营参议制等。经营参议制的最大特色是以法律形式将所有人在企业中的绝对主权,转变为一种由劳工参与的体制,使劳动者除了工会组织之外,还拥有另一种形式的企业内的利益代表组织。这种工会与企业内利益代表并存的二元架构为德国、奥地利所特有。(四)统合模式统合模式具体分为国家统合、社会统合和经营者统合三类。(1)社会统合模式社会统合模式的特征:劳资双方的关系以整个社会为背景;工会在跨企业的团结权方面具有很强大的力量;集体意识与阶级认同存在于社会阶层;劳工对其他劳动阶层的忠诚高于本身的产业。著名的瑞典模式是社会统合模式的代表。瑞典自20世纪30年代至90年代加入欧盟为止,其劳资事务处理的原则为社会统合模式,内容包括:工会联盟与雇主联盟力量均十分庞大,并共同构成强大的劳动市场组织。在瑞典,劳动者参加工会的比率高达90%,为世界之冠,无论蓝领劳动者还是白领劳动者都建立了强大的组织,而且彼此非常团结,几乎所有职工都分属于三个主要劳工组织。同时,瑞典资方参加雇主组织的比例也很高,工会组织与雇主组织的中央机构力量强大,形成中央集权制。劳资双方都愿意保持工业和平,都明确反对国家干预。劳资纠纷应以劳动市场上的供需情况为基础求得解决。劳资双方有能力面对社会制度产生的弊端,采取预防措施,不需要国家立法干预。设立争议处理机构。根据1938年瑞典劳资双方的基本协议,由工会联盟和雇主联合会的代表组成“劳动力市场理事会”为全国性协商机构,任何劳资争端在提交法院审理之前,应先在理事会内部进行调解。劳资双方组织的影响扩大。20世纪70年代之后,工会采取主动措施,促使生产过程规范化,并参加政府的各种调查委员会,参与咨询或决策活动。成为集团利益组织,插足政界,发表政见左右舆论。总之,劳资双方已超出以协约自治处理劳资关系的范围,成为统合经济、政治活动的当事人。(2)经营者统合模式经营者统合模式的特征:劳资关系主要发生在企业层级;工会在跨企业的团结权方面不具有强大的力量;集体意识与阶级认同只存在于产业阶层;劳动者对本产业的忠诚高于对其他劳动阶层的忠诚。经营者统合模式以日本最为典型。(3)国家统合模式国家统合模式,是指企业与劳工组织在社会结构中所扮演的角色由国家决定。国家通过立法对企业的功能与活动范围予以界定、限制、命令或禁止。国家统合模式的特点是:国家对劳资双方采取强而有力的控制手段,对劳动契约采取干预态度,对集体劳动关系予以压缩。在工会方面,实行强制入会制、单一工会制,禁止或限制特定当事人组织工会;在实务上政党力量介入较深,工会的自主性非常有限。在雇主团体方面,政府也采取相应的干预手段,对产业的控制极深。政党与产业界的关系密切,产业界对政府的影响力量也很大,但劳资双方团体却壁垒分明,互不往来,没有固定的合作机制。以劳动基准法为核心,国家公权力对劳资双方的劳动契约直接介入、干预和管制。在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监督检查方面,采取官僚本位主义,缺乏工会与劳动者的参与。劳动力市场政策主要是为了配合国家经济发展计划,而较少从劳动者的立场进行规划,体现劳动者利益。9、比较自由改革主义学派与激进派的区别和相似之处。激进派具有比其他学派更加深刻的思想内涵,主要由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组成。激进派所关注的问题同自由改革主席学派有许多是相同的,但它更关注劳动关系中双方的冲突以及对过程的控制。该学派认为自由改革主义学派所指出的问题,是资本主义经济体系本身所固有的问题。因而其提出的政策主张的作用十分有限。激进派认为,在经济中代表工人的“劳动”的利益,与代表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资本”的利益,是完全对立的。“资本”希望用尽可能少的成本获得尽可能多的收益,而工人由于机会有限而处于一种内在的劣势地位,由于,这种对立关系在劳动关系中比在其他地方都表现得更明显。冲突不仅表现为双方在工作场所的工资收入、工作保障等具体问题的分歧,而且还扩展到“劳动”和“资本”之间在宏观经济中的冲突。10、成熟劳动关系时期的劳动关系具有哪些特点?(1)经过前几个时期劳动关系发展的基础,政府不但认识到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性,而且调整手段也已经相当完备,立法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健全,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为劳资双方有效沟通所提供的各种服务也比较完备。(2)在政府立法、服务体系干预下,管理方与员工双方都更愿意通过相对缓和的形式来解决冲突,使双方都得到好处,因此,从总体上看,冲突的激烈程度在不断下降,合作成为劳动关系的主流。(3)经过长期的发展,“三方格局”形成,员工参与管理的产业民主制度、集体谈判制度等都已相当完善。解决劳资矛盾、劳资争端的途径趋于制度化和法律化。11、回顾劳动关系发展的历史,你有总结出哪些规律?12、我国在市场经济关系下劳动关系的发展趋势是什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因此,劳动关系也将朝着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运行方向变革。其发展的总体趋势是:(一)劳动关系主体明晰化劳动关系就其实质而言,是一种利益关系。但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这种性质特点被掩盖。从外在表现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没有独立的主体身份,因而也都不能形成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利益一体化是劳动关系维系和运行的基本目的和一致要求。随着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政企分享、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国家和企业之间有了相互区别的职能和利益取向,劳资双方在生产资料所有权问题上泾渭分明,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相对独立的经营实体和经济组织,企业与职工、经营者与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将逐渐形成主体明晰、地位对等、平等竞争、利益多元的新型劳动关系。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在劳动关系上国家代表企业、企业代表职工、主体界限模糊、利益关系不明的状况会得到彻底改变,国家、企业、劳动者各自成为相对独立的权利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关系完全实现。(二)劳动关系形成的合同化基于劳动关系主体的明晰和利益的多元化,以劳动合同的形式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劳动行为,实现劳动过程中的管理,将成为种类劳动关系普遍采用的一种有效形式。劳动关系形成的合同化包括意思: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实现。劳动合同既是产生劳动关系的凭证,又是规范和约束劳动行为的依据。二是在劳动关系内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中的一些标准或其他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通过集体合同的方式维护劳动关系主体权益。(三)劳动关系运行的市场化按照市场机制和规律规范劳动关系的运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结果。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的运行一起由政府运用行政手段直接调控,劳动关系从形式到本质体现的都是一种行政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机制将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劳动关系的运行将由国家的行政控制转变为市场调节,国家在劳动关系方面的职能主要是通过劳动立法制定劳动标准,并对劳动关系的运行过程进行宏观指导和监督。劳动关系的直接处理权利,将主要由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按照市场规则,运用市场机制自行决定。劳动力的供需、流动、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终止及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事务、各个环节,都通过市场机制来调控。劳动关系的运行将形成由政府、雇主和劳动者三方代表平等协商的三方格局。(四)劳动关系规范的法制化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制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在构成、运行、处理等方面将全部实行法制化。法律原则、法律方式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主要依据。其标志是:劳动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以劳动法为龙头建立调整劳动关系各个方面的法律规范。同时,劳动关系规范的法制化,要求劳动关系主体的行为规范都要以法律为准则。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仅要以法律为依据,劳动关系的变更及劳动关系双方的纠纷处理都要依法进行。劳动关系各个领域都有完备的法制制度,调整劳动关系所达到的具体标准是法律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在劳动关系运行的各个环节上,将会形成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环境。劳动关系规范法制化的最终发展目标,是实现各种类型劳动关系之间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及运行规则的统一、合理和公平。13、详述自主合作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及特征。自主合作模式又称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它起源于福利资本主义与家长制管理,包括雇员年金计划、公司住房计划、公司工会、公司组织的娱乐活动、建议机制、利润分享计划以及其他提高员工忠诚度与献身精神、防止企业工会化的策略。20世纪五六十年代组织行为学提出的激励与组织承诺理论指出,管理方通过加强与雇员的沟通,给他们更多自主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凝聚力。这时,雇员服从组织目标既不像独裁剥削管理模式那样被强迫所致,也不像权威宽容管理模式那样出于工具性目的,而是一种对双方都有利的双赢结果;即企业利润增加,雇员工资水平也相应提高。在实践中,石油提炼、核能、国防以及计算机等行业,由于产品质量对企业成败起决定性作用,从而雇员拥有强大的岗位力量,因而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被普遍采用。自主合作模式的主要特征(1)自主型组织设计人力资源管理模式主张给予雇员更多决定权,提供富于变化的而不是高度专业化的工作,使员工具有广泛的技能。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最高层次的需求是自我实现的需求。与之相适应,管理方普遍采用工作生活质量计划。工作生活质量理论的核心是工作再设计,包括工作扩大化、工作轮换、工作丰富化、自主性工作团队。工作扩大化。这一思想源自产业工程师,即通过扩展一项工作包括的任务和职责,并减少工作循环重复的频率,扩大工作范围,提高工作的多样性。工作轮换。这一工作设计方法使工人的工作活动多样化,从而避免产生厌倦。工作轮换,通过是指横向轮换,即水平方向上的工作多样变化,让员工先后承担不同的但是在内容上很相似的工作。横向轮换可以有计划地通过制定、实施培训规划,让员工在一个岗位上工作两三个月,然后再换到另一岗位,以此作为培训手段。工作丰富化。是指在工作中赋予员工更多的信任、自主权和控制权。即通过增加工作深度,将组织中纵向的工作职能合并成一个职位,垂直地增加工作内容,让员工拥有更多的自主权和更高程度的自我管理。它允许员工自定工作进度,并在不断的自我修订和自我评估过程中完成一项完整的工作任务,以增强员工的独立性和责任感。自主性工作团队。工作团队大体分为两种类型,综合性工作团队和自我管理的工作团队。在综合性工作团队中,一系列任务被分派给一个小组,小组再把任务分派给每个成员,并在需要时在成员间轮换工作。与综合性工作团队相比,自我管理的工作团队拥有更大的自主权。一旦确定了要完成的任务目标,自我管理的工作团队有权自主决定工作分派、工间休息和质量检验方法等,甚至可以挑选自己的成员,并让其成员相互评价工作成绩,其结果是团队主管职位变得很不重要,有时甚至取消这一职位。这类团队被冠以各种各样的名称,然而,无论它们被冠以何种名称,总是具有以下特征:团队对一项相对完整的工作负责;团队成员都具有多种与任务相关的技能;团队以全体一致的决策方式决定工作方法,安排工作进程,以及为团队成员分配不同的工作任务;团队绩效作为一个整体是报酬和反馈的依据。(2)雇员参与计划雇员参与计划这一术语首次出现在1979年福特公司与汽车工人联合会签订的一份协议中,标志着管理思想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雇员参与计划的指导思想是,如果劳资双方不再是两个对立的实体,那么工人的工作会更有效。因为如果雇员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自我管理,那么,监督者与雇员之间的界限会变得模糊。这样,雇员在工作中参与得越多,工作就完成得越好。雇员参与计划可以采用多种形式,主要包括质量圈、劳资联合委员会以及主要在欧洲国家实行的共同管理计划。(3)人事与就业政策工作的重新设计与雇员参与计划旨在满足雇员的内在需求,因而更多地考虑工作内容与决策过程。而人事与就业政策旨在满足雇员的外在需求,以提高他们的忠诚感和献身精神,使雇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能得到更公平的待遇。雇主的人事与就业政策主要包括内部公平制度、薪酬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等。内部公平制度是非工会化企业的一项正式制度安排,是由雇主主动实施的、确保雇员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时能够表达不满的一种制度。薪酬体系则是雇主提供的不低于同行业其他雇主的薪酬与福利标准。此外还包括雇主推出的利润分享计划、雇员持股计划等。全面质量管理则是整个企业共同努力来满足顾客的需要并经常性超出顾客的期望要求,通过引进新的管理体制和企业文化来大幅度削减因质量不佳而导致的成本因素。它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降低组织的纵向变异,通过拓宽管理跨度和实现组织扁平化,管理者得以减少管理费用开支,增进组织的纵向交流;二是减少劳动分工,专业化的劳动分工不利于组织内部的合作与横向沟通,而全面质量管理活动的开展促进了工作的丰富化和跨专业职能界限的工作团队的更多使用;三是强调分权化的决策,职权与职责尽可能向下委授,并尽量接近于顾客,因为,全面质量管理的成功最终取决于对顾客需求的变化做出迅速而持续的反应。14、试述雇员参与管理的主要形式。雇员参与和参加管理的主要形式具体包括几个方面。(一)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是经济民主的一种形式。在现代大型股份制企业,员工持股已经非常普遍,员工持股计划是20世纪60年代初,由路易斯凯尔索最先在美国提出,其主要内容是:企业成立一个专门的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基金会由企业全面担保,贷款认购企业的股票。企业每年按一定比例提取出工资总额的一部分,投入到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偿还贷款。当贷款还清后,该基金会根据员工相应的工资水平或劳动贡献大小,把股票分配到每位员工的持股计划账户上。员工离开企业或退休,可将股票出场还给员工持股信托基金会。(二)质量圈质量圈,也叫质量改善小组,是指从事相关工作的志愿人员组成的小组,在训练有素的领导者领导下定时聚会讨论和提出改善工作方法或安排。实施质量圈计划,其目的是给予工人更多运用他们经验和知识的空间,给雇员提供发挥他们智慧的机会,提高生产力和质量,改善雇员关系,赢得雇员对企业的责任心。雇员对管理者和团队领导不了解的工作问题了解更多,通过参加质量圈计划,员工能够在提供建议与解决问题的过程中获得心理满足,这有助于增进劳资双方的沟通,因而它是员工参与管理,提高企业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手段。质量圈的本质特征是:他们由志愿者组成,通常拥有510个成员,定期举行会议,选择要解决的问题,探讨问题成因,运用系统的分析技术或集体讨论方法来解决问题,提出解决提议,实施纠正措施,共同承担解决问题的责任。会议通常限制在1小时左右,由管理该团队的直接管理人员或该团队自我选举的一位成员作为协调人主持会议。质量圈讨论的问题包括工作设计、任务分配、工作进度、产品质量、生产成本、生产率、安全卫生、员工士气等各种生产问题。一般而言,管理层对建议方案的实施与否,保留最终决定权。质量圈成功的先决条件是,高层管理者相信质量研究小组的价值并支持他们的研究成果,中层管理者和团队领导也必须加入到他们的研究成果的推行当中。同时,由于员工可能并不一定具有分析和解决质量问题的能力,因而质量圈的思想也包含对参与员工进行培训、鼓励和指导,确保他们获得所需的资源,向他们讲授群体沟通技巧、各种质量测量和分析问题的技术等。(三)共同磋商共同磋商是最常见的一种参与方式,本质是使管理者和雇员集聚在磋商委员会讨论并决定影响他们共同或各自利益事务的一种形式。共同磋商的目的是为管理者和雇员共同研究和讨论事关双方的问题提供的一种手段。通过观点和信息的交流,达成一个双方同意的解决方法。共同磋商提供了一种机制,它使管理者能将影响雇员利益的提议传达给雇员,并使雇员能够表达他们对这些改变的想法,对工作的组织方式、工作条件、人事政策、各种程序、卫生和安全的运作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所谓共同协商,是指资方为协调与员工的关系而在制定决策之前,先征求员工的意见或态度,但不需要征得员工或其代表同意的决策程序。共同磋商并非权利分享,雇员并不会参与策略性政策的制定。共同协商的组织是协商委员会,由员工和管理方代表组成,主席往往由委员会成员每年选举产生。共同协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共同协商使双方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寻求更大一致。虽然双方的利益不可能完全一致,但在某种程度上,协商可以增加员工对管理方制定的生产经营战略的理解和支持。管理方通过反复宣传其管理策略,使员工获得一种知情权的满足;通过对组织内部的状况和变革的不断解释和讨论,可以部分改变员工们对组织和变革的态度。这样有利于组织策略的推行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2)共同协商是一种合作的表现形式,也是冲突的一条转化渠道。共同协商是一种双方合作的产业民主形式,它表现为:一方面雇主比较尊重员工的意见,或至少采取愿意听取员工声音的态度;另一方面员工会主动关系组织的生存和发展,而不是态度冷漠或听之任之。同样,共同协商又是员工表达不满的论坛,也是管理方了解潜在冲突的一个途径。(3)共同协商能够部分地协调劳动关系。共同协商虽然无法改变冲突的根源,但在一定范围内能够有效地协调劳动关系,其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双方利益一致性的多少。若双方共同利益比较少,共同协商调整劳动关系的回旋余地就比较小,反之亦然。(4)共同协商具体作用的多样性。由于组织制度和产业民主化程度不同,共同协商的具体作用相互间也有很大差异。在没有工会的情况下,共同协商的目的就是减少员工的不满;在工会比较强大,共同协商仅仅是工会制度的一部分时,它的作用更像是一种非正式的谈判预演;在工会比较强大,共同协商制度独立于工会制度之外时,它的作用不大,仅是雇主表达民主姿态的一种手段;在工会与共同协商制度相互独立,且力量相当时,两种制度互相取长补短。共同协商具有的特点是信息传输量大,并且以双方共同关注组织发展的视角讨论问题,因此与管理方同工会之间进行的集体谈判制度相比,更容易形成合作。(四)工人董事20世纪70年代董事会制度中开始出现工人董事的概念。工人董事是指由雇员民主选举一定数量的员工代表进入公司董事会,代表员工参与决策、监督的制度。董事会中的员工代表称工人董事。工人董事制度使员工代表对公司决策进行监督,及时反映员工的意愿和要求;平衡与投资者、管理者的关系;能够把员工利益和公司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承担风险、承担责任、共享利益;在促进公司发展,协调劳资关系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工人董事是产业民主运动的一部分,其初衷是通过工人董事制度,使雇员代表能够更接近策略性政策的制定。但事实上,在私有企业内很少有工人董事存在,即使有,也只是“为了加强或者重新维护管理者的控制权而非分配控制权”。在公营组织内部虽然有任命的工人董事,但一些学者研究发现,管理者代表事实上倾向于在董事会之外处理一些敏感或机密的事务,而工会成员会发现他们处于两难境地:一方面得尽量维护工会成员的利益,另一方面又得帮助做出对工人有害的管理决策。基于这些原因,加之管理者对工人董事的不间断的敌视,工人董事制度难以成为雇员关系状况的一个常见特征。在我国,工人董事是一个新制度,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延伸,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是公司实行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五)工作理事会在欧洲国家,工作理事会也是雇员参与的一种重要形式。企业的工作理事会与公司级别的磋商委员会的职能大致相同,只是名字不一样。但一些企业工作理事会成员的身份更为广泛,包括管理者、团队领导、专业技术和办公室职员,可以覆盖企业内部每个人。欧洲国家工作理事会讨论的话题,包括企业总体的经济和财政状况,对雇员有影响的具体事项。拥有1000名以上员工的企业必须建立理事会,而且该理事会必须是一个只包含雇员的团体,有330名雇员代表选举产生或者指派的雇员组成,或者,如果不存在这样的雇员代表时,就由所有雇员组成。(六)建议方案建议方案为雇员提供一个参与到提高企业效益的努力中去的平台。在企业内部,有时员工的好点子因为没有良好的沟通渠道而无法提出来,员工因此会感到相当沮丧。成功企业的建议方案有助于减少这种沮丧情绪。通常,只有在雇员职责范围之外的那些点子会被管理者考虑。成功的建议方案的基础是,企业制定有提交和评估各种点子并奖励有功人员的正式程序,以及有效地向雇员解释任人唯贤而不使他们感到挫折的体系。最常见的方式是意见箱、意见表格、或者有专门的人员或机构来具体负责。管理者和团队领导也必须鼓励下属提供建议,以海报、小册子和公司杂志的文章等方式来宣传该方案,并突出陈述成功的建议和贯彻这些建议的方式。企业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建议方案,将雇员的建议提交到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评审。管理者应该处理所有的沟通事宜,必要是应向提建议的雇员了解更多细节。(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即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是我国国有企业实行企业民主的最基本形式,是员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它由民主选举的员工代表组成。我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在实行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保障员工权益,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大意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建立以职代会制度为主体的员工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员工权益,协调企业内部劳动关系的维权机制。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工会,具有审议权、同意或否决权、决定权、监督权、选举权等职权,具体包括:审议企业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审议通过企业重大改革方案,参与决定职工集体福利重大事项以及民主评议和推荐、选举企业领导干部等。职代会建制率是企业民主管理推行情况的重要标志。职工代表大会是组织员工参加企业管理,树立员工评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