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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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 要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建设创新型国家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激励创造 有效运用 依法保护 科学管理国家出台了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 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 也即将实施 主要内容 一 植物新品种概念辨析二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三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四 品种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 农业知识产权包括植物品种权 专利权 商标权 著作权 地理标志 商业秘密等 植物新品种是推动农业发展的最活跃的生产要素之一 一 植物新品种概念辨析 植物新品种 是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 具有新颖性 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 农业植物新品种包括粮食 棉花 油料 麻类 糖料 蔬菜 含西甜瓜 烟草 桑树 茶树 果树 干果除外 观赏植物 木本除外 草类 绿肥 草本药材 食用菌 藻类和橡胶树等植物的新品种 林业植物新品种包括林木 竹子 木质藤本 木本观赏植物 包括木本花卉 果树 干果部分 木本油料 饮料 调料 木本药材 食用茶叶新品种属于农业范畴 观赏茶叶新品种属于林业范畴 授予品种权的条件 属于保护名录具备新颖性具备特异性具备一致性具备稳定性应当具有适当的名称 品种审定 主要农作物包括稻 小麦 玉米 棉花 大豆 油菜 马铃薯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确定其他1 2种农作物为主要农作物 我省还包括辣椒和西瓜 植物新品种保护与品种审定的区别 1 本质特性不同品种审定的本质是对申请人生产秩序的管理 是一种行政措施 给予新品种一种市场准入 相当于上岗证 遵守 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 和 主要林木品种审定办法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本质特征是对申请人知识产权即财产权的法律保护 给予品种权人一种财产独占权 属于法律范畴 相当于身份证 遵守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 范围对象不同国家强制审定的品种只有7种 各省强制审定的品种最多只有9种 1999 2006年7年来 农业部先后发布了7批植物保护名录 使受保护的农业植物属和种达到74个 国家林业局发布了4批保护名录 使受保护的林业植物属和种达到78个 品种审定的新品种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 也可以是新引进的品种 一个品种的育成至少需要6 8年时间 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新品种 既可以是新育成的品种 也可以是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所形成的品种 申请品种权至少需要3年时间 3 特异性要求不同品种审定突出品种的产量 品质 成熟期 抗病虫性 抗逆性等可利用特性 所选的对照品种是当地主要推广品种 植物新品种保护主要从品种的外观形态上进行审查 如植株高矮 种皮或花的颜色 株型等方面 明显区别于递交申请以前的已知品种 植物新品种保护所选的对照品种 近似品种 则是世界范围内已知的品种 4 新颖性要求不同品种审定不管在审定前是否销售过 而植物新品种保护则要求在申请前销售未超过规定时间 5 审查机构和层级不同品种保护的受理 审查和授权集中在国家一级进行 农业方面由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负责 品种审定实行国家与省两级审定 由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 6 推广使用有差别取得品种权的品种 如果要在生产上推广应用还需经过品种审定 通过品种审定的品种 如果要获得法律保护 还需提出品种权申请 向农业部申请 审查 授权 不受保护 可追溯 受保护 获得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保护流程 新品种 品种权的申请 CNA20030176 4 二 国外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 1 国际组织与公约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 WTO在乌拉圭回合谈判后成立的一个下属组织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TRIPS协议 1995年1月1日生效 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时对我国生效 协议保护7类知识产权 版权和相关权利 商标 地理标志 工业外观设计 专利 集成电路设计图 信息秘密专有权 除了工业外观设计和集成电路设计图是工业特有的知识产权外 另外五类知识产权是工业和农业共有的知识产权形式 在第27条第3款规定 缔约方应以专利方式或者一种有效的特殊体系或两者的结合对植物新品种给予保护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是联合国下属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 成立于1970年 宗旨是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联盟间行政协作 总部设在日内瓦 监督24个相关条约的执行情况 目前成员国有184个国家和地区 与世界贸易组织 WTO 签订了合作协定 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 UPOV 是根据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 于1961年12月2日在巴黎成立的 宗旨是协调和促进成员国之间在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行政和技术领域的合作 该条约在1972年 1978年和1991年进行了修改 目前有64个成员国 已经有40个国家加入了1991年文本 该联盟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 达成合作意向 WIPO的总干事担任UPOV的秘书长 有一名副秘书长协助开展工作 常务工作由副秘书长主持 UPOV组织机构图 理事会 行政和法律委员会 CAJ 技术委员会 TC 自动化操作和计算机程序技术工作组 TWC 生物化学和分子技术工作组 BMT 蔬菜技术工作组 TWV 观赏植物和林木技术工作组 TWO 果树技术工作组 TWF 大田作物技术工作组 TWA 顾问委员会 2005年世界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情况 2005年全世界有效品种权共有66772个 UPOV的66个成员单位 2 国际公约UPOV的法律基础是 植物新品种保护国际公约 我国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是基于UPOV的1978年文本 加入1991年文本是形势所趋 42个加入1991年文本的成员单位 亚洲成员单位 发起成员单位 印度 马来西亚 菲律宾 后加入的成员单位 澳大利亚 1991Act 中国 日本 1991Act 新西兰 韩国 1991Act 新加坡 1991Act 越南 1991Act UPOV1978文本公约与1991年文本公约主要区别 1 1978年公约规定 成员国在加入UPOV后的8年内 其保护的属或种至少要达到24个 而1991年公约则要求其成员国在5 10年内 把保护范围扩展到所有植物属或种 2 1978年公约规定 一般植物的保护期限为15年 林木 果树等木本植物为18年 1991年公约则把保护期限分别延伸至20年和25年 3 1978年公约将品种权人的权利限制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的商业生产和销售范围内 而1991年公约则把品种权人的权利扩大到下列方面 与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有关的活动生产或繁殖 为繁殖而进行的种子处理 提供销售 售出或其它市场销售 出口 进口 用于上述目的的原种制作等 与授权品种收获材料有关的活动 从事上述各项活动 涉及由未经授权使用受保护品种的繁殖材料而获得的收获材料 应得到育种者授权 但育种者对繁殖材料已有合理机会行使其权力的情况例外 与授权品种的某些产品有关的活动 未经授权使用受保护品种的收获材料直接制作产品时 应得到育种者授权 但育种者对该收获材料已有合理机会行使其权利的情况例外 上述品种权人的权利同样适用于依赖性派生品种 与受保护品种没有明显区别的品种 需要反复利用受保护品种进行生产的品种 品种权人权利的例外 私人的非商业性活动 试验性活动 为培育其他品种的活动 合理的范围内并在保护育种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农民的自用 原始品种的依赖性派生品种 实质性派生品种 从原始品种依赖性派生或从本身就是该原始品种的依赖性派生品种产生的依赖性派生的品种 同时又保留原始品种基因型或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特性 与原始品种有明显区别 并且除派生引起的性状差异外 在表达由原始品种基因型或基因型组合产生的基本特性方面与原始品种相同 依赖性派生品种可通过选择天然或诱变株 或体细胞无性变异株 从原始品种中选择变异 回交或经遗传工程转化等获得 3 世界各国对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方式 1 专门立法实施保护根据UPOV公约 专门立法进行保护 一种由农业部统管 如加拿大 法国 日本 瑞士等 二是在农业部的领导下 在农业部之外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单独设立的有关植物新品种管理办公室进行管理 如德国 英国 荷兰等 我国是农业部和国家林业局按其管理职责分别管理 2 利用专利法进行保护采取专利保护方式 由专利局统管 如意大利 匈牙利 乌克兰等在某些程序或行政事务方面与专利保持不同程序的联系 有时又称为 由专利衍生的专门方式的保护 3 专门法和专利法相结合实施保护在同一国家 针对不同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方式采取由专利局管理和由农业部领导下植物新品种保护的混合管理 采取这种保护方式的国家是美国 三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情况 我国1980年6月3日加入世界产权组织 1999年4月23日加入UPOV 是第39个国家 1 国内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十二条 国家实行植物新品种保护制度 对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 具备新颖性 特异性 一致性和稳定性的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 保护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选育的品种得到推广应用的 育种者依法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 第二十一条 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领取具有植物新品种权的种子生产许可证的 应当征得品种权人的书面同意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1997年3月20日发布 1997年10月1日施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1999年4月27日通过 1999年6月16日发布施行 2007年8月25日修订通过 2008年1月1日施行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林业部分 1999年8月10日发布 施行 农业部 农业植物新品种权侵权案件处理规定 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1年2月14日开始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7年2月1日开始执行 我国品种权的保护范围 目前我国只保护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得到植物品种权人的许可 不得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不得以商业为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种品种的繁殖材料 繁殖材料是指可繁殖植物的种植材料或植物体的其他部分 包括籽粒 果实和根 茎 苗 芽 叶等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授权品种的 可以不经品种权人许可 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农业部 林业总局可以作出实施品种权的强制许可决定 为了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需要 品种权人无正当理由自己不实施 又不许可他人以合理条件实施的 对重要农作物品种 品种权人虽已实施 但明显不能满足国内市场需求 又不许可他人以合理条件实施的 2 申请和授权情况品种权收费标准 植物新品种保护权申请费 每个品种1000元 审查费每个品种2500元 在保护期内 年费为第1 6年每年1000元 以后每年1500元 除此之外 申请人不需缴纳测试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至2008年10月31日 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共5315件 授权1844件 至2007年年底 林业植物新品种申请量491件 有效的授权量199件 植物新品种年申请数量居UPOV成员国第四位 1999年 目前申请和授权前十位的植物 1999年 目前申请和授权前十位的省份 湖南省申请和授权情况 1999年 2008年10月31日 我省共有225个申请 其中82个授权 玉米3个 油菜2个 77个水稻 其中湖南省杂交水稻中心和隆平种业的申请量较多 3 存在问题我国新品种派生品种较多 花卉 蔬菜 果树等尤其严重 利用别人的育种成果选育的实质性派生品种不加任何限制授予 完全自主 植物新品种权 使得育种单位对投资育种研究缺乏动力 严重危害了中国种业的未来发展 加入1991年文本只是时间问题 全国7500多个农作物种子企业 98 属于小型企业 没有1家年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 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仅有7家 前10家仅占有15 左右的国内种子市场 我国种业的国际贸易额只占全球贸易额的0 8 世界前10位农作物种子企业的年销售额均在3亿美元以上 控制了全球1 3的种子贸易市场 美国有1000多家种子企业 世界前10位有4家 美国先锋种子公司每年都有15 20个新品种投入生产 先锋牌玉米种子占全球玉米种植面积的22 先锋公司的玉米杂交种在世界玉米种子市场的占有率达43 为了不招致中国政府以及公众的对立情绪 成立合资种子公司 孟山都2001年与中国种子集团合资 成立了中种迪卡种子有限公司 是第一家获得许可经营玉米等大田作物种子的中美合资企业 杜邦先锋也与多家种子公司展开合作 包括山东登海先锋种业有限公司 敦煌种业先锋良种有限公司等 外资企业蔬菜种子经营量已控制了我国蔬菜种子50 以上的市场 品种开发 繁育 种植生产 加工 营销 品牌竞争 成本竞争 知识产权竞争 产业链分工 附加值曲线 品种权实现方式 自己开发 转让 许可 转让指权力转移 即权利人的变更 许可是授权他人使用该品种并收取使用费 分为独占许可 排他许可 普通许可 都是品种权人授权他人在约定的时间 地域 以约定的方式使用植物新品种 不影响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 4 植物品种权的实现方式 独占许可 在合同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 被许可方独占该品种的实施权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包括品种权人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在此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方式实施该品种 排他许可 品种权人仍可以使用其已授权被许可人使用的植物新品种 但是不得另行许可第三人使用 普通许可 品种权人在授权后可以自行使用 也可以另行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植物新品种 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排他许可被许可人可以和品种权人共同起诉 也可以在品种权人不起诉时 自行提起诉讼 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经过品种权人明确授权后才可以提起诉讼 5 植物新品种权的侵权救济 1 自力救济品种权利人和侵权人就侵权赔偿进行协商 2 行政救济请求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 包括行政调解 处罚等 3 司法救济品种权利人可直接向有关中级法院提出诉讼 并可根据情况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 侵权比较严重的 被侵权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控告 并可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在司法案件中 侵权案件占多数 审理法院大多集中在山东 河南 甘肃 江苏 河北 辽宁等省 结案方式以撤诉 和解居多 四 品种权行政执法和司法救济 一 植物新品种侵权类型及行政执法1 直接性品种权侵权 指在没有得到品种权人许可的情况下 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以商业为目的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种品种的繁殖材料 A B C D E F 授权品种 授权亲本 侵权认定 植物新品种已获授权保护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而使用非强制许可使用涉及品种权纠纷时 可以委托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 采用田间观察检测 基因指纹图谱检测等方法鉴定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三十九条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 以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 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进行处理 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处理品种权侵权案件时 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案件处理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调解处理为主 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 对侵权造成的损害赔偿可以进行调解 调解未达成协议的 品种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管辖 两个以上省级农业行政部门都有管辖权的侵权案件 应当由先立案的省级农业行政部门管辖 省级农业行政部门对侵权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时 由农业部指定管辖 农业部在必要时可以直接处理侵权案件 省级农业行政部门认为侵权案件重大 复杂 需要由农业部处理的 可以报请农业部处理 另外 对于直接性新品种权侵权 现实中还存在县级农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 种子法 进行办理的现象 2 假冒授权品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农业部分 第五十七条 条例 第四十条 第四十一条所称的假冒授权品种行为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印制或者使用伪造的品种权证书 品种权申请号 品种权号或者其他品种权申请标记 品种权标记 印制或者使用已经被驳回 视为撤回或者撤回的品种权申请的申请号或者其他品种权申请标记 印制或者使用已经被终止或者被宣告无效的品种权的品种权证书 品种权号或者其他品种权标记 生产或者销售本条第 一 项 第 二 项和第 三 项所标记的品种 生产或销售冒充品种权申请或者授权品种名称的品种 其他足以使他人将非品种权申请或者非授权品种误认为品种权申请或者授权品种的行为 假冒授权品种行为侵犯的是植物新品种法律保护制度 没有侵犯品种权人的利益 一般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第四十条 假冒授权品种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行政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停止假冒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的植物品种繁殖材料 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所得计算方法 A 销售侵权或者假冒他人品种权繁殖材料的 以销售违法所得繁殖材料数量 销售价格 违法所得 B 订立侵权或者假冒他人品种权合同的 以收取的使用费作为违法所得 假冒案件的行政管辖问题 两个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都享有管辖权的假冒案件 应当由先立案的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管辖 县级以上农业行政部门对假冒授权品种案件管辖权发生争议时 由上一级农业行政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农业行政部门在必要时可以处理下一级农业行政部门管辖的假冒授权品种案件 下级农业行政部门认为假冒授权品种案件重大 复杂需要由上级农业行政部门处理的 可以报请上级农业行政部门处理 3 假冒性侵权 指以其他品种假冒他人授权品种或用非种子假冒他人授权品种或用他人授权品种假冒其他品种 直接侵权 的侵权行为 条例没有专门规定 社会危害性更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四十六条 禁止生产 经营假 劣种子 下列种子为假种子 以非种子冒充种子或者以此种品种种子冒充他种品种种子的 种子种类 品种 产地与标签标注的内容不符的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 生产 经营假 劣种子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 经营 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 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 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并处以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 处以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 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改正 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的种子没有标签或者标签内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 非法使用他人的授权品种和名称 直接侵权 伪造申请号码或授权号码 假冒授权 非法销售使用他人的授权品种或名称 假冒性侵权 侵权类型 4 另一类 侵权 在一个品种申请和授权的时间段内进行生产 品种权人获得授权后再追溯权利时往往已经时过境迁 需要在法规修订中进行规范 对 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的理解 在初审合格公告前已投入生产的申请品种 初审合格公告后延续生产的 生产者不承担使用费 初审合格公告前销售申请品种的 销售者不承担使用费 初审合格公告后投入生产和销售的 授权后 品种权人享有追偿使用费的权利 二 司法救济 品种权纠纷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的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是否应当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 宣告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无效或者维持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更名的纠纷案件 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 实施强制许可使用费的纠纷案件 植物新品种申请权纠纷案件 植物新品种权权利归属纠纷案件 转让植物新品种申请权和转让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不服省级以上农业 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处罚的纠纷案件 不服县级以上农业 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对假冒授权品种处罚的纠纷案件 品种权纠纷案件的司法管辖 上述第1 5类案件 由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 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 上述第6 11类案件 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二审人民法院 以侵权行为地确定人民法院管辖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民事案件 其所称侵权行为地 是指未经品种所有权人许可 以商业目的生产 销售该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或者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的所在地 诉讼当事人 关于是否应当授予植物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关于宣告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无效或者维持植物新品种权的纠纷案件 关于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更名的纠纷案件 应当以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为被告 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纠纷案件应当以植物新品种权审批机关为被告 关于强制许可使用费裁决纠纷案件 应当根据原告所请求的事项和起诉的当事人确定被告 司法诉讼的时效和中止 品种权纠纷案件的诉讼时效为2年 自当事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之日起计算 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纠纷诉讼时效 从授权之日起计算 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 被告在答辩期间内向农业部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植物新品种权无效的 人民法院一般不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 以下称品种权人 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植物新品种权受到侵犯的 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以农业或者林业种植为业的个人 农村承包经营户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繁殖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 不知道代繁物是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并说明委托人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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