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总结.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289627 上传时间:2020-01-2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总结.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总结.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总结第一条根据关于印发市年实事项目的通知办发11号精神。降低社区常用药品零售价格,切实减轻居民负担,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指: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门诊医疗服务时,所用常用药品按政府补贴价结付。居民常用药品的政府补贴价由市物价局按市药品零售限价的80%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执行中下浮不限。财政补贴部分为市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目录内常用药品零售限价的1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让利5%确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目录内药品的政府补贴价低于零售价的20%第三条实施范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四条补贴对象: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居民,即持有市民卡的参保人员。第五条市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目录由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市物价、劳动和社保部门组织医疗和药学专家、社区全科医生代表,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管理者共同制定。第六条列入社区常用药品目录的药品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已列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网;二为治疗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基本药物;三使用方便,价格低廉,安全有效。第七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通过价格公示栏、公示簿等形式,醒目位置公布药品价格。第八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当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准确记录门诊病历,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尊重患者或其亲属的知情同意权。第九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费用结算应在专用的网络平台进行,门诊诊疗、收费、药品管理等信息应及时上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第十条政府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账管理。第十一条政府补贴按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实际用药量考核后拨付。第十二条市卫生、财政、物价、劳动和社保、药监等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价格及质量、医疗服务质量、财务和信息管理等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并成立工作协调小组,对居民常用药品政府补贴工作实施指导协调、考核评估。第十三条对服务规范、制度健全、考核优秀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予以表彰奖励。对违纪违规者将视情节严肃处理。第十四条鼓励社会各界和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行药品政府补贴情况进行监督,对举报查实的予以奖励。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