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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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七篇【篇一】一、会议制度分局会议共有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领导班子碰头会和全局干部职工大会四种会议。一、分局党组会议。由党组成员参加,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方针、政策和市、区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决定、指示;研究分局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有关重大问题等。二、局务会议。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和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各所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的副局长主持。会议主要是:研究分局各项业务工作,各类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采矿案件的处理意见。三、局领导班子碰头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局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席,由局长主持。会议主要是:传达贯彻市局和区委、区政府召开的会议和决定事项,通报重要工作情况,研究决定本局工作重大问题。四、分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委托的副局长主持召开。主要是:传达贯彻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重要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报告总结阶段性和年终分局工作情况,表彰先进,部署工作等。召开会议要贯彻精简、高效、节俭的原则,讲求实效,提高会议质量。具体会务由办公室负责落实,做好记录,整理归档。监察室跟踪督查,严肃会议纪律,与会人员要按时到会。每次会议前由办公室负责点名,对违犯会议纪律、迟到早退人员,通报批评,并记入年终考核。局党组会、局务会、局领导班子碰头会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到与会人员,对会议中确定贯彻落实的内容,监察室要跟上督察,督促看是否按时间节点完成。二、请示报告制度一、请示报告范围: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二、请示报告事项:1、发生土地、矿产重大违法案件和重大信访案件;2、大项财务开支、基建项目;3、重大活动安排事项;4、重大安全或人身伤亡事故;5、重大失盗失密事故;6、干部职工出现重大违法违纪案件;7、其他需要请示报告的事项。三、请示报告形式:逐级上报,科室、所一般以书面形式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向局长请示汇报,特殊情况也可口头或电话形式,同时向局长和分管领导汇报。请示的问题经局长同意批复后,方可办理。四、建立向上级定期汇报工作制度。各分管领导每月不少于一次,科室每周不少于一次或及时向市局、区委区政府领导汇报工作。五、分管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加省厅、市局和区政府重要业务会议,会议结束后要向局长专题汇报或形成书面汇报材料。六、本制度由督查室负责督查落实。三、保密制度一、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将保密工作贯穿于国土资源管理等各项工作当中,避免给党和国家造成损失。二、搞好文件传阅过程中的保密工作,按保密规定和范围传阅文件,对秘密级以上的文件严格办理传阅手续,严禁自私复印文件,不得擅自带出办公室,并按规定搞好保管和清退等工作,丢失文件及时报告。三、搞好各项会议、领导外出及日常相关规定的保密工作,没有领导批示不得外传。四、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执行保密纪律,研究的保密事项严格保密、不能外传,其他干部职工需要保密的事项同样搞好保密。五、搞好涉密文件和档案资料的保管存档。查阅涉密文件和档案资料需要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批准同意。六、严格落实网络保密规定,内、外网要实行物理隔离,严格在互联网上发布国土资源管理涉密业务资料。七、造成失泄密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八、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四、公文办理制度一、文件办理,由文书负责登记,办公室主任提出办理意见。送局领导和有关科室、局属各单位和各国土资源所传阅。对上级急需办理的文件,要速送局长、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局长批阅后及时处理,迅速上报。二、传阅文件要求,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按照文件阅读范围传阅,避免中途积压、漏传、误传、横传,重要文件当日下班前交回文书保存。三、各类业务来文和其他事项文,由办公室受理登记,局长批阅后,分管领导提出办理的,按程序送交责任科室限期办理。对需要集体研究办理意见的,由分管领导提交办公会研究决定。四、由科室起草的以局名义发出的文件和通知,经局长同意由分管局长审签。各类上报文件,以局名义下发的综合性文件,经分管局长审核后,由局长签发。五、单项材料和专业性的材料,由有关科室起草。综合性材料由监察室与有关科室共同起草。六、凡以局名义印发的各类公文,由局办公室对公文格式规范把关,统一编排发文字号并予登记,由各科室自行组织印制(印制量大的会议发言材料等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联系印刷厂)。七、本局形成的正式文件,相关科室或承办人办结后,连同领导签批件,一式 2 份,要及时送办公存档。八、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五、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一、分局办公室负责印章的刻制,备案和发文启用。二、分局印章由办公室管理,局属有关单位专用章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管理。三、使用印章批准权限:1、使用分局印章,须经局长批准。2、使用局专用章,须经局长或授权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批准。四、凡以分局名义发出的例行公务、业务报表、报件、一般性函件、介绍信等需使用局印章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批。五、严禁在各类空白证书、证件、图表、稿纸及其它文字材料上盖印章。因特殊原因确需盖空白印章的,须经局长批准,用印后要指定专人严格管理,并向办公室反馈具体使用情况。六、严禁公章私自携带外出。如确需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局长批准。对使用情况报办公室,并及时交还公章。七、使用印章要认真履行登记手续,严格管理程序,不得弄虚作假。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八、本制度由办公室监督实施。六、学习培训制度一、建立学习检查机构和督查制度。成立学习领导小组,副局长牟志军任组长,伦峰才、严国亮任副组长,成员由张春光、王卫东组成。主要任务是负责学习计划安排,组织实施学习活动,总结交流学习情况。督查室负责考勤、考核。二、学习内容。结合贯彻落实上级统一部署,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上级重要文件及需传达的有关会议精神等。三、学习形式。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网上学习、邀请讲课和外出参观见学等形式,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国土资源所组织学习和个人自学。在学习时间内,除办公室(审批大厅、监察大队、信访室)安排人员值班外,其它人员都必须参加。因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及时向学习活动组织者请假,并自觉补习。四、建立学习评比制度。按照学习活动要求完成笔记、学习心得、总结等学习任务。对完不成学习任务或达不到培训要求的监察室以通报形式限期整改。五、建立学习考勤制度。无故连续 2 次不参加学习者给予通报批评。六、本制度由分局学习培训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七、机关值班制度一、分局机关实行昼夜 24 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轮流带班,因故不能按时值班的,提前向带班领导和办公室主任请假,并确定替班人员或换班。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并将公务电话内容,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按领导批示意见认真办理,会议通知及时直接通知本人。对重要问题,突发事件、紧急公文,要及时向局长汇报,按领导意见迅速办理。三、值班人员要做好交接事项,并向接班人员交代值班情况和需要处理的问题。四、值班人员不得无故把外单位人员和小孩带到值班室内玩耍,不能随意拨打公用电话。五、值班人员要讲究卫生,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对无故损坏公共财物的,责任由自己承担并负责赔偿。六、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对擅离职守,不负责任,造成工作失误的,视情节轻重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七、本制度由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进行督查。八、执法监察值班制度由监察大队制定,由监察大队及各国土资源所组织实施。九、国土资源所值班按分局及监察大队值班要求自行安排并组织实施。十、值班人员要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十一、重大节假日或上级特殊要求值班的,办公室及时制定值班方案。十二、值班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八、安全保卫制度一、机关值班人员同时兼顾办公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二、门卫保安人员对进出人员和车辆要认真进行登记,晚上要把大门和办公楼门锁好,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晚上禁止外来车辆停放在大院和车库内,防止出现问题。三、下班时各科室要把门、窗锁好,关闭办公设施所用电源(包括空调、微机、打印机、热水器、灯等电器),重要文件及材料整理保存好,办公器材保管好,个人重要物品随身带走。四、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午间、夜间值班不准睡觉。晚间值班人员对办公楼和宿舍区要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五、各科室人员、各住户要加强防范措施,注意防火、防盗、用电安全。不准私接电源和使用超负荷电器。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办公楼。九、考勤、请销假制度一、因公出差要严格履行由领导同意和告知办公室的制度。凡请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等一天以上的,事先要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口头或代请假,但事后必须说明情况并补写假条备案,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按旷工处理。二、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日内科长(所长)批准,两日至三日由分管局长批准,三日以上由局长批准;科长(所长)请假,一日内由分管局长批准,两日以上由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请假期满,必须向批准休假的履行销假手续。三、探亲假、公休假,按照国务院职工探亲假期待遇和山东省政府关于国家机关干部实行公休假制度的规定执行,婚、丧及计划生育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四、因私事推迟上班或提早下班都应请假,不请假的按迟到早退论处。五、请销假作为国家公职人员考评、考核的内容之一,并作为年度考核、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请销假情况列入督查通报内容。六、无故旷工或经常迟到早退的,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十、公共资产管理制度一、分局机关、各国土资源所所有固定资产,由财务科负责管理,并登记造册,做到财、物相符,定期复核。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二、分局机关办公用品由办公室按月编报预算,报分管局长,经局长批准后,统一购买,按照工作需要领取使用。急需用品由有关工作人员提出要求,报办公室,经局长批准后购买。三、办公室设多栏式数量账,以科室为单位登记所领用物品的品名、规格、型号。四、各科室办公用品由科室指定专人到办公室凭“物资领用单”领用,并按照要求做好登记。分发到各科室的办公用品和由科室使用的物资要专人保管,厉行节约,防止浪费、损坏、丢失。五、各国土资源所所购物品,由局长批准。各所财、物由所长负责管理。十一、机关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一、分局配车辆属工作用车。局领导和各科室用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局属领导、科室用车相对固定。二、坚持出车报告制度。科室、所车辆在城区(指潍坊中心城区)内执行公务,自行安排;到市辖区县市执行公务,报分管领导;到潍坊区域以外执行公务,报局长;分管领导在潍坊区域内执行公务自行安排,以外报局长。三、严格控制工作用车范围。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局领导公务活动用车,尽量保证各科室业务用车。老干部用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四、驾驶员要服从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并有权拒绝其他人员非工作用车。节假日、工作日下班后,除确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安排出车。未经批准擅自出车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损失全部由个人承担。五、机动车辆和自行车要在规定区域停放,严禁乱停乱放。车辆出发在外存放时,一律停放在停车场或安全场所。公务结束后要及时赶回,停放在车库或局办公楼院内。如不按规定要求停放,出现事故自负。六、车辆用油、维修、保险(含各所车辆)、保养等实行统一管理,由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车辆用油办公室统一购买,每月供油按局长办公会决定的供油量供给,短缺者自负;到潍坊区域以外出差途中加油,由乘车人员签字后按规定程序报销。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填写送修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主任、分管局长同意签字后,报局长批准,并到定点厂维修,维修费由办公室负责结算。出差途中因故修车,经乘车人证明,据实报销。七、不准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和违章驾驶,违章罚款由驾驶员自付,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规者个人负担。八、车辆在特殊情况下,服从调遣,服务到位。九、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检查落实。十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一、办公楼内卫生要坚持每日清扫,办公用品要摆放整齐。公共走廊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打扫,各办公室卫生由各科室人员负责打扫。二、搞好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在办公场所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严禁在墙上乱贴、乱画。三、生活区内卫生,人人都要自觉遵守,爱护花草树木,不准随便倒垃圾和其它废品。各家住户的公共楼梯要自觉打扫,不等不靠,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四、公共厕所卫生,由物业公司负责。要求:每天早上班前,男、女厕所彻底清扫、冲刷一遍;保持厕所清洁,大、小便池内不留遗物、杂物;办公室负责检查。五、积雪清扫、公共环境、区政府指定的卫生责任区,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划分责任区,各科室轮流打扫。十三、档案管理制度一、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应归档,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归档。二、归档时间。本年度各部门形成的各种不同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每年年底由档案室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布置立卷工作,各科室人员负责本科室文件材料立卷工作,按规定要求完成立卷任务,经本科室负责人审定后,移交档案室集中统一保管。三、归档要求。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齐全、完整、核对准确,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及其内在联系,进行分类、立卷,使案卷能正确反映出本科室所工作活动的真实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各科室将文件材料和案卷向档案室移交时,应编制“移交清单”一式二份,经交接双方核对签字后,各留一份,以备考查。四、档案保管制度。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集中存放的重地,必须加强管理,非档案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五、档案借阅保密。档案工作人员和借阅人自觉遵守保密纪律,不得私自将有秘级的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摘录、复制或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档案。档案人员应按保密要求,对有密级的档案应注上密级标记、重点保管。根据单位发展、变化情况,不断调整档案的保密范围、密级程度。利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所涉及内容的分管领导批准,在阅档室阅读,确因工作需要带出、摘录或复制,须经所涉及内容的分管领导批准。经常检查档案室,严格控制和管理档案室的钥匙,重要的机密档案由专人专柜保管,确保档案安全。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档案鉴定、销毁制度”,定期做好档案的保管鉴定、销毁工作。十四、信件、公函、业务查询管理工作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外来信件、公函以及业务查询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外来信件、公函文书指业务文书和其他文书;业务查询指业务办理情况和案卷资料的查询。二、业务文书包括业务咨询、来信、来访、市长热线、各类公函、各类意见书等和其他需要分局出具的文书。业务查询包括档案资料查询、调查取证等业务办理资料或复印件的提供。三、信件、公函等文书由分局办公室统一受理,根据文书内容确定具体办理的相关业务科室,填写文书受理流程表,落实具体业务科室,并督促抓紧办理。四、业务科室受理信函后,根据文书内容调查核实。属本科室能够独立办理的一般性文书,由本科室安排具体责任人办理;文书内容程序复杂或法律性强的重要文书,由本科室拟定调查处理意见,逐级汇报,领导审阅后签批意见,方可办理。五、受理文书科室,根据文书内容调查核实。涉及多科室的信函,采取有关业务科室会审制度,确定牵头科室及协助科室,科室之间相互协调,共同拟定调查处理意见,并逐级汇报,领导审阅后签批意见,方可办理。六、重要、特殊性信函的回复,上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并出具会议纪要。七、各类信函的回复文书,由分局办公室统一整理,规范格式,经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核后加盖公章,统一出具,办公室及相关业务科室共同归档备案。八、业务查询属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急需当场查询,并提供档案资料拍照或复印件的,首先请查询人出示身份证件、介绍信、通知等证件,查明事由,有关科室拟定处理建议,及时电话或口头向领导汇报并说明情况,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否则,向查询人说明理由,必要时做出书面说明。九、业务查询属司法机关不急于当场查询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需要查询的,有关科室应当拟定书面处理建议,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查询,提供相关资料,并归档备案。十、以法人和自然人身份要求对其地产、房产提供证明或说明问题,对应业务科室(涉及多个科室的由牵头科室牵头与相关科室研究)审查是否能够出具,不能出具的说明原因,能够出具的起草后报分管领导把关。十一、对外出具的证明、说明、答复等文书内容只限职能范围内,不得涉及职能以外或与业务无关的内容。十二、各科室立足各自职能,进一步完善本制度。【篇二】第一条 为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上下班指纹签到登记制度(每日早、晚两签到),工作人员出勤情况由政秘科统计汇总后,每月月初公布一次,并报送领导传阅。第三条 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因公出差、开会、及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单位签到的,需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或分管领导报告,经同意后需在事后补办临时外出批准手续。第四条 工作人员上班 10 分钟后签到者,按迟到处理;超过 30 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提前下班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第五条 政秘科、监察室随机抽查工作人员的在岗情况,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脱岗、外出办私事,一经发现,每次记旷工 1 天。第六条 工作人员请假需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不履行请销假手续或请假未获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 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科室负责人审批,1 天由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1 天以上由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科级领导干部请假需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请假手续统一交由政秘科备案。第七条 工作人员无论何种原因请假,需按照第九条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同时,各科室负责做好请假人员业务工作的衔接和移接交工作,确保正常工作不能延误。(一)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如因在外地或其他原因未能填写请假条的,可先通过电话请示科室负责人和相关领导,事后须及时补办书面手续,如未按上述手续办理的将视为旷工处理。请事假者需先冲抵本人的年度休假指标天数,超出天数按事假对待,年度累计事假超出 20 天的,超出部分每天按 5%扣除 13 个月奖励工资,不足部分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中扣除。(二)病假:工作人员患病或受伤,不能坚持正常上班需休息的,凭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市级)出具的诊断证明进行按程序审批,因急诊来不及请假时,应尽快以电话等方式说明情况,并在事后补办有关请假手续。如无病历证明,则按事假处理。(三)产假:女职工产假、男职工看护假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执行。如遇女职工怀孕需要保胎休息的,凭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市级)出具的诊断证明,根据需要休息时间确定请假天数。具体流程是提出请假意愿、医师出具证明、备齐医师证明和一份书面请假说明、领导批示。(四)每周周一的局务会议和周五的集体学习例会原则上不准请假,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全部按照请事假对待。(五)工作人员的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陪护假,按中、省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考勤统计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优树模、奖励和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违反考勤工作纪律者,作如下处理:(一)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 5 次,或旷工 1 天者,进行批评教育;迟到、早退累计 6 次以上,或旷工 2 天以上,进行诫勉谈话,责令作书面检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处理。(二)一年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30 次,或累计旷工超过 5 天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 60 次,或累计旷工超过 10 天的,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个人和所在科室干部不得提拔使用,年终不得评优树模,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从重或加重处理。(三)请事假超过 30 天以上的,个人年度考评不得提拔评优。(四)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 30 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第九条 工作人员上班时,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着装整洁,仪表端庄,文明服务,上班期间严格遵守下列工作纪律: (一)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二)不得到其他办公室串岗、闲聊;(三)严禁上网炒股、聊天、玩游戏或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四)语言文明,态度谦和,严禁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五)严禁在办事过程中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品、礼金;(六)严禁上班时间酗酒、赌博。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的,严肃追究本人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及称职以上等级,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组织处理。第十一条 本制度从 xx 年五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篇三】为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做到以制范行,以章规言,塑造勤政、严谨、团结、务实的政府机关新形象,经镇党委、镇政府研究,全体干部讨论,特制定中山涧镇 2015 年度日常机关管理制度,希望全体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一、干部职工考勤制度1、镇领导干部每天上午 9:00 之前必须到办公室签到,未按时签到者,将视为脱岗,连续脱岗 5 天的,由镇纪委进行诫勉谈话,谈话后仍无故脱岗的,由书记、镇长进行谈话,仍无故脱岗的,直接上报县相关部门进行处理。2、书记、镇长、人大主席请假三天以上须经组织部、县委主管领导审批,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正科以上领导、党委副书记和纪检书记请假在五天以内的由镇党委书记批准,其他副职领导请假在五天以内的由镇长批准,请假五天以上的领导干部经镇主要领导同意后上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备案;各所、站、办负责人和其他工作人员请假在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书记、镇长审批。工作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一律填写请假条,病假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婚假期限一般为 3天,晚婚为 15 天;产假期限一般为 90 天,晚育为 120 天;请假手续一律由领导签字批准后,将请假条上交党政办公室备案,严禁捎假。村支部书记外出超过 3 天,必须向镇党委书记请假。如不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视为无故脱岗。3、为便于上传下达,联系工作,干部下乡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并向分管领导说明,由办公室在考勤册上注明。对无故旷工者(点名未到,且当日未报告的),按照以上制度执行。4、办公室负责考勤的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得代签,同时监督其它干部禁止代签到,入有违犯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5、办公室负责干部的日常工作考核,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将作为机关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值班制度1、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值班安排表,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2、值班人员要按时交接班,交接班必须要有记录,交接班时间为次日早上9 点。3、值班时间实行二十四小时制,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接守电话并做好电话记录,及时汇报,并做好来客接待、上访事件及时处理等工作。4、值班人员须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清理好值班室卫生,值班干部实行每日签到制,由值班领导统一管理,由带班领导和书记镇长作不定期检查。所有值班日志和签到表必须按时在办公室备档。5、值班期间,严禁酗酒、赌博、玩游戏等,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6、对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情,由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处理,同时做好上承下达和各方协调工作。7、值班期间所有值班人员必须二十四小时上班,无故离岗的一次处罚 100元,每周周一进行兑现总结。8、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实行执行请销假制度,如遇特殊情况,可与其他工作人员协调换班。三、领导干部包村工作制度1、包村的镇干部职工必须每月下村工作 10 天以上,突击工作时间以镇党委、政府统一安排的时间为准。2、镇干部职工到村工作期间必须指导与配合好村党支部、村委会开展工作。3、镇干部到村工作,要按照干部包片责任制,参与研究该村的“三农”问题、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稳定、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4、要深入农户、深入田间地头,倾听群众的呼声,耐心做好群众工作,协助村两委解决群众急需解决而又难解决的问题。5、镇驻村工作组要当好党委、政府在村上的宣传队伍,干部职工要当好宣传员,切实宣传贯彻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6、镇干部职工对所包村的工作要切实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各项工作不留空白。7、全镇干部职工要团结统一,工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创造全镇上下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四、日常工作制度1、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日早 9 点上班、下午 5 点下班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岗。每天早 9 点和下午 5 点到办公室签到,无故一次不签到者处 20 元罚款,全天不签到者处 50 元罚款,节假日因工作需要上班的每人每天补助 40 元。2、日常工作考评由办公室负责,主要领导进行抽查,每发现一次签到弄虚作假的,处本人 50 元、带班领导 100 元罚款。3、在工作时间内须外出办理其它工作的,需向带班领导说明。4、因公和因病请假的,不予处罚,因私请假的每天扣除 20 元工资。5、上班时间不得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留守在机关的干部要在相应的集体办公室上班,不得在机关内大声喧哗、酗酒、赌博。6、工作人员下队时,必须认真、及时的过完成工作,不得在村委会或村干部家酗酒、赌博,要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及时、公正的解决存在的问题,不能推诿扯皮和吃拿卡要。7、上班时凡与业务相关的来访由信访办公室和相关业务人员负责接持,接待时既要做到热情礼貌,又要做到注重实效。8、上班接听电话必须使用礼貌用语,答复咨询应当耐心周到、简洁明了,不得互相推诿。9、日常卫生必须在上班之前或下班之后完成,一般不占用工作时间。卫生工作由值班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每发现一次未打扫或保持不干净的,扣除打扫卫生人员工资 20 元。10、爱护办公设施,不得损坏或私自挪动,办公物品应摆放有序。11、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准时交接班,不脱岗,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应当事先请示,获得批准后方可相互调剂。12、各项工作的监督和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负责。每项工作开展以来,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人员就必须到实地进行检查,并及时反馈信息,作出初步处理意见。每周一带班领导要总结上一周的上班和值班情况,当场兑现处罚金和补助金。五、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倒垃圾,不随地吐痰,不随处乱扔头、纸屑等杂物,不乱停放车辆。、每天早晨要自觉清扫所在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无痰迹尘土,办公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有序,美观舒适。日间根据清洁程度不定期清扫。清扫的垃圾装袋后,及时送到垃圾池或指定地点,不得乱扔乱堆。3、不在办公室内乱拦绳子晾晒衣物,不乱钉钉子挂放东西,保持室内整齐。4、室外卫生工作人员要保持机关楼梯、走廊、院落、厕所干净利落。六、印章管理制度1、印章由文秘书保管和使用,必须妥善保管,严防丢失,若因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2、凡盖印章的必经相关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才可加盖,文秘人员不得私自乱盖印章。3、文秘书对盖章事项必须认真审定,并做好盖章登记,不得随意盖章,若因随意盖章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追究其责任。4、情况特殊需携带印章外出的,必须经相关领导同意并做好领用登记,注明用章事由和用章时间,由经手人做好签领手续,并负责领用期间的一切责任。七、公文管理制度1、上级来文、来电和发来传真,文秘书要做好来文登记并呈请领导阅示或转送领导办理,文件和传真还必须制作传阅单并将阅件作资料存档。领导阅批或转送相关领导后,办公室必须进行跟踪提醒,确保落实。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确保打印室正常运转,若有加班任务,必须加班到直至完成任务为止。原则上不对外打印,不对外收费,特殊情况由分管领导审批。3、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文印设备的管理,严禁任何人玩电脑游戏或搞娱乐活动,操作员必须按照规程操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凡人为造成文印设备损坏的追究当事人责任。八、档案管理制度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档案业务知识,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2、及时、完整、准确、系统地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3、负责上级来文、来电(含传真件)的登记、分类、传阅、意见反馈、归档等工作4、迅速、准确地完成文件、资料的登记、分发工作。5、认真做好档案库房管理和安全防护工作,对损坏变质的档案资料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补和复制。6、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保密制度,做到人离门锁。确保档案安全。7、完成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和有关借阅档案的催交接收工作。九、来客登记接待制度1、因公来我镇的以下人员为接待对象(1)上级领导和上级部门的工作人员;(2)与镇政府有经济业务往来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3)其它与我镇发生工作往来的人员。2、接待程序及有关规定(1)、公务接待。接待人员应事先将来来客情况报告主要领导,办公室根据主要领导安排的标准进行就餐。(2)、公务接待一律安排在镇廉政灶就餐,特殊情况确实需要外出用餐的,经分管领导申报并由镇长批准后,方可在外用餐。(3)、一般公务接待一律实行工作餐制。来宾接待本着热情周到、对口接陪的原则,由相关人员接陪,陪客人数控制在 2 人以内。(4)、对事先未报告、事后也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批。(5)、公务接待活动中的餐饮安排要突出地方特色和风味,不得超四菜一汤的标准,不得上烟、上酒。(6)、非公务性接待由办公室登记,报镇长审批同意后,按规定标准接待,并确定相关人员负责。(7)、会议接待。综合性培训、会议、或其他重要活动的接待,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指定专人负责安排。(8)、接待完毕应据实当场核算费用,接待人员在接待单上签字。十、灶务管理制度1、灶务管理要本着“执情、周到、得体、干净、安全、节约、按时”的原则,积极做好灶务用餐工作。2、实行二餐制,早 10:30 分,下午 4:30 分开饭,各干部职工按时用餐,误餐政府不予解决。3、炊事员要认真掌握食品加工技术,做到色泽美观、品种花样、干净卫生,工作期间要身着工作服,保证饭菜质量,不断改进和提高技术水平。4、厨房应保持清洁整齐,盛器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剩饭菜要及时冷藏,认真检查,发现异味或变质及时处理。5、采购物品必须按开出的采购单上注明的数量、规格购买,并积极掌握市场行情,控制成本,防止短缺。严禁采购变质变味的伪劣食品。6、采购物品实行办公室负责人签单,管理员采购、炊事员检质验斤,会计付账的办法。7、严格管理灶务餐具和食品,要进行造册登记,防止流失。8、工作完毕后要及时关水、关电、关窗户,如造成损失由管理员和炊事员负责赔偿。9、干部职工伙食签到表由用餐者自己签字确认,实行月结制,每月月底报镇长处,并向机关干部职工公布相关费用。十一、财产管理制度1、按照“八项规定”,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反对奢侈浪费。2、按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报账制度,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和重大支出党委会会审制度。其中:3、镇政府财务开支 1000 元以下的由镇长审评,10005000 元开支经书记同意并签字后由镇长审批,5000 元以上的开支,先由用款单位或个人提出用款计划,经党委会同意后办理再由镇长审批。4、有财务往来的站所室,1000 元以下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再报镇长处审批,1000 5000 元经镇长同意后审批,5000 元以上经党委会通过后审批。5、各财务窗口单位,尽量控制资金兑付提现,确需提现的要经政府制定账号兑付,同时指定账号内不得有个人资金进出记录。提现后现金不得在工作人员手中停留一个月(包括 1 个月)以上。此外,指定账号内产生的利息应按时上缴镇财务处。6、指定账号内提取 3 万元以上的,须经镇长同意后方可提取,提取后财务管理人员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负责,严格管理,及时保障。7、村级财务实行报账制,各类票据须经主任、监委会主任,重大支出须经支部会议通过后,经由包村领导审核后,再由镇纪委书记签字后报账。8、主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要严格把关,有权拒绝一切不合理的开支,严格镇财镇用监管制度办事,做到日清月结,准时报账,不准私借公款、挪用公款。9、专款专用,不得挪做他用。10、实行民主理财制度,财务主管,财务人员每季度公布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每年向群众代表汇报一次财务情况,接受群众监督。11、主动配合纪检、检察、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保证财务合理合法。十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固定资产,保障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对新增加的固定资产,需会计进行登记,凭固定资产增加凭单和购置发票报销,无增加凭单不予报销。凡调出,变卖和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规定办理。3、会计应每月清查盘点,半年对账一次,作到账务相符,账卡一致。清点结果报告主要领导。4、工作人员使用的集体财物,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人。调离工作岗位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5、故意损坏集体财产的照价赔偿。十三、公务用车制度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做好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配使用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1、车辆登记制度(1)、镇政府公车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由办公室负责管理。(2)、公车档案应完整登记车辆的购置情况(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3)、公车的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办公室安排,并做好登记。2、车辆调配制度(1)公务用车由办公室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2)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党政办以“效能优先、兼顾公平”为出发点,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副职领导开会用车,坚持以大事先用、小事缓用的车辆安排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或集体统一公务活动的用车需要管理公车。(3)关于租车问题。如果镇政府机关车辆调动不开需要租车,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否则一律不予报销。(4)镇政府车辆加油,需履行相关责任人开加油票据、签字,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手续,最后由相关责任人和财会人员统一结算,加油票据经主管后勤的领导审核签字后入帐。3、车辆维修保养制度(1)、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由办公室安排)进行保养维护。(2)、需要维修的公车,由负责管理该车辆的人员及时将车送到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3)、公车维修保养后,要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人员签字证明的发票,经相应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4)、公车的管理由办公室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4、除专职司机外,其他任何干部不得擅自驾驶机关车辆。5、司机要爱护车辆,做好养护工作,经常清洗,保持干净,根据工作需要按时出车和返回,做到节省油料,谨慎驾驶,确保安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十四、工作人员行为禁令1、严禁在办公场所内说脏话、开荤玩笑、大声喧哗。2、严禁在工作日中午饮酒,禁止在正常接待中不文明饮酒。工作人员在工作日中午饮酒,发现一次,写出检查;发现两次,给予警告处分;发现三次,下岗停职。3、严禁接受村组干部吃请或馈赠,严禁向村组推销任何商品。4、严禁在工作时间串岗、聚众聊天,收听观看与工作无关的音视频信息。5、禁止开会时间开启使用手机。6、严禁在政府院内赌博、酗酒。【篇四】一、区统计局实行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局专题会议制度。二、区统计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调动、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或局务会议讨论决定。三、局党组会议由局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召集和主持,须有半数以上党组成员到会方可召开。研究议题相关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学习上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研究提出贯彻意见;2.讨论决定制定发展规划、工作思路、岗位目标责任制等重大问题;3.讨论决定部门预算、大额经费支出等财务事项;4.讨论决定局党组管理的干部的职务任免、调动和奖惩;5.讨论决定纪检和机关党务工作;6.讨论决定须有局党组研究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局党组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讨论问题并作出决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要实行票决制。局党组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议题由党组成员提出,经局办公室协调后报党组书记确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要形成局党组会议纪要,报党组书记签发。四、区统计局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其他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与议题直接相关的科室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审议上报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的重要请示、报告;研究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组织重要活动及其他重大决策;研究局机关各科室的提请研究的业务事项;根据每月局务会议的情况,确定每月全局和各科室的工作计划;讨论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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