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全县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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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书记在全县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动员会上的讲话同志们:7 月 1 日,省委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周本顺书记在会上强调,一定要以务实的精神抓活动,一开始就要抓几件转变作风、普惠民生的实事,其中第一项工作就是正风肃纪专项行动。7 月 8 日和 11 日,省、市分别召开了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全市的专项行动进行专门部署。今天这个会,就是为了深入贯彻省市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加深认识,扎实开展我县的正风肃纪专项行动,以作风的转变,凝聚全县上下抓发展的合力。下面,结合省市要求和我县实际,就如何开展好专项行动,我再强调几点意见。一、高度重视,端正态度,切实增强开展行动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制定并带头落实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5 月 9 日中央下发了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6 月 18 日习近平同志在动员会上做了重要的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部分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四风”之害,提出了要借鉴延安整风经验,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为了贯彻中央精神,省委与 7 月 1 日召开了全省动员会。从中央和省委领导近期的一系列讲话精神和模范落实“八项规定”的成效,以及近期频频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可以看出,这项活动要动真格、要严要求,绝不会像以往一些学习教育活动那样,让人觉得“雷声大、雨点小” 。所以大家一定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行动,坚决杜绝以下几种错误认识:一是与己无关,认为我们县里是第二批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次重点抓的是省直单位和厅级领导,与我们关系不大,监督检查到不了这一级;二是轻视懈怠,认为教育实践活动年年搞,往往都是那几个环节,每次都是一阵风, “雷声大、雨点小” 。专项行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项目强县、兴业富民、实干争先”目标定位,坚持“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原则,突出查纠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扎实开展“廉洁村居”建设,切实加强村居“三大员”监督,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勤勉干事、廉洁履职,为跻身全市第一方阵提供坚强保证。专项行动通过县镇联动、条线互动、整体推进,努力实现“四好一提升”:一是廉洁履职作风好。着眼于提高纪律规矩意识,深入剖析基层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强化纪律教育,从严执纪问责,推动基层干部以更强担当、更实作风服务基层改革发展,切实做到对党尽忠、对民尽责、对己尽力。二是涉农政策落实好。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运用大数据全面梳理排查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堵塞制度漏洞,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惠及群众、落到实处。三是集体“三资”管理好。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动管理工作向科技化、民主化转变,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底数清、情况明,做到源头上防范违规用权。四是公开监督效果好。建立健全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村务公开、村情月报等制度,全面接受党员、村民代表以及社会监督,扎实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五是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升。坚持从群众感受中发现问题、从群众关切中找准工作着力点,排查起底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查处曝光典型案件,健全完善制度规定,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二、突出整治重点,聚力主要任务不松劲这次专项行动,要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镇村干部作风、扶贫资金使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一)镇村干部作风问题,这方面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牵头,各镇(区)为责任单位,要重点查纠履行职责上存在的规矩意识淡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假公济私、优亲厚友等问题;工作作风上存在的装聋作哑、装模作样、装腔作势,以及群众观念淡薄,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敢担当、回避矛盾,服务群众生冷硬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问题;廉洁自律上存在的工作日午间饮酒、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搞封建迷信、参与赌博等问题。(二)扶贫资金使用问题,这方面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区)为责任单位,要重点查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贪污挪用扶贫帮扶资金、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补助资金、扶贫小额贷款贴息奖励资金等问题。(三)强农惠农政策落实问题,这方面工作由县民政局、县委农办、县农委、财政局、住建局、环保局、海洋渔业局、卫计委、水利局牵头,县审计局、残联、各镇(区)为责任单位,要重点查纠骗取套取、截留私分、挤占挪用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托底救助、尊老金、孤儿(困境儿童)补助、残疾人生活补贴、种粮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危旧房改造、秸秆还田、农村改厕、农村环境整治、以船为家渔民上岸安居工程、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农村河道整治工程等各类强农惠农资金问题。(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这方面工作由县委农办牵头,县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区)为责任单位,要重点查纠在处置集体资产资源过程中存在的权力寻租、场外交易、暗箱操作,签订虚假合同、口头合同,违规处置、恶意侵占,收取回扣、捞取好处等问题;管理集体资金过程中存在的公款私存、设立“小金库” ,坐支现金、白条入账,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违规新增村集体债务和负担等问题。(五)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问题,这方面工作由县民政局、政务办牵头,县委农办、县财政局、审计局、各镇(区)为责任单位,要重点查纠村务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执行村情月报制度不到位等问题;未履行“四议两公开”决策制度,擅自决定村级重大决策,村监委履职不到位等问题;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存在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违反程序、泄露标底、明招暗定、串通投标、私下指定中标人和规避招投标等问题。三、紧扣方法步骤,落实工作措施不走样这次专项行动从现在开始到 12 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镇(区)要确定 1 至 2 个重点整治村(居) ,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4 月 30 日前完成全面排查。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全面部署动员。县各牵头部门、各镇(区)要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列出任务清单,抓好部署落实。动员部署要在 3 月 25 日前完成。严格实行县、镇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县领导挂钩联系 1 个镇(区) ,镇(区)领导挂钩联系 1-2 个村(居) ,要做到无盲区、真挂钩、常联系。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各镇(区)要结合镇村“远程教育固定学习日” 、 “党员统一活动日” 、 “正风肃纪宣讲基层行”等活动,加强对镇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组织开展“讲政治、守纪律、强担当”专题培训,切实做到教育培训“全覆盖” 。组织实施镇村干部“党纪党规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县纪委将组织随机抽考,镇级干部抽考比例不低于 20%,村级干部抽考比例不低于 30%。三是对照排查问题。县各牵头部门、各镇(区)要建立问题清单制度,注重运用大数据资源,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管、信访举报、网络舆情、巡察审计等渠道,对 2013 年以来的镇村各类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各镇村对县各牵头部门排查出的问题,要主动对照认领,并结合自查梳理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确保问题一个不漏。四是统一集中公示。各镇村要在 4 月底前将问题清单,通过镇村公示栏、电子屏、门户网站、村情月报等形式进行集中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10 月 31 日前完成集中整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对照问题、自我整改。各镇村要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列出清单,落实责任,逐项抓好整改。二是分类处置、集中整改。要以镇(区)为单位,对问题进行分类处置,属于违反政策规定,但不构成违纪的,给予批评教育;构成违纪的,依照规定给予纪律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是多方联动、强化督查。各镇(区)要制定督查方案,组织联合督查、跟踪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县各牵头部门。县有关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组织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及时报县纪委。县纪委要梳理扒排一批重点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一月督办一次。对挂牌督办件,实行整改销号制,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四是民主评议、综合评估。各镇(区)要适时组织镇村班子成员向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进行述责述廉,接受民主评议。县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百分制评分模式,制作评估表格,对各镇(区)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要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民主评议不合格票数较多或群众反映意见较大的、部门评估达不到 90 分、第三方评估结果较差的,责成相关镇(区)继续组织专项行动,时间服从质量,直至达标为止。(三)12 月 31 日前完成巩固提升。要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针对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要强化建章立制,对不合时宜的制度及时修订或废止,对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和完善,从源头上防范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发生。各镇(区)要推行信访举报“一点通”制度,印制镇(区)党(工)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监督名片,发放给村(居)所有群众,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群众诉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要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集体资源资产处置发包、工程项目建设、村级财务管理、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涉农补贴补助资金的发放等领域,绘制“流程图” ,确保村居干部按照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办事。县委农办要巩固工作成果,编印制度汇编,强化制度执行。二是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县委农办、各镇区要进一步升级完善“三资”管理信息平台,及时登记录入、动态跟踪管理,切实做到“三资”底数清、情况明,平台要专人管、专人查,确保权力阳光透明运行。县民政局要扎实推进村务公开,编制村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内容,牵头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不公开、假公开和不及时公开等问题。三是构建长效监管机制。相关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健全长效机制,形成定期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规范管理的工作格局。实施县镇联动,县财政局、县审计局每年都要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财务检查和审计,重点检查和审计群众信访反映强烈、征地拆迁补偿较多、集体经济收支规模较大、村级债务发生异常变化的镇(区)和村(居) ,年度随机财务检查、审计面不小于 10%。对作风漂浮、廉洁自律差的镇村干部,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对诫勉谈话后,仍不改正的予以组织调整;对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严重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的基层干部,严格依纪依法处理。四、强化组织领导,夯实保障措施不减压专项行动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各镇(区) 、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增强协作观念,细化责任传导,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一要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镇(区) 、各牵头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管辖、谁整治”的原则,认真组织、精心谋划,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要建立述责报告制度,各镇(区) 、村(居)每季度要分别向县委、镇(区)党(工)委述责一次,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县纪委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和问责追究,保障专项行动顺利实施。二要强化监督,从严问责。各镇(区) 、各牵头部门要严格执行“一月一报告、一季一通报和半年一总结”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强化督查督办。县纪委将严格实行“一案双查” ,对活动推进不力的或在活动期间继续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保障专项行动有效推进。三要强化曝光,形成震慑。县纪委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运用报刊、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活动推进不力的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真正起到通报一批、警示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同时,宣传部门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效果明显的单位,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树立先进典型,传递正面能量,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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