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务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doc

上传人:zhu****ei 文档编号:5212888 上传时间:2020-01-23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事务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doc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事务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doc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事务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doc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事务处工作总结及工作打算一、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截止2011年10月31日,市共救助各类人员35117人次,其中:成年人8069人,未成年人768人,劝导露宿农民工10585人次、自愿进站食宿15695人次,安置成年人28人,未成年人11人,出动车辆924台次,出动工作人员6532人次。(一)开展街头救助工作在元旦、春节期间,由于气温下降,按照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同志的要求,确保不冻死一个人、饿死一个人的指示精神。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局班子成员及各处室负责人,带头配合救助站全体干部职工对延安路、中华路、北京路、中山西路、遵义路、瑞金路、新华路、金阳客车站、金阳行政中心的街道、天桥、地下通道、涵洞进行搜寻,发现露宿街头流浪乞讨人员、农民工及时进行劝导并护送到救助站和贵惠路农民工救助点住宿。2011年元月1日至3月31日,参加街头救助人员2114人次,出动车辆302台次,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44人次,救助自愿受助人员2478人次(含未成年人),劝导露宿农民工2073人次,进站农民工免费入住3956人次。发放棉被650床,棉衣棉裤及棉袜668套件,方便面900箱,矿泉水180箱。(二)开展“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的救助工作为切实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三会”顺利开展。我局根据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各救助站长为成员的市民运会、酒博会、贸洽会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协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地州市职责,确保“三会”期间市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受助人员。在“三会”期间救助各类人员共计538人次,其中街头162人次,未成年人17人次,劝导农民工263人次(进站寄宿359人次),出动车辆40台次,出动工作人员351人次。(三)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今年的重大举措,为保障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在月日召开全国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和国办发【2011】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反复流浪,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维护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成立了“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27个部门、单位以及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的职责。明确了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采取的措施。明确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全方位构筑起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网络。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精神,方案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各区(市、县)人民政府意见,方案已于2011年10月2日下发执行。(四)开展创文工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委、政府非常重视,我局社会救助管理站作为必检单位,在局创文办的指导下,事务处积极配合救助站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阶段工作要求,完成资料及相关材料的收集等工作,做到查缺补漏,经过市创文办检查后,对社会救助管理站的创文比较满意。二、殡葬管理工作110月31日,全市火化量为19938具(其中包含外来人员、无名尸2646体具),火化率为100%。(一)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试点工作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2011年为民办的十件实事,加快惠民殡葬、绿色殡葬建设,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和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要求。我处通过调研和反复征求各区(市、县)意见,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小河区、花溪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为了使这项惠民殡葬政策落到实处,分管局长廖昆丽多次召开试点区(市、县)民政局和各殡仪服务单位的专题研讨会,意见统一后报市政府,关于在小河区、花溪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2011年7月1日正式试行。为使家喻户晓惠民殡葬政策,我们邀请省、市新闻媒体对惠民殡葬政策作专题报道,印制4万份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单分发到6个试点行政区、各殡仪馆和服务站(点)进行发放。此项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明显,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截止2011年10月31日,市6个试点区(市、县)共为3035户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032,885元。(二)开展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发【2011】20号)要求,我市1月至6月开展了半年的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成立了市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领导小组,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并派专人24小时值守,印制了26000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违法丧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分发到六区及金阳新区,采取在宣传栏张贴公告,通过晚报、日报、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通告等方式,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事,提高群众殡葬法规意识,树立科学、文明、节俭、低碳的丧葬新风。通过疏堵结合,严格执法,市占道大操大办丧事活动得到遏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改善了城市环境,促进了“三创一办”工作的开展。(三)开展骨灰生态节地葬公益活动为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我们积极探索骨灰处置方式的多样化,倡导和引领广大市民通过以节约土地资源,更加文明、更加节俭、更为低碳环保的方式安葬、送别已故亲人,号召全市经营性公墓单位积极开展骨灰生态节地葬公益活动,拓展骨灰生态节地葬园地。宝福山陵园积极响应,2011年5月18日,市在宝福山陵园内开发的节地葬园地“义园”举行了隆重的揭幕仪式,采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的方式免费安葬逝者骨灰,并将“义园”交由市殡葬管理部门管理,为今后参加节地葬群众提供免费服务。采用这种最节约土地、最环保的节地葬法,既达到了让逝者“入土为安”的目的,又为群众节约了开支,减轻了群众负担,得到了部分群众的好评和支持。目前,市已推行的生态葬法的公墓有:净园推出2000多元的树葬、公墓推出800元的鲜花葬、清镇市红枫艺术陵园推出2000多元的草坪葬,可满足不同层次的丧葬需求。(四)确保春节、清明期间祭祀活动的安全根据市政府关于在春节清明期间做好安全祭祀工作的要求,我局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清明节祭祀活动安全工作的通知(筑民发201117号),要求各区(县、市)民政局、市辖各殡葬服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春节、清明节期间群众祭奠活动的安全防范工作,制定祭扫接待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落实到人,树立牢固的安全防范意识。在春节、清明期间,事务处与殡葬管理所组成几个工作组,对、宝福山、周家山、思亲园、福泽园、红枫艺术陵园等几家重点祭扫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并与市精神文明办进行了协调,发动了160余名“绿丝带”志愿者在各公墓参与维持清明祭扫安全秩序,宣传和引导群众文明祭祀。春节、清明节期间共发放殡改及清明知识宣传资料8万余份。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到各经营性公墓祭祀人数达24万余人(次),车辆近3万余辆,人流量增长21%、车流量下降26%,选择鲜花祭祀的群众达90%,炮竹声基本销声匿迹。春节、清明期间祭扫活动未出现一例安全事故。在清明期间为弘扬清明文化,倡导绿色环保、低碳生态的祭祀方式,引导广大市民文明祭祀,减轻群众的经济负担,共同营造一个“绿色生态、平安清明”的节日氛围。4月5日,清明节当天,在景云广场举行了首次“2011清明节公祭大典”,用献花和祭酒的方式替代传统焚烧香蜡纸烛,与逝者的亲友近1000余人一道共同追忆长眠在骨灰堂的逝者,倡导文明节俭、低碳环保的祭扫形式。局长谢红生亲自致词,省殡葬协会、各区(市、县)民政局及社会各界群众参加了公祭大典。为我市“三创一办”工作,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做出积极贡献。此项工作得到了大多数市民和省民政厅领导的高度赞扬。三、殡葬服务工作为做好殡葬服务工作,加大了管理力度,规范了服务标准。为给丧属提供一个更好的治丧环境,对各类灵堂进行重新装修,使灵堂的整体布局,配套设施更加齐备和先进,并在灵堂安装上了多媒体等现代化的治丧设备,从而使服务质量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截止10月31日,共接运遗体12392具(其中:8351具,1782具,1230具,1029具);火化遗体14748具(其中:9800具,1371具,1966具,1611具);为社会弱势群体共计减免120.19万元(其中:28.37万元,21.02万元,46.16万元,24.64万元);为无名尸共计减免298.23万元(其中:291.66万元,5.91万元,0.67万元)。四、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婚姻登记部门充分认识婚姻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倡导依法登记和文明服务。组织全市婚姻登记员参加了李宽定老师举办的婚姻传统与现代的学习。针对部分婚姻处设置不规范,结婚、离婚没按规定分开、政务公开不到位、应公开的内容未公开、公开的内容不准确、婚姻登记管理不严格、礼仪欠缺、服务意识不强、婚姻登记服务搭车收费现象进行了检查,及时给予纠正。截止10月31日,全市结婚登记41785对;离婚登记11337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9380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7962份,其中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20对离婚登记51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办理收养登记3例。五、提案答复和来信来访工作办理提案5件,回复书记、市长信件27起,接待来访人员120人次,来电话咨询人数200余起。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问题。“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是市委、市政府列入2011年实事项目,并同时列入省委、省政府“十大民生”工程。要求今年要开工建设。由于发改委指定的代建公司不作为,我们多次向发改委反映过,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目前,项目用地手续市国土局已审批完毕,证没有发,原因是地块的征地拆迁没有完成。规划手续方面,正在准备项目设计单体的报审,现正在准备资料办理该地块的土地证,由于该地块上有三户人家和胜意公司未拆迁,市财政不同意补偿胜意公司地面附着物,办到土地证,无法开工建设,我们正与农场和市财政对接,争取11月底开公。2012年工作安排1、加强社会救助管理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一次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政策宣传。2、根据各单位开展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情况,组织召集一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3、为近心快开工建设“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我们将积极与发改委、市财政局协调,召开一次协调会议,争取明年底完成“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工程建设。4、开展全市婚姻登记员培训。5、为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丧葬需求,积极探索群众认可的生态节地葬园地。力争在区(市、县)建设一至二个农村示范生态型公益性墓地。6、指导各经营殡葬行业单位,逐步规范殡葬行业的经营行为,切实按照市殡葬行业自律公约开展经营活动。7、协助殡葬管理完成殡葬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实行殡葬网络化管理。8、积极协助救助站、殡葬管理所协调解决实际困难。第 9 页 共 9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