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改).ppt

上传人:xt****7 文档编号:5187226 上传时间:2020-01-22 格式:PPT 页数:23 大小:292.3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改).ppt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改).ppt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改).ppt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352号在2002年4月30日由国务院第57次常务会议通过由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 1 有毒物品的范围按照有毒物品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程度 有毒物品分为一般有毒物品和高毒物品 国家对作业场所使用高毒物品实行特殊管理 一般有毒物品目录 高毒物品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家标准制定 调整并公布 一 基本规定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3 2 条例的适用范围 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 适用本条例 涉及作业场所使用有毒物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保护的有关事项 本条例未作规定的 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有毒物品的生产 经营 储存 运输 使用和废弃处置的安全管理 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4 3 未成年人和妇女的特殊保护 禁止使用童工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 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4 负责监督检查的政府部门及职责 原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及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均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 现调整为 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负责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5 5 工会的职责 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 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职业病防治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 法规 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要求纠正 产生严重职业中毒危害时 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采取防护措施 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 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 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 健康的情形时 有权建议用人单位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6 二 作业场所的预防措施 1 作业卫生要求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 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 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 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 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7 2 警示标识规定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应当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种类 后果 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高毒作业场所应当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并设置通讯报警设备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8 3 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 新建 扩建 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项目 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 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 并经安监部门审核同意 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 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 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并经安监部门验收合格 存在高毒作业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 应当经安监部门进行卫生审查 经审查 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方可施工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9 4 职业危害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 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5 应急预案及应急器材 设备配备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 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 设备 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 定期组织演练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应当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备案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0 三 劳动过程的防护 1 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配备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 应当配备专职的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医师和护士 不具备配备条件的 应当与依法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合同 由其提供职业卫生服务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1 2 危害告知及紧急处置 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 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 如实告知劳动者 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2 3 职业卫生培训有关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 法规以及确保劳动者安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知识 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 方可上岗作业 4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3 5 安全设备 设施 用人单位应当确保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 应急救援设施 通讯报警装置处于正常适用状态 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运行 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 检修 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 确保其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 应急救援设施和通讯报警装置处于不正常状态时 用人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有毒物品作业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4 6 生产装置的维护 检修 用人单位维护 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 必须事先制订维护 检修方案 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确保维护 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 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 必须严格按照维护 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 维护 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 并设置警示标志 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 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 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相应措施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5 7 有毒物品包装及说明书 有毒物品必须附具说明书 如实载明产品特性 主要成分 存在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 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 安全使用注意事项 职业中毒危害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有毒物品的包装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并以易于劳动者理解的方式加贴或者拴挂有毒物品安全标签 有毒物品的包装必须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6 8 危险因素检测 评价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 评价 检测 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至少每一个月对高毒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检测 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7 9 淋浴间和更衣室设置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 并设置清洗 存放或者处理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劳动者的工作服 工作鞋帽等物品的专用间 劳动者结束作业时 其使用的工作服 工作鞋帽等物品必须存放在高毒作业区域内 不得穿戴到非高毒作业区域 10 岗位轮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对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岗位轮换 并提供岗位津贴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8 四 职业健康监护 1 健康检查制度应当组织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对离岗时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对受到或者可能受到急性职业中毒危害的劳动者 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19 2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包括下列内容 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中毒危害接触史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0 五 劳动者的权利与义务 1 紧急撤离权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 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 2 获得资料的权利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相关资料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1 3 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获得职业卫生教育 培训 获得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病诊疗 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 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 改善工作条件 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 法规 危及生命 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 检举和控告 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 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2 4 查阅索取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权利劳动者有权查阅 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 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 无偿提供 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 工伤保险条例 2020 1 2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23 6 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职业卫生知识 遵守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 法规和操作规程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及其用品 发现职业中毒事故隐患时 应当及时报告 作业场所出现使用有毒物品产生的危险时 劳动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按照规定正确使用防护设施 将危险加以消除或者减少到最低限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图纸专区 > 课件教案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