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要正确把握“三工”原则.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86259 上传时间:2020-01-22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工伤认定要正确把握“三工”原则.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工伤认定要正确把握“三工”原则.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工伤认定要正确把握“三工”原则三工原则是指工伤保险条例(下简条例)第14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谓三工原则?业内众所皆知。那么,在工伤认定工作中,应该如何理解和把握这三要素?笔者试通过一案例进行分析。一、案情来由某男,43岁,从事A班出槽工。出事前一天,刚好B班班长在公司员工会上讲了A曾因工作操作不慎致他人眼睛受伤一事,望大家引起重视。于2011年11月12日上午11时许,A出于制止工友的违章操作,维护公司利益,发现B桶里有一整块锰粒子未化开,报告了生产调度员、车间主任。当得知是因公司搞体检和加水不足所造成的原因后,当时代表公司领导批评了B没搅匀锰粒子,要求B把锰粒子拉去再加水待用。A为保留证据不让拉走,与B发生争执,先抓起一把锰粒子砸在B身上,B顺手打了A头面部一拳。A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甲级,事后被公司辞退,B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罚款200元。二、主张己见某男认为是维护公共利益、制止违规操作,是因工受到伤害,个人向县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人社部门认定某男的工作是出槽,搅拌锰粒子达标与否不是他的工作职责。况且是在调度员和车间主任已作处理情况下,不听劝阻,扩大事态。不是因工受到意外暴力伤害,不属工伤,也不是本条例调整范围。初审法院认为某男申请工伤事由不符合条例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情形,人社部门作出不认定工伤认定书的事实清楚,适应法规正确应当维持。三、争论焦点某男不服一审,是因工导致的上诉人受到伤害,应当认定工伤。请求撤销一审判决,并撤销人社部门作出不认定工伤的决定书。二审中院认为,某男作为A班出槽工,在工作时发现锰粒子未搅匀虽不是自己的职责,但通过正当途径向领导反映,值得肯定。但对此事处理后,A不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与B发生打斗致伤,不能认定其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伤。A所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之间不具必然的、直接的因果联系。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其伤害损失可选其他途径救济。2012年12月6日,二审驳回A的上诉,维护了原判。四、分析点评本案A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似是因工作原因受到他人的伤害,构成了认定工伤的三要素。其实,前二者符合,而后者存在一定的瑕疵。第一,A不是正在履行工作职责;第二,A受伤与工作之间缺乏因果联系;第三,A受伤不是工作的意外,属故意所为应另案处理。故我们在工伤认定工作中,应基于本条例的立法宗旨,才是正确把握三工原则的关键。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