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车辆安全提示.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71106 上传时间:2020-01-2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8.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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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车辆安全提示1.对7座以上营运客车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内的,处300元罚款,一次记6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20%以上不足50%的,处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超过核定载客人数50%以上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2.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请广大乘客主动监督。3.乘坐长途客车的乘客,应当系好乘员安全带。4.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正确掌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办理运输审批手续,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5.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危化品泄漏、燃烧,周围车辆和人员应当尽快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切忌停留、围观。6.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性能和操控性能,车辆制动距离延长,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等安全事故,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不要超载行驶。7.为了公共安全,请货车驾驶人保持货车尾部清洁、灯光完好,车身反光标识明显,侧后部防护装置完备。8.同一运输企业2年内累计有2次以上车辆超员的,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主管安全和经营的企业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分别处3000元罚款。9.客运驾驶人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日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10.客运车辆、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连续驾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11.进入甘肃省的所有营运客车在省际执法服务站必须停车登记;单程400公里(高速公路直达客运600公里)以上的公路客运车辆,必须配备2名以上客运驾驶人。12.凡是没有实行接驳运输的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一律禁止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零时至5时一律禁止在省内高速公路和国道上通行。凡发现违规行驶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3分。13.对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4.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15.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16.对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驾驶营运客车的,处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暂扣期间驾驶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证一次记6分。17.对驾驶营运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处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18.车辆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将车辆交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暂扣期间的人员驾驶的,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19.对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处5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12分;超过规定时速70%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一次记12分。对客运车辆夜间行驶速度超过日间限速80%的,一律从重处罚。20.对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或者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对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或者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上停车的,处200元罚款,一次记6分。21.对非法改装营运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处200元罚款,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22.对通过道路运输危化品的运输企业,不配备押运人员的,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驾驶人、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23.对公路营运客车、旅游包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没有安装、使用行车记录仪以及卫星定位装置的,一律禁止上道路行驶。24.从事危化品运输的企业应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动态监控,加强对驾驶员、押运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确保危化品运输车辆安全设施齐全有效。25.危化品运输企业要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严禁非法改装、伪装车辆和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所属危化品运输车要严格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26.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客运企业要加强车辆日常安全检查、落实GPS动态监管,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驾驶人要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自身驾驶技术和临危处置能力。27.客运企业要严格落实对车辆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提醒、制止驾驶人违法行为;客运驾驶人要提高安全意识,规范自身驾驶行为。28.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要正确掌握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办理运输审批手续,悬挂危险品警告标志并保持清晰,严格按照指定时间、路线、速度行驶,保持车况良好,要不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闯禁行区,安全文明谨慎驾驶。29.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制动和稳定性能,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效、侧翻等事故,超载违法,害人害己,得不偿失。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自觉抵制超载违法。30.请租用正规专业交通运输单位安全性能可靠、有营运资质的车辆,配备驾驶经验丰富、无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驾驶人。31.微型面包车设计时速低、安全配置低、车身稳定差,超员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微型面包车请严格按核载人数载运乘客;行经山区长下坡路段,要提前变换低速档位,利用发动机的牵阻作用控制车速,切勿空挡滑行。32.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核查人数,告知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的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3.驾驶大客车在冰雪路面发生侧滑时,应立即向后轮侧滑的方向转动方向盘进行修正,间断轻踩制动减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制动。34.大货车一般装载量大、重心高、稳定性差,且视觉盲区较大,驾驶小型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行进时,请与大货车保持安全车距,不要长时间并排行驶或跟车过近,避免发生事故。35.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不得违规装载、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危化品泄漏、燃烧等,危化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切忌停留、围观。36.货车装载须符合要求,超载上路危害极大。37.遇危化品运输车,请注意避让,并保持安全车距,切勿争道抢行、强行超车。38.危化品运输车辆上路行驶应配备押运员,驾驶员和押运员应掌握所载运危化品种类、危害、处置方法等,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危化品泄漏、燃烧等,立即报警,同时组织周围车辆和人员疏散至安全地点。39.驾驶大客车在冰雪路面发生侧滑时,应立即向后轮侧滑的方向转动方向盘进行修正,间断轻踩制动减速,切忌猛打方向、急踩制动。40.客车超员影响车身稳定性,导致车辆制动性能下降,严重危害行车安全。交警提示,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请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运学生,切勿超员载客。请学校及学生家长积极配合交警,主动监督并教育学生自觉抵制超员车辆。41.交通安全,人人有责!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发车前应核查人数,严禁超员,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乘客要对自身安全负责,发现客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的,可以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举报。42.驾驶大客车在高速公路意外碰撞护栏时,要缓慢减速,紧握方向盘稳住方向,切忌向相反方向躲闪,避免车辆连续碰撞两侧护栏、失控侧翻。43.驾驶大客车遇前方飞石、遗撒物造成视线不清或击破挡风玻璃时,要逐渐降低车速,将车辆停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44.每日零时至5时,禁止各类载运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的机动车,在甘肃省内京藏(G6)、青兰(G22)、连霍(G30)、兰海(G75)、福银(G70)、定武(G2012)、金武(G3017)、营兰(S1)、康临(S2)、陇渭(S14)、金永(S17)等高速公路和京拉线(G109)、银陕线(G211)、兰渝线(G212)、兰磨线(G213)、红格线(G215)、西张线(G227)、荣兰线(G309)、连天线(G310)、沪霍线(G312)、福兰线(G316)等国道上通行。45.各危险品运输企业要根据限行规定,妥善调整运输计划,对禁行时段无法到达目的地的,不得发车,不得进入危险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46.严禁危险品运输车辆停放在居民区(村庄)、商店(饭店)、公园、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车站等人员密集和公众集聚的区域内。47.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人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各项规定,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48.危险品运输车辆途经临水、临崖、隧道、桥梁等重点路段,应当减速慢行,注意警告标志及提示信息,请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民警的指挥和管理。49.违反关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限时通行的通告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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