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47532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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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安全事故防范措施工程概况:传媒星城B地块2#楼子单位工程位于兴宁区长堽路五里一号,该楼地下2层,地上25层,每层高3米,建筑总高度77.4米,建筑总面积21630.58平方米;该工程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现在工程主体安装一台型号QTZ5512塔式起重机作垂直运输,第一次安装高度为:40m(起重臂到基础平面距离,以后根据土建进度要求进行顶升),最终安装高度为90m。该施工现场地势开阔,符合塔机的安装、拆卸及进退场条件,该设备产权属于广西大都机械设备租赁有限责任公司。(附厂家证明)建筑起重设备安装过程安全措施塔式起重机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大型施工机械,其安装、拆卸和使用过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和施工进度;为防止塔式起重机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二、目的预防、控制和消除塔式起重机拆装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护公司员工的健康及权益。三、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四、防治对象公司从事的塔式起重机拆装作业人员。五、预防措施(一)安装前的准备1、所选用的起重机械产品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以及安装使用维修说明书等文件资料。2、起重机械安装的施工单位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专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4、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编制专项安装方案报分公司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送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和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批认可后方可施工。5、起重机械设备在安装前,应在施工作业的周边必须做好隔离防护工作,划定临时警戒区,设置安全警示牌,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隔离区域。6、安装前,安装负责人应向安装人员进行安装作业的安全技术交底,明确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7、安装人员应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严禁酒后作业。安装人员应服从统一指挥,不得违章作业。8、作业前应全面检查使用的专用索具、吊具是否安全可靠,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吊具或替代产品。(二)防止高空坠落措施(1)塔机架设时架设安装的操作平台应在周边安装护栏,护栏挂上密目网,在第一节和操作层各设置一道安全平网,并拉结牢固,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带安全带。(2)安装过程中严禁向下抛掷物件工具等,所使用的工具、零部件等应放在随身佩带的工具袋内。(3)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若发现身体状况不能适应高空作业的,要及时更换合格人员。(4)严禁酒后作业、不准穿拖鞋、硬底鞋或赤脚上班。(5)严禁在垂直上下方交叉作业、高空作业时下方必须划定范围,设置警戒线和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6)在安装过程中遇到突发的天气变化,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做好加固后方可离开。(三)防止触电措施(1)现场的起重机械用电应严格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2)机械用电采用TN-S接零系统,并实行“三级配电,逐级保护”。(3)每台起重机械应配置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装置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0.1S。(4)塔机的总电源应设置短路保护及漏电保护装置,电机的主回路应同时装设短路、失压、过流保护装置。(5)架体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m。(6)起重机械的金属结构和所有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要做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起重机械应设防雷装置,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大于30。(7)现场电气线路的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负责安装和维修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8)在对设备电器进行维修作业时,维修人员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锁好开关箱或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四)吊装作业过程安全技术要求(1)汽车吊吊装时必须严格按方案设定的起吊半径及起吊高度吊装,严禁超吊,必须设专人负责监管,汽车吊臂的仰角必须严格控制,每次吊装由负责监管人员对起重臂上的刻度盘进行控制(由起重指挥、信号工负责)。(2)汽车吊行走的道路,必须平整、坚实、可靠;停放点必须平坦,进行吊装作业时地面必须夯实,压实系数0.9,支脚处铺设2层枕木,面积为2m2m,严禁将支脚直接放在回填土层上。(3)起重机起吊构件严禁斜拉、斜吊、旋转过猛,吊点夹角不少于30。(4)起吊构件时,应先吊离地面100mm,作起重机支脚倾覆边稳定性校核,严禁超工况使用。(5)在四级风以上严禁吊装作业。(6)绑扎构件的吊索、吊环、吊具必须良好,不能有超规范的缺陷作业,绑扎方法正确、牢固,以防吊索断或构件滑落,使起重机突然失重吊臂大幅度摆动引致倾覆;并应每班检查吊索、吊环、吊具的良好的情况。(7)吊车司机、起重指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作业前由现场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上岗证,交接班必须进行作业安全注意事项交底,严格按照交接班制作。(8)构件起吊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部门确定的吊点绑扎吊索,并采取措施使在起吊过程中不滑移,操作时,必须在统一指挥下,动作协调。(9)每班作业前必须对吊车工况进行全面检查,每次起吊前,必须进行试吊,试吊高度1m以内,检查设备是否正常转动,吊点位置是否正确,吊具是否安全,吊车支脚是否下沉,在确保吊车没有安全问题后方进行正式的吊装作业。(10)为确保吊车平稳吊装,需指挥人员1名,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力的地点,并清楚的看到吊装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及时、果断。(11)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遇到4级以上大风、地面下陷应采取措施,将构件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后进行检修或检查。(12)每次吊装工作开始前,汽车吊应进行试运转,发现转动不灵活或有磨损,应立即修理;经检查汽车吊的性能完好后,相关人员书面签字确认,方可开始吊装,就位工作。(13)构件到达安装高度就位后,拧紧螺栓时如在操作平台上进行,四周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否则应使用安全带,如在梯子上进行,梯子应绑扎牢固并使用安全带。(14)构件安装后,必须检查连接质量,只有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才能松钩或拆除临时固定工具。设置吊装区,禁止与吊装作业无关人员入内。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第一章总则一、编制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并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第373号令);(三)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三、抢险目标1、快速抢救受伤人员;2、快速疏散人员。四、工作原则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以及项目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五、应急区域范围划定(一)工地现场内应急区域范围制定。建筑起重机械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区域为应急区域范围。(二)工地场外应急区域范围的划定对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围档)外,引起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需要当地政府的协调,在事故(危害)发生后及时通报政府或相关部门,以确定应急区域和范围。第二章应急预案组织职责一、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抢险总指挥长:黎庆喜联系电话:15877192015抢险组组长:廖胜联系电话:18978049101组员:黄文联系电话:13978875401;刘华联系电话:13978618528黄雪莲联系电话:13807876855;吕明蔷联系电话:13207805345李远洲联系电话:13978741769;曾俊明联系电话:13807714768下设:通讯联络组负责人:黄祉瑶联系电话:13807714768技术支持组负责人:韦留凤联系电话:13978618528消防保卫组负责人:杨庆棠联系电话:13807876855抢险抢修组负责人:陈健震联系电话:13207805345医疗救护组负责人:陈云宇联系电话:13978741769后勤保障组负责人:陈立联系电话:13978875401应急外救援电话:110、120、119二、应急组织的分工职责(一)组长职责: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重大安全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救助;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出安排;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二)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三)通讯联络组职责: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四)技术支持组职责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五)消防保卫组职责1、事故引发火灾,执行防火方案中应急预案程序。2、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3、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4、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六)抢险抢修组职责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七)医疗救治组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八)后勤保障组职责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第三章应急响应一、事故报告(一)起重机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应当按照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最迟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下,直接报告上一级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二)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地点及时间(年、月、日、时、分);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三)事故报告流程(详附表2)二、分级响应程序(一)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的项目部应当立即启动本项目部应急预案开展自救。(二)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应迅速逐级上报,请求启动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三、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程序及要求(一)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二)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三)探测现场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建筑起重机械的结构、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类型和特性,制定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四)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五)抢救受害人员。及时、科学、有序地开展受害人员的现场抢救或者安全转移,尽最大的可能降低人员的伤亡、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六)设立人员疏散区。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四、现场紧急处置与指挥首先领导小组的组长黎庆喜,查明险情确定是否还有危险源。如:碰断的高压电线,需查明触电危险区域;如:建筑起重机械坍塌,需查明其构件部分是否有继续倒塌的危险;查明情况后立即组织实施救援行动:通讯联络组负责人黄祉瑶,按职责规定负责上报事故情况,联系“119”“120”抢救伤者等事宜。技术支持组、抢险抢修组负责人韦留凤、陈健震,按职责规定负责切断有危险的电气线路的电源。如果在夜间,接通必要的照明灯光,在排除继续倒塌或触电等危险的情况下,将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消防保卫组负责人杨庆棠,按职责规定负责安排人员把出事地点附近的作业人员疏散到安全地带,并进行警戒不准闲人靠近,管理施工现场的大门,查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有效证件,对外来的相关人员注意礼貌用语。迅速查清事故现场目击者和事故责任人。医疗救护组负责人陈云宇,按职责规定负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如情况特殊,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安排项目部的车辆将重度受害者尽快送到医院。后勤保障组负责人陈立,按职责规定负责保障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五、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市政府有关规定参加事故调查组,在进行救援的同时,开展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六、应急救援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公司和有关政府部门同意后,宣布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结束:(一)死亡和失踪人员已经查清;(二)事故危害得以控制;(三)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四)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五)紧急疏散人员恢复正常生活。第四章后期处置一、善后处理(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后,必须由有质监部门核准的有资格的单位对特种设备进行全面的检修,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安装。对严重损毁、无维修价值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中,涉及到邻近建筑物倒塌损坏的,应经建筑主管部门检查并提出意见后,方可进行下一步修复工作。(三)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做好安抚、抚恤、理赔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群众的正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二、事故调查报告项目部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工作组和公司的事故调查工作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问询笔录、提供相关资料等工作,协助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三、应急救援工作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及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第五章保障措施一、应急救援的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资源、物资、装备、信息保障表(详见附表1)二、资金保障项目部应当做好事故应急救援的必要资金准备。应急救援资金由事故责任单位承担。三、监督检查项目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每年对制定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演练,并将演练情况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第六章附则一、预案管理与更新项目部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二、奖励与责任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项目部应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员进行奖惩:(一)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应当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二)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安全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由提出申请报公司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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