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检查要点.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43730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检查要点.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检查要点.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检查要点.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安全检查要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使用剧毒化学品应登记备案,生产危险化学品进行申报登记,对于危险化学品的流向进行详细文字记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施改、扩建是否通过审查、验收,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是否擅自改变工艺方法及设备设施。甲类厂房、库房、易燃材料堆垛,甲、乙类液体储罐、液化石油气储罐、可燃、助燃气体与电力架空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1.2倍。散发较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的,宜采用全部或局部轻质屋盖作为卸压设施。顶棚应尽量平整避免死角,厂房上部空间要通风良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汽应采用不产生火花的地面,地面下不宜设地沟,如必须设置其盖板应严密。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甲乙类厂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如动用明火,需办理动火证。使用和生产甲、乙、丙类液体的厂房管、沟不应和相邻的厂房的管、沟相通,该厂房的下水道应设有隔油设施。甲、乙类厂房禁止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如甲、乙类生产及甲、乙类库房均不应设在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库房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库房内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甲、乙、丙类液体库房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遇水燃烧爆炸的物品库房,应设有防止水浸渍损失的设施。桶装、瓶装甲类液体不应露天布置,甲乙类液体储罐之间立式储罐不小于2米,丙类液体的储罐之间的间距不限,卧式储罐不小于0.8米。甲、乙、丙类液体的地上、半地下储罐应设置防火堤,高度宜为1-1.6米,沸溢性液体的地上、半地下储罐每一个应设一个防火堤或防火隔堤。沸溢性与非沸溢性液体储罐或地下储罐与地上、半地下储罐,不应布置在同一防火堤范围内。危险区应设置永久性严禁烟火标志,在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如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等。设备设施不得带病工作,设备设施应由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定期维护、保养、更换零部件,无用或暂时停用设备、设施、管线等要设立停用标识,及时清除或封存,重新启用封存设备设施的要试运行,确认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灭火器材按照要求配备,一个配置场所内不应少于2个,每个设置点不宜多余5个,并在有效期内。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甲醇、乙醇、丙酮、硝酸铵、氯酸盐类、高锰酸盐、亚硝酸盐、过氧化钠、过氧化氢、烃基金属化合物、植物油制品必须专库储存。主通道不小于1.8米,支通道不小于0.8米,墙距不小于0.3米,柱距不小于0.1米,垛距0.1米,垛高不超过3米,顶距不小于0.5米。禁止在危险化学品存储区域内堆积可燃性废弃物,易燃易爆性商品储藏库房周围应无杂草和易燃物。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与准运证相符,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是否有防静电设施,是否佩带阻火器、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按照教育培训后,是否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如是否知道所从事工作物品的相关化学性质常识,是否知道报警电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值班电话等第 3 页 共 3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临时分类 > 人文社科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