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142957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9 大小:2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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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1目的为防止危险化学品破坏环境以及危险化学品和钢质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时发生爆炸、火灾、中毒、丢失、被盗、危及人身安全等事故发生,避免或减少事故危害,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满世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煤化工项目所有在建和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期的危险化学品和钢质气瓶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管理。3编制依据危险货物品名录(GB12268-200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44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4术语与定义4.1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等。4.2钢质气瓶钢质气瓶(以下简称气瓶)是指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1.030MPa(表压),公称容积为0.4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钢制气瓶。不包括盛装吸附气体、灭火用的、非钢质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5职责5.1HSE部负责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全过程的安全监督与检查,并进行治安防范监管。5.2项目组负责督促和监督检查承包商做好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5.3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气瓶在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的管理工作。6管理要求6.1基本管理准则危险化学品和气瓶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的项目部门或项目组及承包商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安排专人建立“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登记表”。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使用单位以及气体的供应单位必须做到:6.1.1有专人负责安全工作。6.1.2根据有关规程和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6.1.3制定事故应急处理措施。6.1.4定期对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6.2危险化学品的管理6.2.1危险化学品的采购(1)项目组、职能部门需要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实际需要做出季度或年度计划,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领导批准,报HSE部备案,由指定部门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采购。(2)承包商采购危险化学品按其规定或制度执行,爆炸品、剧毒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在进入厂内时,应书面报HSE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入。6.2.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与装卸(1)运输或装卸危险化学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2)运输前应做到装载均衡平稳、捆扎牢固、封盖严密等防护措施。(3)运输途中必须包装坚固、专人押运,中途停车要有专人看守。(4)运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准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区、村镇、公共场所或党政军等重要机关附近停留;承运、押运人必须接受事故处理训练,懂得意外事故处置和一般事故处理方法。(5)运输途中如发生危险化学品泄漏及其它意外事故,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紧急措施,正确处理,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环保部门报告。(6)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7)碰撞、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险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互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和混合装运规定。(8)要专车专运,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运输车辆。6.2.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1)凡储存管制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经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审查,由当地公安机关核发“剧毒物品储存合格证”后,方可储存。(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能分类分库储存,并设专人管理。(3)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室、柜、罐应根据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和性质,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毒、防盗、报警、监测、降温、防潮、防泄漏、防静电、通风排气等安全设施和装备。(4)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严密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配备适量、适宜的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志。(5)危险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7)储存剧毒物品的专用库、室、柜、罐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数量、危险程度与周围生活区、办公区等重要设施保持安全距离,并设置明显警告标志。6.2.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1)凡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及作业人员,必须掌握一定危险化学品的专业知识,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保证安全。(2)使用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须持合规领取手续,随用随领,不得超领,专项专用,不得挪作它用。(3)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厂房、车间等处应设置明显警告标志。(4)工作场所应有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和处理灾害性事故的应急措施。6.2.5对危险化学品保管人员的要求(1)保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经专业知识培训合格,并报HSE部备案。(2)重要的危险化学品应设二人以上管理。(3)保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4)保管人员应严格履行危险化学品出入库登记,不得随意发放或超量发给任何单位或个人。(5)保管人员发现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物品等)丢失、被盗或发生投毒、中毒、伤害等事件,须立即报告HSE部处置,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6)对失效或搁置不用的剧毒物品、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化学品,要每年清理一次,报HSE部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到指定地点统一销毁,不得私自处理。6.3气瓶的管理6.3.1气瓶的采购(1)气体供应单位在采购气瓶前,必须对气瓶供应商进行评审,查验和备案,所购气瓶应有锅炉压力容器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及质量证明书等文件,经对供应商评审合格后,方可购买。(2)供应商提供的气瓶必须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在瓶身上应有明显的标识:如供方代码、钢印标记(周检标识)、制造厂名称、代号、瓶类、瓶号等;瓶体漆色与字色应符合:a)氧气瓶为淡酞蓝色底、黑字。b)乙炔瓶为白色底、红字。c)氩气瓶为银灰色底、深绿字。d)氮气瓶为黑底、淡黄色字。e)二氧化碳气瓶为铝白色底、黑字。6.3.2气体的充装(1)气体供应商所采购的气体必须有经销单位的产品合格证明,并到HSE部备案。(2)所充装的气瓶上要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6.3.3气瓶的运输与装卸(1)运输必须用专用车辆,车况完好,备有灭火器材,并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标识。(2)不论是空瓶或实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带好防震圈和瓶帽,并固定好。(3)在装车时气瓶的头部应朝同一方向横放,垛高不得超过车箱高度,且不超过五层;立装的气瓶,车厢壁板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4)运送过程气瓶应设遮阳设施,避免暴晒;氧气瓶不得与可燃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同车混装。(5)运送车辆严禁乘坐无关人员,随车人员严禁车上吸烟。(6)在装卸过程中必须轻装轻放,严禁抛、滑、滚、碰等野蛮装卸。6.3.4气瓶的储存(1)气瓶的使用单位必须建立专门的通风良好的气瓶储存仓库,严禁供应商在厂区内设立储存仓库。(2)库房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有严格的防范措施,防止发生丢失、被盗等意外事故;配备适量、适宜的消防器材,在明显处设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标志。(3)仓库要有防火、防雷、防晒、防静电等设施和措施;氧气瓶和可燃气体气瓶应分库储存,且库间距为10m以上。(4)实瓶和空瓶分开摆放,并标有明显标识,实瓶横放时,其垛高不得超过五层。(5)气瓶的存放量一般应控制在满足3天左右的使用量为宜,但每种气体不得超过20瓶。(6)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的仓库,应定期监测其残余气体浓度,并配备防毒面具和解毒药品。6.3.5气瓶的使用(1)气瓶必须定期检验,检验标识必须清晰。(2)使用气瓶作业的气焊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3)气瓶使用时,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态检查,检查气瓶外表面有无明显损伤、撞痕;检查气瓶附件是否齐全,瓶阀有无松动、瓶帽是否牢固;检查氧气瓶的瓶阀及接口处有无油脂等。(5)在开闭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接管的侧面,缓慢开、闭。(6)气瓶使用时,必须装设减压阀和压力表;装卸减压阀应使用专用扳手,严禁用工具敲打。(7)在寒冷环境下,如气瓶的安全装置冻结时,严禁用氧气吹扫、火烤或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8)气瓶使用时,放置地点要平稳牢固,避免坠落、倾倒、撞击、暴晒;乙炔瓶应立放使用,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9)使用时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m,与明火距离应不小于10m,与热源距离应不小于1m。(10)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保留0.05MHa的剩余压力。(11)气瓶使用时,应保证减压表及专用气带完好无损,乙炔带要用兰(黑)色,氧气带要用红色,胶管不得有鼓泡、破裂、漏气等现象。(12)乙炔表上必须装回火防止器,氧气、乙炔表应经国家相关部门鉴定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6.4监督与奖惩6.4.1HSE部应经常对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气瓶的主管部门或承包商进行检查,发现隐患监督其及时整改。6.4.2对于认真执行本规定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记录要求7.1记录控制业主职能部门执行本规定发生/接收的记录控制按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及本规定要求实施。7.2记录编号执行本规定发生的记录不要求编号。7.3记录保存业主职能部门执行本规定发生/接收的记录保存至工程建设结束时自行处置。8相关文件文件与记录控制程序9附表“使用和储存危险化学品登记表”。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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