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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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保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生产。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第6号令)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4职责4.1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4.1.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4.1.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4.1.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1.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4.1.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4.1.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4.1.7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火灾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4.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为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职责:4.2.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4.2.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其落实;4.2.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2.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2.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4.2.6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4.2.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4.3公司办公室是公司本部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综合管理,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履行以下职责:4.3.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拟订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4.3.2组织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落实措施及时整改。4.3.3负责编制消防器材、消防用品的需用计划。4.3.4负责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4.3.5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安全负责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生产工作。4.4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办公室做好本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以下职责:4.4.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台帐资料。4.4.2配合党支部办公室、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4.4.3配合各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培训。4.5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做好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组织消防检查,开展教育培训,落实防火措施,确保部门防火安全,具体需履行以下职责:4.5.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负责部门消防管理和部门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4.5.2经常性检查部门办公现场,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予以处理。4.5.3负责落实部门消防安全防护措施,设立兼职消防安全员实施监督。5总则5.1公司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5.2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及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5.3公司各部门应经常进行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5.4公司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6主要内容6.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6.1.1新入职员工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结合“新上岗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实施,培训内容包括:-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6.1.2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由各职能部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培训情况记录存档。6.1.3公司定期进行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如设立义务消防队,要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6.1.4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负责人、兼职消防安全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培训。6.1.5各职能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本部门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教育。6.2防火检查制度6.2.1公司办公室应当组织相关人员,定期进行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6.2.2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6.2.3公司各职能部门应对本部门办公场所组织日常性的防火检查。6.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3.1公司办公区域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6.3.2上班时间,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6.3.3各职能部门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6.3.4公司办公室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6.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6.4.1公司办公区域内所设置的消防器材、设施由物业公司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各类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6.4.2公司办公区域内所设置的灭火器材,应由办公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如发现灭火器材不符合使用要求,公司办公室应及时与物业沟通以及时充装和添置。6.4.3各职能部门应对公司员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6.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6.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办公室每季度对各职能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限改,并督察整改到位。6.5.2公司各职能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单同时,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向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各职能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6.5.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职能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确认后存档备查。6.5.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6.5.5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公司消防安全检查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1)违章使用明火。(2)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4)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整改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6.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6.6.1用火安全生产6.6.1.1办公区域内不得随意动火,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需落实人员现场监督或不定时派人巡查。6.6.2用电安全生产6.6.2.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6.6.2.2各职能部门下班后,可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6.6.2.3禁止私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等大功率电器。6.7兼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6.7.1义务消防员应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下定期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6.7.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6.7.3按照预案定期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6.7.4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6.8火灾应急预案演练制度6.8.1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火灾应急预案。6.8.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和熟悉火灾应急预案。6.8.3按制定的预案定期进行演练。6.8.4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6.9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6.9.1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办公室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6.9.2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有接地装置的,要确保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6.9.3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查,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6.9.4严禁违章使用电器设备和私拉乱接电线。6.9.5严禁违规安装使用不合格电器产品。6.10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6.10.1公司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部门安全生产考核,根据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与奖惩制度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6.10.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建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给予奖励:(1)认真履行消防安全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绩者。(2)发现重大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3)发现初起火灾及时报警和灭火,避免重大损失者。(4)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5)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6.11消防安全台帐管理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建立健全消防台帐。消防安全台帐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生产情况。6.11.1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2)消防管理组织机构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3)消防安全制度;(4)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5)兼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人员及其消防装备配备情况;(6)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7)火灾应急预案。6.11.2消防安全生产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2)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3)消防安全培训记录;(4)火灾应急预案的演练记录;(5)火灾情况记录;(6)消防奖惩情况记录。7记录7.1消防安全台帐资料8附则8.1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 9 页 共 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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