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葫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5126411 上传时间:2020-01-21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电动葫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电动葫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电动葫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2.电动葫芦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和电气部分,钢丝绳、吊钩、导绳器、限位器等应完好,电气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3.电动葫芦应设缓冲器,轨道两端应设挡板。4.作业开始第一次吊重物时,应在吊离地面100mm时停止,检查电动葫芦制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正式作业。制动器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调试。5.电动葫芦严禁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得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应严防冲撞。6.起吊物件应捆扎牢固。电动葫芦吊重物行走时,重物离地不宜超过1.5m高。工作间歇不得将重物悬挂在空中。7.电动葫芦作业中发生异味、高温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使用。8.使用悬挂电缆电气控制开关时,绝缘应良好,滑动应自如,人的站立位置后方应有2m空地并应正确操作电钮。9.在起吊中,由于故障造成重物失控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下放重物。10.严禁一人同时操作两台及以上电动葫芦。11.在起吊中不得急速升降。12.电动葫芦在额定载荷制动时,下滑位移量不应大于80mm。否则应清除油污或更换制动环。13.作业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位置,吊钩升起,并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行车工、电葫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1、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2、重量不明不吊;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5、歪拉斜挂不吊;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8、带棱角、快口未垫好的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10、超过额定负荷不吊;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