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范文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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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应急预案范文4篇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为保障考试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延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召开了专题工作会, 成立了高中考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动员全所力 量成立了学校食堂监督组、校园周边检查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组,强化了监督管理责任。并结合目前甲型h1n1流感疫情情况进行了防控工作布置。 学校食堂监督组分别对高考考点一中、五中和六中,中考考点三中和永宁中学五个考点以及二中的学校食堂9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执法检查。检查以各学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卫生设施运行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留样、餐具消毒及保洁等为重点。对存在的卫生问题,监督员现场提出了书面改进意见,要求学校和食堂负责人进一步加强卫生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项卫生制度的具体落实。在检查学校食堂的同时,为保证高中考学生外出就餐的安全,校园周边检查组对考点周边的13户餐饮业进行了严格监督,对于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由监督员定人定岗,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在监督检查中,还向考生、家长、学校食堂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发放了高考期间注意饮食卫生安全的宣传单,加大了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 高中考期间,卫生监督员将坚守岗位,加强对各考点食品安全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加强卫生管理,确保师生身体健康。重点对考点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巡回监督,营造良好的餐饮环境,以规范的日常管理、严格的制度落实保障学子们的用餐安全。 食物中毒事件处理应急预案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工作,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预案。学校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1、停止供餐:立即停止学校食堂或小卖部供应的食品。2、及时报告。(1)条件:有5人(含5人)以上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症状。(2)程序:发现师生有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时,应迅速报告学校,同时拨打“120”电话或直接送医院进行处理。学校要迅速向上级部门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3)内容: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人数、症状及第一例发生时间。学校的校名、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供应单位的名称、责任人、地点和联系电话。目前状况、事情的经过和紧急处理措施。报告时间和报告人。3、启动应急处理程序本文来自.(1)及时将患病师生送到就近医院,协助卫生机构救治患者。(2)做好排摸调查工作,收集信息。(3)及时通知家长。加强家校联系(派专人接听家长咨询电话),以免延误救治时机。(4)在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做好随访工作,继续排摸调查,安排专人做好家长解释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书面报告教育局,直至所有患病师生全部康复到校上课。4、保护现场:保留造成或导致疑似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5、配合调查: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6、控制事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它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包括教学秩序和下一餐用餐等)。7、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8、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师生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学校本着为学生和教师的身体健康的目的出发,在加强学校常规管理的同时,加强对食堂食品卫生工作管理,即适应对学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维护学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学校卫生安全工作,减少学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学校卫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按照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学校突发事件“沉着应付、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总体要求。在认真做学校食品进货、加工、消毒、留样等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防止食物引起的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一)工作原则树立“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第一”的思想,抓平时,敲警钟,以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措施果断,快速反应,高效处置。(二)组织管理学校校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领导,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成立群体性食物中毒处置领导小组,一旦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处置领导小姐协调开展工作。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确保全县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校园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应急办法、丽水市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一、食物中毒事故及等级划分1、食物中毒事故本预案所称食物中毒事故,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病,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食物中毒事件。2、等级划分 (1)一般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3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2)较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30-99人,或出现死亡例病。(3)重大中毒事故:学校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及以上死亡病例。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成立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计财科、监审科、勤办、局办公室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本预案的启动,协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指导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处置食物中毒的应急响应行动。 (3)监督检查中小学幼儿园制定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4)对学校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价和总结。(5)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请示报告。2、中小学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科科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计财科科长担任,教育局具体抓相关工作的有关干部为办公室成员。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教育科,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组织实施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1)负责采集食物中毒事故全过程的各种信息资料,整理取证材料,撰写食物中毒的书面报告,对外发布信息报道,并及时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2)协助事发学校和卫生部门开展患者救治工作,跟踪了解患者的病情,及时准确向领导小组汇报发病情况。(3)协助卫生部门做好现场取证、事故调查、原因分析和责任认定等工作。(4)协助事发学校控制事故现场,维护秩序,制止过激和违法行为,防止发生混乱局面。(5)协助事发学校做好医疗救治的后勤保障工作,并配合医疗、防疫机构进行消毒工作。(6)协助事发学校接待来访的家长和家属,做好解释、说明、安抚工作。三、运行机制(一)事故预防(事先)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发现应急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对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2、各中小学幼儿园应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各片教育辅导中心要对辖区内各类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对下属教学点、对口管理的民办幼儿园,加强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二)应急处置(事中)发生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事发学校要在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由县教育局会有关部门迅速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及时启动县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发生较大食中毒事故,由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确认,并立即将事故报告市政府和省教育厅,及时启动市级预案,本预案必须先行启动;发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先行启动市、县两级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后,报省教育厅请求启动省预案,按照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1、信息报送(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现场知情人必须马上向学校领导报告,或直拨120向急救中心求救。(2)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关内容,同时将发生事故情况报县教育局和当地乡镇政府。若有证据或理由怀疑有人投毒,应当立即报警。(3)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须在事发2小时内报送到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电话:6839295),县教育局须在事故发生后3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市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办公室(电话:2202510)。(4)县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通报有关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县政府和市教育局。要重视信息续报和结案报告,直至事故处理情况处于稳定。2、先期处置发现师生饭后有较度恶心、呕吐、腹泻等,应及时将患者送校卫生室或就近医院进行初步诊断、治疗。 3、应急响应(1)事故发生后,县教育局迅速报告县政府,同时立即将事故报县卫生局和市教育局。(2)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县中小学幼儿园食物中毒事故处置领导小组迅速启动本预案,指挥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县政府和市教育局。(3)事发学校立即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如疑似食物中毒,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与附近医院联系,将发病师生送医院救治。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收回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可疑食品。立即封存一切可疑食品及原料,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品用具。保护好现场及食品留样、进货单,防止人为地破坏现场。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并委派学校干部、教教师到医院探视、慰问,做好安抚工作。学校各职能部门迅速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宣传教育,做好师生思想工作,稳定学生情绪,避免由于信息失真导致慌乱。(三)善后处理(事后)1、在食品卫生部门指导下,对中毒现场、食品加工场地、食品用具、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并销毁或监督销毁经检验属于污染的食品。3、配合卫生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供有关材料和样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责任认定和行政处罚工作。4、协助事发学校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整改措施和建议。5、对中毒事故中致病、致死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助和抚恤。6、根据卫生部门对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结果,形成事查处理报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事故责任划分,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总结防范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改进措施,报县领导小组结案。6、对在校园食物中毒事故的预防、通报、调查和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读职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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