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行政抉择专家论证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xiao****1972 文档编号:5062028 上传时间:2020-01-19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11.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重大行政抉择专家论证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重大行政抉择专家论证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重大行政抉择专家论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促进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提高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质量和行政管理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专家咨询论证活动,适用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咨询专家,是指由市政府聘请,邀请参与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咨询论证工作,具有高级职称以上的,对有关决策事项提出论证意见的专家。第四条由市政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需要,按照内外结合的原则,建立咨询专家库。专家库由本市专家和市外专家组成,并按专业分类,由市人事局建立档案,统一实行动态管理。第五条全市经济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发展计划,政府投资和政府审批的涉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前,原则上应经专家咨询论证。第六条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咨询论证,根据决策所涉及的专业和职能,由市政府或分管市领导委托有关职能部门或有关专家进行组织。第七条受委托的市政府职能部门或有关专家,负责按咨询论证的类别,组成5人以上的专家小组,采取会议或书面方式进行论证。第八条咨询专家小组按照市政府咨询论证工作的要求,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必要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咨询论证,提出决策意见和建议。第九条承担组织重大决策事项咨询论证的相关部门负责整理汇总专家论证意见,在咨询论证会结束或收到书面论证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提交论证结果。第十条咨询论证所需经费,根据决策论证的事项,由组织论证的职能部门提出意见,由市政府统一协调解决。第十一条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会同人事部门对每位咨询专家建立评审工作档案,记载参与咨询论证的具体情况。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行。第 2 页 共 2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方案规范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