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有新规与新时代如何争做一名合格党员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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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有新规与新时代如何争做一名合格党员两篇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有新规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主要内容如下。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规范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党组(包含党组性质党委,下同)应当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坚持实事求是,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案件处理取得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第三条 党组对其管理的党员干部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党纪处分决定以党组名义作出并自党组讨论决定之日起生效。第四条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以下简称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单位,下同)党组管理的司局级党员干部涉嫌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和内部审理,经派驻纪检监察组集体研究,提出党纪处分初步建议,与驻在部门党组沟通并取得一致意见后,将案件移送中央和国家机关纪检监察工委(以下简称纪检监察工委)进行审理。纪检监察工委对移送的案件应当认真履行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能,形成审理报告并反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纪检监察工委在审理过程中,应当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派驻纪检监察组原则上应当尊重纪检监察工委的审理意见。如出现分歧,经沟通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由纪检监察工委将双方意见报中央纪委研究决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应当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特别是对驻在部门党组管理的正司局级党员领导干部违纪案件,在驻在部门党组会议召开前,应当与驻在部门党组和中央纪委充分交换意见。第五条 经纪检监察工委审理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党纪处分建议通报驻在部门党组,由党组讨论决定,党纪处分建议与党组的意见不同又不能协商一致的,由中央纪委研究决定。党纪处分决定应当正式通报派驻纪检监察组。第六条 给予驻在部门的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由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进行审查和审理,并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由党组讨论决定。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直接审查驻在部门的处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审查和审理后,提出党纪处分建议,移交驻在部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由党组讨论决定。必要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可以将党纪处分建议直接通报驻在部门党组,由党组讨论决定。第七条 给予驻在部门党组管理的司局级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给予处级党员干部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的,由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在党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将党纪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报纪检监察工委备案。纪检监察工委对备案材料应当认真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解决。纪检监察工委应当每季度向中央纪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报送备案监督情况专项报告,必要时可以随时报告。给予向中央备案的党员干部党纪处分的,驻在部门党组应当按照规定将党纪处分决定通报中央组织部。第八条 对于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党组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凡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查处的,由主管部门党组讨论决定,并向地方党组织通报处理结果。对于地方纪委首先发现并立案审查,接受上级纪委指定或者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协商后由地方纪委立案审查的上述案件,应当由地方纪委按照程序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向主管部门党组通报处理结果。在作出立案审查决定及审查处理过程中,地方纪委应当与主管部门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沟通协调;经沟通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报共同的上级党委或者纪委研究决定。第九条 纪检监察工委在中央纪委领导下建立健全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审查处理违纪案件的质量评查机制,对党组讨论决定、派驻纪检监察组审查处理的案件事实证据、性质认定、处分档次、程序手续等进行监督检查,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反馈评查结果。第十条 党的工作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领导机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参照本规定执行。派驻纪检监察组给予驻在部门党组管理的干部政务处分,参照本规定办理,并以派驻纪检监察组名义作出政务处分决定,或者交由其任免机关、单位给予处分。第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纪检监察工委可以根据本规定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负责解释。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此前发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执行。新时代如何争做一名合格党员?新时代,我们的党员面临更多的机会,同时也面临更加严峻的挑战。我们的党员是来自社会各阶层,党的执政使命要靠千千万万党员真抓实干的工作来完成,我们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打铁还需自身硬,抓好党员队伍的管理十分重用,那么在新时代,如何争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笔者认为要从以下四方面才能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一、要矢志不渝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信仰马克思主义是现实、具体的,不是一句空话。它是衡量一名共产党员合不合格首要的基本标尺。信仰马克思主义就应该花点功夫,认真学懂马克思主义哲学,弄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掌握科学社会主义相关知识。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学问。世界观很重要,它决定人生观和价值观,是人们思想行为的“总开关” ,是一个人行稳致远的定盘星和方向盘。如果一个人的世界观不正确,他就很难做到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行。方法论就更重要,人们一旦掌握了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基本方法,推动人类社会发展,文明进步就有了可靠的保证。二、要勇于担当,敢于党员,真抓实干。新时代党员需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执行当前国家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开拓创新,积极进取,坚持吃苦在前,不怕挫折和失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求福利,克己奉公,严格要求自己,多做贡献,坚决禁止和组织讨价还价。具有担当精神,遇事不推诿、不怕事,做事不挑剔、干事敢担责。三、要正确行使履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党章对党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权利与义务相辅相成,两个方面都不得偏废,不得只重“义务” 而轻“ 权利”,更不得只重“ 权利”而轻 “义务”。“ 权利”与“ 义务” 统一于共产党员基本要求之中。党章这一规定的精神实质是,要求共产党员在充分履行好“八条基本义务”的同时,正确行使好党员的 “八条基本权利”。党章的各项规定,共产党员都必须自觉严格遵守执行,尤其是要认真履行好党员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坚定地尊崇和维护党章,潜心为推动党和人民的事业蓬勃发展献策出力。四、要严格做到“四讲四有”。习近平总书记就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标准作了新概括和阐释。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是新时代合格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我们要用这个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标对表校正自我,提升自我。在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在精准扶贫攻坚工作当先锋;在从严治党抓基层打基础上挑重担;在探索基层党建工作实践与创新上有作为;在解决“ 不平衡不充分” 方面突出问题上永恒着力,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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