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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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型 农 村 合 作 医 疗 工 作 调 研 报 告 四 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四篇【篇一】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农民群众就医保障水平,10 月 25 日,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先后深入区合管局新农合资料室、信息中心、服务大厅,xx 医院,xx 镇中心卫生院和马行河村卫生室,xx 康复医院(民营),西关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主要成效自 xx 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以来(以下简称新农合),区合管局不断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严格基金运行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积极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报销补偿方案,参合农民就医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医疗经济负担逐年下降,农民大病无钱医治的情况得到缓解,许多常见病和多发病在基层得到了有效诊治,因病致困和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实施新农合工作 10 年以来,呈现出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成效显著、群众受益四个显著特点。(一)保障受益面逐年扩大,服务弱势群体全面到位。一是农民群众参合积极性大幅提高,参合率从 xx 年的 85.1%提高到今年的 99.86%。二是不断提高住院补偿比例,十年来,已为 1765.34 万人次参合农民补偿新农合基金 16.94 亿元,住院实际补偿比例从 xx 年实施初的 32.01%提高到今年的 60.02%。三是区级 205 种分疾病诊疗病种、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重特大疾病 70%补偿,五保户、二女户、独生子女户、残疾人补偿比例提高 10%、精准扶贫户补偿比例提高 5%。对农村低保户、二女户、独生子女户、五保户、残疾人等参合对象予以参合资助。四是 xx 年录入精准扶贫新农合大数据信息 2828 人次,享受新农合补偿 737.36 万元,提高 5%补偿比例后,增加补偿额 46.64 万元。(二)基金运行管理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一是新农合基金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制度。按照“代理银行管钱,财政局管账,经办机构管事,定点医疗机构具体报销”的运行机制。个人参合缴费收入及各级财政补助收入都缴存和拨入“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二是中央、省、市、区补助资金从 xx 年的 45 元提高到 xx 年的 540 元(人/年),共筹集新农合基金 19.53 亿元,支出 17.38 亿元,基金使用比较安全有效。三是强化监管措施,与定点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做到本地住院资料、异地住院资料、外伤住院资料“三个 100%审核”,建立稽查覆盖及目录外用药、次均费用、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的阳性率控制等指标监管,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对“区外就诊率高”“自费比例高”“次均费用高”“挂床住院”等突出问题实施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新农合工作规范运行(三)支付方式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改革逐步推进。一是自 xx 年起推进“一卡通”信息化建设工作以来,已为 99.7%的参合户发卡,实施一户两卡,群众可随时在全区 589 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近刷卡支付,方便了群众看病就医。二是全区 88 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510 家村卫生室实行了门诊统筹电脑结算,参合患者在本区域内住院治疗、门诊就诊凭“新农合金穗惠农卡”一站式补偿,基本达到了对市、区、乡、村四级定点医疗机构网上审核、自动结算、实时监控的目标。三是实施门诊总额控制、住院总额预付制,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统筹控制,基金超支不补,全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市级医疗机构实施 50 种重特大疾病补偿,市、区级医疗机构实施 250 种分级诊疗病种补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 60 种分级诊疗病种补偿,下调市级医疗机构补偿比例 5%,分级诊疗病种执行覆盖率达到 90%以上。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自新农合政策实施以来,各乡镇、相关部门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下沉的力度仍然不够,政策的普及还不广泛,部分群众对新农合一揽子政策的知晓率不高,尤其是农民对缴费政策、城乡一体化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分级诊疗目录、门诊和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分布以及贫弱群体参合报销优惠政策了解不够,影响了农民群众参合的积极性。(二)分级诊疗推行缓慢。一是群众健康知识知晓率低,对一些普通疾病的认识不足,导致“盲目就医”,常见病、多发病到省、市大医院住院诊疗人次逐年增加,增加了患者的医疗负担和新农合基金支付压力;二是统一协调、分工明确、转诊有序的分级诊疗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信息化管理机制滞后,乡镇卫生院没有与省、市、区级医院建设信息互通平台,影响转诊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新农合基本用药品种少,不能满足临床治疗需要,导致区域外就诊率偏高。(三)个别医疗机构落实制度不严格。虽然制定了xx 区新农合“两高一低”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活动方案等文件,以此来规范运行,但个别医疗机构仍然存在挂床住院、用药不合理、开大处方、次均费用高、不合理检查导致参合农民负担加重等问题,特别是对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落实制度约束力不够,次均费用依然偏高。(四)基层卫生院所服务能力不足。一是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不足或陈旧,部分卫生院没有专业的技术人员操作,不能准确诊断病症;二是边远乡镇卫生院高职称的医疗技术人员匮乏,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三是基层医疗队伍专业技术水平较低,怕担责任,服务质量难以“取信于民”,稍重患者(家属)到省、市区医院治疗的现象时有发生。三、工作建议(一)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新农合政策知晓率。一是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和手段,向全社会宣传新农合政策信息。二是区合管局印制宣传册,公布不同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治疗病种、药品目录、报销程序等基本信息。三是由卫计局牵头,对乡镇村组干部、村级卫生所(室)工作人员进行分级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新农合政策和相关知识。四是由各乡镇牵头,村组干部、村卫生所(室)工作人员负责对所辖村组群众进行不同定点医院的治疗病种、药品目录、补偿标准、报销程序等基本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宣传“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让农民真正认识到新农合制度的利民惠民好处,提高农民的自愿参合意识,变“要我参合”为“我要参合”,为推行分级治疗打下基础。(二)切实完善机制,稳步推进分级诊疗。一是开展健康教育,让广大群众了解各级医院的功能定位、服务内容、服务项目、诊疗病种、专科开展情况、医改政策、双向转诊制度、报销制度等相关知识,转变群众就医观念,合理引导农民群众分级诊疗。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医院及乡、村卫生服务机构“双向转诊”工作的检查和督导。建设可以相互对接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提高信息共享力度,使“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让到省、市以上医院转诊治疗以及外出务工就医的群众享受到快捷便利的服务。三是积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增加区、乡两级医院特别是乡镇级医院的治疗病种、药品目录,合理降低“起付线”、提高补偿标准。将大病救助“一站式”及时结报服务扩大到所有区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三)严格执行制度,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一是卫计局和合管局进一步完善已经制定的xx 区新农合“两高一低”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活动方案等八个文件,使其具有一定的制约性、可操作性和长效性。二是就贯彻实施这些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目的及操作程序。三是制定严格的补偿方案和预算制度。合管局参照往年医疗机构补偿资金的使用情况,科学测算下一年度补偿资金额度预算,并严格按预算执行,强化对资金运行的监督管理力度。四是建立新农合补偿违约退出机制。对违反规定且责令整改而不改的,可视情况将其退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四)多措并举,努力提高基层卫生院(所)建设服务能力。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大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更新投入力度,积极引进、培训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引入激励考核机制,对医疗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评优评先时把“凡晋必下”或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经历作为前置条件。三是卫计局每年在城区各大医院选派部分职称高、有临床经验的专科医生(医师)到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边远乡镇卫生院)坐诊半年到一年,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人员进行传、帮、带。四是卫计局和各乡镇卫生院每年有计划选派部分职业技术人员到区级以上医院进修或培训,以此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五是对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及时纳入新农合门诊、住院补偿范围,作为患者选择和灵活就医、推进分级治疗的有益补充。六是加强辖区内医务人员(特别是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对前来诊疗的患者能治而不收治行为要进行责任追究,逐步降低次生费用。【篇二】根据区人大常委会 xx 年工作安排,常委会组织调研组于 3 月 6 日至 23 日对我区新农合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组织召开座谈会 6 次,听取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区乡人大代表、参合群众、乡村医生、村社干部等各方面的意见;发放调查问卷 500 余份、入户走访 150 余人次,了解患者及相关人员新农合医疗及费用报销、意见建议等情况;实地察看了民安精神病医院、百姓医院、花桥中心卫生院、肖溪镇卫生院、石笋中心卫生院、悦来镇方寨村卫生室和白市镇石盘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新农合运行管理情况,听取了区卫计局关于新农合管理情况的汇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新农合管理工作情况一是监管机制逐步健全。建立了政府组织引导、卫生部门主管、经办机构运作、医疗机构服务的行政管理机制;健全了评审住院病历、回访出院患者、信访举报、医师信用评价和首席审核员等制度;完善了财政集中支付制度和管账分离的新农合基金管理机制。二是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全面实行总额预付制为主、超支共同分担的支付方式;对白内障、孕产妇分娩、单纯性阑尾炎等 20 种常见病种实行按病种付费,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三是参合群众受益水平逐步提高。一是住院补偿率逐年提高。xx 年住院次均补偿率为 66.5%,同比 xx 年提高了 xx.2 个百分点。二是大病补偿水平提高。对新农合补偿后,自付合规费用单次或累计超过 8400 元的部分,通过大额医疗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再次补偿,缓解群众大病医治难问题。四是医疗扶贫政策落实到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合率 100%,甲、乙类特殊门诊补偿上限分别提高到 4000 元/人年和 2000 元/ 人年,门诊补偿比例提高到 90%。xx 年 9 月 12 日起,对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区内住院合规费用按照 100%予以报销,区外住院合规费通过新农合基金报账后,自付费用部分由爱心基金和卫生扶贫基金按一定比例给予补助。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新农合政策认同感不强。一是政策解读不够深入。新农合运行以来,参合群众筹资标准从 10 元/人年提高到 150 元 /人年,筹资水平提高较快,但宣传时方法简单,只告知缴费标准,不谈及提高标准的政策依据和意义,造成部分参合群众对政策理解不透。对新农合门诊统筹政策的解释工作不够到位,未有效引导参合群众形成互助共济意识,“不用白不用”的心理导致无病开药、乱开补药、突击购药、集中报账等现象发生,门诊统筹的有效利用率不高。二是宣传工作不够细致。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缴费标准知晓度较高,但对补偿标准、补偿比例、补偿范围等涉及切身利益的政策,乡村干部讲不明白、参合群众说不清楚的情况比较普遍,影响了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同感。(二)违规行为监督不力。一是医疗机构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部分医疗机构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想方设法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不规范医疗行为,主要表现在入院指针把握不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收费、挂床治疗等违规情况。在调查中发现,新农合管理系统信息与医院实际住院人数不吻合、对象不吻合现象较多且长期存在。二是监管失之于宽。监管机制虽已建立,但贯彻落实力度不够,存在形式化倾向。区合管办在编人员 9 名,具有医学业务知识人员 3 名,缺乏人才和专业知识支撑,定点医疗机构既多又散,监管鞭长莫及。各医疗机构新农合工作由该机构人员经办,“自己监督自己”,监督成为应付。专家评审未打破地域限制,未实行严格回避制度,容易出现好人主义、换手抠背现象。三是处理失之于软。针对审计监督发现的套取新农合基金和评审出的不合理医疗费用,仅是退回基金了事,未采取其他严厉惩处措施,违规成本较低,震慑力度不大。对新农合工作人员失察失职问责处理不严,工作责任心有待提高。(三)参合群众满意度不高。一是对门诊统筹政策不满。自门诊统筹政策实施后,参合群众当年未报销完的门诊余额收归新农合基金,不再结转下年累计使用。部分参合群众因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而使用不到或使用不完,或者外出务工人员门诊医疗费回乡报销难度大,感觉吃了亏,对门诊统筹政策很不满意。二是对报销比例低、自付费用高不满。大部分参合群众认为住院补偿起付线偏高,报销比例偏低。在走访调查的 150 名 xx 年以来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病人中,区内医院住院补偿率为 61.28%,区外住院补偿率为 40.1%,住院补偿率依然不高,异地就医的实际补偿比例更小,参合群众获得感不强。部分群众反映定点医疗机构按收费项目逐项收费,存在着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现象,造成参合群众在新农合资金补偿后,自付的医疗费用仍然过高,看病贵的现象仍然存在,影响了参合群众的参合积极性。三是对基层医疗服务不满。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松散,服务意识差,服务能力弱;乡镇卫生院环境差、待遇低,医疗检验检测设备未及时补充和改善,有的卫生院甚至没有专业的操作人员,难以保证群众就医的质量。四是对分级诊疗制度不满。患者多根据所处的生活环境、周边卫生资源的配置状况、自身收入水平等因素选择就诊医院,若就诊医院不是首诊医院,患者的补偿比例降低 10%,患者对此难以接受。有群众反映,部分医疗机构为争抢病源,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以回扣或实物奖励的形式,吸引基层医疗机构更多向本院转诊,限制了患者的自主选择权。三、下步工作建议(一)加大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一是组织乡镇及村干部特别是分管领导、直接经办人员进行新农合工作培训,扩大知晓面,使新农合政策宣传更准确,群众的理解更深刻。二是改变以往“一年一发动、一年一宣传”的突击宣传方式,把新农合政策宣传与脱贫攻坚、健康教育等宣传工作结合起来,采用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对住院补偿比例、大病补偿等与参合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内容进行重点宣传。三是加大新农合基金支付、看病补偿核销、不报销的诊疗项目和药品等相关信息的公示公开力度,用农民住院补偿的典型事例进行宣传,使群众充分了解住院、结报等各项程序和优惠条件,不断激活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加大对调整后的新农合政策的宣传力度。新农合政策的调整大多涉及筹资标准、报销比例,这是农民最关心关注的。要做细做实调整后的政策宣传,让农民主动关注调整动向,提升参合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知水平。(二)提升新农合政策对群众的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对新农合补偿制度的研究,需要对新农合政策进行调整的,必须要进行专家论证、民意征集,使政策更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群众基础。二是在确保基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适当降低补偿起付线,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让参合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扩大病种付费的实施面,将罕见病种纳入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范围,调整大病救助报销比例,增加报销病种,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四是探索建立家庭医疗帐户与门诊统筹相结合的新机制,家庭帐户年终结余的费用在账户内储存,并结转下年使用,超支部分自理。(三)夯实基层医疗基础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乡镇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水平不高的问题,添置医疗设备,改善医疗环境,提高乡村医护人员待遇,增强农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落实乡村医生激励政策,建立医疗技术人才培训长效机制,鼓励医科毕业生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三是加快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探索有利于医疗资源上下贯通的分配激励机制,搭建医疗队伍短期见习交流平台,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水平。(四)规范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一是强化管控措施的执行,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不定期督查,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对冒名顶替、挂床住院,伪造假病历等各种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违规行为,对当事人和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查重处。二是探索建立在线监督平台,加大门诊、住院补偿的审核力度,增加抽查频次,特别要注重小病大治、过度医疗、大处方、高价药、滥检查等现象的发生。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要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或公告。三是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药管理,严格控制医药价格,公开药品目录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让群众看得明白,用得放心。四是合理核定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和区内外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起付线、报销比例,规范不同级别医院的同一病种报销额度,简化转诊手续,方便群众就近就诊,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五)加大基金监管力度一是在继续实行总额控制的同时,选择与医疗机构相适宜的支付方式,建立新农合基金“明白账”和预警机制,提前发现和预防风险,增强基金的抗风险能力。二是区卫计局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采用日常监督、突击监督、网上监督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区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并严厉查处违规行为。区审计局要定期对新农合基金进行专项审计,跟踪整改基金管理存在的问题,保障基金安全。三是要为合管办选优配强财务和医学专业人员,充实工作力量,提升监管水平。(六)建立严格的新农合民营定点医疗机构退出机制严格民营医疗机构准入机制,建立逗硬的退出机制,对新农合定点资格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对违法政策、弄虚作假、套取资金、损害基金安全及老百姓利益的行为,在从严从快查处的基础上,建议参照车辆驾驶证管理办法,建立违纪违规认定和自动扣分软件系统,实行扣分处罚,实行暂停资格三个月、半年、一年、三年,甚至终身剥夺定点资格等措施,形成有效的震慑机制。(七)完善公立医疗机构及新农合管理人员问责惩处机制制定基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强化监管职能,落实监管责任。加大对定点医院治疗过程、转诊转院、费用报销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系统根据违纪违规认定和自动扣分软件系统,共享违纪违法线索,发现问题,及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启动问责机制。对失察失职的新农合工作人员、公立医疗机构责任人员要严肃处理问责。对套取新农合基金,涉嫌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篇三】为了解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情况,xx 年 6 月上旬,县政协组织部分县政协常委、委员在县政协副主席何龙生、夏海蓉带领下,深入硫市镇卫生院、洪山镇卫生院、泉溪镇卫生院、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和县农合办等单位,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县新农合工作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现状我县自 xx 年启动新农合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大力推进新农合作为保障农民健康,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极大的改善了广大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使千千万万的农民兄弟得到了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农合政策深入人心。基本情况我县 xx 年 1 月 1 日开始启动新农合试点工作,7 年来,新农合制度从无到有,从建立到完善;补偿模式采取“住院+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由省、市、县、乡四级组成。我县筹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 10 元提高至 xx 年的 60 元,参合率由 xx 年的 80.1%上升到 xx 年 99.56%,受益度由最初的 20%上升到56%。xx-xx 年,全县共筹集农合资金 10.42 亿元,其中政府(中央、省、市、县)配套资金 8.76 亿元,农民缴纳 1.66 亿元,补偿资金支出为 9.67 亿元,受益农民 179.33 万人次。 xx 年参合人数达到 88.53 万人,参合率为 99.56%。xx 年 1-5 月份,全县补偿资金支出为 1.36 亿元,受益农民 34.6 万人次。基金运行平稳有效,累计结余率控制在 10%以内,符合省内控制目标。我县已经确定省、市、县、乡各级定点医疗机构 105 家,其中省级医院 24 家,市级医院 27 家,县级医院 4 家,县级民营医院 1 家,中心卫生院 11 家,乡镇卫生院16 家,卫生分院 xx 家,全县共有医护人员 3346 人。工作成效1、政府得民心。我县通过借鉴外地经验和几年来的实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组织管理、规范筹资、医疗基金的严格管理和规范使用、医疗救助、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等方面,已初步探索出适合本县实际情况的办法,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新农合”制度基本成熟。我县参合人数多,新农合资金相对大,各级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广大参合农民及时足额得到补偿,受到老百姓的普遍认同,拉近了政府与老百姓的距离。2、农民得实惠。“新农合”总的实施原则是:政府组织、农民参与、互助共济。推行“新农合”后,相关部门从资金的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医疗环境的改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等方面都进行了全方位的资质考察和严格要求,改善了农民的就医环境和条件,减轻了农民的医药费负担,农民的就医观念有了明显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前“小病不想医、大病不好医、最后无法医”的就医习惯,农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的状况得到有效缓解。3、医院得发展。县乡医院借助新农合政策的实施,条件大为改善,设备大为优化,环境大为改观。既改善了医疗人员待遇,又留住了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还加快了医院发展速度,增强了医护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为农民“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提供良好的医疗环境。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县新农合运行七年来,尽管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农合工作惠及了千家万户,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老百姓的拥护。但从调研中了解到,农合工作仍然存在诸多不足。这些不足,如果不加以重视和改进,必然会对全县新农合工作的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1、农合管理机制不顺不畅。我县目前没有建立独立的新农合经办机构,农合管理机构隶属卫生局,乡镇经办机构设在卫生院。县乡医院的审核人员从各乡镇卫生院抽调组成,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部分人员属“关系户”,不具备审核资格,缺乏专业性,无法承担起一线农合资金审核工作。而且大部分审核员没有办理入编手续,缺乏稳定性、连续性,人员工资由原来单位自行负担,没有办公经费,致使部分审核人员发现问题不愿检举揭发问题,难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个别医院不支持、不配合,反映问题没能得到及时处理,监管工作难以开展,新农合最前沿的一级监管工作流于形式,补偿审核的公正性难以保障。2、政策宣传存在工作盲区。一是部分乡镇的农合工作在以乡镇卫生院为主体后,党委政府对农合工作的关注少了,支持力度少了,只靠乡镇卫生院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导致农合工作在宣传上花费的时间更长、成本更多,事倍功半。二是个别乡镇卫生院只注重医院条件的改善和入院病人的多少,在目前就医形势较好的情况下,忽视了下乡和下村对农户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在宣传过程中存在不广泛、不深入、走过场等现象。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因为新农合的开展,病人减少了,影响收入,对农合宣传工作采取应付敷衍态度,仅仅是任务性的将宣传单张贴在卫生所,农村里特别是需要上门服务的留守老人农合宣传出现空白。据正在县人民医院住院的村民谢培桃反映:他的父母以前每年都由村干部代为办理参合,而近两年的时间,村干部没有代办,乡村医生也没有通知,导致他们没有参合,最近一次生病住院的几千元医疗费用全部自理。三是目前的相当一大部分农民的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强,认为合作医疗是政府的摊派行为,对自己的保障水平低,参合的意义不大,往往只选择家庭中体弱多病者参合。在门诊补偿制度基础上,农民对于参合费用的想法是要不换取同等价格的药品、要不就直接退保,导致我县农合资金的个人缴纳部分基本上全额返还给农民,农民看病报销的费用基本上来自于国家配套资金。四是青壮年农民外出务工,在家的老年农民由于文化水平低,对新农合医疗制度的有关术语不理解,甚至有的还看不懂宣传资料,只注重报销比例,对于农合起付线、基本药物、自费医疗比例等造成误解,一旦农民生病住院结算费用时,容易与定点医院新农合工作人员产生纠葛,闹不愉快,这样的情况在各定点医疗机构都时有发生。3、存在套取农合资金现象。我县乡镇卫生院住院实施 150 元起付线,住院费用 100%报销的政策极大减轻了普通患者在乡镇卫生院住院的治疗费用,但同时有一些轻微病例的患者,在门诊的自付费用超出 150 元后,为了能够报销,要求或者强行要求住院的情况时有出现。而医院对待这样的患者的态度也是积极的,在患者的住院过程中,使用新特药、高价药,增加检查项目,采用“小病大治、挂床住院、门诊转院”等方式,提高患者农合资金的报销金额,仅需在门诊两三百元的治疗费用被提高到上千元,在硫市镇卫生院随机抽取的 xx年 4 月份农合补偿费用表中可以看到,在 117 例的住院患者中,住院天数在 7天以下、住院费用在一千元以下的只有 9 例。同时比如近尾洲镇胜利村罗家组村民邓海安,37 岁,因患牙龈溃疡住院 7 天,住院费用 1172.24 元,补偿费用 10xx 元。一位青壮年劳力怎么可能因为这样的病例住院 7 天?对于患者来说,既不是花费自己的钱,也没有鉴别药物的能力,任由医院开出病例和处方,闭着眼睛签字。另据一位乡镇政协联络工委主任反映:卫生院在接受患者门诊治疗时,将患者的身份证,农合折子等农合资料进行复印后,在患者和农合办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农合补偿手续,套取农合资金。这些情况,浪费了大量有限的农合资金。4、基层医院条件相对较差。目前虽然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政策的带动下,得到了良好的发展,但是其各方面的条件,已不能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一是硬件方面:大部分卫生院医疗设备陈旧、匮乏,且受频发的医闹事故影响,对病情稍重的患者不敢治疗,只能转送上级医院,二是软件方面:一方面少数医生没有医生从业资格,存在医德医风问题,对医治程序繁琐的患者不愿治疗,只是转送上级医院了事。另一方面医护人员待遇不高,骨干人才流失严重,医疗技术水平停滞不前,对不是常见病例的患者不能治疗,只好转送上级医院。种种情况在增加患者医疗时间、延长患者身体痛苦的同时,还加大了患者医疗费用的负担。5、基本药物品种相对太少。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来,极大的降低了农民看病用药的医疗价格,减少了农民看病的费用,比如发烧感冒等症状输液费用从原来的七十几元一瓶下降到了三十几元一瓶,但是在规定的基本药物中同类品种较多,同时很多常用药品如柴胡颗粒、整肠丸、抗宫炎片、三金片等药物未纳入基本药物范围,而青霉素、阿姆西林等常用药物纳入了基本药物范围且用药量大,但因为恶性竞价等原因,医院很难调到这些药物,引起农民对医院和农合制度的不信任。6、服务水平有待全面提高。近年来,我县全力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措施,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新农合对农民补偿的方便性和快捷性,但是随着农民对新农合看病和报销领域的拓宽,患者对新农合的服务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外地经商务工人员异地住院治疗,农合报销时手续比较繁琐,且报销比例低,减去来回车费后所得不多,大都不愿参合。二是对于在 5000 元以上的报销费用,网上审批迟迟未能落实,报销时间过长。三是集中筹资时间短。先年11 月到次年 2 月份为次年集中筹资时间。四是家庭条件极差的农民,在患有重大疾病的时候,乡镇医院治不了,大医院报销比例低,自费部分无法承担,只有无奈放弃治疗。五是我县的意外伤害报销从去年开始需经过保险公司的审核,而保险公司对农民报销程序要求极其繁琐,报销时往往经过四五个回合,而且因为报销比例过低,报销的费用过少,部分农民因嫌麻烦而放弃报销。三、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几点建议为了促进我县农村合作医疗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把好事做好,实事做实,使广大参合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针对上述所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县农合的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六点建议:1、建章立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新农合实行七年来,管治问题一直是在摸索中前进,没有形成一套很好的管治有效模式。为此,建议当前农合管治应当建立一种政府组织筹资、财政部门管理资金,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农合办直接监管的管治分离模式。目前当务之急应把审核员从乡镇卫生院剥离出来,切断专职审核员与定点医院的利益链条,乡镇农合经办机构应作为县农合办的派驻机构,隶属县农合办统一管理和领导,工作由县农合办统一安排,确保县农合办办公的独立性。为此我们要尽快解决好专职审核员的编制问题,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从财政、卫生部门以及现有的农合队伍中招考审核人员,确保审核员队伍的专业化,使审核队伍能充分胜任审核工作,把好农合审核第一道关口。农合办也可以探索改革现有的向定点医疗机构派驻审核员的做法。组建农合稽查队,稽查范围涵盖我县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不打招呼,实行随机稽查、不定期稽查和突击稽查相结合的方式,必要时请纪委监察部门介入,稽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县农合办进行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况严重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就农合体制问题,我们也设想,可探索另一种工作模式:由政府组织筹资、财政部门管理资金,定点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农合办独立履行监管职能。或者推行新农合、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多位一体、统一管理模式。2、多方联手,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乡镇党委、政府需进一步加大对农合工作的领导力度,全力支持并主动作为新农合工作,扭转部分乡镇仅靠卫生院单打独斗、势单力薄、效不如意的被动局面,协调好村干部与卫生院所、乡村医生之间的关系,形成多方联动的运行机制。卫生院要抽出精干力量,与村干部进行有效沟通,把握好下乡下村的时间和时机。村干部对本村事务的相对比较熟悉,要为卫生院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平台,协助卫生院的人员搞好农合工作的宣传。提高乡村医生收入,增加乡村医生的工作积极性,使其成为非盈利性的服务基层卫生机构,更好的为村民提供方便、快捷、实惠的基层卫生医疗服务。同时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所在宣传上要把握好这几个方面:一是在时间上要利用村民赶集或相对较为集中的地方,对农民展开宣传,发放宣传单。二是要抓好对新农合专业术语的解释工作,重点解答起付线、自费药物、补偿比例、报销程序等农民关心的问题,让广大农民熟悉新农合的基本知识。三是要利用在近几年本镇本村农民中,已参合而受益的正面事例、部分青壮年未参合而意外生病医疗费用自理的遗憾事例相结合进行宣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把思想统一到新农合缴费是对健康负责的认识上来。四是引导农民树立健康风险和互助共济意识,坚决杜绝农民退保和发放药品等物资抵扣门诊补偿款的现象,使农民正确理解新农合“合作”的意义。通过这些方式扩大惠民政策的影响力,吸引农民自觉自愿参与农合,享受农合给他们带来的关怀和医疗保障。3、严核严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县农合办应邀请县纪检监察等部门参与,在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严查各种以非法手段套取农合资金的机构和人员,抽调有经验的人员,对各医疗机构的病历和医疗费用清单等进行排查,重点抽查青壮年和轻微病例长时间住院治疗、同一村组短时间出现几例重大疾病、同一人为不同病人代办农合报销等情况的核查。新农合补偿公示是接受全社会监督的最有效途径,资金使用和费用补偿要坚持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乡镇农合办每月要将参合农民门诊和住院补偿情况在乡镇卫生院、村部等地及时进行公示,同时公示新农合监督举报电话,便于广大农民进行了解和监督。制定奖惩措施,对因监管而发生被套取农合资金的医院要责令整改,并通过调整报销比例、住院率和次均费用额度等方式进行处罚,减少农合资金被套取的机率,将农民的救命钱用在救命上。4、改善条件,进一步提高医院水平。乡镇卫生院条件有限,对重大的疾病难以治疗,在当前一时无法大幅度提高乡镇医院硬软件条件的情况下,我县卫生系统应该对转院治疗的患者病例进行排查。有针对性加大对基层医院设备投入和对专业人员、医技人员的培训、引进力度,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减少患者一般性疾病的转院比例。积极主动提高医生医疗技术水平,一是有计划的安排医生到上级医院跟班学习,一方面提高医生的医疗技术,另一方面加强同上级医院的联系,以方便今后在工作中遇到问题时能及时得到上级医院的帮助;二是针对乡镇卫生院的客观条件,有计划的派遣部分骨干医生报考全科医生,以适应乡镇卫生院的工作需要;三是要提请县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正视我县目前农村人口就医数量逐年增加和基层医院医疗人才不断流失等现状,每年要面向社会招考一定数量的医护人员,充实医疗队伍,提高整体水平,满足广大患者就医需求。5、向上反映,进一步增加药品种类。新农合的基本药物目录是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有关情况制定的,但基本药物品种过少和常用基本药物不足的问题,已经严重地影响了我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在农民心目中留下了极其不好的影响,我县农合办应积极向农合上级有关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反映,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及时修正和调整政策,增加基本药物的品种和数量。6、完善网络,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新农合政策的实施,最终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因病致贫” 的问题,因而提高“服务农户、服务患者”的水平很有必要。一是积极向上反映,尽快落实农合全国联网,方便群众农合的异地报销。二是加快网络建设,落实网上审核,简化农民报销的程序,减少农民在报销上不必要开支。三是建议采取常年滚动筹资。农民在一年内任何时间都可以为次年参合进行缴费,给外出务工农民方便参合。四是农合办可针对特例重大疾病患者,在专人核实和监督的基础上,采取与五保户同等政策,给予全免。五是对发生意外伤害的农民,在审核赔付的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尽量简化程序,方便患者报销费用。【篇四】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4 月 xx 日,xx 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华平的带领下,深入到长岭等乡镇,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现状和成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的 6 年来,我县有 40 万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逾 94%,累计补偿参合农民 70444 人次,累计补偿资金 10137 万元。有效地缓解了病人家庭的经济压力,新农合已逐步成为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认可,农民的参合积极性正在逐年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医护人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新医院的就医环境大为改观,医疗设备也更加先进和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明显改善。在全省 xx 年度农村工作会议上,被评为“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先进县”,成为受省政府隆重表彰的仅有的 6 个县之一。1、领导重视,组织有力。作为全国首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县委、县政府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切实加强领导,建立政策制度,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实施方案。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并听取了人大建议,成立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增设了人员编制和相应的工作经费,在全县公开招录了一批专业人才。各乡镇也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明确了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协管员,进一步完善了县、乡、村三级联动的组织管理体系。2、管理规范,制度到位。xx 年,县卫生局投资 30 多万元,在全县建立了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在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实行直接兑付,至 xx 年,设立 15 家全县直接兑付医疗定点机构,在全市率先实现门诊统筹报销直付工作。并实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单病种限价和“双十”公示制度。各乡镇围绕基金筹集管理、补偿报销、服务监督等环节,分别实行三级审核制度、三级补偿公示制度和“五查五核实”制度,组织卫生、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合作医疗资金使用情况定期审计,严格费用审核,提高了基金的规范使用和操作透明度。至 xx 年,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已基本形成政府引导、部门配合、群众自愿参与的工作格局,初步建立了一套较为科学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整个工作基本步入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3、创新机制,精心运作。各乡镇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坚持原则、因地制宜、不拘形式,创造性地发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多种运作模式。探索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组织管理、筹资机制、基金管理与使用、医疗救助、卫生服务机构监督等方面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一是积极探索稳定长效地筹资机制。坚持农民个人缴费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原则,五保户、特困户、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由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学生由学校组织参加合作医疗。二是逐年增大补助标准,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比例,降低报销门槛,提高报销比例。将起付线由 300 元降至 100 元,将封顶线由原来的 1 万元提高到8 万元,五保户取消起付线,将八种慢性病列入定额补助,中医药门诊费用按40%补偿。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疑难病症才转院”的目标。二、困难和问题涉及全县四十万农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责任重大、工作繁重、专业性强,而目前县、乡合管办人员不足、资金紧缺,难以确保新农合工作高质量、高效率运转。一是经费紧缺,难以为继。县合管办每年只有 5 万元的办公经费,根本无法维持日常的工作运转,乡镇合管办经费更是无从着落,只能靠挤占卫生事业费或打白条来维持。二是工作量大,超负荷运转。县合管办的网络建设、基础资料建立工作,乡镇合管办的资料采集、信息录入工作,操作繁杂,工作量大,而县合管办只有 5 人,只能靠加班、加点和牺牲双休日来维持。乡镇合管办也只有 23 人,有的乡镇甚至只有 1 人,每年要占用大量的工作时间,难以为继。三是筹资成本高,方式落后。行政参与主导的筹集方式,使得乡、村干部每年要花 12 个月时间上门征收,有的自己堑付保费,才能把资金筹集上来,如此大规模地投入人力和时间,长期将难以为继。三、意见和建议通过基层干部和广大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和探索实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经深入人心,全县四十万参保农民切切实实地从中得到了实惠,农民朋友高兴的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取消农业税一起并称为“两大惠民工程”。有关单位应再接再励,加大资金投入,科学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开拓创新,建立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障体系。1、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具体、形象、生动的典型事例宣传,现身说法,将参保办法、参保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审核结算流程等宣传到千家万户,进一步增强新农合的吸引力,进一步提高农民的自觉参保意识;2、进一步巩固成果,积极探索方便、快捷、高效的运行机制。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简化操作流程,学习各地的先进经验,积极探索快捷、高效的运作方式,加快实现行政主导型筹资方式向农民自觉自愿交纳,定点定时征缴方式的转变。进一步简化手续,减少中间环节。3、强药品管理,降低药品成本。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并没有发现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购进药品的现象,但相当一部分药品价格较高却是不争的事实。另外自费药品过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要加强推行药品招标采购制度,采取药品集中采购、公开询价、竞标和区域配送等办法,减少购销环节,降低药品购销成本。同时组织药监部门加大对农村药品市场的整治力度,严格农村药品批零企业的经营准入,打击非法经营,净化农村医药市场。4、在巩固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提高保障水平,扩大保障面和受益面。随着参保率的逐年提高,基金沉淀日益增多,有关部门要注意收支平衡,用活、用好基金,让基金进一步增值。同时,进一步扩大补偿范围,降低起付线,提高封顶线,让一些无法承受高额医疗费用的困难对象实现由大病救助向农民普惠转变,最终实现“低水平,广覆盖”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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