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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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现代化建设工作要点一、坚持加大投入,着力服务大局,力争在支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上有新作为(一)积极支持工业发展,壮大主导财源。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保持适度的财政性投资强度,市财政继续多渠道筹措战略产业培育资金30亿元,重点支持富士康科技园、年产20万吨大规格高性能铝板带型材、广发重工整体搬迁改造等重点工业项目建设,突出发展机械装备、电子信息、铝加工等一批优势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支持优化工业结构。安排工业发展资金3.8亿元,用于做优做强工业企业,支持实施“百十亿元工业企业工程”、“扶微工程”,全面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用财政资金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投入。抓好该项资金的支出进度和使用效益,尽早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扶持壮大工业园区。继续安排7亿元工业用地滚动储备资金,做好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工业项目用地收储工作,引导和鼓励以市场化方式多元投资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工业园区壮大发展。(二)全面提升服务业,增强支柱财源。支持发展现代物流业。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保税物流中心发展,以保税物流中心为依托,重点推进华南城、金桥农产品批发市场、海吉星、空港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全国性物流节点城市。支持培育总部经济。安排总部经济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完善五象新区总部基地基础设施,营造总部经济发展环境,争取引进区外综合型总部企业、职能型总部企业入邕。积极发展金融业。设立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继续实施“引金入邕”战略;扩大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发展壮大微型金融主体;推进企业上市,重点推进绿城水务、百洋集团、南城百货等企业的上市工作,营造企业梯队上市的良好态势;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推进五象新区金融街建设;推动区域性金融后台服务中心和金融机构集聚区建设;加强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核和日常监管工作,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积极推动区域集优债务融资试点工作,推动设立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继续做好金融维稳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维护金融和经济秩序稳定。大力发展会展业。安排1500万元会展发展补助资金,支持本土品牌会展和重点会展的培育,培育和引进一系列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展览。全力服务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加快发展旅游业。安排5000万元旅游专项资金大力发展旅游业,重点加快国际都市休闲旅游区、大明山国际山地生态休闲度假旅游区、大王滩生态环保旅游区、国际旅游中心及龙象谷等重点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航线培育力度。安排7000万元航线培育专项资金,支持东盟国家及地区航线的培育和发展。突出发展商贸服务业。安排1000万元服务业专项资金,改造提升传统商贸业服务业,培育大型购物中心、超市、便利店和社区商业,发展专业市场。建设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流通网络,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支持对外贸易扩量提质。安排1500万元涉外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出口商品结构优化,扩大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新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增强出口产品竞争力。(三)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落实好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统筹规划,科学制定方案,完善配套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的各项政策,包括提高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实施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做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准备工作等。增加城镇居民收入。积极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大对城镇低收入群体补贴力度。认真落实好粮食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粮食订单直补等强农惠农富农补贴,夯实农民消费基础。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推动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扩大消费需求。继续贯彻落实“家电下乡”、“摩托车下乡”政策,进一步激活农村消费市场。扩大内需,创造消费条件,加大投入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配送中心改造”等惠民工程建设,支持构建城乡居民消费保障体系。适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的需要,积极培育旅游、文化、体育、娱乐产业等新兴消费热点,引导和带动各类服务消费增长。(四)加强“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加大农业投入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大农业投入力度,确保农业法定支出增长,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引领支撑现代农业建设。支持现代农业建设。安排各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建设优势农业、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壮大核心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加强“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积极支持以水利为重点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投入村屯道路、农房改造、农村人饮安全等项目建设;积极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人饮安全、土地整治和城乡风貌工程,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大扶贫力度。创新财政扶贫工作方式,继续深入实施以产业项目为带动的开发式扶贫,加快整村推进步伐。更加注重找准财政资金支持的切入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突出解决制约贫困地区发展的关键问题。支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继续落实支持县域特色经济发展和加快推动统筹城乡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整合各类资金,集中力量统筹推进城乡发展,加大对农村投入力度,努力促进城乡服务均等化。二、坚持增收节支,着力加强预算收支管理,力争在财政收支增长上有新作为(五)狠抓收入组织。按照市第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根据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2012年全市财政收入预期目标增长16%,达到421.68亿元;工作目标增长20%,达到436.22亿元。要加强对经济运行、宏观经济政策的研究和收入态势分析,及时制定有效的增收措施,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从年初开始就要加大力度,狠抓收入征管,继续落实财政收入目标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坚持依法治税管费,既要充分挖掘财政增收潜力、确保应收尽收,又要规范征收行为、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切实把财政收入做实、做优。(六)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抓住中央投资向农业、水利、民生、优势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倾斜的机遇,做好项目对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特别是积极争取自治区重大产业发展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扶持资金等重大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七)强化支出管理。从紧有序安排财政支出,集中财力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委、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和各类重点民生支出。要更加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对公务购车、会议费、出国费和接待费等原则上实行零增长,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强化支出进度,创新资金分配机制,加大预算支出的督促检查力度,建立完善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有机结合的机制,切实做到预算安排资金早下达、早实施,提高财政支出的时效性和均衡性。三、坚持投融资体系建设,着力加大项目融资力度,力争在支持城市建设上有新作为(八)全力做好2012年五象新区开发建设筹融资工作。财政性资金要优先保障五象新区重点项目的资金需求,着力推进100个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100个重点产业项目建设。创新思路,研究提出新区建设的筹融资实施意见,多渠道筹措五象新区项目资金。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积极争取国内金融机构、国际金融组织给予新区开发建设项目资金支持;注重吸引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新区开发建设,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项目业主直接融资;创新土地一级开发建设模式筹措新区建设资金,提升土地价值;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资金支持。(九)做好重点城建项目筹措工作。配合做好城建计划,测算资金需求,及时编制财政性资金计划,创造条件积极争取银行新增信贷支持,多渠道落实资金推进项目融资工作。重点推动农发行150亿元新农村建设合作协议落实,推动国开行轨道项目123亿元、郁江老口项目17.15亿元协议贷款资金落实到位。(十)加强投融资平台公司建设。继续做好投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工作,通过视财力情况向投融资平台公司注入现金流、优质资产等方式,促进投融资平台公司实现“有良好现金流,有有效资产抵押”,提高公司项目融资能力,完善平台公司的投融资机制和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支持投融资平台公司通过BT方式参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市场化直接融资渠道,推进BT、BOT等多种方式融资。继续与金融机构对接研究利用金融工具创新缓解资金需求问题,推动投融资平台公司采用发行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直接融资方式,支持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十一)着力加强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抓好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土地出让收入目标。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会同市国土部门建立健全土地出让收入台账,对用地单位应缴未缴土地出让金的情况进行清理检查、跟踪催缴,确保应缴尽缴。不断完善市区经营性土地出让收益分配办法。(十二)支持提高城市生态建设水平。提升“中国绿城”水平。继续支持实施“绿满”造林绿化工程,支持申办第三届园艺博览会,推进五象湖公园、五象岭森林公园、凤岭儿童公园等大型公园绿地建设。加快“中国水城”建设。筹措资金重点推进老口枢纽、邕宁梯级、江北引水干渠、南湖竹排冲民歌湖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等,打造水城精品环线。加强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市本级财政安排8093万元节能环保资金,重点推进节能技改,发展循环经济,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城镇污水处理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和备用水源建设。四、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力争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有新作为。(十三)加大民生投入力度。正确处理和把握好财政发展和民生改善的关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积极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稳步提高民生支出比重。今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预算达到160亿元,增长26.58%,占全市一般预算支出比重的65.7%,同比提高3.33个百分点。(十四)突出民生保障重点。要切实保障2012年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包括社会保障、卫生、教育、强农惠农、平安、畅通工程等20大为民办实事工程所需的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各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十五)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政策,推进教育五项改革和十大工程。多渠道筹措教育基建资金,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的提高,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支持做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等工作。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发展,大力支持中等职业和高等教育发展,做好财政教育支出测算、项目筛选、资金保障和资金监管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完成自治区核定我市2012年地方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的目标。(十六)大力推动文化繁荣大发展。保障重点文化领域支出,财政投入向公益性文化事业和农村基层文化倾斜,支持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设立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把主要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各项文化产业扶持政策,推动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和社区文化站、农村电影公益放映等文化惠民工程,努力探索财政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新方式。(十七)继续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积极筹资支持廉租住房建设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落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资金来源渠道,特别是要按规定将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落实好相关税费减免优惠政策,突出做好农村中小学教师住房、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资金保障工作,有效改善贫困群众的居住条件。(十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继续扩大城乡社会保险参保规模,实现2012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标准与物价变动相挂钩的联动机制,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加强就业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确保就业资金用于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培训及公共就业服务等支出。支持培养多层次的人才队伍建设,支持万名人才下基层工作。(十九)加强公共医疗卫生工作。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全民医保制度,提高对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三项基本医疗保险的政府年人均补助标准。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改革,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制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经费保障机制,完善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和医药费用支付制度,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化解工作。足额安排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确保上级医改补助资金及时下达到基层医疗机构和卫生院,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管。(二十)做好物价调控工作。加大财政对市场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农产品直销店,降低流通成本。充分发挥财政调控经济职能作用,继续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健全调控和应急保供预案,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储备生猪和蔬菜的应急调运,保障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二十一)支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入实施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稳步提高政法经费补助水平。推进“平安”建设,建设市社会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二期项目,增加安排消防设备购置经费、警务工作站建设经费,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大对基层政权建设的支持力度,切实提高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能力。继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探索建立灾前防御和应急救灾相结合的政策体系,切实增强应急管理能力。五、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深化各项财政改革,力争在增强财政发展内在动力和活力上有新作为。(二十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财政体制。配合自治区继续推进自治区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完善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做好区域间有关利益调整分配的相关工作,确保改革的深入推进和地方财政的平稳运行。探索规范税收属地征管的新思路、新办法,规范城区之间、城区与开发区之间的税收归属划分,研究测算2012年新一轮市对城区(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二十三)继续推进提高预算绩效的相关改革。健全预算编制管理制度,建立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市本级财政项目支出预算评审机制;继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开始独立编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二十四)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扩大实施改革的单位覆盖面,力争2012年底前将全市所有预算级次单位全部纳入改革范围;继续扩大资金范围,将各级财政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撤销在财政部门设立的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全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转轨;进一步推进公务卡制度,制定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2012年底前将改革覆盖到县、城区(开发区)级所有预算单位。(二十五)继续深化政府采购管理改革等其他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巩固和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推进我市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监管制度并抓好落实。继续深化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力争在2012年底前将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推进到所有政府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和所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对于规定中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一律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继续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整合运营改革,加快资产划转移交工作,开始独立编报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完善奖补办法和制度,加强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促进农村公益事业稳定发展。继续推进乡镇财政所标准化建设,开展清理化解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工作。做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工作,按照自治区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推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扎实做好津补贴清理工作,认真做好经费测算工作,全力确保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六、坚持科学管理,着力完善各项制度,力争在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上有新作为。(二十七)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管理机制,实现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二十八)逐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加强指导,稳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逐步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加快预算公开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逐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和公开内容,强化预算公开责任制度,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在公开公共财政预决算的同时,进一步细化支出科目。指导和督促各部门按要求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并进一步细化预决算公开的内容。(二十九)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继续研究完善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分类管理、区别对待、逐步化解”的原则,妥善处理存量债务,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渠道,建立健全偿债准备金制度,防范财政风险。继续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运营。(三十)抓好财政监督。继续推进财政监督机制创新,强化财政大监督理念,认真做好财政收支监管和内部监督;继续开展对教育、农业、社保等重点项目资金的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挂钩。落实整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撤销无国务院、财政部、自治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财政厅正式有效文件依据开设的财政专户,严格压缩其他财政专户的保留和控制新设财政专户,统一归口管理各类财政专户。加大项目投资评审力度,完善财政性投资项目预算事前评审机制,加快将财政投资评审纳入预算管理环节,力促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三十一)推进财政法制工作。继续做好财政法制工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三十二)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配合自治区完成县级财政应用支撑平台实施和三级贯通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平台和系统的应用;加快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2012年底前逐步建立覆盖各级财政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继续推进财政电子政务建设,提高财政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三十三)加强会计管理。加强会计管理。继续加强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和培养工作,加强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和会计标准体系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对会计从业人员的监管,加快会计信息化建设步伐。七、坚持队伍建设,着力加强服务保障能力,力争在提高机关效能和干部素质上有新提高(三十四)全面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和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党的纯洁性教育,强化财政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财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载体,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保障公共财政改革和发展为目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堵塞监督管理漏洞,切实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三十五)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级财政领导班子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廉洁型班子,在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中发挥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干部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抓好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提高干部理论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以加强能力建设为核心,努力创新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机制,根据不同的培训目标、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开展分级分类培训,不断增强培训的计划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采取各种方式鼓励和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加强业务素质学习。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加强分类指导,全面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赶超先进。推进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工、青、妇、团组织的作用。(三十六)着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通过开展公推差选、竞争上岗等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使选拔任用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结合市委组织部“推优育才”工程,促进干部交流,完善干部轮岗机制。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努力培养复合型、综合型干部。加大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的发掘、培养和选拔力度,搭建年轻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在强化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岗位交流、借用和调配等多种手段,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着力缓解人少事多矛盾。(三十七)加强财政调研和财政宣传工作。紧扣财政中心工作,围绕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中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年度重点课题调研,组织各科室、各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重点开展五象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模式)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财政政策、财政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和加快“三农”发展的对策、财政支持扩大内需的政策、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对策等课题工作。继续做好财政简报、财政工作、金融动态、财政参考信息和财政调研报告的编撰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报送工作,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在打造“五个财政”、推进“四大建设”、“六项工作”方面的政策措施及成效,推动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再上新台阶。(三十八)加强政务协调、文秘和后勤管理。加强向财政厅、市委、人大、政府、政协办公厅汇报,加强与市直部门、各县、城区、开发区的联系沟通,争取各方面对财政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促进局机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完善公文管理制度和OA系统,进一步提高办文效率;进一步完善绩效考评制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机关政令畅通;切实加强公文办理的审核把关工作,提高公文办理质量;加大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打造透明财政;加强财务管理与监督,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制度,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强化制度建设,促进机关后勤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好物业、车辆管理及安全生产、机关食堂、公共节能等日常服务保障工作。继续做好老干部工作。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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