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调研报告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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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调研报告七篇篇一【摘要】开展全面的资产清查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文分析了资产清查工作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更好的发挥资产清查的作用提出了几点建议。【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管理 资产清查所谓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是指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根据专项工作要求或者特定经济行为需要,按照规定的政策、工作程序和方法,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账务清理、财产清查,依法认定各项资产损溢和资金挂账,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状况的工作。由此可见,资产清查可以真实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及财务状况,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1 资产清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1 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清查核资中发现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账表不符、账实不符的问题较为普遍,这与财会人员的更换频繁,业务素质不高有很大关系。一些财会人员只管一般的核算而忽视资产管理;岗位更换频繁,业务素质不高,业务不熟悉,严重影响了清查核资的质量和进度。1.2 账务处理不规范大多数单位存在着购置固定资产不走政府采购程序,自行采购的现象。固定资产毁损、报废、调拨时,不按规定的程序报经审批,自行处理,不严格履行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程序,财务处理不规范。如购置固定资产时只列支出费用,不记固定资产账;上级调拨的资产,既不入账,又无专人管理,有的甚至长期由私人使用;资产报废、毁损的,没有及时按有关规定进行核销处理,仍将其长期挂在账上。1.3 资产处置随意性大有的单位擅自处置国有资产,存在资产报废、调拨手续不全且未按规定报经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审批;对应当通过资产评估的资产,未经评估,低价处置;资产处置收入不上交财政等。1.4 资产清查工作认识不足相当一部分单位存在“重预算、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问题,管理意识淡薄,部门管理混乱,不重视资产的使用效益。有些价值较高的资产在某个项目中仅使用几次之后,后大部分时间处于闲置状态,经济效益低,资金以设备形式固化,失去流动性。2 对资产清查工作的几点建议2.1 加强会计人员培训,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各单位应切实提高财会人员业务素质,加强财会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加强单位财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除财务会计理论、与日常工作相关的实务等基础知识的培训以外,还要注意资产管理知识培训,使财会人员在业务知识和和管理能力上与时俱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业务水平及实务工作能力。同时,财会人员要进一步加强责任心,规范会计核算,积极主动地将财务工作和日常资产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资产变动及时在账务上进行相应处理,从而杜绝账外资产的存在和损失挂账的发生。2.2 建立完善的资产清查制度,保证资产的完整性、真实性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资产清查制度,将清产核资工作作为经常性的自查工作来做,使之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做好单位的“大管家”。为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可采取以下措施:一是要建立定期清查制度。各单位(部门)至少每年年终应对资产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核对,对资产盘盈、盘亏的情况,应编制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以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对资产结构和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查明固定资产有无使用不当或长期闲置等情况,盘活存量资产,防止积压闲置;对资产管理工作规范,成绩显著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予以表彰,对资产管理不力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予以批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建立重点抽查制度。各单位的财务部门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对资产使用重点部门进行重点抽查核对。做到账、卡、物相符。三是建立离任核查制度。单位领导或资产使用、管理人员离任时,要组织资产核查工作,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确保人走账清,防止资产流失。四是建立中介机构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制度,即请社会中介机构对自查结果进行专项审计。各单位向财政部门上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报告,应当包括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2.3 融入现代化管理理念,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效率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事业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事业单位正常运行的基础。随着网络技术的深入发展和普及,为单位各种管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的理化基础,也是固定资产管理科学化、信息化的重要条件。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好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对数据进行分类、统计、汇总,建立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为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现代化提供强大的可行性依据;充分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加强对资产数量和质量的监控,将单位的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结合起来,将资产管理与资金结合起来,将资产的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结合起来,及时记录、反映单位的资金运作情况及资产存量和变量,实现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真正发挥存量资产的效能,避免资产的流失。2.4 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规范资产管理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进行查漏补缺。对本次资产清查中漏报和错报的资产、资产盘盈、各项资产损失、资金挂账以及往来账款等进行清理核实后,按资产清查规定申报处理;对本单位内部执行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落实,促进各部门按制度办事;对本单位各项内部 管理规定进行全面的清理,按国家现行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逐步建立覆盖资产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防止“前清后乱”。在制定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中,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审批权限等内容,要严格执行财政部有关规定。充分利用资产清查各项数据资料的分类,认真分析资产管理中的“弱点”和“盲点”,提出对策建议和整改措施,形成综合报告,为以后的资产管理夯实基础,使本单位资产管理水平迈上新台阶。同时,要对在资产清查中新形成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形成档案,按国家制定的有关会计档案等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固定资产清查是事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资产的清查,可以摸清“家底”,发现固定资产管理中的“漏洞”,防止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产浪费及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并有助于保证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潜力,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参考文献:1刘向群.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几点认识, 财会月刊,20072李文英.固定资产清查之我见J.科学与工程技术, 2008(6)篇二近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对于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存在着诸多的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固定资产管理重视度不够一些单位由于领导的重视程度不够,对固定资产疏于管理。财务人员疏忽,漏记固定资产账的现象时有发生。单位领导或资产使用人发生调离、调整、退休等事项未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固定资产管理手续不严密固定资产管理程序不健全,资产清查、盘点不严格,购置资产不履行必要的手续,只在会计账面上做出反映,没有专门部门和专人进行管理,缺少实物管理登记台账,固定资产领用手续不完备,固定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固定资产处置时,不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自行处理。对固定资产不进行定期的清查盘点,部分固定资产早已不存在,甚至不知去向,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三、固定资产有账实不符现象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主要表现在会计信息不真实、不及时,无法真实反映和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相差甚远。有的资产早已购置使用多年,却没有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登记入账;新购置的、调拨的固定资产不登记入账;有的固定资产早已报废,却没有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上仍大量地反映。四、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在购买固定资产的时候,对必须进行政府采购的固定资产范围、种类认识不深,导致在固定资产购置过程中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严,单位违规自行采购。部分固定资产采购后没有及时配置,造成长期闲置浪费。针对以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因素,为有效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应加强以下几点: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改进固定资产管理主要领导应明确资产管理的责任,增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意识。单位内部要设置相应的资产管理岗位,明确责任人及职责范围,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台账,完备实物信息资料,对固定资产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财务部门入账登记的新增资产及时进行核对、确认。对各类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等要做到心中有数。2、健全会计基础核算,加强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财务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严格执行有关财经法规、规范和完善账务处理,做好固定资产管理的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业务流程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账账、账实相符。对各部门管理使用的资产由具体保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财务部门备查。加强固定资产购置、调拨、领用、处置等流程的管理,并按照国定资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报批手续和账务处理。单位领导或资产管理人、使用人员调离时,要组织核查,办理资产移交和监交手续,防止资产流失。3、健全会计信息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真实性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真实、及时,能有效控制固定资产实物,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数量和增减变化情况,固定资产按照财务制度规定登记入账,新购置的、调拨的固定资产及时登记入账;报废及时做报废手续,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才能相符,保障了固定资产的真实。4、管理部门互相联动,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财政、纪检等部门应相互联动定期组织开展资产清查,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对于账实不符的,历史遗留问题的,厘清责任,解决问题,做好清查工作,集中进行账务处理,使各单位正真做到账实相符,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固定资产管理有序合规。篇三笔者在从事行政事业单位审计过程中,发现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归纳总结主要表现为六个方面,并针对些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房屋产权存在瑕疵,可能因为人事变动、年代久远等原因造成此类国有资产流失。部份行政事业单位在外地设立驻外机构时,以职工个人名义购买住宅作为办公地点,未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可能因为人事变动、年代久远等原因造成此类国有资产流失。(二)国有资产租赁价格严重偏离其公允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损失严重。由于房屋租赁价格不像其他商品明码标价,在国有资产租赁过程中操作空间较大、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租赁收入多少与产权单位和领导个人利益相关性不强,国有资产租赁价格普通低于同类个人资产的租赁价格,一般差异约 1.5-2 倍,有的甚至达到 3 倍左右,造成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损失较严重,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平,容易滋生腐败。(三)国有资产存在闲置。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租赁收入多少与产权单位和领导个人利益相关性不强,部份单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对固定资产以自用的名义不予以充分利用,也不出租,造成资产利用率不高。(四)固定资产费用化,形成账外资产。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和清理手续复杂,造成部份行政事业单位购买固定资产时选择费用化而非资本化,形成账外资产。(五)部份国有商铺资产无单位管理,造成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流失。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地址变更,前后任单位办公楼交接后,部份商铺未交接,形成两不管,造成此部份国有资产长期被原租户占用,无人收取租金,造成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流失。(六)往来长期挂账,未进行及时对账、清理和清收。部份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往来长期挂账,有的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经办人已更换,5 年、8年、甚至 10 年以上无人问津,成为呆账、死账,最后只能不了了之,造成国有资金流失。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的审计建议(一)针对房屋产权存在瑕疵的问题,建议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此类资产进行登记在册后,拟定全市统一方案,进行产权变更,以防止因人事变动、年代久远等原因造成此类国有资产流失。(二)针对国有资产租赁价格严重偏离其公允价值,造成国有资产租赁收入损失严重、国有资产存在闲置、部份国有商铺资产无单位管理的问题。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将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可出租资产信息进行调查登记,归类管理,全部实行对外公开拍租,大型资产可单独组织拍租,对零星资产可按到期时间分期进行批量拍租,拍租前进行广泛宣传和公示,做到应收尽收,以提高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维护社会公平,杜绝腐败。(三)针对固定资产费用化,形成账外资产问题。建议全市统一制定相关制度规定将达到一定金额标准的资产计入固定资产核算,对达不到固定资产的标准的使用年限达到 1 年的资产进行备查登记管理,所有资产每年至少盘点 1次。(四)往来长期挂账,未进行及时对账、清理和清收的问题。建议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定期对往来账户进行核对、清收,做到应收尽收,以免形成呆账、死账,造成国有资金流失。篇四近年来,我局在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审计时发现,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着不规范现象。一、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一)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存在账实不符的问题,有的单位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有固定资产相差甚远。具体表现为:一是资产购置使用多年,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登记入账;二是新购置的、调拨的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三是有的固定资产已报废,没有及时完善报废手续。(二)固定资产购置程序不合规具体表现为: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政策;二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未经批准自行采购的行为。(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一些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不到位,具体表现为:一是缺少固定资产实物登记账或台账;二是资产领用及保管手续不完备,或者根本不进行登记;三是资产清查、盘点不严格,未进行定期的清查盘点;四是固定资产处置,未严格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自行随意处理。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建议(一)加强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执行现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已完工的基建工程、购入的固定资产、收到的捐赠资产等及时入账,并按照数量、金额一一登记明细账簿,编制固定资产卡片,确保账面上能真实、完整的反映单位的固定资产情况,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加强程序管理。一是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必须报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政府采购;二是未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资产采购,单位应采用比选形式采购;三是未纳入预算的固定资产,也不得随意采购,确实是急需使用的,必需经相关部门批准。(三)加强外部监管。相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各单位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固定资产的购置、领用、处置等程序是否合规,账实是否相符等,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篇五近年来,随着新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继颁布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不断完善。但是,笔者近期在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单位未能严格执行上述文件,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下列问题未引起重视。(一)固定资产未明确专人管理。部分单位重财务核算、轻实物管理,固定资产未明确专人管理,资产实物管理缺乏专业性。(二)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未建立。部分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长期未建立,对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及处置未作具体要求,固定资产也未实行卡片登记管理。(三)固定资产长期账实不符。部分单位长期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固定资产长期账实不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解决上述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专人管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应进一步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固定资产日常管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各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设置“固定资产卡片”,按照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等进行明细核算,做到固定资产账卡相符、账实相符;三是进一步督促单位对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财政部门应督促各单位每年至少清查盘点一次单位固定资产,对清查盘点发现的盘盈盘亏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报批后及时进行账务处理。篇六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指由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在法律上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包括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资产。根据上述定义,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是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会计处理中,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通过固定基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科目核算,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购入或者自行建造房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出售或者处理掉房屋时,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固定基金”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资产净额。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分为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行政任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所占有、使用的资产。经营性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大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属于非经营性资产。将闲置的办公用房对外出租就是将其从非经营性资产转换为经营性资产。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也出现部分办公用房闲置的情况。对于闲置房屋,部分单位采取了对外出租措施。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出租有三重积极作用:对于出租者而言,可以充分利用闲置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为社会提供就业机会,利用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弥补单位经费不足(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对财政部门而言,在现行预算管理体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将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可减轻政府财政预算资金压力;对于承租者而言,可以获得就业机会及经营收入,为社会提供服务等。笔者审计发现,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出租管理中存在一些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应引起相关管理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一、存在问题1.房屋出租未履行报批程序。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管理,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的原则,实行国家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虽然房屋等建筑物的使用权、管理权归属于它所占有的行政事业单位,但其所有权在法律上是国家的。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报批,擅自决定房屋出租事项。2.房屋出租收入管理不规范。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行政事业单位的全部收入与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部分行政单位没有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单位年度预算,统筹管理,不符合预算编制和执行的规定。此外,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房屋出租收入属于国有资源和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财政预算管理中的政府非税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取得房租收入后未上缴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直接将其坐支,用以弥补单位经费等。更有甚者,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贴补贴。3.房屋出租收入漏缴相关税费。有些行政事业单位认为,房屋出租的租金收入已经上交财政非税收入专户,那么出租收入的相关税费是不是可以不用缴纳了。还有一些单位为了少缴税费,在收取房租收入时发票使用不规范,以外购非正规收款收据、统一收款收据来代替房屋出租专用发票,或开具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收据,逃避了国家的税收,造成国有资产变相流失。4.未按规定缴纳经营性国有资产占用费。行政事业单位改变办公用房等国有非经营性资产的用途,用于对外出租等,每年应按照经营性国有资产原值(或评估值)或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清查价值的一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占用费,财政部门纳入非税收入统一管理,用于办公用房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截留“非转经”国有资产占用费,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和财政非税收入“体外循环”。5.房屋招租管理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房屋交给了地方投融资平台用于抵押贷款,但房屋的使用权、出租权、管理权仍然在各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管理,没有对各单位的房屋出租进行统一管理。二是对外招租信息不公开,对承租方的确定不是采用公开透明的招标方式,而是采用个别确定的方法,造成出租价格偏低于市场行情,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三是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的合约时间过长,有的甚至在 5 年以上,但没有约定合理的租金增长条款。二、管理建议1.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应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2.行政事业单位应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要求,将房屋出租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在上一年度年末根据下一年度预期房租收入作出收入概算,逐级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在财政部门正式批复预算后,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安排包括房租收入在内各项资金。3.行政事业单位出租房屋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和房产税。同时,对于出租行为,还应按税收相关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等。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养成积极纳税、收支两条线的意识,在缴纳出租收入的相关税费后,再将其缴入财政非税收入专户。同时,税收部门应加大房产税等税费的征管力度,防止税收流失。4.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应坚持有偿使用的原则,每年应按照经营性资产原值(或评估值)或财政部门确认的资产清查价值的一定比例向财政部门缴纳占用费,财政部门纳入非税收入统一管理。财政部门可以在收到行政事业单位上缴的房屋出租收入后,根据申请,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国有资产占用费后的余额统筹安排出租单位的支出预算,这样不仅有利于强化对出租单位的预算管理,还有利于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5.地方政府要研究出台统一的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对房屋招租、租赁期限、租金收缴、相关责任等进行规范。并定期检查房屋出租单位的出租情况及出租收入的管理使用情况,对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篇七近年来,审计中发现一些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对资产管理认识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及缺少监督等原因,造成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一、固定资产管理体制不健全,没有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机制,有的单位未设专职资产管理人员,有的单位存在实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脱节现象。二、购入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直接列支费用,尤其是对于房屋建筑物不能及时进行产权登记,造成产权拥有者与资产使用者责权不清晰。三、上级下拨,其他单位捐赠的固定资产未能按要求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致使双方单位都存在账实不符现象。四、盲目购置固定资产,购买以后没有使用或使用效率不高,存在闲置浪费现象。五、有些单位对固定资产不能做到定期盘点,导致资产账实、账账不符。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如下:一、从思想上重视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把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作为考核领导干部和每一个管理人员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二、财政部门应不断完善固定资产核算制度,加强监管力度。三、行政事业单位应制定完善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使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落实到实处。四、加强对固定资产定期和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工作。五、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六、建立闲置资产调剂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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