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信用体系建立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4776747 上传时间:2020-01-1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村镇信用体系建立工作意见.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村镇信用体系建立工作意见.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村镇信用体系建立工作意见.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村镇信用体系建立工作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加快推进市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加快推进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县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就开展创建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原则和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健全机制、科学规划,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改善服务、支农惠农”为原则,进一步整合农村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信用电子档案,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信息征集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培育并提高农村信用意识,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促进金融机构增加对“三农”和城乡统筹的信贷投入,形成集“信用惠农、信贷支农、服务便农”为一体的支农惠农体系。二、主要内容(一)夯实农村信用基础,健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采集机制。建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加快推进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信用电子档案建设。人行县支行要组织各涉农金融机构,依托全省统一的农村企业和农户信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不断提高农户信用档案的规范性和科学性,逐步拓展信用信息采集面,加快信息共享进程。县农办、县农经局等部门要积极支持,配合做好农村经济主体非银行信息的采集工作。团县委要牵头继续扎实推进“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支持农村青年创业。从XX年起,利用3年时间力争实现对全县有信贷关系和潜在信贷需求的农村经济主体建立规范化电子信用档案;实现农户信用档案建设的全覆盖;信用户、信用村、信用镇(街道)评定工作全覆盖。(二)构建农村信用框架,完善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机制。人行县支行要牵头制定农户信用评价和电子档案管理办法,逐步完善和规范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工作,积极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参与第三方外部评级,不断提高信用评价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完善“信用户、信用村(社区)、信用镇(街道)”的评定机制和办法,全面推进信用镇、村、户建设。(三)应用信用评价结果,强化农村地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人行县支行、县财政局等部门在制定出台各类惠农支农政策时,要充分利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结果。涉农金融机构要在信贷管理中广泛应用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健全农村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并依据信用等级给予政策倾斜。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积极推动信用信息产品在社会各领域普及应用,将银行信贷约束与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要求有机结合,使重视信用的企业和农户切实得到优惠与便利,使失信者处处受到制约。切实加强对守信典范和失信典型的宣传或公示,引导农村经济主体增强守信意识,培养良好的信用行为。(四)提高农村信用意识,加大对农村地区的信用宣传教育力度。要联合各方力量,在农村地区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农村金融基础知识,提高农户对现代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识,不断增强农村企业和农户的信用意识和风险意识,提升和改善农村地区整体信用环境。三、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是加大金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和具体体现,对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有关部门、涉农金融机构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人行县支行行长任组长,县农办主任、县农经局局长、人行县支行分管副行长、农村合作银行行长任副组长,辖内各涉农金融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行县支行),人行县支行分管副行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三)明确工作职责。县级有关部门在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职责为:人行县支行牵头负责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具体工作,协助做好督促工作。同时,加强对全县农户信用信息数据管理,提供金融机构查询使用,并按照审慎原则,逐步为有关部门提供服务;制定农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和信用户、村、镇(街道)创建管理办法,对农户信用等级、信用村、镇(街道)实行统一管理;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投入,鼓励和支持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县农办、县农经局等部门负责制定、落实对信用农户、信用镇、村的扶持政策;及时提供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农村经济主体的相关信息,协助金融机构建立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档案;结合本部门职责,注重对农村经济主体信用评价结果的开发与利用,推动评价结果在支农资金、农业项目开发等方面的应用。县农村合作银行要认真做好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信用信息采集、评价等基础工作,完善农村企业信用档案,按照数据接口规范,完整、准确、及时地录入全省统一的农村企业和农户信用电子信息管理系统。各涉农金融机构要充分利用信用评价结果和信用信息平台,对信用良好的农村经济主体在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充分发挥信用引导信贷资金的正向激励作用;要因地制宜地开发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担保方式,不断拓宽支农服务范围,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四)建立考核机制。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进展情况统计报告制度,并抓好相关工作的督促落实,各单位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情况要作为年度考核或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建立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各有关部门新农村建设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努力提高县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的实效。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