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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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地方发展现代农业工作意见各村、有关企业: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的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镇现代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特制定本政策意见。一、稳定粮食生产1、实施粮食补助政策。列入县级粮食生产示范基地建设的村,每个村补助3万元;为鼓励农民种足种好早稻,对XX年种植早稻10亩以上且完成早稻订单任务的种粮大户,每公斤给予补贴0.16元。2、鼓励农业“两区”建设。凡列入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村,经县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每亩补助50元。3、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当年新建机耕路,每米补40元;当年新建水泥渠道,每米补30元;当年新建标准机埠,每只补4000元。上述项目均须申报同意并经验收合格。列入全国小农水建设项目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工程,县级以上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镇、村各承担50%。4、积极推广机械插秧技术,提高粮食复种指数。经县农业部门认定的育供秧中心,每家补助1万元。二、发展主导产业1、实施种子种苗工程。对种养业大户引进优质高效新品种(含粮食、畜禽、水产、果树等),按引进额的15%给予补助(最高补助5万元)。2、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对当年新增为省级、市级、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示范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奖励5万元、3万元、1万元;对当年新认定为省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精品园)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当年认定为省级无公害农产品的企业,每家奖励1万元。3、提升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并通过县级验收的,每家奖励0.4万元;当年被认定为县、市、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和3万元。4、鼓励参加各类农展会。参加省、市、县级展销会的加工企业,每家每次分别补助0.6万元、0.4万元和0.2万元;农产品展销获省级、市级奖励的,每只分别给予奖励0.5万元、0.2万元。5、做好动植物疫病防控。防疫费用由镇财政全额承担,春季灭鼠物资由镇财政全额承担。6、做优做强畜禽养殖产业。鼓励麻鸭生态养殖,对禁养区外的养殖户,新建标准化沉箱式围网,经申报立项,每米补助30元;对列入县级畜禽排泄物治理项目,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农业企业或养殖户,按县级补助款的50%给予配套补助。三、推进“兴林富民”1、绿化建设。对成功创建省、市、县级森林村庄或绿色生态村的,分别补助3万元、2万元、1万元。2、林地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励林地有序流转,以村为单位流转林地200亩以上,经县林业部门立项并验收合格的,每个村奖励3万元。3、森林消防。根据各村对山林防火工作重视情况、护林员和监督员落实情况,以及山林火灾发生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后,再按山林面积多少分组确定奖励额度(具体按照福全镇森林消防责任状和护林员队伍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四、实施“清水工程”1、当年河道砌坎,经县镇两级验收,标准河坎每米补助40元,生态型河坎每米补助100元。2、河道清淤项目经立项批准和验收,每立方米补助3元。3、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山塘水库整治,按县级补助额的30%给予配套。4、河面保洁继续进行招投标,实行承包责任制。小流域保洁按县补贴标准给予30%配套。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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