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管控工作通知.doc

上传人:jian****019 文档编号:4728083 上传时间:2020-01-12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1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土资源管控工作通知.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国土资源管控工作通知.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国土资源管控工作通知.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土资源管控工作通知为全面做好我镇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遏制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的发生,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和省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管理和耕地保护责任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省、市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暨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活动,镇政府成立创建土地执法模范镇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各村要成立创建土地管理模范村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村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村组干部为土地监察信息员;要深入宣传国家的土地政策,从严把好土地“闸门”,牢固树立“动土有据,守土有责”的意识,坚持做到“护土有方,用土有益”,不折不扣地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决不能触动擅自用地这条“高压线”;各村要建立土地巡查制度,对土地利用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要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镇有关部门,最大限度地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制止、早上报”。镇国土资源部门、村镇建设服务站要依据各自的职能,各司其职,划分责任区域,落实责任人,要按照全覆盖、无间隙的要求,加大管理区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发现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要立即责令停工并予以调查上报,同时通报各村及时处置到位,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当事人是党员干部或机关工作人员的,及时告知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镇政府将于每月底召开由镇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服务站和联合监管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土地管理工作例会和创建土地管理执法模范镇领导小组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考核通报各村当月土地管理工作,部署下一步任务。每年年中、年底组织对各村(居)创建工作进行考核。二、严格管理,依法依规使用国土资源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土地的使用和管理,严格禁止以租代征(占)的方式出(转)让集体土地;严格依据农业部、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等规定要求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养殖;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承包土地上挖砂、取土、堆放沙石、废弃建筑物、固体垃圾等。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全面实施非农业建设用地许可挂牌制度,无闲置、撂荒土地。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分期补偿、克扣、挪用被征地农民补偿款现象。规范涉土信访工作,严禁出现集访、重访、越访事件发生。加大土地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不制止且隐瞒不报的,要严肃追究各村主要负责人的责任。今后凡因工作不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不及时、不到位,导致矛盾激化升级,引发集访、越访事件的,特别是引发赴省到京上访,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将该工作纳入到村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取消所在村(居)及负责人的评优评先资格。三、严格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各村要保证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和进行畜禽养殖,以及其他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各村要明确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人,将保护任务落实到组、分解到户,并在土地所有权证书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中说明。四、严格申请条件,强化宅基地管理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把握宅基地申请条件,规范宅基地申请报批程序。农村村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必须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国土资源部门和村镇建设服务站审查,经镇政府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市规定的标准,即1-4人户宅基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5人以上户宅基地每户不得超过135平方米。居民宅基地范围的住房和附属用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房屋进深必须符合村镇建设规划的要求。凡超过批准数量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居住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严禁建新不拆旧。五、严肃法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各村(居)是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法定责任主体,各村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情况负总责。认真履行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制止、及时上报和迅速拆除各类违法建设,自觉执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不发生违法用地现象。镇落实土地执法监察责任与干部任用相挂钩制度,对有重大违法占地案件、涉土信访的村,除进行通报批评外,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一定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本村区域内发生土地违法、违规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土地违法行为不制止或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隐瞒不报的,对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采取“以租代征(占)”等方式进行非农建设的,将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第15号令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各村、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调控政策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土地资源保护与管理的重要性,切实做到合理利用宝贵的土地资源,从严把好土地“闸门”,不折不扣地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到实处,科学有效的使土地发挥更大的经济效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全面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第 5 页 共 5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管理文书 > 工作总结


copyright@ 2023-2025  zhuangpeitu.com 装配图网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18123376007

备案号:ICP2024067431-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466号


本站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装配图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装配图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