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法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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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法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8 篇5 月 20 日至 26 日,州政协根据年初重点工作计划,组成调研组分别对 xxxx 等县市创建平安县市法治县市情况进行了认真深入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州委、州人民政府在 x 年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州工作五年规划(x 2020 年),并相继制定了法治 x 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等相关文件,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十县市、州级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以平安县市、法治县市创建为抓手,以再夺“长安杯”为目标,广泛、深入、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创建工作。(一)依法执政能力不断提升全州各级党委牢固树立“抓法治就是抓发展,抓法治才能促跨越”的执政理念,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保证宪法、法律和法规全面正确执行。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四不决策”制度,提高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和依法办事能力;州委研究出台州委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把依法治州和普法工作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了 x 年全州综合绩效考核。在今年的州、县市、乡镇党委换届工作中,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的法治意识;州委紧紧抓住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督促和监督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依法治州政治责任。(二)科学民主立法有序开展在 x 报上公开向社会征集 x2021 年立法项目,科学合理制定立法规划(计划),形成了 x 州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x 年颁布实施了xx 省 x 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了xx 省 x 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通过了x 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试行),州人民政府对x 彝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州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加强执法检查、宪法宣誓、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工作;州、县市政协切实加强依法治州工作的民主监督。(三)法治政府建设全面加强全州依法全面推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网上电子审批、“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服务,完善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科学编制出台了x 州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x 2020 年),完善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制和备案审查机制;修订了x 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立了以政府为主体,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了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法院监督,加强了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强化了社会监督,全面推进了政务公开。(四)司法公正全力推进全州干部,尤其是政法机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等四项改革试点,完成员额法官、检察官遴选;法院、检察院经费保障纳入省级统管,完成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套改和入额法官、检察官等级确认;制定了关于建立 x 州化解“执行难”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等系列文件,推动解决“拒执罪追究启动难、执行拘留收押难、执行协助不到位、执行冲突协调难”等突出问题;深化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活动;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五)社会治理深度强化一是深入推进矛盾预防化解机制建设。出台了x 彝族自治州行政应诉工作规定,姚安、牟定、禄丰、南华四县建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全州推广交流 x 市大调解中心化解矛盾纠纷的经验,健全完善县市、乡镇、村、组“四级”联排的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体系和强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相互衔接的多元化调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形成了州、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二是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网、城乡社区治安防控网、单位行业场所治安防控网、特殊人群和重点人员治安防控网、公共安全视频防控网、信息网络防控网“六张网”立体化建设。全州各级财政共投入 1.57 亿元在公共区域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探头 4415 个,基本实现全州城乡公共区域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全覆盖。牟定县以“一村一警一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机制建设为切入点,开展农村社区警务模式改革,建设以“微波视频监控、微信守望平台、微片区联防、微巡防队伍、微实战警务、微群众服务”为内容的“六微”警务机制,划定警务圈,筑牢防控网,实现“社区快警务”。三是不断夯实综治基层基础。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各县市、乡镇、村(社区)、组、户“五级”积极探索推行综治“互联网+”应用,全州组建网群 51925 个、689434 户,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大姚县把党支部建在小区,破解党员 8 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缺失和小区综合治理难两大难题,实现平安创建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共创双赢。二、困难与问题(一)认识上有差距四大战略“四位一体”,相辅相成、相融相通,有的县贯彻“依法治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在同部署、同落实、同担责上未能做到同步进行,同频共振。二是“平安彝州”是“法治 x”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既不能相提并论,又不能割裂开来,部分县市将二者的关系看作并列关系并分割开来对待。三是“建设”是全面的整体的,而“创建”是个体的、单元式的细胞工程,是建设的重要抓手,“牵一发而动全身”,少数县将创建视为建设,用创建替代全面建设。四是法治文化与法治宣传教育常混为一谈,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未能清晰地区分开来。(二)法治和德治结合不到位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重点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到位,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及其建设只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道德教化作用被忽视,法治与德治尚未做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三)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社会自治作用发挥不够法治建设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只有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提高、法律信仰得以确立、法律权利得以保障、法律诉求得到满足,才能实现依法治州。当前,社会自治作用发挥不够,群众及民间组织的参与热情不高,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潜能没有得到较好激活,一定程度缺少了“源头活水”。(四)队伍建设员额少,经费保障不到位政法专门机关人员编制少,立法队伍缺乏专业人才,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偏少,司法队伍执法水平有差距,入额法官、检察官比例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人民调解员队伍、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发展不足;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尚未健全。州委已将法治专门人才的选拔培养纳入全州人才队伍建设整体规划,但还没有正式启动实施。公、检、法基础设施和装备经费保障不完全到位。(五)创新力度不大,发展不平衡创新是发展战略、亦是时代特征。在调研中发现,少数县平安县市创建按部就班,缺少生机与活力,综治工作没有太多新内容新举措,台账资料缺少新痕迹,法治县市创建内容单一,宣传发动未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尽知,资源整合力度不够,工作更多停留在政法机关上,各行各业同创共建势头不尽人意。条块差异性大,县级党政机关与乡镇、农村从认识到工作,责任感与忧患意识都有较大差别,农村与乡镇弱于机关。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普法宣传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建设,政法机关硬件建设,发展均参差不齐。三、意见和建议(一)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法治 x 建设党的领导是法治 x 建设的关键,依法执政是法治 x 建设的核心。各级党委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依法治州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强化党委政法委职责,完善党委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法律顾问制度、重大决策法律咨询和合法性审核机制,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大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力争备案及下备一级工作实现全覆盖;要加强领导干部法治能力提升工作,强化法治县市建设政绩考核制度,切实把法治县市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和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要及早启动法治专门人才培养机制,实施法治专门人才建设规划;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规范党委立法建议程序和立法报批制度,统筹推进人大为主地方立法。(二)以平安县市创建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 x 建设调研中发现非法集资、融资等经济问题,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农田水利山林坟地矛盾纠纷,农村建房等土地问题,公平公正及时全面到位落实各种惠民政策,如新农保、新农合、退伍军人优抚,婚丧嫁娶、宗族势力,邪教渗透蔓延、困难群体帮扶、物流业规范、酒驾醉驾、电信诈骗、医闹、校园安全、传销防范打击、流动人口与外出务工人员教育等社会问题,辑枪辑暴、反恐、黑恶势力打击等专项问题,审判机关执行不能问题,司法大调解中心调解实效不尽一致问题、警力不足辅警待遇差问题、群体访及非法上访问题,“两抢一盗”社会治安问题,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维稳问题,道路交通安全问题,形式主义等十二个问题是平安县市创建中最突出的问题,重视并处理好这些问题,是解决平安县市创建的关键,同时,也能够为法治县市创建奠定坚实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提供有力保障。(三)以道德建设为切入点推进法治 x 建设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手抓,两手都要硬。要切实加强道德建设,着力推进诚信 x 向持久厚重方向发展,千方百计创新和完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在法治文化建设中要注重道德建设活力,艺术创作、媒体专栏、法治基地等各种法治文化建设要把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化作用同时融入,要以道德讲堂为载体楔入法治教育,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尊德守礼社会风尚。(四)以全面提升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为着力点推进法治 x 建设一是要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要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坚持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重,制定科学合理的司法工作规范,完善执法办案程序规则,提升办案质量,健全错案纠正责任追究机制;要规范司法机关自由裁量权行使,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改革。二是要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全面推进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以及裁判文书等各方面的司法公开,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构建司法公开信息平台;推行网上立案、信访答询等网上诉讼服务,建立案件流转、执行信息网上查询系统,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录播和裁判文书公开;健全完善人民陪审员和人民监督员制度,积极发挥“两员”在参审和监督中的作用;完善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群众旁听庭审、司法听证、新闻发布等制度;健全和规范司法机关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制度。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长效机制。推进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和检察院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等窗口建设,为群众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立健全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刑事赔偿制度,做好司法救助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加大对社会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司法救济。四是要进一步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要编制好“十三五”地方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用好用足用活地方立法权,推动x 彝族自治州城乡违法建筑查处办法尽快出台实施,使之成为新立法法实施后州人民政府首部规章;要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以牟定县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典型引路,积极探索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检、环境保护等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确保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90%以上;要加大普法工作力度,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敬畏法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五)以加快发展为根本全力推进法治 x 建设法治属于上层建筑。法制建设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劳动者素质,构建起公正、完备、服务人民的法律体系和富强、民主、文明、开放的和谐社会,建设好法治政府,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市场经济更具活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更好发挥作用。为此,必须遵循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规律,凝心聚力,加快经济发展。“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要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围绕州委工作重心,扎扎实实推进依法治州,在平安 x 法制 x 建设进程中交出人民群众安全感强、满意度高、幸福指数好的合格答卷,法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工作安排,今年 6 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成调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华带领下,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实地走访了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等单位,召开了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区府办、区法制办等 19 个部门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区法制办专题工作汇报,征求了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乡镇街道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大幅提高。一是领导重视程度不断加强。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对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历来比较重视,每年根据省市考核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对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进行及时部署安排。为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水平,区政府与高校签订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合作协议,借助高校的师资力量,及时更新领导干部的法律知识储备,培养法治思维,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在重大问题决策、化解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从源头上把好法律关,确保政府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认真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的相关规定,区政府领导的出庭率为 100%,部门负责人出庭率为 91.8%。二是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以xxx 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xxx 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定、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制度的通知等文件为核心,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政府合同审查备案、行政执法监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方面加大制度建设力度,构建法制工作框架,建立起了完备有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逐年增加分值比重,促使部门、乡镇街道推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三是行政执法不断规范。对规范性文件实行“三统一”制度,三年来(x-x 年)共审查了 52 件规范性文件,有效地规范了抽象行政行为。实行政府合同报备案制度,确保政府合同的合法性,有效减少政府在商务活动中的法律风险。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执法案卷的质量,规范执法行为。大力推行行政复议听证审议制度,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结果的公信力。x 年以来我区的复议案件听证率逐年上升,最大限度地实现了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四是政府职能不断转变。深入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努力打造“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的“有限政府”。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了行政许可事项 248 项,取消了全部非行政许可,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办理时期,努力打造“高效政府”。切实履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职责,依据权力清单,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等事项,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化、透明化,努力打造“阳光政府”。x 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6213 条,受理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93 件,已全部办结,较好地保障了行政管理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法治观念有待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不是一项单项工作,它贯穿于政府组织、决策、执行等各个环节,是一项具有基础价值的体系性工程和系统运行模式。但在工作当中,一些单位对新形势下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其本质理解有偏差,在推进的过程中存在“形式化”、“口号化”的倾向。有的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发展改革中面临的问题,对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在面临一些难点棘手问题时,甚至错误地认为依法工作妨碍了发展。二是制度执行尚有差距。区政府已对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等工作建立了系统的管理机制,并组织了多次培训,但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仍有差距。一些单位在规范性文件送审时怕麻烦,不愿提交到法制办或不及时提交,导致有些违法内容出现在政府文件中。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秉公执法还不够。有些单位执法案卷不但质量差,而且在检查后整改落实不够到位,案卷质量经不起考究。有些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出庭应诉存在抵触心理,觉得自己坐在被告席上有损形象。三是行政执法存在一些不规范的现象。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依法行政意识不强,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执法过程中仍不同程度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调查取证不充分,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强,引用错误或者不准确的法律依据等。从我区历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是因为程序错误引起的。四是法治建设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我区在法治建设方面仍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特别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问责相对弱化,有些监督程序流于形式化和表面化,失去了监督的实效性和威慑力。联动机制亟待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涉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及监督制约等多方面,但有的单位片面认为法治政府建设就是就是法制办的工作,与其他单位关系不大;有的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合作精神,在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中,常常出现推诿、不作为等现象,造成整体工作水平下降。三、对我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行政机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有严格贯彻宪法法律的重要职责,是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主体。行政机关的执法水平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依法治国目标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决定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区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更加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发展改革问题,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发展改革难题,用法治规范保障发展改革成果。二是要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要改变依法行政与经济工作两张皮的现象,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推进,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每个环节。领导干部要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观念,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带头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办事,严格执法,自觉按照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的监督问责机制。要加大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本部门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发挥法律顾问的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要在全面总结以往经验基础上,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和督促检查机制、激励引导机制,把法治建设作为全区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提高分值比重,突出考评重点,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四是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要加强对执法工作人员的宣传教育,在传统的学法基础上,将 xxx 近年来发生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汇编成册,以案说法,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促使执法工作人员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和法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尤其对行政行为相对人的法治宣传教育。要围绕与群众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拆迁、劳动争议、环境保护、治安防范等问题以及社会关注的热点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使人民群众不但熟悉法律,懂得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更要改变以往信访不信法的局面。法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根据县政协 2018 年协商调研监督计划安排,4 5 月,县政协社法委在王安琳副主席的带领下,会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就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情况,深入岳阳、城北、长河源、李家、镇子、南薰等乡镇及 12 个行政村开展了专题调研,并赴 xx 省十堰市、武汉市进行了学习考察。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一、现状及成效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动平安和法治安岳建设、深化“七五”普法依法治县工作及推进基层民主管理相结合,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县农村基层法治化治理水平。(一)强化组织领导,基层法治责任落实。县委政府坚持把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工作纳入全县工作大局来谋划和推进,出台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的决定,制定了关于安岳县创建四川省法治示范县工作方案,对农村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治理工作体制机制。目前,乡村两级均成立了相应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村居健全了综治维稳室、调委会、治保会建设,聘请了法律顾问,成立了联合巡防队等,基层治理预警机制建立,群众表达诉求渠道顺畅,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落实起到了促进作用。(二)强化督查指导,基层组织网络完善。民政局着眼健全完善基层法治组织,加强对基层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督查指导,实现了全县 926 个村 52 个社区全部依法民主选举。加强对新当选的“两委会”班子法治和党建工作培训,形成了党组织领导、村(社区)委员会组织实施、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的自治机制。(三)强化日常管理,基层民主决策规范。围绕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全县村级事务决策从议案的提出、受理、议定和实施都纳入了规范化、程序化轨道;村(居)民重大事项民主议事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度健全,档案台账齐全完备,村(居)民参与村(社区)事务管理意识普遍增强。(四)强化村务公开,基层民主监督有力。全县基层村(社区)均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组建了村务公开、三资管理、工程项目监督小组,实现了村务公开内容明细化、公开时间统一化、公开程序规范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公开过程动态化,确保村务决策落实有效。(五)强化阵地建设,基层法治创建有效。县依法治县办、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的通知,按照村(居)组织健全、民主建设制度完备、法治建设扎实有效、法治宣传广泛深入、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措施到位五项指标要求,精心组织开展了法治乡镇和基层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了“组织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法治宣传深入、治理措施到位”的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局面,我县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法治县”,城北乡柳溪村、白水乡飞山村被国家表彰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有 12 个乡镇、36 个村(社区)受到省、市、县命名表彰,筑牢了基层治理法治化工作阵地。二、做法及启示(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夯实基层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健全农村普法工作机制。认真制定、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农村基层普法工作机制,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有专人负责法治宣传工作,村(居)民小组有法治宣传员,有“法律明白人”。二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扎实开展“法律七进”“特色三进”活动,结合开展“大走访”“三下乡”“法律服务进村到户,推进法治到基层”和“124”宪法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先后将中国梦安岳普法在行动农民常用法律问题解答青少年法律常识简明读本等普法书籍 25 万余册全部免费发放到农村基层家庭。三是丰富基层法治文化。以加强村级公共场所法治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为载体,全县村(社区)基本实现了建成 1 个法治夜校、1 个法治宣传栏或法治橱窗、1 个图书角(室)的目标,大力实施法治文化建设工程,先后编排法治文艺节目 10 余个,赴城北、岳新等乡镇开展法治文艺演出 10 余场次,建设法治文化广场 10 个、法治文化街道 19 条,建设法治农家大院、公园、小区等阵地 106 个,设立宣传橱窗、灯柱广告、仿古插牌等法治设施 4000余个,在全县基层普遍形成了自觉学法、遵法守法、遇事找法的基层法治环境。(二)加强社会管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夯实基层平安创建根基。一是做好面上治安防控工作。充分发挥网格员基层基础的首端作用,网格服务提档升级,群众对网格工作知晓率在 80%以上,满意度达到 85%;“雪亮工程”一期、二期 114 个镇村平台、515 个监控点建成投用;常态开展“红袖标”治安巡防,建有“红袖标”巡防队伍2070 支,开展常态和集中巡防 5 万余次,参加人数达 30 万人次。二是充分发挥特殊人群专项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重点抓好艾滋病人、吸毒人员、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病人等基层特殊人群监管工作,组织卫计、公安、民政等职能部门,及时收治好艾滋病人、收戒好吸毒人员、收容好具有肇事肇祸可能的精神病人,全力做好治安防范和农村治保工作。三是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工作。建立健全了村级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机制,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监督管理教育责任和矫正小组的成员责任,组织矫正人员参与村级法治教育和公益劳动,及时了解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和生活状况,为社区矫正人员提供相应的社区帮扶救助。四是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和发挥村级组织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责任和帮扶作用,对刑满释放的“三无”人员,及时提供必要的生产生活帮助,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出监所后有相应的生活保障,逐步适应社会生活,预防和杜绝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三)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面夯实基层维稳保障根基。一是调解工作组织网络实现了全覆盖。全县共建成各级各类调解组织1066 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 4048 人,建成范围涵盖家事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等多个领域的专业性调解组织。二是充分发挥了各类调解组织的职能作用。以村(社区)调委会为依托,重点做好基层矛盾纠纷的信息收集、报告、前期处置和调解参与工作,做到信息第一时间掌握、事态第一时间控制、矛盾第一时间化解,实现了小纠纷不出村(社区)、大纠纷不出乡镇,全面遏制民转刑案件发生,最大限度维护村(社区)和谐稳定。三是完善了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积极推动“三调联动”工作实践,着力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对接,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大力拓展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提升了调解员综合素质。四是创新了人民调解工作措施。先后组织开展了“矛盾化解多元推进、力促安岳大和谐”、“大下访、大化解、大稳定”等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把矛盾纠纷消除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了“双无”目标。x 年,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6355 件,调处成功 6253 件,调处成功率 98.1%,维护了全县基层社会大局稳定。近年来,我县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做法和成效来看,有以下启示:一是思想认识是基础前提。只有镇乡、村干部在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了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的重要性,真心实意接受这项工作,才能为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组织领导是必要保障。只有建设一支有力的基层法治化工作队伍,全面强化对法治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保障工作有效开展。三是服务群众是关键内容。只有把农村基层治理各项工作任务融入到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服务群众推行法治治理,在依法治理中强化服务举措,才能赢得群众参与,得到群众支持配合。四是真抓实干是核心措施。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点多面广,涉及内容宽泛,只有真真切切把每一项工作任务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日常工作细节中,扑下身子抓落实,才能促进工作取得实效。五是巩固提高是重要环节。只有不断巩固已有法治化工作成果、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才能确保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工作上台阶、上水平。三、问题及原因(一)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不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还比较淡薄,基层学法、用法、守法的氛围不浓,依法办事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还不强。究其原因,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部分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依法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人治思维依然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的能力仍然不强。二是法治宣传仍需加强。虽然普法工作已经开展了 30 余年,但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强,法治宣传的形式还不丰富,“谁执法谁普法”制度落实也不完全到位,特别是农村普法依然存在死角和盲点。(二)基层依法自治落实不到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由于村(社区)绝大多数工作精力被非主业所占用,多数乡规民约、自治章程、四民主两公开等民主法治制度不够完善、落实不到位,有的制度甚至在制定出台后就一直停留在纸面上,没有付诸实施。有些村(社区)仍然存在村(社区)事务公开不及时、财务支出不透明等现象,村(社区)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发挥不明显。基层自治组织干部队伍年龄老化、文化层次不高、法治意识不强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民主管理、依法治理的氛围还不浓厚。(三)基层法治力量依然薄弱。尽管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组建了“三团两队”(即政府法律顾问团、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团、义务普法宣传队和法制文艺宣传队),但受经费、待遇等因素影响,目前全县农村基层法治队伍仍然比较薄弱,村(社区)普遍没有专职法治工作人员,日常工作主要靠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机构、乡镇司法所以及综治维稳机构来完成,导致农村法治工作出现空档,有些村(社区)的法治工作已经出现停滞状态。(四)基层法治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基层矛盾纠纷依法调处机制有待完善。由于缺乏应有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不健全,导致大多数“老、大、难”纠纷和缠访闹访案件难以解决,工作只停留在表面上,停留在稳控上,没有从根本上依法解决问题。二是基层法治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责任追究的法律规定,一些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存在“同级监督不力、上级监督太远、自我监督落空”现象,导致许多失职、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处理。四、建议与思考(一)加大宣传力度,实现基层法治文化建设常态化。一是健全法治宣传机制。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普法工作成效纳入党委政府核心工作考核范畴,同部署、同量化、同考评、同奖惩。二是创新法治宣传形式。新建或整合法制宣传信息平台。通过编写通俗易懂的法律读本,组织法治文艺演出,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创建普法宣传阵地,开设农民(居民)法治学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律送到群众手中。三是壮大法治宣传队伍。可采取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出台政策扶持等方式,在农村和社区一线培育一批新型农民(居民)及社会名流人士组成法治宣传队伍,在农村(社区)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留守人员五类人群中遴选、培育一批“法律明白人”。(二)推进依法自治,实现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化。一是引导基层依法自治。把加强基层依法自治作为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任务,在经费使用和人才引进上给予倾斜。可由县级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村(社区)组织职责、工作运行程序和工作制度实施办法,推动依法治村、按章办事。二是充分发挥堡垒作用。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把握方向、模范带头、协调各方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配强基层组织领头人,引领基层工作依法开展。三是打造法治示范单位。及时总结和推广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示范单位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法治创建示范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树立标杆。(三)健全服务体系,实现基层法律服务供给多元化。一是健全法律服务。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设立村(居)“普法工作站”,吸收村(居)两委会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和社会志愿者等力量,加快健全村(社区)一级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尽快形成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达到村(居)治安秩序良好,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二是加快服务队伍建设。通过“三官一律”进社区、基层公开招录、上级下派挂职、政府购买公益性服务等方式,充实基层法治工作者队伍。(四)完善工作机制,实现基层矛盾纠纷调处法治化。积极打造和完善信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选优配强调解工作队伍,落实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以案代补政策及人民调解员工作津补贴,激发调解队伍工作积极性,促进调解组织作用发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成立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的医疗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对相关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业技术咨询服务。(五)强化法治监督,实现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透明化。充分发挥村级民主监督中各方面的监督力量,尤其是发挥好村民、村民代表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力量,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包括集体财产的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集体债权债务等方面的监督,确保基层群众能直接行使民主权利。探索建立村务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拒不推行民主管理或在推行过程中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权益的村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追究其责任法制建设工作情况调研报告5 月 11 日至 18 日,内司工委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xxx 带领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提高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思路,紧紧围绕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纲要、实施方案和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新要求,采取听取市本级和 5 个县市区共 83 个单位和部门的汇报,与参会的 100 多名单位负责人、人大代表座谈的方式,详细了解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能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标中省市的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围绕全面履行职责、优化行政职能、提升行政效能、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工作,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框架大体搭建起来,要素和能力也基本具备,围绕依法改善和提升我市平安环境、市场环境、生态环境做了大量的工作。一、平安环境得到进一步维护一是治安有所好转。严厉打击犯罪、严密巡逻防控和完善技防网络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对促进社会治安作用十分明显。渭城区建立了整合刑侦警力和数据资源的合成作战室,高质量建成了覆盖城区的“天眼工程”,组建了各类巡防队伍,全区今年刑事案件立案 394 起,较去年下降 37%;破案 276 起,较去年提升 18%,实现了重大恶性案件下降、可防性案件下降与群众安全感提升的“两降一升”目标。乾县通过巡逻防控抓获犯罪嫌疑人 18 人,破获各类案件 26 起;通过技防监控发现治安情况 78 起,发现案件线索 27 条,协助查破案件 15 起;通过便衣巡逻抓获现行违法犯罪人员 15 人,破案 21 起;全县的街面发案率较去年同比下降了 28.7%。二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初见成效。修订完善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了政府和部门的行政复议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些年的民商事仲裁有接近一半通过调解、和解结案,较好地发挥了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探索“和谐仲裁”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制,全市今年一裁终局率为 37.8%,为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 1861.48 万元。建立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了 29 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为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打好了基础。二、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落实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将市级部门审批事项清理后保留 192 项,精简掉了 36.6%,13 个县市区共取消 858 项、下放 87 项,将面向基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养老保险、低保救助、婚姻登记等 30 多项审批事项下放给镇办。推行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清单合法合规、符合实际,根据目录清单,市级部门共保留 4165 项行政职权。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简易注销改革,有效降低了市场成本,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全市去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32890 户、同比增长 27%。二是坚持放管结合。建立了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确保事中事后监管落地生效,全市工商部门去年依据该机制抽查了各类市场主体共 4854 户。通过法治手段维护市场秩序,全市去年刑事拘留了破坏市场环境违法犯罪 361 人、将 12 家企业列入“黑名单”。三是优化公共服务。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确定并公布了市级部门第一批“最多跑一次”事项共 413 项。开展了“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了市县两级各类证明事项。推行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和网上办理,全市两级实体服务中心 x 年共受理办件 59.4万件,同比增长 51%;市本级网上受理办件 26188 件,同比增长20%。渭城区按照“窗口围着群众转”的要求,在街办、社区建立了14 个服务大厅,有效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值得一提的是,泾阳县主动融入法治建设新常态,将优化营商环境视为抢抓新发展机遇的核心竞争力,把 19 个部门的 137 项事项划转到新成立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变“群众满城跑”为“部门集中办”,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在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升服务、理顺机制、强化监督等方面实施了并联审批、容缺受理、信息共享、审管同步、电话回访等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新改革举措,实实在在地优化了当地的营商环境。今年截止 4 月,该县新增市场主体 442 户,同比增长 34%,高于全市平均水平。三、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保护一是积极参与保护管理生态环境的地方立法工作,先后向市人大常委提出了有关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保护渭河湿地公园的法规案,咸阳市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条例已于去年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咸阳市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目前已进入三审程序。二是开展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全市新设矿山均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将公开出让 4 个新设采矿权收缴的2 亿元,全部用于关闭矿山退出补偿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实施土地复垦项目 45 个,净增耕地 9578 亩;完成占补平衡补充项目 260个,净增耕地 1.6 万亩。各县通过依法督促违法企业进行植被恢复、矿区绿化治理、异地造林等措施,共完成植被恢复及绿化 5800 余亩,旱腰带地区生态环境被严重破坏的趋势得到有力遏制。三是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全市国土部门去年立案查处土地卫片违法案件 94 件,林业部门 3 年共查处案件 375 起 406 人。市环保局与司法机关、公安部门建立了衔接、联动工作制度,先后向公安机关移送 17 件违法案件,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的合力。四、行政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去年出台规范性文件 6 件,对447 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废止 81 件、失效 264 件、修改27 件。二是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市县两级政府重新修订完善了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有关规则,市政府近年来召集部门负责人、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对近百件重大合同进行审查,提高了重大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了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法公示制、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方面制度,明确了执法裁量基准,提高了执法透明度。部分县区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成效显著,永寿县从 2006 年起开展此项工作,案卷优秀率从最初的 3%上升到现在的 8%,不合格率从 11%下降到 1.3%。五、对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正在破局一是政务公开不断推进。去年分三批对全市信息公开有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委托省社会科学院对全市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独立公正的测评。去年,两级政府和市直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603 条,同比增加了 13%;受理信息公开申请 201 件,均予答复。二是行政公益诉讼的监督作用较为明显。检察机关开展行政公益诉讼的力度在不断加大,行政机关按照诉前检察建议进行整改的做法较之以前更为积极,有效解决了一批公共利益受损问题,使行政公益诉讼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推动力。从我们去年获得的数据和现在相比,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由每月 10.6 件增加到每月22.2 件,行政机关主动整改率由 81%上升到 99%以上。六、保障逐步完善一是各项制度逐步建立。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两级政府都制订了一系列配套制度。根据市政府法制办的汇报统计,市政府先后制定或修订了涉及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安排、组织领导、简政便民、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监督考核等事项的工作制度或规范性文件至少有 24 项。二是法制宣传教育平稳开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始全面推行,普法活动的形式有所创新,以领导干部、青少年和广大群众为重点的普法宣传教育日益深入,对公务员进行的法律知识考试已成常态,利用重要节日和重大节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经常性开展,有 4 个县市区按“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足额落实了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二)在看到市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这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特别是这些存在的问题拉大了与中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规定目标的距离,满足不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与渴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 2008 年就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目前存在的种种问题归根到底是法律没有得到有效实施,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工作中仍比较普遍,具体表现在:一、行政执法行为仍待规范一是有法不依现象比较严重。如我们在工作中发现,全市近年新建住宅小区无一按规定将社区办公用房交付给社区使用,政府 2008年至 x 年,从其他渠道总共争取了 1.48 亿元用于解决社区办公用房的问题,把本应由开发商无偿配套建设的办公用房,由政府财政支付了,不仅替开发商掏了钱、办了事,还迟滞了社区建设工作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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